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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中国个人宽带除了下载盗版还剩下什么? [打印本页]

作者: 熊猫烧香    时间: 2007-9-27 08:49     标题: 中国个人宽带除了下载盗版还剩下什么?

你怎么看待自己家里的宽带?消遣的工具?娱乐的平台?资源获取的渠道?工作的必备?的确,个人宽带的用处确实很多,对于不同人来说有不同的使用价值,但不管你怎么用,下载这个项目是谁都离不开的,而在你的宽带应用中,下载的分量占了多少呢?




  “P2P占了互联网80-90%资源,只带来了10%多的收入,所以我们不得不为P2P付巨大的成本,下一步希望把这些成本变成有利的,有利于传统固网运营商发展的。如果传统固网运营商为此付出巨大成本发展不了,实际上对整个行业发展也是不利的。”中国网通通信集团公司技术部总经理焦刚表示。




  而又有数据表情,只有20%的P2P用户使用付费下载,而其余80%客户都是免费享用免费的网络大餐。在调查中指出视频P2P下载中多达60%的内容包含的色情内容,此外20%为电视连续剧5%为电影剩余的是其他内容。调查还预言如果没有强硬的措施,P2P成人内容的的泛滥将愈演愈烈。


  看到以上的数据,你又有怎样的想法呢?下面我们从下面几个话题来聊聊。
  盗版,是一个很敏感的问题,自从我们接触计算机开始,就不可能避开的。以前没有网络的时候,到处买盗版盘,而网络的发展成就了P2P,而P2P更加助纣为虐,成为了盗版的最佳获取平台。




  大宇,一个醒目的名字,却跪倒在网络与盗版面前。高价开发游戏的成本不能回收,导致它渐渐走向失落,而它只是一个典型的例子,这样的公司还有多少呢?




  Mp3与RMVB的流行使得唱片、影视公司也痛恨P2P,我们确实可以从网上获取免费的歌曲与影片,但是你在欣赏这些东西的时候,有没有想过录制时的巨大花费?

  昨天报道的新闻,《Sony与育碧等版权商雇黑客破坏BT网络》就是最好的证明,虽然这样的做法有些不合理,但我们可以看出厂商们愤怒的心情。

  网络游戏的崛起并不是没有道理,实践证明,随着网络的发展,卖正版单机游戏已经不能盈利了,而他们则跳过这一步,去搞另一种盈利方式。

  想方设法的利益最大化,我免费,玩我就送XX大奖,这些没有实际意义的字眼、变相的获取利益已经充斥着这个游戏圈,如果真的能够做好一个游戏,那么玩家付费去玩是很正常的,魔兽世界就是最好的例子。



  再回过头来说说大宇,不知道大家有没有注意,仙剑4的P2P资源在网上并不多,几大资源集结地都没有上相应的资源帖,可见大宇在这上面花费的心思,但是依然没有遏制住仙4的盗版。“损兵又折将”,很好的表现了大宇目前的状态,正版验证机制不但没有遏制盗版,还出现自杀现象,许多正版光盘都通不过验证,让很多的忠实的正版用户彻底失望,这样的用户下一次还会选择正版吗?




  其实个人认为网游与单机游戏并没有实质性的冲突,两者各有各的市场,但是像大宇一样的游戏公司在这样走下去,那真的只有死路一条了。行不通就要变更,譬如你可以发行免费的游戏,可以在游戏中嵌入广告,相信玩家们也能接受的。越狱三中人物手中的手机可以瞬间由PLAM变为iPhone,瞬间作了2家厂商的广告,你网友去网上吵吧,穿邦的帖子发的再多,说明人家越成功。所以说不行就变,才是生存下去的唯一真理。


  “我想支持正版,但我买不起。”其实这样的思想有些偏极端,和国外来比我国的平均收入是不多,软件厂商其实也考虑了这一点,所以在国内销售的软件并没有那么贵。




  还拿网游来讲,学生们没有收入,但是玩WOW的人大有人在,国内那么多玩家,一张点卡30元玩3000多分钟,难道的真的没有钱吗?如果单机的游戏玩家也有这样的意识,那么时不时支持一下正版我相信也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情。




  其实归根结底,就是盗版与P2P可以提供这样的资源,让人们有了后路可退。如果从计算机来临的那一天起,我们就彻底的打击盗版,那我想国内目前来讲应该是一个开源气氛很好的环境,而软件业也不会像现在一样这么落后。


  但目前已经形成了这样的氛围,我们再去谈这些也没有用了,而网络在我们生活中的地位也确实十分重要,但你在下载并免费使用这些资源的时候,你心里真的好受吗?


  在来说说P2P资源的色情问题,百分之六十的P2P都是色情内容,看到这样的数字应该感到触目惊心的。为了整治这一现象,今年我国各地的网监也落实了。


  中国公安部近期也发布消息说,全国依法打击网络淫秽色情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截至8月中旬,各地公安机关已查办网上治安案件近1300起,刑事案件近400起,有力地打击和震慑了网上违法犯罪活动。




  希望这些可以确实起到遏制网络色情的目的,网络确实让人避开了脸面并暴露了本性,但作为一个有良知的公民,我们应该正确看待这一行为,并从自身做起一起来抵制这些不良因素。


  有了网络,就有了下载,有了下载,就有了P2P,有了P2P就会牵扯到以上这些事情。用户从个人角度来看,确实爽了不少,但对整个产业链来说,我们的实际行动确实遏制了发展。




  国内的软件需要自强,如果没有盗版我们会认识到软件业的艰辛,正是因为有了盗版,我们才可以顺手拈来“嗟来之食”,很大程度阻碍了我们的软件发展。




  而我们的宽带,正是这些的来源,百分之九十的带宽都浪费在P2P上,我们真的不该认真地想一想吗?而你P下来的是什么?盗版的操作系统,盗版的应用软件,盗版的游戏,没有版权的电影,没有版权的音乐,色情的视频,如果没有下载,你还能剩下什么呢?
作者: 武装炼金    时间: 2007-9-27 08:52

=.=  我就被仙剑4的狗屁验证系统搞得虚火上升,有点不想买正版了
作者: BOMB7    时间: 2007-9-27 09:15

虽然知道可能是个恶性循环,不过没办法...不花钱能做到的何必去花钱,毕竟也不是钱多的没地方花
作者: storejoline    时间: 2007-9-27 09:23

娱乐业暴利太大
因为买不起 所以不买
这种事情有相当一部分是因为定价不合理造成的
作者: a1838210    时间: 2007-9-27 10:22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拿黄瓜敲桌子    时间: 2007-9-27 10:24

以后不能下盗版A片了……去日本购买正版录像带去……

作者: a1838210    时间: 2007-9-27 10:26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bismarck    时间: 2007-9-27 10:29

下载和上传永远不分家……
作者: NEIBOY    时间: 2007-9-27 10:32

好游戏自然有人买正版

好电影自然有人去影院
作者: RoronoaZoro    时间: 2007-9-27 10:36


作者: bateer    时间: 2007-9-27 11:16

买不起正版,支持盗版
作者: 想念你家楼下的牛肉水饺    时间: 2007-9-27 11:34

无所谓啊。。。国外就不下了吗?
作者: -_-|||    时间: 2007-9-27 11:39

我的仙4也就是用盗版过认证的方法装的..即使我装的是正版..

他问我要CD-KEY.....我汗,所有和CD相关的都试过了都不行..最后还是上网搜的随便填了一个..
作者: wumi    时间: 2007-9-27 11:51

原帖由 storejoline 于 2007-9-27 09:23 发表
娱乐业暴利太大
因为买不起 所以不买
这种事情有相当一部分是因为定价不合理造成的

作者: a1838210    时间: 2007-9-27 12:09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自由的天空    时间: 2007-9-27 12:16

盗版是刺激网络成功的关键..它也有它好的地方...
问题是盗版太多了..我电脑上就仙4是正版.....
作者: 我就是上海C的Tony J    时间: 2007-9-27 12:25

其实网络很大一部分就是下载  DVD 看  
不用去电影院  剩下大笔开销  就是这么回事 还有很多国外片子动画  国内电视是没有的
作者: 月色浅々    时间: 2007-9-27 12:25

三分钟热度的东西就下载D版的算了,除非是非常喜欢才去买正版,而且买回来不拆的,纯收藏....
作者: 飞雪の轨迹    时间: 2007-9-27 13:04

如果没有P2P,我们要网络干什么?
一张DVD空碟几块钱,加个精美的包装,一下变成了一张正版影碟,身价立刻变成几十块钱
一张DVD空碟几块钱,加本说明书,包装一下成了一款正版游戏,身价立刻变为69块钱甚至128块钱
一张DVD空碟几块钱,加上VISTA这几个字母,包装一下成了一张正版的VISTA系统,身价立刻变几百上千元
是的,这就是正版...
一个暴利时代和所谓的“品牌形象”年代的产物...
支持正版打击盗版谁都会说,但做到的又有几人?
这就是国情。。。
作者: storejoline    时间: 2007-9-27 13:28

上海 1M  1680/年
可以去问中国电信分红的
作者: -_-|||    时间: 2007-9-27 14:27

原帖由 a1838210 于 2007-9-27 12:09 发表

防拷怎么过的?

具体是这样的..
装之前忘记把虚拟光驱杀了
虚拟光驱盘符>物理光驱
装完后网上验证5次才过..(第1/2次,不知道启动得慢,直接杀掉进程再开,第3次开放一个程序的防火墙端口,还是不行,杀掉,第4次开防所有仙4目录下EXE的防火墙,还是不行,杀掉,第5次,关闭所有防火墙,开了等了15分钟..终于验证了...)
验证后打开程序....CD-KEY????找了2小时,盒子CD全找了..全试了..通不过..最后花5分钟上GOOGLE查了一个CDKEY,输入..终于进游戏了..


听说..如果没有任何虚拟光驱软件的话,正版认证还是不难过的..关键要把所有防火墙都关掉..



原帖由 飞雪の轨迹 于 2007-9-27 13:04 发表
如果没有P2P,我们要网络干什么?
一张DVD空碟几块钱,加个精美的包装,一下变成了一张正版影碟,身价立刻变成几十块钱
一张DVD空碟几块钱,加本说明书,包装一下成了一款正版游戏,身价立刻变为69块钱甚至12 ...

研发不用钱?维护不用钱?渠道不用钱?你吃饭不用钱?
作者: 树雨    时间: 2007-9-27 15:21

这个问题太复杂了,根源还是盗版商在抢软件开发商的饭,犯罪和不道德的现象是永远存在的,人类无法克服。
对于中国用户来说,有些软件确实定价太高了。一套软件的开发成本的确很高,但是他们也太急于收回成本了,往往一上市就定价非常高,让普通老百姓难以承受。我觉得软件遵循薄利多销的原则可能比较好,像游戏软件还可以附赠一些小礼品,绝对会让广大玩家高兴。
作者: c11c    时间: 2007-9-27 15:39

把钱都给电信了问它们要钱去
作者: a1838210    时间: 2007-9-27 17:15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_-|||    时间: 2007-9-27 17:17

原帖由 a1838210 于 2007-9-27 17:15 发表

你只把有型的东西考虑了进去,还有无型的价值呢

别指望所有人都是聪明人
即使是,也别指望所有人都能站在对立面想问题

这,就是中国的下一代
作者: yoheyang    时间: 2007-9-27 18:22

原帖由 NEIBOY 于 2007-9-27 10:32 发表
好游戏自然有人买正版

好电影自然有人去影院

朋友是LP的歌迷,费尽心思收集齐正版CD~
俺穷人还是支持盗版~
作者: 334532139    时间: 2007-9-27 18:47

我80%都浪费在玩网络游戏上...如果没有P2P...我就看不到越狱...没有P2P..说不定..我还得去花个几千买台PS2才能玩实况!!....在这里谢谢P2P...也对那些开发商说声抱歉.我下下下下辈子来还
作者: fuland    时间: 2007-9-27 18:53

正所谓有便宜不占王X蛋……
作者: bateer    时间: 2007-9-27 19:22

俺觉得把盗版和P2P放在一起说就是在偷换概念。

盗版是什么?盗版就是我获得一本正版书,然后非法印刷,低价卖出去从中获取非法利润,这叫做盗版。
P2P是什么?P2P就是我买了一本书,然后到处传阅。网络的便捷把这种传阅速度和范围大大增强了,这是网络出来之后所带来的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其实这个问题人类从来没有解决过,互联网出现以前,传统的借阅严格来说也是损害到出版商的利益的,只是这种损害没有办法统计也没有办法控制更没有办法解决。而P2P等资源共享技术只是把这个问题明朗化了。

再说说宽带运营商,P2P带来的10%的利润占据了90%的宽带,从数据上来说,这的确非常低效。但从另一个角度来说,10%带宽的内容却带来了90%的利润,而这些油水让咱们电信的日子过得如何?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这还说明一个问题,P2P有一个重要的作用就是拉拢宽带消费者,如果网络没有资源共享、快速下载这些便捷的信息技术,中国的网络现在会那么发达吗?你电信的日子会那么好过吗?P2P就像是农业,是基础,再低效也不能没有,不能光看经济效益。如果说民以食为天,那么网民则以下载资源为根本。
作者: 黑bai    时间: 2007-9-27 19:37

只下A片的人飘过
作者: NEIBOY    时间: 2007-9-27 20:17

反正WOW摆在那里,好东西人们愿意付钱

强大的JZ不怕找不到LZ
作者: 窟盧塔のkurapica    时间: 2007-9-27 20:23

其实网络也不是什么都能找到。。。有些资源必须得花钱才能买到。。。所以并不是都是盗版。。。
作者: 桜木婲道    时间: 2007-9-27 22:07

有中国特色。。
作者: 第三帝国元首    时间: 2007-9-27 22:08

原帖由 bateer 于 2007-9-27 19:22 发表
俺觉得把盗版和P2P放在一起说就是在偷换概念。

盗版是什么?盗版就是我获得一本正版书,然后非法印刷,低价卖出去从中获取非法利润,这叫做盗版。
P2P是什么?P2P就是我买了一本书,然后到处传阅。网络的便 ...

对您越来越敬佩了
作者: mee    时间: 2007-9-28 10:10

网络游戏.....
作者: -_-|||    时间: 2007-9-28 11:16

原帖由 第三帝国元首 于 2007-9-27 22:08 发表

对您越来越敬佩了

对他的胡扯越来越佩服了?
他明白什么叫非法备份/复件?
作者: kimen    时间: 2007-9-28 12:42

不是蛮好嘛...歌下下片看看...
作者: 苍青色    时间: 2007-9-28 17:34

关于音乐:我认识的某些人买了Z版不拆封(收藏用),歌曲全部网上下载
关于电影:家庭电脑带不来电影院那般震撼力,就像看球要到现场一样
关于游戏:国内的游戏厂商已经被逼得转投网络游戏了
关于软件:盗版不是P2P的错,有个词叫"破解"
关于18X:Z版你找鬼买去

网络资源下载早在P2P之前就流行了,MP3格式的音乐让多少音乐公司痛心疾首,而电影的容量也会保持在几百兆左右放到FTP服务器供人下载.而P2P的出现,只是对收费下载的一种抵制而已,就如驴子的口号一样:让收费下载都去死

[ 本帖最后由 苍青色 于 2007-9-28 17:35 编辑 ]
作者: bateer    时间: 2007-9-28 17:40

原帖由 ||| 于 2007-9-28 11:16 发表

对他的胡扯越来越佩服了?
他明白什么叫非法备份/复件?


我想问这跟非法备份有什么关系?你知道什么是非法备份吗?非法复件是什么?我还没听说过。。。

我买的的正版软件、游戏、影像制品复制到电脑上,然后通过P2P软件实现资源共享,又不以盈利、收取利润为目的,这为什么是非法的?

再比如,我买本书,借给别人, 别人再用复印机印下来,这难道也是非法的?

[ 本帖最后由 bateer 于 2007-9-28 17:42 编辑 ]
作者: 拿黄瓜敲桌子    时间: 2007-9-28 17:41

原帖由 bateer 于 2007-9-28 17:40 发表


我想问这跟非法备份有什么关系?你知道什么是非法备份吗?非法复件是什么?我还没听说过。。。

我买的的正版软件、游戏、影像制品复制到电脑上,然后通过P2P软件实现资源共享,不以盈利、收取利润为目的 ...

我开心地笑了。
作者: -_-|||    时间: 2007-9-28 17:46

原帖由 拿黄瓜敲桌子 于 2007-9-28 17:41 发表

我开心地笑了。

大家一起滚好了


现在的P孩真是不学无术
作者: bateer    时间: 2007-9-28 17:47

嘿嘿,也不知道你们在笑什么
作者: -_-|||    时间: 2007-9-28 17:49

装吧,装完A装完C再来装那中间的

果然无知者无惧
作者: bateer    时间: 2007-9-28 17:51

您慢慢笑,看你们滚来滚去还真有意思
作者: bateer    时间: 2007-9-28 17:52

原帖由 ||| 于 2007-9-28 17:49 发表
装吧,装完A装完C再来装那中间的

果然无知者无惧


有意思,真不知道谁在装中间
作者: -_-|||    时间: 2007-9-28 17:52

恩,很有意思,祖国未来的人才真他妈有意思
作者: bateer    时间: 2007-9-28 17:54

祖国的未来。。。敢问您多大

别左一句小P孩,右一句祖国未来,说不定小P孩就是您自己哦
作者: -_-|||    时间: 2007-9-28 17:55

对呀对呀,你比较大,恩
作者: bateer    时间: 2007-9-28 17:56

真有意思了,拿个马甲您在演戏给谁看啊?肾上腺激素收敛点PLS。

拿你的正号过来正面对质,到底谁在这里装B啊?
作者: -_-|||    时间: 2007-9-28 18:09

这号已经是大号了啊,有问题?

对质?
现在的人真逗,对质个啥啊?
作者: bateer    时间: 2007-9-28 18:31

您太有才了,拿个9月13号注册的马甲在这里起哄,连个大号都不敢露脸,除了笑半句营养的话也没有,还能说别人装B,有才有才,您才真正是祖国的希望。

拜托别笑神经失控了,您要真是有才,就先回答我那两个问题吧,我看您最多也只是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的角色了。
作者: -_-|||    时间: 2007-9-28 18:41

原来论坛还不让新人注册?
的确,我的话哪有你的话挺有营养啊
那段话越看越想笑
作者: bateer    时间: 2007-9-28 18:58

呵呵,看不懂别用好笑两字来显摆你自己啊。

1、P2P软件本身没有非法性的嫌疑。
2、网络的精神是共享资源。
3、这种精神代表着信息时代的方向。
4、现用的知识产权法跟这种精神某种程度上相悖,用现用的并不完全成熟的知识产权法去界定网络的资源共享行为是可质疑的,也可说是权宜之计。
5、束缚进步事物的东西最终是要被合理化的。

哎,现在小P孩的还真是浮躁啊,读了点死书还喜欢到处显摆,有趣有趣。
作者: 桜木婲道    时间: 2007-9-28 19:37

原帖由 bateer 于 2007-9-27 19:22 发表
俺觉得把盗版和P2P放在一起说就是在偷换概念。

盗版是什么?盗版就是我获得一本正版书,然后非法印刷,低价卖出去从中获取非法利润,这叫做盗版。
P2P是什么?P2P就是我买了一本书,然后到处传阅。网络的便 ...



这个比喻不是很恰当吧。。。P2P所造成的结果就是有原来一份的内容。。。一同样的形式和内容被“复制”成二份。。。

在本质上和“非法印刷”米撒区别。。。而传阅书的关键在与自始至终只有一份实品存在。。。
作者: hyde1111    时间: 2007-9-28 22:56


作者: 飞雪の轨迹    时间: 2007-9-28 23:21

要和谐……要和谐……
对于楼上的某人,我想说:您对我的发言提出意见我愿意虚心接受,但您的讽刺我却无法接受
呵呵,就算你阅历比我丰富,口才胜我十倍,也还没到能以这样的口气教育我的年龄吧?
所以,冒昧的问一句:您是哪年读书的?

[ 本帖最后由 飞雪の轨迹 于 2007-9-28 23:23 编辑 ]
作者: 艾丝梅拉达    时间: 2007-9-28 23:44

我买正版游戏,破烂防拷系统整天出问题北京寰宇那啥?我买到的,基本全部这公司的正版游戏防拷系统都有问题

只好买了个盗版,反而能玩,不是不想支持,但是也别让我浪费钱吧,买个正版摆着看,几次了
作者: -_-|||    时间: 2007-9-29 00:04

行,我服,用盗版的就他妈的有道理

期待盗版者做个仙5给我玩
作者: wxroopl    时间: 2007-9-29 00:05

有种的就不允许P2P下载,要么就全国范围实施那个狗操的8小时上网制,否则少TMD的装可怜,死狗操的电信.
作者: wxroopl    时间: 2007-9-29 00:25

一切关于盗版的法依、定义都是基于以盈利为目的的未经知识财产产权所有人、合法授权出版商或是相关部门审批的前提之下的.

更何况现如今的软件、游戏厂商们卖的根本就不是光碟本身,而是CDKEY.就好像HL2,不管你用什么方式获得游戏客户端,只要你拥有正确的CDKEY,你就可以享受跟其他一样购买了光碟的正版用户同样的待遇.至于如何获得CDKEY,那是你个人的问题,是合法购买,还是破解(多数游戏破解的CDKEY或是补丁都只能用于单机游戏.而不能享受到网络上的各种服务)而这是下载者的问题.

就好像我买了本书,看完后觉得内容不错,借给了朋友A看,然后他看完了再还给我.理论上讲,书的所有权仍然是我本人,而我的朋友A却通过我的关系不花一分钱读到了书的内容,实际上等于一本书的钱却有两个人阅读了,读过书的朋友A不会再去买同样的一本书.本质上跟光碟是一样的.卖的东西有实质的、实际存在的,也有虚拟的知识内容.

盗版不盗版,跟网络P2P完全扯不上关系,除非提供P2P资源的人买了盗版的盘,即使如此,也只是P2P下载资源提供者个人的问题.毒品进出境是非法的,难道因此就完全停止进出口贸易么?
作者: 喵喵の狗狗    时间: 2007-9-29 01:00

好吧,我承认我脑残,我就是那种买了格兰蒂亚2 DC限量版正版最后去买盗版玩的人,我也是很尊重游戏开发商的,但是要把用盗版放到一个台面上来讲,那就是很奇怪的现象了。
作者: -_-|||    时间: 2007-9-29 01:04

原帖由 wxroopl 于 2007-9-29 00:25 发表
一切关于盗版的法依、定义都是基于以盈利为目的的未经知识财产产权所有人、合法授权出版商或是相关部门审批的前提之下的.

更何况现如今的软件、游戏厂商们卖的根本就不是光碟本身,而是CDKEY.就好像HL2,不管你 ...

除了书以外的论点都是正确的,的确P2P没错

书方面,包括正版游戏,是可以合法转让的
书,你买了正版,可以把书借给其他人,通过全书的转移,拥有人变为另一个人,过程中没有产生任何非法复制,始终只有一本正版书,这是被允许的
但是如果你是把书用复印机/扫描仪复制了内容,被传递给了他人,那么你就等于把获得了一个非法的复制品
在台湾有租书店,正规的话里面的书都是被出版商允许作为租借使用的
大陆也有正规的,当然非法的更多

软件,我不知道这里有多少人买过正版并阅读过正版说明书,但是我可以告诉他们,我买的正版说明书都有关于以下的说明
比如一个单机游戏
你可以安装在你的电脑上面,并运行此游戏,一切正版序列号,光盘,说明书等都在你的手上,你有使用权
当你玩完以后,你可以把整个游戏删除,在你的电脑里不留下任何安装程序和运行程序,然后全品(序列号/光盘/说明书等)移交给另一个人,那么那一个人就可以把游戏安装并运行,不算盗版行为
如果同一套软件,同时,在2台或以上机器安装,同时拥有其程序,那么就算是非法使用
部分软件是允许除CDROM以外在个人电脑上保留备份的,说明书上同样会有说明

事实上证明,很多人不知道这条,因为他们根本没买过正版

[ 本帖最后由 ||| 于 2007-9-29 01:06 编辑 ]
作者: 第三帝国元首    时间: 2007-9-29 02:02

原帖由 ||| 于 2007-9-29 01:04 发表

除了书以外的论点都是正确的,的确P2P没错

书方面,包括正版游戏,是可以合法转让的
书,你买了正版,可以把书借给其他人,通过全书的转移,拥有人变为另一个人,过程中没有产生任何非法复制,始终只有一本正版书,这是被允许的
但是如果你是把书用复印机/扫描仪复制了内容,被传递给了他人,那么你就等于把获得了一个非法的复制品
在台湾有租书店,正规的话里面的书都是被出版商允许作为租借使用的
大陆也有正规的,当然非法的更多

软件,我不知道这里有多少人买过正版并阅读过正版说明书,但是我可以告诉他们,我买的正版说明书都有关于以下的说明
比如一个单机游戏
你可以安装在你的电脑上面,并运行此游戏,一切正版序列号,光盘,说明书等都在你的手上,你有使用权
当你玩完以后,你可以把整个游戏删除,在你的电脑里不留下任何安装程序和运行程序,然后全品(序列号/光盘/说明书等)移交给另一个人,那么那一个人就可以把游戏安装并运行,不算盗版行为
如果同一套软件,同时,在2台或以上机器安装,同时拥有其程序,那么就算是非法使用
部分软件是允许除CDROM以外在个人电脑上保留备份的,说明书上同样会有说明

事实上证明,很多人不知道这条,因为他们根本没买过正版


关于你的第2个情况说明,在法律上这个叫霸王条款,消费者有权无视
作者: wxroopl    时间: 2007-9-29 03:31

原帖由 ||| 于 2007-9-29 01:04 发表

书,你买了正版,可以把书借给其他人,通过全书的转移,拥有人变为另一个人,过程中没有产生任何非法复制,始终只有一本正版书,这是被允许的
但是如果你是把书用复印机/扫描仪复制了内容,被传递给了他人,那么你就等于把获得了一个非法的复制品
在台湾有租书店,正规的话里面的书都是被出版商允许作为租借使用的


实际上书与碟片还是一样的.复制完全是可以的,但复制后出出售就建立在了以盈利性为目的的前提下了,这才是盗版.

这就是我一直强调的"盈利性目的"

另外,任何东西只有"所有人"和"持有者"之分.我买了这本书,这本书的实体是属于我的,任何非我主观同意的针对"这本书"这个物体实施的行为,都是非法的.但书中的内容呢?我买了书,作者知道它的内容,出版商知道他的内容,而其他买了同样一本书的消费者也知道它的内容.那是不是说这完全是不合理的呢?或者出版商可以只印一份这本书而不复制.然后标价XXXXXX.XX的价格来出售呢?答案肯定是否定的.

从来就没有什么"非法复制"的说法,若我买了正版windows盘,刻录一份CD做备用,如此一来我同样得到了一份原版光盘的复制品,即是非法行为?

又或者A、B同时买了windows正版,但B的光盘损坏了.A便刻录了一份交给B安装,B安装时使用自己购买的CDKEY进行安装.

又例如同上面的过程中.B未购买windows正版光盘和CDKEY,而是使用了其他方法进行安装.A是否属于犯罪行为?

两个过程,不同点皆出于B的身上,而A的行为完全是前后一致的.为何最后判定A会有不同?


根据任何国家的法案,公民都有权利用任何方式处置自己拥有所有权的物品,当然包括光盘和书籍等"信息技术知识载体"

民法通则对公民的基本权利之处分权做如下描述:

处分权:即所有人有决定财产的归属和命运的权利,也即所有人有处置财产的权利.例如公民将房屋出卖、将食品食用、将物品丢弃等行为都是对财产的处置.


信息技术知识载体与常规物品所有权的不同在于其主体财产是虚幻的,不存在的,所有它有"复制"的可能.
而盗版之所以违法是因为其拥有"以盈利性为目的"这个前提.关于"盈利性为目的"刑法中有以下定义描述

第二条刑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的"以牟利为目的",是指为了出售、出租、自用、转让等谋取经济利益的行为.


既然我拥有该物品的所有权,在未通过出售、出租、自用、转让等行为牟取利益,那么我是否拥有合法的处分权呢?

既然光盘与书籍同样属于技术知识载体,那么如你的描述,倘若我将书中一段我认为很不错的话抄下来制作成书签或其他手工艺品赠送给友人,是否属于盗版行为?同理,倘若我是一名P2P资源提供者,将已买的游戏光盘制作成镜像传播在网络之上,那就是盗版行为?别忘了,说明书和CDKEY还在我自己手中并为公开传播.光盘只是产品的一部分罢了,跟摘抄书中某一段文章是一样的.这一切都是基于"非盈利性为目的"的行为.它是公民享有的合法处分权的一部分.


至于你所说的在正版软件说明书上找到的关于禁止复制的相关内容,很遗憾的,我翻阅了我曾经买过的所有正版软件说明书、包装盒,并未找到关于明令禁止使用者复制、传播的相关内容.
作者: wxroopl    时间: 2007-9-29 03:40

当然,我本身并非一个盗版软件支持者,我抽屉里的软件和游戏、电视柜中大量的DVD、CD没有任何一张是盗版光盘.对于我认为好的电影、音乐光盘、软件、游戏.我从来都不会吝啬那几百块钱.但我认为我必须维护我拥有的合法的权利.

要遏止盗版行为,扼杀网络P2P下载并非有效手段.要有力的打击盗版行业,除了有关部门应该大力加强对信息技术非法复制传播以外,合法出版商们是否也应该反思一下为什么会轻易的被盗版商轻易占去大部分市场份额.妄想靠垄断来实现占有市场在如今这个信息技术飞速发展和变幻莫测网络世界中,是被动和消极的.只有靠积极竞争才能得到应有的回报.

特别在此鄙视一下星空娱动公司,UT2004交给你们简直是暴敛天物,说明书里错字连篇,战网服务器要么进不去,要么没人.别说正版卖不出去,这样的服务质量怎么不叫人心寒.

[ 本帖最后由 wxroopl 于 2007-9-29 03:46 编辑 ]
作者: -_-|||    时间: 2007-9-29 10:07

至于你所说的在正版软件说明书上找到的关于禁止复制的相关内容,很遗憾的,我翻阅了我曾经买过的所有正版软件说明书、包装盒,并未找到关于明令禁止使用者复制、传播的相关内容.

请确认你买的是正版而不是伪正版,在我的游戏购买历程中,好象没有哪一个游戏是没有这东西的,如果说明书中没有的话也可以找找软件光盘里面.XP系列忘记了,没啥心情看其实体说明书,但是我记得所有MICROSOFT软件,非免费的(好象免不免费的都有),全部都在其安装目录下放置LICENSE,去看看里面说的是什么吧,恩,盗版应该也没有把此文件删除,肯定能找到的

软件的

最近一个游戏的


找了一个年代比较久远的游戏,还有人知道是什么吗




当然,要说这是霸王条款,那当我没说话
作者: -_-|||    时间: 2007-9-29 10:13

倘若我将书中一段我认为很不错的话抄下来制作成书签或其他手工艺品赠送给友人,是否属于盗版行为?
经过你的思维而产生的新事物不算,类似读后感之类
所谓赠送友人,要看规模和性质

同理,倘若我是一名P2P资源提供者,将已买的游戏光盘制作成镜像传播在网络之上,那就是盗版行为?别忘了,说明书和CDKEY还在我自己手中并为公开传播.光盘只是产品的一部分罢了,跟摘抄书中某一段文章是一样的.这一切都是基于"非盈利性为目的"的行为.它是公民享有的合法处分权的一部分.
很明显,不是同理



算了,老婆说的,和XX讨论是没有结果的,理解不能的人永远理解不能,期待全世界无创作吃老本的时代来临
也请你们说完以上针对的话以后,捂着自己的良心,问自己一句,我这么做真的没有伤害创作方的权益?真的不算盗版?(当然,我相信能说出"没有"的人还是有的)

[ 本帖最后由 ||| 于 2007-9-29 10:22 编辑 ]
作者: 飞雪の轨迹    时间: 2007-9-29 10:23

看见LS的某张帖子,很好奇的把手上正版游戏的说明书全拿来翻了一遍……
那张帖子最后一个游戏貌似蛮熟的...但想不起名字了...
风色幻想系列我从3开始搜集正版搜集到5(6太渣了所以懒得买)...但我只看到3的上面有版权说明...活该寰宇给盗版坑死...
EA的NBA LIVE(06,07的美国正版,国内的不知道有没有)系列上面看见相关版权说明了...
北京娱乐通代理的FALCON的游戏(空之轨迹FC,SC,伊苏6)上面也找到了...
其他碟子在家里,所以没注意...

说实话,我都是先从网上下了D版的来玩,觉得好的再买正版收藏的...
如果不知道这游戏怎么样,盲目的花69块钱去支持所谓的“正版”
我想我还没有那么强大的经济实力做后盾

[ 本帖最后由 飞雪の轨迹 于 2007-9-29 10:25 编辑 ]
作者: -_-|||    时间: 2007-9-29 12:48

原帖由 飞雪の轨迹 于 2007-9-29 10:23 发表
看见LS的某张帖子,很好奇的把手上正版游戏的说明书全拿来翻了一遍……
那张帖子最后一个游戏貌似蛮熟的...但想不起名字了...
风色幻想系列我从3开始搜集正版搜集到5(6太渣了所以懒得买)...但我只看到3的上 ...

除非买不到豪华版,不然我是不会买简版的
事实上家里90%的游戏都是豪华版

至于那套盗版玩过以后再考虑买不买正版的言论,事实上和拿了刀子捅死人后跟别人说我不捅怎么知道会死人一样

亏我也吃过,好象是80多还是100多买的ZG的第7封印,玩了一点点就没玩下去,系统太差,人物也差..
然后就丢下没玩了,这只不过让我下定决心不买ZG任何单机游戏,我不觉得有什么后悔的(事实上ZG很快就完全放弃了单机游戏)


至于经济问题
一套普通版通常60左右
豪华版120~150左右

一年算是买一套普通版一套豪华版,也不超过240
一个月存20元做游戏备用金很难?相信有电脑的人不可能连这都没有吧?
现在值得投资的单机游戏,一年能出1套已经算很好了,而且,可能以后也没有了

[ 本帖最后由 ||| 于 2007-9-29 12:51 编辑 ]
作者: 虐兔子の黄瓜    时间: 2007-9-29 12:51

我一般只有Gal-Game考虑入手豪华版的。
作者: -_-|||    时间: 2007-9-29 12:53

恩...我支持打击日本游戏经济,把GALGAME都盗了吧

狗狗把手上的GALGAME全部传给我吧
作者: 虐兔子の黄瓜    时间: 2007-9-29 12:54

手上还有Air的DC和PS2的初回限定版有多的,其他都是只有1份的[m_走开]
作者: -_-|||    时间: 2007-9-29 13:01

原帖由 飞雪の轨迹 于 2007-9-29 10:23 发表
看见LS的某张帖子,很好奇的把手上正版游戏的说明书全拿来翻了一遍……
那张帖子最后一个游戏貌似蛮熟的...但想不起名字了...
风色幻想系列我从3开始搜集正版搜集到5(6太渣了所以懒得买)...但我只看到3的上 ...

对了,忘记说,最后那图,是新世纪福音战士--钢铁女友

好象是这名字...刚看完就忘记了


准备重温一次..反正也就当动画片看的一个游戏,.,.
(才发现原来99年就开始坚持正版了..再找一下估计还有更早期的..也许是98...)
作者: 飞雪の轨迹    时间: 2007-9-29 13:24

原帖由 ||| 于 2007-9-29 12:48 发表

除非买不到豪华版,不然我是不会买简版的
事实上家里90%的游戏都是豪华版

至于那套盗版玩过以后再考虑买不买正版的言论,事实上和拿了刀子捅死人后跟别人说我不捅怎么知道会死人一样

亏我也吃过,好象是8 ...

哎...我们这边盗版比较泛滥,一般做正版的都不大敢进豪华版的...
我目前收集的豪华版只有空之轨迹的FC和SC...还都是我特别预定的...

你说的“至于那套盗版玩过以后再考虑买不买正版的言论,事实上和拿了刀子捅死人后跟别人说我不捅怎么知道会死人一样”
我觉得也有一定的道理...但不足以成为“必须支持正版”的理由...
一年发售的游戏那么多,值得收藏的也就那么几款,不都玩一遍怎么知道该收藏哪款...
况且,要试刀子是否锋利一定要试人?

不过...你支持正版的时间比我长...我最早的一套正版还是02年叫人从日本带回来的天使小夜曲...可惜还是普通版...

嗯...今年只收藏了一套空之轨迹SC(我承认,我是下了日文的D版再去买的... )...
我那张帖子里想表达的是“不能光看介绍就见正版就买...买回去不好玩又浪费钱”

[ 本帖最后由 飞雪の轨迹 于 2007-9-29 13:27 编辑 ]
作者: bateer    时间: 2007-9-29 13:37

知识产权法、著作权法这些法律最根本的目的是保护发明创造者的利益,那些什么非法复制、拷贝这样的名词都是建立在保护权益人的权益的基础之上才产生出来的,如果以后有某种先进的技术或者某种机制能使复制品和权益人的利益分化开来,不产生冲突,那么这种什么“非法复制、拷贝”的名词都将不复存在。

举一个并不十分恰当的例子,就是作者的另一个帖子说的一个问题:目前中国的宽带计费是按户来算的,那么就会产生“非法路由器”一词,但如果按照流量来计费,这个词就没有意义。

再举一个我前面一直说的例子,按照保护文化著作所有权的原则,“借阅”这种行为也是事实在侵犯作者权益的,但是为什么没有控制?因为无法控制。

其实某些软件开发商本身也在经历这种变革的阵痛:微软是利用这些法律垄断软件市场;Sun、Linux却在提倡免费、开源。微软在普通PC操作系统上的霸主地位无人撼动,但这里却有一个悖论:如果世界上没有windows系统盗版,他能有今天的地位吗?他能保证不被免费软件击败吗?
作者: -_-|||    时间: 2007-9-29 14:40

原帖由 飞雪の轨迹 于 2007-9-29 13:24 发表

哎...我们这边盗版比较泛滥,一般做正版的都不大敢进豪华版的...
我目前收集的豪华版只有空之轨迹的FC和SC...还都是我特别预定的...

你说的“至于那套盗版玩过以后再考虑买不买正版的言论,事实上和拿了刀 ...

天使小夜曲我也有-__-

买给老婆玩的东西...



TO LS,不想和你争什么了,反正我觉得保护作者权益不是一件坏事,当作者没有权益的时候,也就不再会有"作者"

[ 本帖最后由 ||| 于 2007-9-29 14:41 编辑 ]
作者: hangzhouxyw666    时间: 2007-9-29 15:08

大家别为这个争了,有消息说电信和网通已经达成协议,以后划南北赚钱,以后我们包年也好,包月也罢,都得限时限流量了,超出部分都要再收钱!妈的!X啊!这就是中国垄断行业!国家都那么自私了,我们老百姓为什么就不可以为自己想想?
作者: -_-|||    时间: 2007-9-29 15:09

原帖由 hangzhouxyw666 于 2007-9-29 15:08 发表
大家别为这个争了,有消息说电信和网通已经达成协议,以后划南北赚钱,以后我们包年也好,包月也罢,都得限时限流量了,超出部分都要再收钱!妈的!X啊!这就是中国垄断行业!国家都那么自私了,我们老百姓为什么就 ...

这消息天天都在变

我得到的消息是双方只不过是签定了协议,以后不再恶性竞争,然后该干什么干什么
作者: 梅丹.佐    时间: 2007-9-29 17:00

这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必然. 不要说正版的价格合适.事实宁愿买烟抽.也不愿意买啥正版.
作者: rayman_zj    时间: 2007-9-29 22:31

国外那么多人用EMULE。。。难道是开着EMULE好玩。。。FLASHGET难道不会P2P。。。中国这两个字去掉先。。
然后你就可以发现很多情况是被逼成这样的。。。以前我有收藏好游戏的习惯。。。现在我有用EMULE下游戏刻盘收藏的好习惯。。
作者: 心酸の浪漫    时间: 2007-9-30 00:53

能满足自己 不伤害别人,就是最大的幸福
作者: Hacunat    时间: 2007-9-30 10:07

全世界都可以反对P2P 就是电信和网通之类的ISP不可以 我花钱买了带宽你还管我干什么么 无法理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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