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小仪 于 2006-7-26 12:05 发表
当你踩了100次说了100次对不起后,你继续踩101次的时候说的对不起有用吗?
他是被逼到无路可退了才反抗的,忍让,他不是没做过
物极必反,反之有理
很明显他认真读过鲁大人的文章,不在沉默中灭亡,就在沉默中爆 ...
原帖由 小仪 于 2006-7-26 11:59 发表
同5楼
人格比人命重要
原帖由 小仪 于 2006-7-26 12:19 发表
没说他不应该死啊...
只不过说他爆发得对而已,你以为他是被人说一次两次就爆发的吗?
原帖由 小仪 于 2006-7-26 12:24 发表
汉奸就素这样形成嘀
至少我做人,有些东西是不变的
原帖由 就凭我爱你吗 于 2006-7-26 12:24 发表
士可杀不可辱...可杀不等于去杀~
原帖由 spike.spiegel 于 2006-7-26 12:23 发表
原帖由 小仪 于 2006-7-26 12:28 发表
笑,爆发还要和国家民族利益挂钩
那你老婆被你老板搞了,你别去爆发,默默忍受去吧,你老板对祖国的GDP贡献比你大
原帖由 就凭我爱你吗 于 2006-7-26 12:35 发表
要想做大事就要学会忍-0-
原帖由 小仪 于 2006-7-26 12:36 发表
问题1:法制社会可信吗?
问题2:中国的是法制社会吗?
问题3:你叫小马告到老师那里去还是告到警察叔叔那里去?
原帖由 小仪 于 2006-7-26 12:28 发表
笑,爆发还要和国家民族利益挂钩
那你老婆被你老板搞了,你别去爆发,默默忍受去吧,你老板对祖国的GDP贡献比你大
原帖由 小仪 于 2006-7-26 12:37 发表
小不忍则乱大谋,大不忍则-------------->憋坏了...
原帖由 许愿树﹏. 于 2006-7-26 12:31 发表
人格比什么都重要.....么人格你还不如去死......活在世上也没用...最卑微的人
原帖由 spike.spiegel 于 2006-7-26 12:38 发表
答:1:不信就不要在社会生存 这是基本
2:中国是法制社会
3:不论告哪都不能用杀人解决问题 这是社会不能接受的
原帖由 spike.spiegel 于 2006-7-26 12:41 发表
成不了大事的想法
原帖由 小仪 于 2006-7-26 12:55 发表
1,你是法官的话,你是一个好法官
2,如果你不是,是一个从政者,好,你还是一个没被污染的清官
3,如果你都不是,那么我只能说你在YY
4,针对第1点,在社会生存,第1,就是别相信任何表面上的东西,中国的黑幕暴不 ...
原帖由 小仪 于 2006-7-26 13:09 发表
奇怪的是你究竟知不知道现在社会的生存法则
不合理就争,有黑幕就暴,不合法就告
很好,如果你都做了,只有2种情况可能发生
1.你后台硬,顶下来了,成了名人
2.你没后台,我不知道能不能明年再见到你了
很 ...
原帖由 spike.spiegel 于 2006-7-26 13:11 发表
你最后的那段也是我的法则~
别忘了争论的起点不是生存法则而是马是否该杀人
人穷,可以忍受很多东西,可以为了穷放下很多东西,只要对人最基本的尊重还在,什么都可以忍受下来,但是,当被人屡屡触及底线的时候,有些东西忍了就会连自己都不当自己是一个人了
原帖由 wowshell 于 2006-7-26 13:13 发表
这事情落你头上你可能就不会像现在一样的想法了
原帖由 spike.spiegel 于 2006-7-26 13:16 发表
请问你怎么知道没在我头上出现过呢?
你能想象性格外向的人6年都交不到朋友的感觉吗
原帖由 就凭我爱你吗 于 2006-7-26 13:19 发表
其实我想说...你们这样讨论下去是没有结果的...
小S...我一直觉得你冷静得可怕
原帖由 wowshell 于 2006-7-26 13:20 发表
6年交不到朋友这有什么稀奇?自从初中毕业后我就基本没有找到真正的朋友,之后的都是由利益关系维持的朋友关系。如果你还心存想要找到真正的朋友的幻想只能说你还对这个社会不深入了解。
我敢断言你的遭遇绝对 ...
原帖由 spike.spiegel 于 2006-7-26 13:23 发表
是受到排挤交不到 可以说除了母亲 每人和我说话 明白了吗?
原帖由 spike.spiegel 于 2006-7-26 13:21 发表
急噪解决不了任何问题
原帖由 wowshell 于 2006-7-26 13:24 发表
那你生活太失败了!不过还是没有到马家爵那样的遭遇。
原帖由 碧绿色的兔子 于 2006-7-26 13:30 发表
记住那句话:好人自有好报?
原帖由 wowshell 于 2006-7-26 13:30 发表
哎……不说了,再说又成心理课了
原帖由 spike.spiegel 于 2006-7-26 13:32 发表
我有自己的原则 经历不同的人根本说服不了我的
我就是这样 不断走着自己认为正确的路 在失败沮丧中寻找真理的方向
执着但绝不偏激
原帖由 wowshell 于 2006-7-26 13:33 发表
我觉得你应该去看一下心理医生
原帖由 spike.spiegel 于 2006-7-26 13:28 发表
失败 我不这么认为 相反现在我倒比较庆幸 不同的遭遇练的是不同的心态 顺竟能呼风唤雨 逆境也能不屈不挠
这就是我一直相信的: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智
原帖由 小仪 于 2006-7-26 13:34 发表
说你失败,我倒不觉得
但是你肯定还是没受到足够的刺激
排挤和侮辱是2回事,背后的闲言碎语和当众侮辱更是两回事
原帖由 spike.spiegel 于 2006-7-26 13:38 发表
每个人对失败的看法都不相同 对排挤和当众侮辱的卡法也不相同
而且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生活经历
所以,分析的只能是由事件所带来的问题,只能用自己的眼光结合社会环境去做出判断,而且,个人的观点肯定 ...
原帖由 wowshell 于 2006-7-26 13:41 发表
我认为连个利益性制的朋友都没有的人就是很失败,被人利用说明你有利用价值,而连利用价值都没有的……现在人无非就是利用与被利用2种,也许S属于第三种?
原帖由 spike.spiegel 于 2006-7-26 13:45 发表
利用价值? 当你感知被利用你会贡献你的价值去换取虚伪的朋友吗
原帖由 wowshell 于 2006-7-26 13:46 发表
利用你的人同样也是被你利用的,各取所需
原帖由 spike.spiegel 于 2006-7-26 13:38 发表
每个人对失败的看法都不相同 对排挤和当众侮辱的卡法也不相同
而且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生活经历
所以,分析的只能是由事件所带来的问题,只能用自己的眼光结合社会环境去做出判断,而且,个人的观点肯定 ...
原帖由 wowshell 于 2006-7-26 13:46 发表
利用你的人同样也是被你利用的,各取所需
原帖由 永远の17岁 于 2006-7-26 13:47 发表
等价交换这帖太有趣了
原帖由 小仪 于 2006-7-26 13:49 发表
既然你想通了就好
小马杀人事件不是以你的眼光你的角度结合你的经验去做出判断就能说是对还是不对的
原帖由 wowshell 于 2006-7-26 13:52 发表
你真的17岁吗?
原帖由 永远の17岁 于 2006-7-26 13:53 发表
你说呢
原帖由 wowshell 于 2006-7-26 13:54 发表
不知道才问的嘛
原帖由 小仪 于 2006-7-26 13:54 发表
潭咏伦40岁的时候说自己永远25岁的....貌似50岁的时候也一样...
原帖由 wowshell 于 2006-7-26 13:54 发表
是谭咏麟吧?
原帖由 永远の17岁 于 2006-7-26 13:54 发表
内难道不相信我17岁
原帖由 spike.spiegel 于 2006-7-26 13:53 发表
不对 这是我的观点
原帖由 wowshell 于 2006-7-26 13:54 发表
是谭咏麟吧?
原帖由 wowshell 于 2006-7-26 13:55 发表
从注册时间来看和17岁相差不会太大
原帖由 就凭我爱你吗 于 2006-7-26 13:56 发表
我一直觉得小S很固执
又有点偏激
原帖由 永远の17岁 于 2006-7-26 13:57 发表
这个是纪念某物的MJ
原帖由 小仪 于 2006-7-26 13:57 发表
17岁破X...
原帖由 永远の17岁 于 2006-7-26 13:58 发表
不同的人为了自己的信念,自己的观点而战,这个世界因此而美妙,没有"战争"的世界是无趣的
原帖由 wowshell 于 2006-7-26 13:58 发表
girl or boy?我猜是girl
原帖由 永远の17岁 于 2006-7-26 14:00 发表
可以说是既是BOY也是GIRL的
原帖由 wowshell 于 2006-7-26 14:00 发表
早晚会被社会同化
欢迎光临 浆糊论坛-RO小站 (http://bbs.rohome.cn/) | Powered by Discuz! 7.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