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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13岁女孩不到半年遭邻居强奸30余次 事发恩平圣堂(图) [打印本页]

作者: 桃子宝宝    时间: 2006-11-4 23:13     标题: 13岁女孩不到半年遭邻居强奸30余次 事发恩平圣堂(图)

13岁女孩遭邻居强奸30余次

事发恩平圣堂,前日恩平法院对此案进行不公开审理,择日宣判





面对记者的采访,小婷默不作声,由其父亲代答,她只是点头或摇头。本报记者  王鼎强  摄

核心提示

  从2005年10月至今年3月,在不到半年的时间里,恩平市圣堂镇13岁的女孩小婷(化名)竟被38岁的邻居梁某强奸30次,直到小婷怀孕6个月后才被家人发现,家人带小婷到医院做了引产手术。前日,恩平市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不公开审理并择日宣判。

  在不到半年的时间里,恩平市圣堂镇13岁的女孩小婷(化名)竟被38岁的邻居梁某强奸30次。前日,恩平市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不公开审理并择日宣判。昨日,本报记者来到恩平市人民法院,欲了解有关小婷一案的情况,但该院以保护当事人隐私和未宣判为由,未向记者提供相关资料。随后,记者在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的带领下,找到了小婷及其父亲。

13岁女孩离奇怀孕祸首竟是自己邻居

  在采访中,小婷面对记者的提问,总是默不作声,大多数都是由父亲替她回答,而她只是点点头或摇摇头。

  小婷的父亲称,今年“五一”节,在外帮工的小婷回到家中,他带女儿到亲戚家喝喜酒,同桌一妇女告诉他,看小婷的身形,她可能怀孕了。这句话犹如晴天霹雳。第二天,他立刻带小婷到医院检查。结果显示,小婷已经怀孕6个多月。小婷的父亲无论如何都无法接受这个事实,因为当时女儿未满14岁。在父亲的再三追问下,小婷终于说出了罪魁祸首——邻居梁某。

  梁某今年38岁,其妻由于不堪忍受贫困的生活,扔下两个孩子离开了他。梁某长期在外打工,去年10月回到家中。小婷的父亲说,由于家中的电视机坏了,小婷于是经常去梁某家看电视。他从小婷的口中问出了小婷第一次被梁某强奸的经过:去年10月的一天中午,小婷像往常一样到梁某家中看电视,当时梁某的两个孩子也在场,可没多久两个小孩便出去了。几分钟后,梁某将小婷拖进自己的房间。小婷不停地反抗,要求梁某停手,但梁某并没有就此收手。可怜的小婷备受摧残。事后,梁某威胁小婷,如果她把事情告诉她父母或其他人,就打她。小婷因为极度害怕,回家以后不敢对任何人讲起此事。

不到半年被强奸30余次退学外出帮工才结束噩梦

  小婷的父亲称,事后梁某见事情没有败露,便更加疯狂。他曾多次趁小婷到他家看电视的机会,对小婷进行强奸。有时候,梁某甚至趁小婷的父母出外卖菜或者去田里劳作的时候,到小婷的房间里对其实施强奸。

  为什么小婷在被梁某强奸后,还要到他屋里看电视呢?小婷的父亲解释说,是因为梁某曾威胁小婷,如果小婷不去,他就要打小婷。

  在有关部门提供的部分笔录中,记者看到,在不到半年时间里,梁某分别在其住宅的客厅、房间、门口草堆及小婷住宅的房间等地,共对小婷实施强奸30余次。直到今年3月小婷退学后去外地帮工,她才结束了这段噩梦般的生活。

梁某:我并没有使用暴力

  事发后,小婷的父亲向恩平公安机关报案,并打电话叫梁某回来协商此事。梁某回来后便被公安机关抓获,6月20日被刑事拘留,7月26日被执行逮捕。法医通过DNA鉴定,确认梁某正是小婷腹中胎儿的父亲。

  在公安机关审讯的部分材料中,梁某对自己与小婷多次发生性关系的事实供认不讳,但他却称,自己并不知道与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少女发生性关系触犯了法律。梁某称,他曾告诉过小婷会娶她为妻,所以小婷才多次与他发生性关系。

  恩平市人民检察院认为,梁某在明知小婷未满14周岁的情况下与其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应当以强奸罪追究梁某的刑事责任。

小婷:其实我还是很想上学

  据小婷父亲介绍,小婷以前是一个很天真外向的女孩,也会经常带朋友到家里吃饭玩耍,但此事发生后,她变得很内向,疏远了所有人,整天都不吭一声。当记者问她是不是还想上学时,她点了点头。

  小婷的父亲还告诉记者,在小婷第二次遭到梁某强奸以后,便提出了退学的要求,对此老师和家长都深感不解。事发后父亲才知道小婷是为了躲开梁某才去外地的,其实小婷还是很想上学,所以现在他买了很多书给她,他希望小婷明年能够重新回到学校。

  (本报记者  李昕  李斌  实习生  胡普甜  通讯员  杨学茂)
作者: 小猫猫    时间: 2006-11-5 00:22

哪有这么好的事
作者: wowshell    时间: 2006-11-5 00:39

诅咒“它”
作者: 小猫猫    时间: 2006-11-5 01:50

原帖由 wowshell 于 2006-11-5 00:39 发表
诅咒“它”


作者: 白银の堕落骑士    时间: 2006-11-5 02:07

假的
作者: 菈鈎oo丄弔    时间: 2006-11-5 02:31

禽兽
作者: nnk)((    时间: 2006-11-5 03:15

13岁都要...... 缺爱的人真是恐怖
作者: 傻傻dē.發呆    时间: 2006-11-5 08:12

不会吧.........13次?那女的为什么不早点报警?
作者: h3527426    时间: 2006-11-5 08:21

错了~~是30次~~
作者: 傻傻dē.發呆    时间: 2006-11-5 08:35

啊?不好意思是我没看清 嘿嘿....30越来越夸张了
作者: 卖银的小女孩    时间: 2006-11-5 09:32

真的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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