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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试婚.....怎么试? [打印本页]

作者: 工藤新一    时间: 2007-9-17 01:14     标题: 试婚.....怎么试?

RT

终于遇到了``
作者: 喵喵の狗狗    时间: 2007-9-17 01:18

婚后帮她出处女膜修复手术的手术费就行了
作者: 工藤新一    时间: 2007-9-17 01:21

...不要淫乱...认真的问.....
作者: 喵喵の狗狗    时间: 2007-9-17 01:21

如果你同意这种事,我送你一句话,你脑残。

同居可以,试婚,省省吧
作者: 6B合体雷霆王    时间: 2007-9-17 01:21

就是试管婚姻-3-....
作者: 喵喵の狗狗    时间: 2007-9-17 01:24

如果是女方跟你这样说,你可以回她一句:找2B青年吧,找我就算了,我不脑残。
作者: 工藤新一    时间: 2007-9-17 01:28

不是啊``我的意思是问``试婚怎么试``啥叫试婚??

看到一个女孩和一男孩想起来的``
作者: 喵喵の狗狗    时间: 2007-9-17 01:30

比同居更进一步,比结婚退一步,也就是事实婚姻。
作者: 工藤新一    时间: 2007-9-17 01:31

喔...就是没结婚证的夫妻??
作者: 喵喵の狗狗    时间: 2007-9-17 01:32

嗯,是的,跟订婚没拿证差不多,但是要暧昧一点。
作者: 工藤新一    时间: 2007-9-17 01:35

好象``没什么啊

为什么2B
作者: 喵喵の狗狗    时间: 2007-9-17 01:36

因为做这种事的男的必须脑残才会去的。
作者: 工藤新一    时间: 2007-9-17 01:38

为什么啊`?
作者: 喵喵の狗狗    时间: 2007-9-17 01:43

如果你问为什么,说明你还是2B青年,等你再过4-5年你就理解了。
作者: storejoline    时间: 2007-9-17 06:42

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施行前,未办结婚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如同居时或者起诉时双方均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如同居时或者起诉时一方或者双方不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应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
新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之日(1994年10月1日)起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按非法同居关系对待。
作者: 想念你家楼下的牛肉水饺    时间: 2007-9-17 07:56

试了就不想结婚了。。
作者: ATPX-4869    时间: 2007-9-17 08:16

还是表试的好
作者: 夜雨秋暝    时间: 2007-9-17 09:07

表试的好
作者: 熊猫烧香    时间: 2007-9-17 09:11

我想试........
作者: 神崎Uu    时间: 2007-9-17 09:17

现在离婚的那么多. ....还用试啊..
作者: 拿黄瓜敲桌子    时间: 2007-9-17 09:18

试用品,使用一次请付800¥折旧费。
作者: 黑龍    时间: 2007-9-17 09:21


作者: bateer    时间: 2007-9-17 09:39

现代人大多数生理早熟心智晚熟,试婚么。。。算一条相对来说不错的路
作者: 小白LOVE白白    时间: 2007-9-17 10:24

原帖由 ATPX-4869 于 2007-9-17 08:16 发表
还是表试的好

你这么早起来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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