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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马加爵一句让警察流泪的话! [打印本页]

作者: friankilyy    时间: 2006-7-26 11:26     标题: 马加爵一句让警察流泪的话!

1.马加爵获得“全国奥林匹克物理竞赛的二等奖”。
2.马加爵宿舍的同学曾在马加爵的被子上撒尿。
3.在冬天温度比较低的时候,马加爵宿舍的同学曾经给马加爵一二块钱,让他替自己洗衣服,马没钱就洗了。
4.马加爵在监狱中穿上了他这一生中穿过的最好的衣服-----囚服。“这是我穿过的最好的衣服”加爵今天说的这句话让在场看押他警察都落泪。
5.马加爵因为没有鞋子穿,在助学贷款没发的几天里光脚,逃课。
6.马加爵家依*给人熨衣服过活。其母亲丢了100元钱(熨200件衣服的钱),马加爵把100元丢在过道里让母亲捡到!
7.马加爵5000元学费,是从家到学校借了一路借来的。
8.马加爵拒绝投案,也拒绝4位律师免费做无罪辩护,原因是他只求一死。
9.为读大学马加爵已经负债1万元,打零工补贴生活费。

这是他在狱中写下的:(很多警察看到了后都流泪)

春城的春天下着雨
有着一丝凄寒的风
我望着生锈的铁窗
我想起了我可怜的父母
为了供子女读书
他二老起早摸黑在田里干活
还点着蜡烛为人烫衣服
5毛钱一件
那次我母亲掉了一百块钱
她心疼的说那是烫了两百件衣服赚来的钱呀
我看着母亲伤心的样子
就把自己做苦力赚来的一百块钱丢到地上
对母亲说:妈妈你的一百块钱在这里!
妈妈露出了一丝苦笑
其实妈妈知道是我丢的
我不怕一个人独自吃苦
我不忍心父母看到我吃苦
读大学几年我没问家里要一分钱
我总希望父母不要为##劳
他们年纪大了
辛苦了一辈子
怎么忍心增添他们的负担呢
但学费是高昂的
我必须自己去卖苦力
耽误学习也是没办法的事情

我一个人默默的做苦工
我一个人偷偷一天只吃两个馒头
冬天其实我更怕冷
因为我是南方人
但是为了节省洗热水澡的几块钱
我整个冬天坚持洗冷水澡
我冷的直打哆嗦
我微笑着对同学说
我们年轻人需要锻炼身体
那天我没鞋子穿
我不好意思去上课
直到学校发了点救济
我才买了双便宜的拖鞋走进了课堂

我家一直很穷苦
我在穷苦中长大
我从小就体味到家庭的艰辛
幼小的我便心疼父母的辛苦
只想通过小手减轻父母一点点负担
我说:爸妈你们辛苦了,我做好了饭,你们快吃吧!
我一直努力读书
村里的邻居以及中学老师
都知道我是个吃苦好学、斯文老实的学生
我中学拿过全国奥林匹克物理大赛二等奖
我上了高中受过歧视而闷闷不乐
可是在接近高考的那几个月
我顶住各方面的压力奋发苦读
就这样我一个穷困的学生考出了优异的成绩
我高考的成绩超过我们广西省当年重点线50多分
完全可以上名牌大学武汉大学 、哈工大之类
可是我考虑到那离家远费用更大
所以选择地域较近并且消费水平比较低的云南大学

我充盈着希冀
一个农家的孩子
蕴涵着淳朴老实本分
来到了云南大学
当我看到毛主席书写的四个大字
“云南大学”
我的心激起一阵阳光的涟漪
我立志一定好好继续努力
学好专业找个好工作
可以好好报答父母,
改变穷苦的命运
也好好用自己的知识
来为社会为国家努力工作
认真做个受人尊重的人
做个对社会有贡献的人

进入大学以后我怎么发现
大部分人不爱读书
每天晚上谈女孩子
哪个女孩子性感漂亮
和哪个女孩子****更爽
有钱的同学则大胆的找起女朋友来
大摇大摆的在学校旁边租房子同居
大家都爱玩电脑游戏
大家都嘲笑我是个土包子
这个不会那个也不会
于是我为了和同学打好关系
我也学会了玩电脑游戏
并且由于我的天生智商还可以
玩游戏比他们更厉害
我以后更乐衷于玩电脑了
我还自己用打工的钱以及借了部分钱
买了台旧电脑
我很大方
我的电脑同学们随时都可以玩
我很希望和同学们和睦相处

时间很快
大学过了几年
我暑假寒假基本都不回家
都在昆明做苦工赚钱
我还慰藉父母
爸爸妈妈我在云大过的很好
老师还经常约请我到他们家去做客呢
其实我每次说这样的话心里都是虚的
我有时候没钱就打一份饭吃上两天
经常一天吃两个馒头就过去了
我从不怕苦也不怨恨谁
我更没因为没钱而想到去偷去抢
我很坚强
我为自己骄傲
我对的起父母
我对的起自己
我对的起同学
我对的起社会

可是总有那么些同学总有意无意的歧视我
有时候说些话很伤我的心
他们觉得我的穿着打扮很怪
他们觉得我的举止很怪
我开始悄悄的打工
我不想被人家看成异类
好在我自以为有几个好老乡、好同学
这样我才能不去理会那些同学的歧视与人格蔑视
大学很多男生都在大胆的追求自己喜欢的女孩子
很多男生都谈恋爱了
我在这种氛围下加上几个同学的怂恿
也大胆的写了一封情书
交给了我暗恋许久的一个女孩子
由于我的模样不好看
加上又没钱
人显的很土气内向
那女生毫不留情的当着许多人的面
把我那封用真心诚挚锩刻成的信
撕个粉碎
我只是内心痛苦了下
我也并没有怨恨谁
我只觉得自己确实条件不行配不上她
我对父母也是这么说的
我有自知之明,我不谈恋爱
况且大学生应该以学业为重

时间过了很快
快到大学毕业了
只剩一个学期就毕业了
最后一个寒假
我依旧没有回家
依旧在昆明做苦力
离开学还有几天
有些同学提前来学校了
大家可能都是为了找工作所以提前回学校
我很开心
因为整个寒假我一个人多么孤寂
我不怕吃苦
但是人是很怕寂寞的
当我看到同学们时我很热情
他们为了打发时间约我打牌
我很乐意的接受了
其实我们原来也经常玩牌的
其实无须掩饰
我智商真的比较高
所以打牌经常赢
几个同学都怀疑我作弊
我坚持说没有
谁知道那三个我自以为平时没有歧视过我的同学
以为一直平等对我的同学
竟然恶语伤我,蹂躏我的人格,
还揭露了我以前的许多伤疤,
包括那女生撕毁我情书的事情
什么苦楚什么贫苦什么艰辛的生活
我可以忍受
其他人歧视蔑视我
我也可以忍受
可是我这几个平时稍微好点的同学竟然
这样残酷无情的践踏、蹂躏我的人格尊严
原来每个人长期以来一直这样
凶悍的歧视我
残忍的嘲笑我

我的心很痛
我的泪悄悄的落下了
我是一个坚强的人
我不曾被艰辛贫苦生活打败
可是当我的人格尊严被人糟蹋的不成样子的时候
当我的过去的伤痛被人再次拿出来嘲讽的时候
我的心滴血了
践踏我竟然还是平时关系稍微好点的同学以及老乡!
我在这种氛围下再也难以立足了
是他们残忍的对我
是他们不给我活路
他们没有给我留后路
他们淋漓尽致地侮辱完我后
居然还那样嚣张与快乐
因为他们生活条件还是比较好的
他们还有资本去玩女孩子

我伤痛的心找不到归处!
总浮现出他们淋漓尽致侮辱我的样子
我没有退路了
我决定玉石俱毁
我决定给那些歧视穷苦人、蔑视穷苦人的人
一个教训
我决定给那些无情践踏、残忍蹂躏穷苦人人格尊严的人
一个教训

我本来习惯被人歧视、被人蔑视的
可是这次他们表现的实在是太淋漓尽致了
他们嘲讽时刻的无情
他们侮辱时刻的面孔可恶
让我下定了决心

终于我买了一把石锤
结束了他们几个人的生命
于是我逃跑
我想没抓到我以后到一个
没有歧视侮辱的地方重新做人
万一抓到就一死百了
我是不怕死的我只想死刑
我不愿意被判无期徒刑
因为那样会给我父母带来压力!

许多人现在都说我是杀人恶魔
都说我杀红了眼
其实说心理话
我只想杀那些无情蹂躏糟蹋别人人格的人
我并不想伤及无辜

*当我另一个同学来找我的时候
我并没有杀他
因为在我最穷困的时候并没有歧视我
反而打饭给我吃
我深刻懂得人间真情的可贵
我曾对自己说:滴水之恩,涌泉相报
我一定会报答这位同学
可是我现在留下了一个永远的遗憾
我没有机会报答这位同学了!
但我最后想送一句话给我那位同学:
好人自有好报!

我听到到飘曳进来的歌声了
好象是〈梦驮铃〉
多么熟悉的旋律呀
我想起了经常帮助我家的十四叔、十四婶来了
我们那个家虽然很穷
但是大家都很互相关怀
大家都感到很快乐
没有歧视与蔑视
从来不知道什么是人格践踏
我很想和陶渊明那样
就永远生活在我那个村子里
天天看着清澈的流水
望着袅袅的炊烟
写着清新的诗歌
呵 那多美好呀
可是现在-----
只好等来生了
爸爸妈妈,对不起了
儿子不孝
儿子来生一定让你过上好日子

警察又来提审我了
我总听到外面摩托车的声音
为什么总是那么飞扬跋扈
我怀念十哥开的摩托修理店
在我印象中那是很赚钱的
十哥骑摩托车很英姿飒爽
那摩托车的声音是
那样的婉转清脆!
我仿佛又坐在十哥的摩托车上了
慢悠悠的行走在
我可爱、纯朴、亲切的家乡

PS:几个生命就这么消失了
青春其实可以用另一种方式去诠释的
我也很穷
我也很丑
我也经常被抛弃
别太在意别人对你说些什么
也不要去委曲求全
找到和你真心相印的朋友
一路走好
转自www.hongxi.com/bbs/BBS.ASP
作者: spike.spiegel    时间: 2006-7-26 11:31

杀人者偿命
作者: ︿шǒ每天③支→巧乐兹☆    时间: 2006-7-26 11:35

无啊切杀冷
作者: 就凭我爱你吗    时间: 2006-7-26 11:37

再作孽啊伐好杀人额...
作者: 罪宝宝    时间: 2006-7-26 11:43

不该可怜,我要鞭尸-罪娃娃
作者: storm1    时间: 2006-7-26 11:48

我靠 你们都是什么人啊。 为什么他杀人。 我看他要不死  你们几个都是被“咔嚓咔嚓”的对象。 如果别人践踏你们的人格 你们会怎么做 不要忘记兔子急了都会咬人的。 更何况个人?????
作者: 小仪    时间: 2006-7-26 11:59

同5楼

人格比人命重要
作者: 碧绿色的兔子    时间: 2006-7-26 12:00

十分赞同楼上的观点!
作者: 小莞    时间: 2006-7-26 12:00

。。。这个真的是马写的吗?
最后怎么这么搞笑啊。。。来了个PS。。。
作者: ERUDA    时间: 2006-7-26 12:00

杀人这个方法是错的
可是谁又站在他的角度为他想过呢?
希望他一路走好...
作者: spike.spiegel    时间: 2006-7-26 12:01

你的意思是别人的命不值钱?

开玩笑吧  我骂了人我能说对不起  

我把人给杀了 说对不起有用吗?

觉得受侮辱可以去起诉  但绝对没有权利剥夺别人的生命
作者: hx0743    时间: 2006-7-26 12:05

不应该啊,毕竟只有一个学期就毕业了!
作者: 小仪    时间: 2006-7-26 12:05

当你踩了100次说了100次对不起后,你继续踩101次的时候说的对不起有用吗?

他是被逼到无路可退了才反抗的,忍让,他不是没做过

物极必反,反之有理

很明显他认真读过鲁大人的文章,不在沉默中灭亡,就在沉默中爆发吧

[ 本帖最后由 小仪 于 2006-7-26 12:06 编辑 ]
作者: 就凭我爱你吗    时间: 2006-7-26 12:05

同上上上...强烈呼吁加强法制教育~
作者: 小莞    时间: 2006-7-26 12:10

他是典型的在沉默中爆发的例子。。。
在加强法制教育的同时,也要加强教育现代人如何正确的抒发不满情绪
作者: spike.spiegel    时间: 2006-7-26 12:16

原帖由 小仪 于 2006-7-26 12:05 发表
当你踩了100次说了100次对不起后,你继续踩101次的时候说的对不起有用吗?

他是被逼到无路可退了才反抗的,忍让,他不是没做过

物极必反,反之有理

很明显他认真读过鲁大人的文章,不在沉默中灭亡,就在沉默中爆 ...

无退路  你是他吗?

不是你怎么知道他是没退路

穷就是穷  土就是土  有人如果这么说我  我是绝对不会在意的

只能说明他心态不好  当面对职责 侮辱 歧视的时候 应该保持一颗平常心  我可以说如果换做一个有良好素质的人 这种事不会发生 怕就怕有你们这种见火就着的人 和那些无聊到处挖苦别人的人  想韩信胯下受辱  后来官至顶级也没杀那个人吧  

法律呢?不是给他定的吗?难道他能游离于法律以外?杀人者偿命 这是社会稳定必须的
作者: 小仪    时间: 2006-7-26 12:19

没说他不应该死啊...

只不过说他爆发得对而已,你以为他是被人说一次两次就爆发的吗?
作者: 就凭我爱你吗    时间: 2006-7-26 12:21

小S最近一直在辩论一样饿...
作者: ︿шǒ每天③支→巧乐兹☆    时间: 2006-7-26 12:22

个小S貌似一直对这方面特有兴趣
作者: 某桔    时间: 2006-7-26 12:22

原帖由 小仪 于 2006-7-26 11:59 发表
同5楼

人格比人命重要


我覺得人命比人格重要。。。

而且我覺得我的命比任何東西 都重要。。。。。
作者: spike.spiegel    时间: 2006-7-26 12:23

原帖由 小仪 于 2006-7-26 12:19 发表
没说他不应该死啊...

只不过说他爆发得对而已,你以为他是被人说一次两次就爆发的吗?

爆发?

呵呵~这位先生  不知道您是不懂还是揣着明白装糊涂  鲁迅先生生活的是什么年代,现在又是什么年代,难道先生认为现在的社会和鲁迅先生那时的基本一样吗?

鲁迅先生之所以呼吁爆发是有特定的历史背景的  

想同的历史背景下爆发就爆发了 是好事  事实上也是有利于民族和国家的
难道阁下也认为马的所谓“爆发”也是有利于民族和国家的吗?
亦或阁下认为现在的中国与鲁迅先生所处的民国一样混乱无章吗?

[ 本帖最后由 spike.spiegel 于 2006-7-26 12:27 编辑 ]
作者: 就凭我爱你吗    时间: 2006-7-26 12:24

士可杀不可辱...可杀不等于去杀~
作者: 小仪    时间: 2006-7-26 12:24

汉奸就素这样形成嘀

至少我做人,有些东西是不变的
作者: 就凭我爱你吗    时间: 2006-7-26 12:25

小S又开始了-0-撤~大家跟着我撤~手手牵好..害羞
作者: spike.spiegel    时间: 2006-7-26 12:26

原帖由 小仪 于 2006-7-26 12:24 发表
汉奸就素这样形成嘀

至少我做人,有些东西是不变的

无也不希望你变  至少这样中国能有继续减少人口的可能
作者: spike.spiegel    时间: 2006-7-26 12:26

原帖由 就凭我爱你吗 于 2006-7-26 12:24 发表
士可杀不可辱...可杀不等于去杀~

是被杀~
作者: 就凭我爱你吗    时间: 2006-7-26 12:28

额..可杀=被杀...
作者: 小仪    时间: 2006-7-26 12:28

原帖由 spike.spiegel 于 2006-7-26 12:23 发表

笑,爆发还要和国家民族利益挂钩

那你老婆被你老板搞了,你别去爆发,默默忍受去吧,你老板对祖国的GDP贡献比你大
作者: 许愿树﹏.    时间: 2006-7-26 12:31

人格比什么都重要.....么人格你还不如去死......活在世上也没用...最卑微的人
作者: spike.spiegel    时间: 2006-7-26 12:32

原帖由 小仪 于 2006-7-26 12:28 发表

笑,爆发还要和国家民族利益挂钩

那你老婆被你老板搞了,你别去爆发,默默忍受去吧,你老板对祖国的GDP贡献比你大

我会去告他~我坚守法律  我相信法制的社会
作者: 就凭我爱你吗    时间: 2006-7-26 12:35

要想做大事就要学会忍-0-
作者: 小仪    时间: 2006-7-26 12:36

问题1:法制社会可信吗?

问题2:中国的是法制社会吗?

问题3:你叫小马告到老师那里去还是告到警察叔叔那里去?
作者: 小仪    时间: 2006-7-26 12:37

原帖由 就凭我爱你吗 于 2006-7-26 12:35 发表
要想做大事就要学会忍-0-

小不忍则乱大谋,大不忍则-------------->憋坏了...
作者: spike.spiegel    时间: 2006-7-26 12:38

原帖由 小仪 于 2006-7-26 12:36 发表
问题1:法制社会可信吗?

问题2:中国的是法制社会吗?

问题3:你叫小马告到老师那里去还是告到警察叔叔那里去?

答:1:不信就不要在社会生存  这是基本
   
    2:中国是法制社会

    3:不论告哪都不能用杀人解决问题  这是社会不能接受的
作者: 某桔    时间: 2006-7-26 12:38

原帖由 小仪 于 2006-7-26 12:28 发表

笑,爆发还要和国家民族利益挂钩

那你老婆被你老板搞了,你别去爆发,默默忍受去吧,你老板对祖国的GDP贡献比你大


在能告他的情況下,把他送進监狱。。不能告,就找人把他手筋腳筋挑挑掉麼好來。
作者: spike.spiegel    时间: 2006-7-26 12:41

原帖由 小仪 于 2006-7-26 12:37 发表

小不忍则乱大谋,大不忍则-------------->憋坏了...

成不了大事的想法
作者: 某桔    时间: 2006-7-26 12:42

原帖由 许愿树﹏. 于 2006-7-26 12:31 发表
人格比什么都重要.....么人格你还不如去死......活在世上也没用...最卑微的人


拿把槍頂著你的頭。。。叫你吃5斤大便。。

1分鍾內吃完,給你條命。。。不動你毫毛。。

2分鍾的話,就給你一刀。。

以此类推。。

如果不吃的話,就一槍打爆你的頭。。

你吃是不吃?
作者: 易碎玻璃杯    时间: 2006-7-26 12:50

我觉得杀的蛮好~~
没什么理由~
不爽的人杀掉好了~
作者: 小仪    时间: 2006-7-26 12:55

原帖由 spike.spiegel 于 2006-7-26 12:38 发表

答:1:不信就不要在社会生存  这是基本
   
    2:中国是法制社会

    3:不论告哪都不能用杀人解决问题  这是社会不能接受的

1,你是法官的话,你是一个好法官

2,如果你不是,是一个从政者,好,你还是一个没被污染的清官

3,如果你都不是,那么我只能说你在YY

4,针对第1点,在社会生存,第1,就是别相信任何表面上的东西,中国的黑幕暴不完

5,不管告哪都不能解决的时候,杀人不失为一种解决的办法,社会同情他,但是也会裁决他,道德和法律不一定任何时候都是一个方向的

6,我不知道你家穷过没有,我以前穷过,菜叶都吃不上,我现在虽然欠银行10来W(房子啊房子),但是生活还算可以,享受着空调做在悠闲的办公室和你上网BBS.作为过来人,我知道,人穷,可以忍受很多东西,可以为了穷放下很多东西,只要对最基本的尊重还在,什么都可以忍受下来,但是,当被人屡屡触及底线的时候,有些东西忍了就会连自己都不当自己是一个人了;幸运的是我小时候身边没有很多这样的贱人,反而是互尊互爱的人不少,最差也就不理睬互不相交

有些东西,没经历过的人总可以下巴松松随便评论


再申明一次,我觉得他爆发得对,但是我也支持法律对他的裁决
作者: 小仪    时间: 2006-7-26 12:56

原帖由 spike.spiegel 于 2006-7-26 12:41 发表

成不了大事的想法

连说笑和正经都分不清的人没啥好说的

我忍的事很可能比你多着来了
作者: 某桔    时间: 2006-7-26 12:57

樓上上的,無覺得儂說的話老有道理的。-0-!

[ 本帖最后由 某桔 于 2006-7-26 13:02 编辑 ]
作者: spike.spiegel    时间: 2006-7-26 13:02

原帖由 小仪 于 2006-7-26 12:55 发表

1,你是法官的话,你是一个好法官

2,如果你不是,是一个从政者,好,你还是一个没被污染的清官

3,如果你都不是,那么我只能说你在YY

4,针对第1点,在社会生存,第1,就是别相信任何表面上的东西,中国的黑幕暴不 ...

这是生存的基本守则  如果你不去相信  那你跟没没有资格在这个社会上立足

我确实什么都不是  但我没有在YY

黑幕?只关心黑幕你的目光是不是狭隘了点  请问黑幕黑到你了吗?黑到你你爆了吗?
你的思想就是争理但又去接受黑幕  既然这么愤慨  大可以去爆啊?  而你所做的只是在这里嚼舌头  下次 请用行动不要用舌头  如果你不敢去行动  那就不要说这么大言不惭的话
作者: 南消    时间: 2006-7-26 13:04

小伙子,来世投胎做个女人吧。
作者: wowshell    时间: 2006-7-26 13:07

支持小仪的看法,中国不是法制社会,连新闻自由都不写入宪法的社会……呵呵
作者: 小仪    时间: 2006-7-26 13:09

奇怪的是你究竟知不知道现在社会的生存法则

不合理就争,有黑幕就暴,不合法就告

很好,如果你都做了,只有2种情况可能发生

1.你后台硬,顶下来了,成了名人

2.你没后台,我不知道能不能明年再见到你了

很抱歉,现在中国社会的生存法则就是:只要不威胁自身的生存,那么请无视一切合理或者不合理的,什么都不管的人可以生存得比较好也比较久
作者: wowshell    时间: 2006-7-26 13:10

说白了人际关系最重要,如果s想要以后混得好,现在就开始织人际关系网吧
作者: spike.spiegel    时间: 2006-7-26 13:11

原帖由 小仪 于 2006-7-26 13:09 发表
奇怪的是你究竟知不知道现在社会的生存法则

不合理就争,有黑幕就暴,不合法就告

很好,如果你都做了,只有2种情况可能发生

1.你后台硬,顶下来了,成了名人

2.你没后台,我不知道能不能明年再见到你了

很 ...

你最后的那段也是我的法则~

别忘了争论的起点不是生存法则而是马是否该杀人
作者: wowshell    时间: 2006-7-26 13:13

原帖由 spike.spiegel 于 2006-7-26 13:11 发表

你最后的那段也是我的法则~

别忘了争论的起点不是生存法则而是马是否该杀人

这事情落你头上你可能就不会像现在一样的想法了
作者: 小仪    时间: 2006-7-26 13:13

人穷,可以忍受很多东西,可以为了穷放下很多东西,只要对人最基本的尊重还在,什么都可以忍受下来,但是,当被人屡屡触及底线的时候,有些东西忍了就会连自己都不当自己是一个人了

关于我们的争论,这就是我的观点
作者: spike.spiegel    时间: 2006-7-26 13:16

原帖由 wowshell 于 2006-7-26 13:13 发表

这事情落你头上你可能就不会像现在一样的想法了

请问你怎么知道没在我头上出现过呢?

你能想象性格外向的人6年都交不到朋友的感觉吗
作者: 罪宝宝    时间: 2006-7-26 13:19

该杀,该杀
杀杀杀
杀一敬百,更能引起社会的关注
作者: 就凭我爱你吗    时间: 2006-7-26 13:19

其实我想说...你们这样讨论下去是没有结果的...

小S...我一直觉得你冷静得可怕
作者: wowshell    时间: 2006-7-26 13:20

原帖由 spike.spiegel 于 2006-7-26 13:16 发表

请问你怎么知道没在我头上出现过呢?

你能想象性格外向的人6年都交不到朋友的感觉吗

6年交不到朋友这有什么稀奇?自从初中毕业后我就基本没有找到真正的朋友,之后的都是由利益关系维持的朋友关系。如果你还心存想要找到真正的朋友的幻想只能说你还对这个社会不深入了解。
我敢断言你的遭遇绝对没有到马家爵那一步。
作者: spike.spiegel    时间: 2006-7-26 13:21

原帖由 就凭我爱你吗 于 2006-7-26 13:19 发表
其实我想说...你们这样讨论下去是没有结果的...

小S...我一直觉得你冷静得可怕

急噪解决不了任何问题
作者: 南消    时间: 2006-7-26 13:22

-0-这里有人想杀人伐
作者: spike.spiegel    时间: 2006-7-26 13:23

原帖由 wowshell 于 2006-7-26 13:20 发表

6年交不到朋友这有什么稀奇?自从初中毕业后我就基本没有找到真正的朋友,之后的都是由利益关系维持的朋友关系。如果你还心存想要找到真正的朋友的幻想只能说你还对这个社会不深入了解。
我敢断言你的遭遇绝对 ...

是受到排挤交不到 可以说除了母亲 每人和我说话  明白了吗?
作者: wowshell    时间: 2006-7-26 13:24

原帖由 spike.spiegel 于 2006-7-26 13:23 发表

是受到排挤交不到 可以说除了母亲 每人和我说话  明白了吗?

那你生活太失败了!不过还是没有到马家爵那样的遭遇。
作者: 就凭我爱你吗    时间: 2006-7-26 13:25

原帖由 spike.spiegel 于 2006-7-26 13:21 发表

急噪解决不了任何问题


太冷静让人害怕
作者: 永远の17岁    时间: 2006-7-26 13:28

冷静分两种而这里这位是心所造成-0-
作者: spike.spiegel    时间: 2006-7-26 13:28

原帖由 wowshell 于 2006-7-26 13:24 发表

那你生活太失败了!不过还是没有到马家爵那样的遭遇。

失败  我不这么认为  相反现在我倒比较庆幸  不同的遭遇练的是不同的心态  顺竟能呼风唤雨  逆境也能不屈不挠  

这就是我一直相信的: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智
作者: wowshell    时间: 2006-7-26 13:30

哎……不说了,再说又成心理课了
作者: 碧绿色的兔子    时间: 2006-7-26 13:30

...............争论该不该杀有意义伐???
楼主发贴是想告诉我们这件事反映的社会问题...
你能选择你的出身不? 你就生在了这样一个贫穷的家里了又怎么办?你出身好就应该歧视人家?你出身差就应该受到歧视?侮辱?
你有钱,就可以拿一百元来P股用! 穷人也当然可以把那一百元上面的屎擦干净后去买东西...
记住那句话:好人自有好报!
作者: wowshell    时间: 2006-7-26 13:32

原帖由 碧绿色的兔子 于 2006-7-26 13:30 发表
记住那句话:好人自有好报

作者: spike.spiegel    时间: 2006-7-26 13:32

原帖由 wowshell 于 2006-7-26 13:30 发表
哎……不说了,再说又成心理课了

我有自己的原则  经历不同的人根本说服不了我的

我就是这样 不断走着自己认为正确的路 在失败沮丧中寻找真理的方向

执着但绝不偏激
作者: wowshell    时间: 2006-7-26 13:33

原帖由 spike.spiegel 于 2006-7-26 13:32 发表

我有自己的原则  经历不同的人根本说服不了我的

我就是这样 不断走着自己认为正确的路 在失败沮丧中寻找真理的方向

执着但绝不偏激

我觉得你应该去看一下心理医生
作者: spike.spiegel    时间: 2006-7-26 13:34

原帖由 wowshell 于 2006-7-26 13:33 发表

我觉得你应该去看一下心理医生

看过了

几句话后就成我分析他了

看他摇头我真不忍心
作者: 小仪    时间: 2006-7-26 13:34

原帖由 spike.spiegel 于 2006-7-26 13:28 发表

失败  我不这么认为  相反现在我倒比较庆幸  不同的遭遇练的是不同的心态  顺竟能呼风唤雨  逆境也能不屈不挠  

这就是我一直相信的: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智

说你失败,我倒不觉得


但是你肯定还是没受到足够的刺激


排挤和侮辱是2回事,背后的闲言碎语和当众侮辱更是两回事
作者: spike.spiegel    时间: 2006-7-26 13:38

原帖由 小仪 于 2006-7-26 13:34 发表

说你失败,我倒不觉得


但是你肯定还是没受到足够的刺激


排挤和侮辱是2回事,背后的闲言碎语和当众侮辱更是两回事

每个人对失败的看法都不相同   对排挤和当众侮辱的卡法也不相同

而且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生活经历  

所以,分析的只能是由事件所带来的问题,只能用自己的眼光结合社会环境去做出判断,而且,个人的观点肯定是片面的,而持有观点的人肯定是坚决的,观点角度肯定是不同的,这就是争议产生的原因,可观点持有者不可能也不会去从对方的角度出发去看问题,这就是争议长期不能解决的原因

[ 本帖最后由 spike.spiegel 于 2006-7-26 13:40 编辑 ]
作者: wowshell    时间: 2006-7-26 13:41

我认为连个利益性制的朋友都没有的人就是很失败,被人利用说明你有利用价值,而连利用价值都没有的……现在人无非就是利用与被利用2种,也许S属于第三种?
作者: 南消    时间: 2006-7-26 13:42

聪明饿小拧都去捆高高...多睡午觉身体好。OYEAH。
作者: 永远の17岁    时间: 2006-7-26 13:44

原帖由 spike.spiegel 于 2006-7-26 13:38 发表

每个人对失败的看法都不相同   对排挤和当众侮辱的卡法也不相同

而且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生活经历  

所以,分析的只能是由事件所带来的问题,只能用自己的眼光结合社会环境去做出判断,而且,个人的观点肯定 ...

4 个字 主观臆断
作者: spike.spiegel    时间: 2006-7-26 13:45

原帖由 wowshell 于 2006-7-26 13:41 发表
我认为连个利益性制的朋友都没有的人就是很失败,被人利用说明你有利用价值,而连利用价值都没有的……现在人无非就是利用与被利用2种,也许S属于第三种?

利用价值?  当你感知被利用你会贡献你的价值去换取虚伪的朋友吗
作者: wowshell    时间: 2006-7-26 13:46

原帖由 spike.spiegel 于 2006-7-26 13:45 发表

利用价值?  当你感知被利用你会贡献你的价值去换取虚伪的朋友吗

利用你的人同样也是被你利用的,各取所需
作者: 永远の17岁    时间: 2006-7-26 13:47

原帖由 wowshell 于 2006-7-26 13:46 发表

利用你的人同样也是被你利用的,各取所需

等价交换这帖太有趣了
作者: 小仪    时间: 2006-7-26 13:49

原帖由 spike.spiegel 于 2006-7-26 13:38 发表

每个人对失败的看法都不相同   对排挤和当众侮辱的卡法也不相同

而且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生活经历  

所以,分析的只能是由事件所带来的问题,只能用自己的眼光结合社会环境去做出判断,而且,个人的观点肯定 ...

既然你想通了就好

小马杀人事件不是以你的眼光你的角度结合你的经验去做出判断就能说是对还是不对的
作者: spike.spiegel    时间: 2006-7-26 13:51

原帖由 wowshell 于 2006-7-26 13:46 发表

利用你的人同样也是被你利用的,各取所需

我对朋友的定义大概与你不同

对朋友 我愿意贡献自己的一切价值  没什么 因为是朋友

但相对的  只为利用而成为的不是朋友
作者: wowshell    时间: 2006-7-26 13:52

原帖由 永远の17岁 于 2006-7-26 13:47 发表

等价交换这帖太有趣了

你真的17岁吗?
作者: 永远の17岁    时间: 2006-7-26 13:53

果然帖子还是战起来好看
作者: spike.spiegel    时间: 2006-7-26 13:53

原帖由 小仪 于 2006-7-26 13:49 发表

既然你想通了就好

小马杀人事件不是以你的眼光你的角度结合你的经验去做出判断就能说是对还是不对的

不对   这是我的观点
作者: 永远の17岁    时间: 2006-7-26 13:53

原帖由 wowshell 于 2006-7-26 13:52 发表

你真的17岁吗?

你说呢
作者: 小仪    时间: 2006-7-26 13:54

潭咏伦40岁的时候说自己永远25岁的....貌似50岁的时候也一样...
作者: wowshell    时间: 2006-7-26 13:54

原帖由 永远の17岁 于 2006-7-26 13:53 发表

你说呢

不知道才问的嘛
作者: 永远の17岁    时间: 2006-7-26 13:54

原帖由 wowshell 于 2006-7-26 13:54 发表

不知道才问的嘛

内难道不相信我17岁
作者: wowshell    时间: 2006-7-26 13:54

原帖由 小仪 于 2006-7-26 13:54 发表
潭咏伦40岁的时候说自己永远25岁的....貌似50岁的时候也一样...

是谭咏麟吧?
作者: 永远の17岁    时间: 2006-7-26 13:55

原帖由 wowshell 于 2006-7-26 13:54 发表

是谭咏麟吧?

对哒
作者: wowshell    时间: 2006-7-26 13:55

原帖由 永远の17岁 于 2006-7-26 13:54 发表

内难道不相信我17岁

从注册时间来看和17岁相差不会太大
作者: 小仪    时间: 2006-7-26 13:56

原帖由 spike.spiegel 于 2006-7-26 13:53 发表

不对   这是我的观点

如果这是你的观点,明显你之前的不少贴子都违反了你的观点
作者: 就凭我爱你吗    时间: 2006-7-26 13:56

我一直觉得小S很固执
又有点偏激
作者: 小仪    时间: 2006-7-26 13:56

原帖由 wowshell 于 2006-7-26 13:54 发表

是谭咏麟吧?

E5......我只记得广州话读音了

恩,的确是那老男人...
作者: 永远の17岁    时间: 2006-7-26 13:57

原帖由 wowshell 于 2006-7-26 13:55 发表

从注册时间来看和17岁相差不会太大

这个是纪念某物的MJ
作者: wowshell    时间: 2006-7-26 13:57

原帖由 就凭我爱你吗 于 2006-7-26 13:56 发表
我一直觉得小S很固执
又有点偏激

严重同意,发现他有点独自活在自己的世界中的倾向
作者: 小仪    时间: 2006-7-26 13:57

17岁破X...
作者: 永远の17岁    时间: 2006-7-26 13:58

不同的人为了自己的信念,自己的观点而战,这个世界因此而美妙,没有"战争"的世界是无趣的
作者: wowshell    时间: 2006-7-26 13:58

原帖由 永远の17岁 于 2006-7-26 13:57 发表

这个是纪念某物的MJ

girl or boy?我猜是girl
作者: 永远の17岁    时间: 2006-7-26 13:59

原帖由 小仪 于 2006-7-26 13:57 发表
17岁破X...

你很假,看来某繁星把你带假了[_[
作者: 就凭我爱你吗    时间: 2006-7-26 13:59

太压抑自己
又会跟自己说..这是考验..是好事
其实人家排斥你...不一定都是人家的问题...或许是你不合群...
作者: wowshell    时间: 2006-7-26 14:00

原帖由 永远の17岁 于 2006-7-26 13:58 发表
不同的人为了自己的信念,自己的观点而战,这个世界因此而美妙,没有"战争"的世界是无趣的

早晚会被社会同化
作者: 永远の17岁    时间: 2006-7-26 14:00

原帖由 wowshell 于 2006-7-26 13:58 发表

girl or boy?我猜是girl

可以说是既是BOY也是GIRL的
作者: wowshell    时间: 2006-7-26 14:02

原帖由 永远の17岁 于 2006-7-26 14:00 发表

可以说是既是BOY也是GIRL的

…………我想纯表情
作者: 永远の17岁    时间: 2006-7-26 14:02

原帖由 wowshell 于 2006-7-26 14:00 发表

早晚会被社会同化

同化前就努力战吧,战到不能战,世界因此而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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