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3035450 于 2006-11-2 14:38 发表
说实话狗养的太大对小孩和生活中的人有威胁,人的安全最重要,非得等到XX人的狗 咬伤 咬死 再进行亡羊补牢吗? 养观赏狗就可以拉,养那么大的狗可能对人造成伤害
原帖由 3035450 于 2006-11-2 14:38 发表
说实话狗养的太大对小孩和生活中的人有威胁,人的安全最重要,非得等到XX人的狗 咬伤 咬死 再进行亡羊补牢吗? 养观赏狗就可以拉,养那么大的狗可能对人造成伤害
原帖由 豆腐 于 2006-11-2 15:53 发表
我能叫你2B吗?
小狗就无害了?
原帖由 蜡笔 于 2006-11-2 16:37 发表
这就是人吗,为什么肯定人就比狗的生命重要
说什么保护动物,人类就是这样,满口的仁义道德,如果稍微威胁到自己,就会搬出一到堆的借口,灭掉威胁到自己的危险,尽管不是它们的过错
35CM又怎么了,它要长到这么大,它 ...
原帖由 3035450 于 2006-11-2 16:46 发表
同样的上海话用你自己的话回敬你,
别以为说上海话别人听不明白
原帖由 3035450 于 2006-11-2 16:46 发表
同样的上海话用你自己的话回敬你,
别以为说上海话别人听不明白
原帖由 迷翼 于 2006-11-2 15:40 发表
估计哪家皇亲又贩京巴了..
原帖由 欧欧 于 2006-11-2 14:44 发表
大部分大狗,除了猛犬,都是非常温顺的
大部分小狗,老实说,都是非常吵闹的,伤人的事件比大狗还多一些
按照品种来限养,没有问题
按照身高。。。简直可笑
原帖由 789kokoko 于 2006-11-2 15:47 发表
你说很片面 照你说的话 说实话人对人也很有威胁 非要等XX人杀人XX人 再进行亡羊补牢吗?
原帖由 命运の齿轮 于 2006-11-2 20:35 发表
每年因车祸死亡的人数太多,所以汽车要停产
每年因难产死亡的人数太多,所以怀孕妇女要人道毁灭
每年因食物中毒死亡的人数太多,所以所有饭馆都要关闭
每年因破案率过低导致犯最率居高不下,所以所有警察要下 ...
原帖由 马子 于 2006-11-3 00:36 发表
我爱我的狗~
我的狗也爱我~
可是世人不允许我们相爱~
他们把它杀了~
PS:永久性失恋
原帖由 马子 于 2006-11-3 02:36 发表
表汗~
难到不可以爱自己的狗~
还是说狗不可以爱自己的主人~
PS:我还爱过奶奶家的猫猫~
原帖由 空调陈太郎 于 2006-11-2 15:54 发表
其实,小小剧透下。。。。
目前在和谐天朝的排名 Top 20的领导人里麽一个是养狗的。。。。
原帖由 下坠 于 2006-11-2 20:10 发表
上海好象是按品种限养的
有人不如狗不如猪不如畜生这种说法,不是凭空捏造的,做人就该光荣吗?
原帖由 空调陈太郎 于 2006-11-2 15:54 发表
其实,小小剧透下。。。。
目前在和谐天朝的排名 Top 20的领导人里麽一个是养狗的。。。。
原帖由 淡淡dē烟草味 于 2006-11-2 18:49 发表
被狗咬的人,应该找找自己的原因.
原帖由 芬外妖嬈 于 2006-11-3 13:24 发表
如果是打死太残忍了..
我觉得对于这种很大很大的狗狗可以集中饲养
有一次等电梯,门一开突然一只没站起来就有我一半高的狗耸立在我眼前确实把我吓了半死///
原帖由 命运の齿轮 于 2006-11-2 20:35 发表
每年因车祸死亡的人数太多,所以汽车要停产
每年因难产死亡的人数太多,所以怀孕妇女要人道毁灭
每年因食物中毒死亡的人数太多,所以所有饭馆都要关闭
每年因破案率过低导致犯最率居高不下,所以所有警察要下 ...
原帖由 命运の齿轮 于 2006-11-2 20:35 发表
每年因车祸死亡的人数太多,所以汽车要停产
每年因难产死亡的人数太多,所以怀孕妇女要人道毁灭
每年因食物中毒死亡的人数太多,所以所有饭馆都要关闭
每年因破案率过低导致犯最率居高不下,所以所有警察要下 ...
原帖由 蜡笔 于 2006-11-3 13:09 发表
信上帝,得永生,信政府,永不超生- -
如果你不爱狗,你可以无视它
如果你很爱狗,你就要保护它
如果你讨厌狗,你也不要伤害它啊
毕竟它又没阻碍到你
原帖由 蜡笔 于 2006-11-3 13:09 发表
信上帝,得永生,信政府,永不超生- -
如果你不爱狗,你可以无视它
如果你很爱狗,你就要保护它
如果你讨厌狗,你也不要伤害它啊
毕竟它又没阻碍到你
原帖由 加林仙猫 于 2006-11-4 20:14 发表
此回复可能另部分人不适,如有,请回避
发再多可爱的狗
也掩盖不了狗是畜牲,突然发脾气会六亲不认逢人变咬的事实
适当限制狗类的养殖对整个社会是有益的
有多的钱请捐献云南贫困区,谢谢
原帖由 命运の齿轮 于 2006-11-4 21:23 发表
人不用发脾气,也会六亲不认
连养育自己的爹妈都丢在一边,甚至赶出家门
至于讨了老婆不要娘的例子,举不胜举
对,狗是畜牲,发了脾气六亲不认
只是,请问人又是什么呢?
对于捐献云南贫困区,我很愿意
但是有个前提
捐出去的钱是不是真的到了贫困区?
还是捐进了我们“伟大”而“可爱”的“人民公仆”的腰包?
原帖由 圣№祈祷者 于 2006-11-5 00:18 发表
连狗都管不了的政府....只能将狗赶走么??无能啊
养狗的人心会多痛啊.. 狗也是生命..狗是人类生活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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