原帖由 wing141217 于 2007-11-27 11:17 发表 房主失踪就没事了。。物业不能强制要求房主以外的人收物业费- -
原帖由 黑龍 于 2007-11-27 12:24 发表 和他对打
原帖由 飞雪の轨迹 于 2007-11-27 13:19 发表 26楼的真有经验
原帖由 飞雪の轨迹 于 2007-11-27 13:23 发表 民事案件基本上都是这样不了了之的。。。 刑事案件就……
原帖由 生梨 于 2007-11-27 13:25 发表 原来不去就可以了...哈哈...知道了~ 怪不得人家说拿到传票当厕纸用...我还不信了...
原帖由 janny 于 2007-11-27 13:24 发表 你是呆B嘛... 刑事案就不是收到传票了好嘛... 警cha叔叔直接来你家接你走了好嘛?
原帖由 飞雪の轨迹 于 2007-11-27 13:26 发表 开庭当天我抽他一天羊癫疯,看谁敢拉我去=。= 话说,精神不正常的情况下所做证词是无效的
原帖由 janny 于 2007-11-27 13:17 发表 收到傳票不要出庭就可以了呀... 耍无赖,他们拿你没办法的...
原帖由 蜡烛鞭三郎 于 2007-11-27 13:30 发表 那啥。。别害别人了 只会让LZ更惨
原帖由 janny 于 2007-11-27 13:33 发表 我妈一朋友收到传票开庭没去啥事都没的... 而且他那传票还不是务业发的,是中国电信发的...
原帖由 飞雪の轨迹 于 2007-11-27 13:56 发表 JINGCHA叔叔拿着黄瓜指着你:快上车,不然就爆你菊...
原帖由 切兔子额西瓜 于 2007-11-27 15:05 发表 为撒施2.7倍
原帖由 janny 于 2007-11-27 13:57 发表 孩子,你现在咋噶下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