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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历史] 找大伙讨论下,1V1PK一边+了3算公平的1V1PK吗? [打印本页]

作者: future_xp    时间: 2007-11-25 02:14     标题: 找大伙讨论下,1V1PK一边+了3算公平的1V1PK吗?

两个人说了1V1PK,一边+了3,那算是1V1吗?是不是该算是2V1了?
作者: pksheng    时间: 2007-11-25 02:17

人家有钱买SQ箱~~~~~~还是1V1
作者: ī.мīss.чoц    时间: 2007-11-25 02:23

3  又不是他一个人能加 大家都可以加 没人阻止那人不加吧? 不加是他傻
作者: 流沙de马甲    时间: 2007-11-25 02:25

LS正解,人家有钱开MIB套魂+12+SQ+保护+复活+仆+圣音+黄昏口哨BLQ,吃遍 天下料理回避命中雄黄怨恨箱子芦荟汁糕饼刷各种卷轴从头到尾兜一圈

其实还是1V1的
作者: future_xp    时间: 2007-11-25 02:25

+了还算不算是1V1?如果都在PVP里,1V1,有人帮他+3,你会不会先A帮他+的的那个牧师?
作者: 练个M4也不错    时间: 2007-11-25 02:26

1V1 PK1个人喝水1个人不喝水 这是公平的PK么?
作者: future_xp    时间: 2007-11-25 02:28

+3是2个号才能完成的事,喝水是1个号能完成的事
作者: 练个M4也不错    时间: 2007-11-25 02:28

PK地上有个暗B 别人走进去了你1拳没A死他 是不是要找出那个放暗B的A死他啊
作者: 练个M4也不错    时间: 2007-11-25 02:29

其实PVP本来就是不公平的 想公平就别去
作者: ī.мīss.чoц    时间: 2007-11-25 02:30

A不A那牧师是RPWT  打不过就砍人家辅助号 我BS.
作者: 流沙de马甲    时间: 2007-11-25 02:31

1V1个人感觉,自己能完成的辅助就不能算,人家有钱刷天次加速SQ卷轴吃料理并没有犯规
至于不带刷水那更是无稽之谈了,要求别人给套是过分了点,除非双方都加
但是你刷不起卷轴最好就别去丢人了
作者: future_xp    时间: 2007-11-25 02:31

1个暗B啊,离开啊,那暗B不是身上的状态
作者: future_xp    时间: 2007-11-25 02:33

我也觉得自己能完成的不算犯规,拿其他的号+3感觉是不公平,毕竟是2个号在打1个号,如果都+3我感觉算是2V2
作者: 练个M4也不错    时间: 2007-11-25 02:33

笑..不算身上属性就行?专门找个人来地上放暗B就行了 ..
作者: ī.мīss.чoц    时间: 2007-11-25 02:33

抱歉 说错 我说那个XP结尾的ID 有些强词夺理了

[ 本帖最后由 ī.мīss.чoц 于 2007-11-25 02:35 编辑 ]
作者: 练个M4也不错    时间: 2007-11-25 02:34

对方有跟你说明是1V1?套是对方要求加的?你为什么不要求?
作者: ī.мīss.чoц    时间: 2007-11-25 02:35

15楼不好意思 我前面说的是12楼有些过分
作者: future_xp    时间: 2007-11-25 02:37

等明天人多了再说吧,别就你们两位发表意见
作者: 练个M4也不错    时间: 2007-11-25 02:37

-0-如果你是和CM PK 他要求+12是不是也算1V2啊?很多人把123归入在自身能力当中的
作者: 晓娜    时间: 2007-11-25 02:39

原帖由 future_xp 于 2007-11-25 02:28 发表
+3是2个号才能完成的事,喝水是1个号能完成的事


+3也是1个号的事
作者: 练个M4也不错    时间: 2007-11-25 02:40

喝水2个号也能完成 找个LJ边上扔..
作者: future_xp    时间: 2007-11-25 02:41

感觉算的
作者: future_xp    时间: 2007-11-25 02:43

原帖由 晓娜 于 2007-11-25 02:39 发表


+3也是1个号的事

是在没法1个号完成的时候,有1方开了第二个号+3了,算是1V1吗?不应该算是2V1吗?
作者: 练个M4也不错    时间: 2007-11-25 02:43

很好 CM不刷12卷的都别去PK了 不公平饿
作者: 晓娜    时间: 2007-11-25 02:45

原帖由 future_xp 于 2007-11-25 02:43 发表

是在没法1个号完成的时候,有1方开了第二个号+3了,算是1V1吗?不应该算是2V1吗?

我的意思是123全部可以靠RMB的卷轴来搞定

算不算1V1要看2个当事人事前怎么说的了
要么大家都没有
要么大家都有
要么大家都自己想办法加能力

一切看当事人...
作者: 米蘭的小鐵匠    时间: 2007-11-25 02:46

去PVP的本来就是没事找事 输不起 就别去...
作者: future_xp    时间: 2007-11-25 02:46

原帖由 练个M4也不错 于 2007-11-25 02:43 发表
很好 CM不刷12卷的都别去PK了 不公平饿

那个PK是发生在说好了1V1的前提下的:)
作者: 君寻    时间: 2007-11-25 02:46

你跟他说,咱们裸P。
作者: ī.мīss.чoц    时间: 2007-11-25 02:47

就是啊 自己不加不能怪别人我要加3  你管的着么...你也可以加 除非你机器卡不能双开那是你的事...
作者: future_xp    时间: 2007-11-25 02:48

就算都+3了那算是1V1吗?不就是2个职业了吗?
作者: 练个M4也不错    时间: 2007-11-25 02:49

他们+了SQ你没有提出要加 或着是要求对方解除 跟他开始P了 当然默认你已经同意这种1V1方式了 事后再说不公平谁会理你..
作者: ī.мīss.чoц    时间: 2007-11-25 02:49

我管他1个2个 我反正就是拿了一个号杀他 加3那号没碰到他也没给他上任何状态
作者: future_xp    时间: 2007-11-25 02:52

原帖由 练个M4也不错 于 2007-11-25 02:49 发表
他们+了SQ你没有提出要加 或着是要求对方解除 跟他开始P了 当然默认你已经同意这种1V1方式了 事后再说不公平谁会理你..

你认为+完SQ的PK算是1V1而不是2V1或者2V2吗?不要想都+完了是公平这个问题啊
作者: future_xp    时间: 2007-11-25 02:53

那个MISSYOU是PK给自己套3的人,跟他对P的不是我,我只是问问情况,我说话和回帖不带情绪,他带不带情绪我不敢保证:)
作者: 练个M4也不错    时间: 2007-11-25 02:54

难道我表达能力有问题?你们1V1总要双方都同意才P得起来吧? 你没有状态可以提出 或说不P啊 P都P了 输了再强调不公平有啥意思
作者: future_xp    时间: 2007-11-25 03:02

原帖由 练个M4也不错 于 2007-11-25 02:54 发表
难道我表达能力有问题?你们1V1总要双方都同意才P得起来吧? 你没有状态可以提出 或说不P啊 P都P了 输了再强调不公平有啥意思

这话说得好,得当事人说好才算,可惜我不是当事人:)只是现在我想找大伙感觉下那样算不算是1V1,是不是该算是2V1或者2V2了?
作者: ī.мīss.чoц    时间: 2007-11-25 03:07

说实在的 他如果想要3  又因为可能没牧师或者双开很卡又没牧师朋友又买不起SQ卷轴 我可以帮他加3 !  加3只是一个辅助并不能代表什么 不加是他的问题  一开始并没说不能带3
作者: 7314    时间: 2007-11-25 03:07

其實我同意樓主觀點..

靠別人加狀態就是根本違反1v1的..

ps.問1下..買囬來的裝備算違例麼?!
作者: future_xp    时间: 2007-11-25 03:09

我感觉就是1个号完成的事不算犯规,但是2个号才完成的事就犯规了
作者: 练个M4也不错    时间: 2007-11-25 03:11

如果你边上有个认识的SG 你会用123卷轴而不叫别人加么?
作者: future_xp    时间: 2007-11-25 03:12

叫人加了那算是1V1吗?
作者: 练个M4也不错    时间: 2007-11-25 03:13

你有没说不可以么?
作者: 练个M4也不错    时间: 2007-11-25 03:15

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公平 只有相对的 你没有提出不公平就开始PK 当然就认为是在公平的情况下开始的
作者: future_xp    时间: 2007-11-25 03:15

不是可不可以的问题,+3当然可以,但是+3了算是公平的1V1吗?在说好了1V1的前提下,开第二个号+3不算是犯规吗?
作者: 练个M4也不错    时间: 2007-11-25 03:20

甲乙比赛打篮球 甲拿出他的球 2个比完了 甲赢了 乙说甲拿出来的球 甲用惯了 不公平
作者: future_xp    时间: 2007-11-25 03:26

你的例子跟我说的意思不一样啊。我给你说过下,A、B两人1V1打蓝球,A找来姚明当坐骑扣篮,赢了,B说不公平,A说你也可以找,然后B找来巴特尔当坐骑,那现在还算是1V1吗?

[ 本帖最后由 future_xp 于 2007-11-25 03:30 编辑 ]
作者: 练个M4也不错    时间: 2007-11-25 03:31

奇怪伐 只要双方都同意 为什么不是1V1?
作者: 练个M4也不错    时间: 2007-11-25 03:32

规矩是人定的 又不是定死的 你能给1V1下定义?
作者: 优子    时间: 2007-11-25 03:42

+3的SG给你天怒了?给你缓速了?还是给你P的那人,加血了,暗B了?

1V2可笑了点。
作者: HB    时间: 2007-11-25 09:25

箱子看来影响1V1的平衡啊
作者: foreverjsy    时间: 2007-11-25 09:40

原帖由 练个M4也不错 于 2007-11-25 03:32 发表
规矩是人定的 又不是定死的 你能给1V1下定义?


火箭队VS湖人队也可以叫做1V1……

起码火箭没再拉上太阳一起扁湖人

不过最近火箭不行啊……老被人OOXX  
作者: 404570243    时间: 2007-11-25 09:41

PVP和GVG没撒区别- =,不就是伤害多了,N人杀1个都没什么怨言. ..其实我就是那么死的...
作者: 练个M4也不错    时间: 2007-11-25 10:29

火箭队VS湖人队也可以叫做1V1……

起码火箭没再拉上太阳一起扁湖人

不过最近火箭不行啊……老被人OOXX  


举例就错了 SG又没给对方加负面属性 只是起辅助增强1方作用
作者: zhaoboris    时间: 2007-11-25 10:43

输不起就别玩
作者: 耗子吃大米    时间: 2007-11-25 10:45

为什么要讨论这个话题....
作者: 练个M4也不错    时间: 2007-11-25 10:52

因为有人不想承认自己1V1输了
作者: 耗子吃大米    时间: 2007-11-25 10:59

PVP嘛...输着输着就习惯了...
作者: 飞雪の轨迹    时间: 2007-11-25 12:07


某楼的比喻错误,明显应该是火箭去斯台普斯中心打湖人,湖人有拉拉队现场助威而火箭没有,结果火箭输球了就辩解“他们有拉拉队我们没有,不公平,我们明明是在1VN...”
作者: Jeremy    时间: 2007-11-25 12:26

PVP什么时候存在"公平"二字了
作者: ī.мīss.чoц    时间: 2007-11-25 13:18

小年 你也看到了吧  我不说啥了 1V1  为什么不可以加3? 他又没说不行 况且他自己也可以加  我没反对吧? 况且打了4盘结束后他还跟我说什么你知道吗? 他说自己带了小爱盾 输是正常的 我没语言了 PK你带小爱盾? 你来怪我? 怕输了给自己找台阶下!? 搞笑 还说我是个笑话 自己才是吧!
作者: foreverjsy    时间: 2007-11-25 13:22

原帖由 ī.мīss.чoц 于 2007-11-25 13:18 发表
小年 你也看到了吧  我不说啥了 1V1  为什么不可以加3? 他又没说不行 况且他自己也可以加  我没反对吧? 况且打了4盘结束后他还跟我说什么你知道吗? 他说自己带了小爱盾 输是正常的 我没语言了 PK你带小爱盾? 你 ...


你就是1V1的另一方?
作者: future_xp    时间: 2007-11-25 13:28

他是1V1套3的,我是局外人
作者: ↘懒懒﹏閑    时间: 2007-11-25 13:30

自己咬卷轴算1V1

入到PVP再找人+的不算
作者: 冷月·影弓    时间: 2007-11-25 13:32

借口
作者: foreverjsy    时间: 2007-11-25 13:33

原帖由 ↘懒懒﹏閑 于 2007-11-25 13:30 发表
自己咬卷轴算1V1

入到PVP再找人+的不算


原帖由 练个M4也不错 于 2007-11-25 03:11 发表
如果你边上有个认识的SG 你会用123卷轴而不叫别人加么?


+1
作者: ī.мīss.чoц    时间: 2007-11-25 13:41

我自己双开了个牧师在PVP外面 加了个123  加了123的号才冲进PVP的 并没进去找人加
作者: hundouluo    时间: 2007-11-25 14:00

加个3就变1V2了?LZ咋那么搞笑
作者: wa    时间: 2007-11-25 14:31

搞笑!!!真好笑!!公平??????哦!是的!穿了神器和一个小毛孩打公平吗??很公平啊!!! 要不哪来胜者为王!!都是一样的装那还打来打去干麻啊!!
作者: 莎拉公主    时间: 2007-11-25 14:39

我认为双方应该在进PVP之前就制定一条PK条约,在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再进去PK

这样到时候输了也没有理由可以狡辩
作者: 耗子吃大米    时间: 2007-11-25 14:57

原帖由 飞雪の轨迹 于 2007-11-25 12:07 发表

某楼的比喻错误,明显应该是火箭去斯台普斯中心打湖人,湖人有拉拉队现场助威而火箭没有,结果火箭输球了就辩解“他们有拉拉队我们没有,不公平,我们明明是在1VN...”

这个比喻满恰当的!
作者: 无可救药-信    时间: 2007-11-25 15:25

简单化的理解。把LZ定为一个战斗主体。+3的定为另一个主体。你们的PK之不过是2个主体在PK。然而+3呢只不过是主体上的一个状态。所以你也可以+。计划更不上变化。根据别人来吧。别人怎么样你也可以怎么样。别人双LM套凯+全套。你也可以这么干。。
PVP是多事的地方。。。建议少去。。。
作者: liuhlightning    时间: 2007-11-25 16:07

原帖由 君寻 于 2007-11-25 02:46 AM 发表
你跟他说,咱们裸P。

那么鸟和生命体怎么算?以后还有狼...................
话说PVP是万恶之源........................................
作者: 小狮    时间: 2007-11-25 16:11

一个人使用物品是公平的,叫个别人或者自己双开加状态但是不给对手加就不公平了。

其实pvp本来就不存在绝对公平,难道还要双方的装备完全一样,等级完全一样么,那是不可能的,自己使用物品表明自己财力雄厚,这也是实力。
作者: 听据说    时间: 2007-11-25 16:40

PVP果然是是非之地…

VS还要讲究公平么。。。
作者: rolando    时间: 2007-11-25 16:51

1V1应该不能借助非本人技能和别的人物 不然穿古钟卡叫别人打出自动防御  刺客毒反蓄力 骑士挑衅等 那还叫1V1?
作者: rolando    时间: 2007-11-25 17:01

还有说下RO的PVP 就应该当做是WOW的PVP服务器 里面乱杀乱弄都无所谓 怕死又喜欢骂人的话你可以去PVE 喜欢在里面聊天的我建议去东门 (就跟玩篮球怕抢你可以玩排球 跑跑怕撞你可以单机一样的道理)
作者: 还没想好名字    时间: 2007-11-25 17:52

当事人完全可以说
就算别人不给我+3
我一样会自己吃卷轴
既然有牧师在的话那就让牧师+3省个卷轴

归根到底就是最后P的时候自己还是有3
只不过取得方法不同罢了
如果他不是找牧师+3而是自己吃的卷轴那算不算1V1???

结果是一样的只不过过程不同而已
LZ完全可以买卷轴回来吃这样不就公平了
作者: -_-|||    时间: 2007-11-25 19:44

我们裸P 吧!我用心灵!
作者: 拿黄瓜敲桌子    时间: 2007-11-25 19:45

小姨我们裸P吧,我用牧师打你心灵……
作者: -_-|||    时间: 2007-11-25 19:46

原帖由 拿黄瓜敲桌子 于 2007-11-25 19:45 发表
小姨我们裸P吧,我用牧师打你心灵……

你不会用的是ASDM4吧!?
作者: 拿黄瓜敲桌子    时间: 2007-11-25 19:50

呀咧呀咧,当然不是用暴力M4啦
作者: -_-|||    时间: 2007-11-25 19:56

我们约定不能用治愈吧~
作者: 拿黄瓜敲桌子    时间: 2007-11-25 19:57

一个沉默K.O你
作者: -_-|||    时间: 2007-11-25 20:00

我高S配点,敲的~

就用S99I50AD均分的配点好了~
作者: ^一月^    时间: 2007-11-25 22:43

RO的所有1V1都是扯谈

当然我对RO的 1V1还停留在 123+凯+魂+致命+全神器的时代
作者: 桜木婲道    时间: 2007-11-25 22:54

估计LZ被欺负了。
作者: 飞雪の轨迹    时间: 2007-11-25 22:56

找人裸P。。。我用ASID宝宝AB。。。
作者: 7314    时间: 2007-11-26 02:39

其實我想問..pvp打勒人打贏又如何..?!
作者: future_xp    时间: 2007-11-27 00:33

原帖由 桜木婲道 于 2007-11-25 22:54 发表
估计LZ被欺负了。

我没有被欺负:)
顺带问下,TAQ+EB的10字好欺负吗?
作者: hfmouse    时间: 2007-11-27 02:52

原帖由 飞雪の轨迹 于 2007-11-25 12:07 发表

某楼的比喻错误,明显应该是火箭去斯台普斯中心打湖人,湖人有拉拉队现场助威而火箭没有,结果火箭输球了就辩解“他们有拉拉队我们没有,不公平,我们明明是在1VN...”


+1
作者: hfmouse    时间: 2007-11-27 02:55

原帖由 future_xp 于 2007-11-27 00:33 发表

我没有被欺负:)
顺带问下,TAQ+EB的10字好欺负吗?


碰上超级RMB CK 估计也秒了吧
作者: kemee    时间: 2007-11-27 10:55

在没有定任何规定的情况进行1VS1,只能是一笑而过的事情.

1VS1定义也是非常广的
作者: ﹎东东〤.·    时间: 2007-11-27 12:15

最近小站发现无聊贴越来越多了
作者: CheaperPlease    时间: 2007-11-27 13:41

小毛孩..无聊...
作者: 悠然_ROY    时间: 2007-11-27 13:45

原帖由 future_xp 于 2007-11-25 02:28 发表
+3是2个号才能完成的事,喝水是1个号能完成的事

你有圣祈卷轴就是一个号能完成的事了……
作者: ﹎东东〤.·    时间: 2007-11-27 15:16

去PVP补给都是带满的~89%的负重,拼个你死我活才开心,怕死的还是别去吧,一个下午进出几十次是正常的事,死了也没什么好抱怨的.
作者: tiantiantb    时间: 2007-11-27 16:49

-.-我觉得没啥好比的,是比钱多,要比技术玩下对战游戏,那个比较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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