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试婚.....怎么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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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工藤新一
时间:
2007-9-17 01:14
标题:
试婚.....怎么试?
RT
终于遇到了``
作者:
喵喵の狗狗
时间:
2007-9-17 01:18
婚后帮她出处女膜修复手术的手术费就行了
作者:
工藤新一
时间:
2007-9-17 01:21
...不要淫乱...认真的问.....
作者:
喵喵の狗狗
时间:
2007-9-17 01:21
如果你同意这种事,我送你一句话,你脑残。
同居可以,试婚,省省吧
作者:
6B合体雷霆王
时间:
2007-9-17 01:21
就是试管婚姻-3-....
作者:
喵喵の狗狗
时间:
2007-9-17 01:24
如果是女方跟你这样说,你可以回她一句:找2B青年吧,找我就算了,我不脑残。
作者:
工藤新一
时间:
2007-9-17 01:28
不是啊``我的意思是问``试婚怎么试``啥叫试婚??
看到一个女孩和一男孩想起来的``
作者:
喵喵の狗狗
时间:
2007-9-17 01:30
比同居更进一步,比结婚退一步,也就是事实婚姻。
作者:
工藤新一
时间:
2007-9-17 01:31
喔...就是没结婚证的夫妻??
作者:
喵喵の狗狗
时间:
2007-9-17 01:32
嗯,是的,跟订婚没拿证差不多,但是要暧昧一点。
作者:
工藤新一
时间:
2007-9-17 01:35
好象``没什么啊
为什么2B
作者:
喵喵の狗狗
时间:
2007-9-17 01:36
因为做这种事的男的必须脑残才会去的。
作者:
工藤新一
时间:
2007-9-17 01:38
为什么啊`?
作者:
喵喵の狗狗
时间:
2007-9-17 01:43
如果你问为什么,说明你还是2B青年,等你再过4-5年你就理解了。
作者:
storejoline
时间:
2007-9-17 06:42
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施行前,未办结婚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如同居时或者起诉时双方均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如同居时或者起诉时一方或者双方不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应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
新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之日(1994年10月1日)起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按非法同居关系对待。
作者:
想念你家楼下的牛肉水饺
时间:
2007-9-17 07:56
试了就不想结婚了。。
作者:
ATPX-4869
时间:
2007-9-17 08:16
还是表试的好
作者:
夜雨秋暝
时间:
2007-9-17 09:07
表试的好
作者:
熊猫烧香
时间:
2007-9-17 09:11
我想试........
作者:
神崎Uu
时间:
2007-9-17 09:17
现在离婚的那么多. ....还用试啊..
作者:
拿黄瓜敲桌子
时间:
2007-9-17 09:18
试用品,使用一次请付800¥折旧费。
作者:
黑龍
时间:
2007-9-17 09:21
作者:
bateer
时间:
2007-9-17 09:39
现代人大多数生理早熟心智晚熟,试婚么。。。算一条相对来说不错的路
作者:
小白LOVE白白
时间:
2007-9-17 10:24
原帖由
ATPX-4869
于 2007-9-17 08:16 发表
还是表试的好
你这么早起来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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