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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蛋疼读报委员会】2007年08月24日 第四十六期 [打印本页]

作者: eggpain    时间: 2007-8-25 00:42     标题: 【蛋疼读报委员会】2007年08月24日 第四十六期

每天读报

远离火星

以上
作者: 夜雨秋暝    时间: 2007-8-25 00:45

每日关注
作者: Killy07    时间: 2007-8-25 00:45

又差一步...
作者: 夜雨秋暝    时间: 2007-8-25 00:47

2次而已
作者: jennylove    时间: 2007-8-25 00:56


作者: eggpain    时间: 2007-8-25 03:01     标题: 男子网上号召网友集会抗议高房价被拘留

  京华时报8月24日报道  想买房却又买不起的岳某网上发帖抗议房价过高,还“策划”了一场大集会,但很快被警方制止。前天,岳某被北京警方行政拘留14天。

  近日,北京警方在工作中发现网上传播着这样一条帖子:现在房价太高了,我倡议深受高房价压迫的同志们于X月X日在XX地区集会,共同抗议房价虚高。

  如果集会的人群越多,造成的影响越大,越能引起***的重视……此后,该帖迅速在网上传播开来。而发帖人也多次号召网友在其他论坛、博客以及MSN、QQ群、朋友邮箱、手机短信中转发该帖。

  警方展开工作后查清了该帖的作者是岳某,并摸清了其暂住地。8月21日晚9时,民警敲开了岳某家的房门。此时,他正在家中上网。看到突然出现的民警,岳某开始一头雾水。直到民警讲明情况后,他才意识到自己的发帖行为触犯了法律。

  经了解,28岁的岳某是研究生,在上海一家公司北京分公司上班。岳某说,他发帖只是有感而发。“现在买房这么贵,我又囊中羞涩,发帖是一种宣泄真实想法的方式,没想到后果会这么严重。”

  8月22日,警方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以煽动策划非法集会、游行将岳某行政拘留14天。警方提醒市民,在我国不能私自组织、策划游行、示威活动,如果进行游行、示威,需要将形式、路线、人数、口号等具体相关情况报公安机关审批后,方可进行。

本文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雷娜
作者: eggpain    时间: 2007-8-25 03:03     标题: 律师撰文辱骂农民工讨薪成功后不付费

  新快报8月24日报道  近日,以专为民工打官司而出名的重庆律师周立太在其博客上写了一篇博文《又有一群“狗日”的跑了》,用极端的字眼辱骂自己曾帮助过的农民工,指责讨薪成功后很多农民工立刻开溜,全然不理律师费一事。该律师的这种破口大骂引来网友热议,部分网友质疑农民工过河拆桥,部分网友则认为,即使农民工拖欠了律师费,该律师也不应破口大骂,否则有损其作为“民工律师”的形象。

  律师博文

  “民工律师”开骂

  “民工律师”周立太,其律师事务所主要为处于弱势的民工提供法律帮助。自1996年以来,周立太为不少民工提供了法律帮助,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2001年周立太办理的吴雪等56名女工状告深圳市龙岗区坑梓宝洋产业制品厂非法搜身案,使女工获得了赔偿,引起了国内外的广泛关注。

  据周立太近日博文《又有一群“狗日”的跑了》介绍,来自广东、四川等地的王天松六十余人,于1991年5月至2004年5月先后应聘到东莞利兴塑胶五金制品有限公司。2005年11月,该公司老板携款逃逸,公司停产。

  2005年11月,周立太接到上述公司员工电话,称公司尚欠员工工资百万余元,希望获得法律帮助。接受委托后,周立太律师事务所向东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该委经开庭审理后,作出了裁决:由用人单位支付王天松等人工资及相关补偿金14万余元。鉴于认为此裁决的经济补偿金计发基数及工资金额与实际情况不符,周立太便支持当事人向东莞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此案经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由用人单位支付王天松等人70余万元经济补偿金及拖欠工资。王天松等60余名当事人于2007年8月15日上午赶到东莞市人民法院执行局领取赔偿款。

  博文指出,王天松等60余名当事人全部领到赔偿款以后,即各散五方,对于律师所派去的财务人员提出的按照合同约定收取应收的律师费请求根本不予理会,当事人应当缴付的7万元律师费化为泡影。对此,周立太气愤地在其博文中称:“对于像王天松等人这样拿了钱就开溜的当事人,我只能说:真是他妈的一帮畜生!

网友评论

  周立太律师的骂声一出,网友议论纷纷。部分网友认为,律师也是要生存的,农民不支付律师费无异于买东西不给钱。部分网友则认为,周立太的言语过分了些,毕竟民工被欠薪在先,他们长期贫困和被压榨的处境逼得他们已不在乎道德诚信。而且既然是为民工打官司,就应该考虑到民工对诉讼费的承受能力。另有网友希望,像周立太这样为农民工打官司的律师们不要因此而丧失信心,毕竟民工实在是弱者。

律师费是民工额外费用

  网友“姚於”在其博客中写了一篇《周立太,你要是那民工你会不会逃跑?》的博文质问周立太,堂堂大律师竟然向农民工群体进行轰炸式辱骂,“周先生已经被愤怒冲急了,把当年帮民工讨薪时的正义之士风范抛在脑后。

  网友“姚於”还分析说,仅以周律师在博客中所列举的例子来看,每个农民工分下来也就一两万元的工资,也就是说,民工中即使是最晚的2004年进公司的,他在3年空囊之后终于领到了几千乃至万元左右的钱。也就是说,他3年的卖命工作终于获得了这点还不够某些人吃一顿饭的钱。

  网友“姚於”认为,周立太律师在为民工讨薪的过程中是个英雄,但他却没有作好准备去面对这样的环境与性格事实的冲突,尤其是在弱势群体生存生态恶化背景下,“他们都属于勉强养家糊口的群体,如果他们承认恩人,那么他们将要付出金钱的代价,甚至得不偿失;如果他恩将仇报,便意味着可以将这笔额外费用转嫁到一个无辜的但在经济上可能比他强很多的人身上。”

周律师出名是畸形产物

  一些网友质问周立太律师为什么没考虑到民工付费问题。网友“比较烦”说,“既然为民工打官司,就应该考虑到民工对诉讼费的承受能力,也应该考虑到他们会付不起诉讼费。”

  更有网友质疑周立太的动机是否是为了炒作自己。网友“lolita”说:“周律师真会炒作,靠民工吃饭还要骂民工。不知道您是怎么想的!”

  在周立太对其博文作出回应后,网友“姚於”又写了一篇博文《周立太,请你先收拾那把带血的刀》称,当一个人被刀子划伤而流血不止的时候,许多人是把伤口包扎好。但他们没有想过,伤愈的伤口可能还会被那把刀子继续划开,“周先生,如果有可能,请你在包扎民工伤口的同时,也为他们把那把带血的刀收拾一下。”

  该网友还分析了事情的根源,“其实,如果挖掘事实的根源来看:周先生为什么出名?因为他是‘民工律师’!而为何律师这个头衔被冠以‘民工’二字就会出名?是的,因为没有几个人愿意当这个民工律师,没有几个人愿意去为这群工伤断手断脚不知找谁赔偿、受辐射伤害不知找谁要补助、为讨要应得的工资还需要爬高楼跳大桥的底层弱势群体说话!说到底,周立太先生能够拥有这么大的名气,其实就是一种社会的畸形产物!”

不付律师费无异偷窃

  部分网友认为,律师也是付出劳动的应该有回报。网友“千千晚星”分析说,民工既然会去找周律师维权,说明他们有法律意识,但是维权胜利了却不支付律师费,就好像在商场买了东西不给钱一样,这跟“偷窃”有什么区别?网友“好人好说”表示,“周立太是个好人,也是个粗人,更是个性情中人。他的骂或许有点不堪入耳,但很真诚,也很直白,骂中有很多无奈无聊无情,但他实在也不容易!”

  另有网友表示,不懂得知恩图报的人是不配让人同情和帮助的。网友“123”说,“即使第一次得到了帮助,这种人以后也不会再得到应有的帮助了!诚实守信就是根本!”

律师有话说

要重视对民工的教育

  昨天记者联系到了“民工律师”周立太,他称提供法律服务收取一定的费用是天经地义的,而社会大众太注重这种行为的非职业意义,将其看成一个急人所难、帮助弱者、有如“佐罗”那样的大侠。

  周立太称,骂民工是想让他们知道应该有道德,有诚信。“我没仔细统计过,粗略算来替民工讨薪的案子中大概有1/3是拖欠律师费的”。

  周立太律师还表示,农民工要是输了官司,就会向司法行政机关投诉,称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未能维护其合法权益,如果赢了官司,得到赔偿款项,他们就会拿了钱就开溜,至于社会提倡的什么诚信、道德全然不顾。

  另外,周立太律师认为,现在我们要做的不仅仅是呼吁保护农民工,更应该注重对他们的教育,包括文化、法律、道德及技能等。“不管怎样,我还会继续帮民工打官司的”。

本文来源:南方网
作者: eggpain    时间: 2007-8-25 03:06     标题: 男子自搭简易桥收取过桥费



所搭简易收费桥昨天已被警方责令停止收费并拆除

  广州日报8月24日报道  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百年一遇的洪灾,使广东雷州大地不少桥梁、道路被冲毁。为帮助灾民尽快修复道路、重建家园,连日来,一批批的救灾物资正源源不断地从全国各地涌向灾区,各级党政部门和社会各界人士为此纷纷伸出了援助之手。

  然而,与此形成鲜明反差的是,有人却趁机大发灾难财:在被洪灾冲垮的堤坝旁搭起简易桥,收取过往灾民的“过桥钱”。

  这一事件就发生在位于雷州英利境内的湛江农垦东方红农场七队附近,亦即雷州余庆水库上游的一个小库坝上。本报记者接到热心读者报料后,于昨天前往进行了探访。

行人过桥收费1元

  昨日下午3时许,记者赶到现场时,只见昔日一条宽约8米、高十来米的堤坝,已垮了一个巨大的决口。堤坝一旁,数十名工人正在忙于搬运沙包填堵被洪水冲垮的一个决口,大量的洪水正咆哮着从15米左右宽的决口奔流而下,水流特急;用树木搭建的宽约60厘米的简易桥上,一妇女正颤巍巍地从桥面上爬过,险象环生。

  在离此桥约10多米的上游,宽约40多米的水面上,一张用6个汽车轮胎建造的简易竹筏,正搭载着多名蹲着的群众。频频往返于水库两岸的这艘竹筏,在水中摇摇晃晃地行进着。

  一路人告诉记者,搭这船过往对岸每人收费2元;而此前从简易桥通过,则便宜些,每人收1元,摩托则收费2元,“他们在此收费已有很多天了”。

收费桥已经被拆

  东方红农场七队钟队长告诉记者,大坝是8月10日被洪水冲垮的。堤坝上的道路是东方红农场四、五、六、七、八队与农场第一纤维厂和附近多个村庄约3000多人进出英利圩或雷州市的必经之路。道路中断后,群众出入受阻,于是一名梁姓男子便用简易竹筏做起了摆渡生意。也许是见“生意红火”,8月16日,附近有人在这里用木条搭起了简易桥收费,由3个中年男子看守,群众每次过桥收取1元,摩托则收2元。

  “现在这桥是农场出钱搭建的,不收费;之前的收费简易桥是今天早上才拆除的,原因是有群众投诉后,派出所前来处理,收费人自行拆除的。”一自称是农场干部的男子说。

  “为何农场不搭建简易桥给群众过,而让私人搭建来收费呢?”钟队长说,农场搭建的话,安全没保障,出了事,难担责;而私人搭建桥后,收费人每次都是护送着群众,或帮忙推着摩托车过桥的,较安全。“除了少数群众对过桥或搭竹筏收费有意见外,多数群众是愿意的。”钟队长说。

  在辖区的南渡口派出所,所长黄涉告诉记者,此前,他们对有人擅自搭桥或摆渡收费并不知情,直至22日下午6时许,有2名骑摩托的群众过桥时不愿意交费并向附近的在207国道巡逻的英利交警投诉,他们才得知并立即与执勤交警一起赶到现场调查了解。

  “当时他们只承认每次收取群众1元,是为了方便群众出入而搭建的,并说他们是在做好事,钱是群众愿意给的。”黄所长说,他们听后遂责令:如果是群众愿意给的,可以理解,但若是强行收取的,则绝不允许!并责令其立即停止收费。后来,他们把桥拆了……

  记者离开时,由农场雇用的工人仍在加紧搬运沙包,以及早堵住决口,修好便道让群众通行。

本文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关家玉 乔军伟 黄建豪 丁智明
作者: eggpain    时间: 2007-8-25 03:11     标题: 广深高速列车撞死人 车头悬挂半截尸体进站



据目击者说,当时事发列车就停在此处,10分钟后离开



示意图



现场模拟图 来源:扬子晚报

  信息时报8月24日报道  昨日上午,一辆由广州火车东站开往深圳的D825次列车在驶往东莞站途中发生撞死人事件。车头悬挂尸体的列车进到东莞站后,警方迅速进行善后处理,出事列车也在10分钟后驶离。事故并未对东莞站其他列车运行造成影响。事故原因及死者身份尚在调查中。

车头挂半截身进站***赶到封锁现场

  昨日上午10时许,记者收到报料,称大概在上午9时05分左右,一辆由广州火车东站开往深圳的D825次列车在驶进东莞火车站时,有目击者发现车头位置竟然悬挂着半截尸体,之后警方迅速封锁现场进行调查处理。

  下午1时许,记者赶到东莞火车站时,整个站区内已经恢复正常工作,其中广深线路候车大厅内前往广州或深圳方向的旅客人潮涌动,多名候车旅客都表示尚未听到事故的相关消息,只有站内个别保安称上午听到过有这样的事。

  记者之后按照保安的指引来到东莞火车站2号站台。据介绍,这里就是当时D825次列车停靠的位置。记者发现,整个站台目前正在装修之中,在靠近站台进口的顶棚安装现场,一名装修工人老王向记者讲述上午看到的一幕时仍唏嘘不已:“好惨啊!整个人只剩下半截挂在车轮上。”老王说当时是早上9时刚过,他和工友们正在站台进行装修工作,一辆白色的列车慢慢进站。突然,他看到在整个车头下方全部都是血迹,更让他吃惊的是,车轮边竟然还挂着半截尸体,细看过去,应该是一个中年男子,身体只剩下从左肩部斜着向下的上半截,整个场景惨不忍睹。很快就有大批***赶了过来,他们立即将车头附近的站台全部封锁,周围的工人都被清离现场,大概10分钟后,就看到这列火车又向深圳方向开去,好像之后有殡仪馆的车子过来将尸体运走。

出事列车推迟出发死者身份尚未确定

  事故发生以后,东莞火车站方面立即对该事件进行了处理,D825次列车只是推迟了几分钟发车,而该线路上其他班次的列车并没有受到影响。据东莞站一名负责人透露,初步调查,这次发生事故的列车是从广州东站开往深圳的,目前估计,具体撞人位置应该是在石龙火车站到东莞火车站区间的茶山路段。

  至于为什么火车撞人以后没有及时停下,而拖挂尸体直接行驶到东莞站,这名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行驶在广深线的动车组列车行驶时速度一般都是在180公里/小时左右,就算当时车头撞到人,作为司机,即使能感觉撞到东西,但并不一定知道是撞到什么,同时从石龙到东莞区间的运行时间只有10分钟左右,整个线路的列车全部是按照预先设定好的时间进行运行,如果列车在撞人位置停靠,将会对整个线路其他列车的运行造成整体影响,所以只有停靠在车站里面,车站可以通过站内多条车道调节其他列车运行,这样就不会对后面的列车运行造成影响。

  另外,这名负责人还告诉记者,广深线是一条全封闭运营的铁道线路,铁道两侧都设置有高墙和铁丝网,一般人很难进入到铁道线路。

  事故发生后,广深铁路公司与铁路公安部门已经组成联合调查组赶往事故发生路段进行调查,目前事故中死者的身份还没有确定,相关情况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相关链接

动车组时速惊人跑500米只需9秒

  目前在广深线上运营的动车组列车,时速最高可以达到200公里/小时。据相关人士介绍,动车组列车从500米外的地方到行人面前只需9秒钟,一般人根本来不及反应。

  动车组经过的时候,掀起的风速极值达20米/秒,相当于7~8级的大风。在200公里/小时全速运行时的列车每秒速度达到60米以上,制动距离超过1000米,全速行驶的列车通过时,产生的吸力足够把靠近铁轨的人拖进去。

广深线今年还有过两宗火车撞人事故

  2007年4月3日下午5时30分,两名正在广深铁路北线布吉街道李朗段轨道施工的电气工人不慎被飞驰而过的列车撞飞,造成一死一伤。

  2007年4月22日零时30分许,一群铁路施工人员在广深线东莞火车站附近的轨道旁施工时,一列由深圳开往广州的火车疾驶而过,强大的气流将来不及跑开的工人掀起,致使2死4伤。

本文来源:信息时报 作者:张立璞
作者: eggpain    时间: 2007-8-25 03:12     标题: 伊朗男子因婚外性关系被判鞭刑千人围观



赛义德.格汗巴里在中心广场接受鞭刑



围观的人群

  红网8月24日报道  据英国《每日电讯报》24日报道,一名伊朗男子因为酗酒和发生婚外性关系被判违反该国的道德法在公共场合接受鞭刑惩罚,这种刑罚由一名警官以巴拉克拉法帽蒙面,挥动藤条抽打男子脊梁,另外三名警官则紧按住他的双腿和胳膊,被鞭打的男子的背上伤痕累累。

  据报道,事件发生在距离首都德黑兰以西90英里的加兹文省,遭鞭刑的是25岁男子赛义德.格汗巴里。他因为酗酒和发生婚外性关系被当地宗教法院判处80下鞭刑。在鞭刑的现场,有超过1000人围观,附近的交通一度暂时中断。围观的人群中,有人用手机拍照,有人爬上红绿灯观望。

  手持机枪的卫兵押着赛义德.格汗巴里来到广场中心,警官们从车上取下一条4英尺长的金属凳,格汗巴里按要求趴在上面之后,他的衬衫被往上拉到肩部,露出了背和腰。一名警官紧紧抓住他的胳膊,另外两人则按住他的双腿,确保他在受刑过程中一动也不能动。此时,还有两名警官站在旁边,他们都以巴拉克拉法帽蒙面,每人负责抽打格汗巴里40鞭。

  据报道称,行刑开始后两名警官用鞭子挥尽全力,每抽一次都在格汗巴里的背上留下一道清晰的红印并生成瘀伤,有几道伤口甚至开始流血。

  在伊朗,不遵守公共道德的男女一般被判在看守所内接受鞭刑,公开的鞭刑非常少见。因为伊朗年轻人中酗酒的人越来越多,司法机构决定公开实施鞭刑以儆效尤。但有宗教领袖质疑这样做的有效性,认为可能会起到反效果,甚至影响伊朗在国际上的形象。

本文来源:红网
作者: eggpain    时间: 2007-8-25 03:14     标题: 灵魂离开肉体?英国科学家完成“灵魂出窍”实验



实验示意图

  中新网8月24日电 英国伦敦大学研究人员利用虚拟现实装置成功完成了一项“灵魂出窍”实验。据日本共同社援引24日的美国《科学》杂志的报道称,被实验人感到自己的灵魂离开了肉体,并从外部观察着自己的身体。

  一直以来人们都认为“灵魂出窍”的感觉来自单纯的想像,但该实验将有可能帮助我们科学地解释这一感觉。

  伦敦大学的亨里克?艾森(音译)博士让健康状况良好的被实验人坐在椅子上,并在其后方2米处安放摄像机,用来拍摄其背部姿态。然后再让被实验人戴上一幅特殊的眼镜,通过该眼镜中的屏幕,被实验人能看到摄像机拍摄的图像。

  在摄像机前上下挥动棍子,同时用棍子接触被实验人胸部并作相同动作后,多数被实验人都回答说,感觉自己的身体位于摄像机前方,自己好像是在从后面看着别人一样。

  在体验这一环节后,研究人员又用一把锤子向摄像机挥去,被实验人都做出了感到恐惧的神经反射。这可以解释成被实验人感觉自己的身体处在摄像机前而做出的反应。

  艾森博士指出:“在视觉和触觉被分离后,大脑的感官信息处理变得混乱,于是大脑创造出一个幻觉,使人感受到了一具并不真实存在的身体”。

本文来源:中新网
作者: Killy07    时间: 2007-8-25 03:51

灵魂的事以前也听老师讲过...
作者: 心酸の浪漫    时间: 2007-8-25 05:13

是假的吧
作者: a1838210    时间: 2007-8-25 05:51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Killy07    时间: 2007-8-25 05:53


作者: 心酸の浪漫    时间: 2007-8-25 05:54

原帖由 Killy07 于 2007-8-25 05:53 发表

请不要纯表情
作者: Killy07    时间: 2007-8-25 05:56


作者: 心酸の浪漫    时间: 2007-8-25 05:58

汗一下亲爱的
作者: Killy07    时间: 2007-8-25 06:00

灵魂的事是真的
作者: yoheyang    时间: 2007-8-25 11:29

鞭刑赞
作者: wowshell    时间: 2007-8-25 12:02

原帖由 a1838210 于 2007-8-25 05:51 发表
警方提醒市民,在我国不能私自组织、策划游行、示威活动,如果进行游行、示威,需要将形式、路线、人数、口号等具体相关情况报公安机关审批后,方可进行。

作者: carloszhan    时间: 2007-8-25 12:21

原帖由 a1838210 于 2007-8-25 05:51 发表
警方提醒市民,在我国不能私自组织、策划游行、示威活动,如果进行游行、示威,需要将形式、路线、人数、口号等具体相关情况报公安机关审批后,方可进行。

又见违反宪法的条例
作者: fuland    时间: 2007-8-25 13:46

在大街上SM,真刺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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