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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刚刚看了东视广角...小爱在思考一个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就凭我爱你吗    时间: 2006-6-5 19:45     标题: 刚刚看了东视广角...小爱在思考一个问题

是个能饿..

婆婆要求儿子在结婚前去把两套房子公证(房子是男方家里买饿)

媳妇就不开心了

一时脑子么别古来

就买凶杀特了公公婆婆...

后来审讯的时候一直哭

说老公对她老好的..吃包子老公吃皮..肉都让给她吃

几千块的衣服老公也都买给她..老公自己不买的..

穷哭穷哭

我想问的是:您愿意婚前财产公证么

如果对方很有钱..他要求公证..你会怎么想

我觉得房子是对女人的一种保障...想想万一到时候离婚了(没人想离婚饿,但是不能排除这个可能性)..男人还可以找年轻饿女人...女人有点年纪了...如果么点钱...老可怜的...毕竟最好的时光都跟了你

关键在于..现在上海的房子忒值钱了...

[ 本帖最后由 就凭我爱你吗 于 2006-6-5 19:53 编辑 ]
作者: 无作呸    时间: 2006-6-5 19:46

我觉着结了婚就不因该离婚。。
作者: 狮皇之心の秀树    时间: 2006-6-5 19:46

如果是真爱的话,会的吧.

[ 本帖最后由 狮皇之心の秀树 于 2006-6-5 19:48 编辑 ]
作者: 佧佈︷?基洛    时间: 2006-6-5 19:46

.....小爱买凶杀人...
作者: 就凭我爱你吗    时间: 2006-6-5 19:47

原帖由 无作呸 于 2006-6-5 19:46 发表
我觉着结了婚就不因该离婚。。



你答非所问
作者: kokoromomo    时间: 2006-6-5 19:47

如果是别墅就不公正了
作者: 流泪的稻草人    时间: 2006-6-5 19:47

不愿意,除非将来老婆要公证!
什么是夫妻?夫妻就该融为一体,不分彼此.
分的这么清楚就没有夫妻的样子了~
作者: 无作呸    时间: 2006-6-5 19:48

不离婚,干嘛公证。。反正都是一辈子
作者: 緈褔dě尐嬣    时间: 2006-6-5 19:49

最好离婚了 钞票好分我一半~
捏哈哈 要是一定要组么 啊就组了
但是总归不大爽饿伐
无比较传统~嘎嘎
作者: 流泪的稻草人    时间: 2006-6-5 19:49

原帖由 无作呸 于 2006-6-5 19:48 发表
不离婚,干嘛公证。。反正都是一辈子

这句话说到点了!
作者: 飒加    时间: 2006-6-5 19:50

无所谓撒
作者: 就凭我爱你吗    时间: 2006-6-5 19:57

都愿意的啊?
作者: 緈褔dě尐嬣    时间: 2006-6-5 19:58

无选最后个哒~无诚实挖~
捏哈哈
作者: 工藤新一    时间: 2006-6-5 20:00

没搞懂...谁来解释下
作者: 就凭我爱你吗    时间: 2006-6-5 20:01

无肯定不开心的
作者: 无作呸    时间: 2006-6-5 20:02

离婚,一人一半。

我死了,爸妈一半老婆一半。。

么撒好说的。。女人都是你的了,计较点撒。。。。
作者: 就凭我爱你吗    时间: 2006-6-5 20:04


作者: 无作呸    时间: 2006-6-5 20:04

撒?
作者: 为撒么真爱    时间: 2006-6-5 20:06

爸爸说,把这个女人B擦特。。也不解恨。。
我的番茄蛋汤就喷出来了。。。
作者: 緈褔dě尐嬣    时间: 2006-6-5 20:08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后
那呀哈奔放
作者: 为撒么真爱    时间: 2006-6-5 20:09

个杂女拧实在特恶了。。
真饿特恐怖了。。
哎。。。人心啊。。
作者: 就凭我爱你吗    时间: 2006-6-5 20:09

世道啊~~
作者: 暗 花    时间: 2006-6-5 20:10

貌似还么到共产主义了
作者: 流泪的稻草人    时间: 2006-6-5 20:11

原帖由 暗 花 于 2006-6-5 20:10 发表
貌似还么到共产主义了

朋友怎么把头像换了
作者: 就凭我爱你吗    时间: 2006-6-5 21:00

继续思考
作者: `孤    时间: 2006-6-5 21:15

不结婚就不会有这样多的麻烦事````
作者: 霜の哀伤    时间: 2006-6-5 21:45

结婚了吧!傻B了吧!从今以后赚钱两个人花....................老美喜欢把东西分的清..........所以离婚率其实满高的.............还有现在社会都平等了还有几个想吃劳工一辈子的姑娘..................毕竟青春是短暂的
作者: 小哈和春天    时间: 2006-6-5 21:57

好多的字
作者: 屍體&盒子"    时间: 2006-6-5 21:57

偶坚决反对!!!!!!!!!!!!!!!!!!!!!!!!!
作者: ≮绝对冷酷≯    时间: 2006-6-5 23:02

恩 好帖 不过对这种事么撒意见好发表
作者: 联合国秘书长    时间: 2006-6-6 00:18

路过,看过
作者: 就凭我爱你吗    时间: 2006-6-6 02:09

其实我也不愿意...
作者: *PHOEBE*    时间: 2006-6-6 10:43

他喜欢分就分,我没意见

从来都喜欢凭实力说话,花别人钱是很爽,就是不踏实

我自信我有那个能力帮他赚到更加多的房子,但是以后的全部分我一半就可以啦!
作者: cutey    时间: 2006-6-6 10:52

我支持婚前财产公证额

么想过结婚了要离婚..但是女拧挖可能撒才靠老男拧额...

万一离婚了...啊挖想拿一额么事..公证好
作者: 蓝山和拿铁    时间: 2006-6-6 10:53

....

伐要再那拧家手机卡拐特了...
作者: cutey    时间: 2006-6-6 10:55

.......................
抓啦...无又么帮一结婚咯!
作者: violet_fish    时间: 2006-6-6 10:58

问个问题,公正可以一人一半伐?
作者: 芬外妖嬈    时间: 2006-6-6 11:12

总觉得爱情沾上了铜臭就变质了....
作者: 某桔    时间: 2006-6-6 11:20

我记得无间道里面

刘德华老有腔调的

离婚的时候女人说什么 小刘都答应

最后发脾气说:什么都能分~孩子不能分啊!

真嗲
作者: 想念你家楼下的牛肉水饺    时间: 2006-6-6 11:24

要是我很有钱我就去公证
要是她很有钱那最好就别去公证了
作者: 丫頭    时间: 2006-6-6 11:31

……不要公正,既然结婚,那么男人就应该负责照顾女人到底,曾经的山盟海誓,现在既然要离婚那就把感情换做钱来养吧
作者: ︿шǒ每天③支→巧乐兹☆    时间: 2006-6-6 11:32

无楼上素美女。。
哦哈哈``
作者: 丫頭    时间: 2006-6-6 11:37

原帖由 ︿шǒ每天③支→巧乐兹☆ 于 2006-6-6 11:32 发表
无楼上素美女。。
哦哈哈``

…………你头像下面写的明明是猪嘛。。。
作者: ︿шǒ每天③支→巧乐兹☆    时间: 2006-6-6 11:38

无素说内饿。。。
哇卡卡。。
大家表争额。。她素无哒``
作者: 丫頭    时间: 2006-6-6 11:41

原帖由 ︿шǒ每天③支→巧乐兹☆ 于 2006-6-6 11:38 发表
无素说内饿。。。
哇卡卡。。
大家表争额。。她素无哒``


我是我自己的- -!
作者: ︿шǒ每天③支→巧乐兹☆    时间: 2006-6-6 11:42

一切无所不能。。
作者: 天空の基拉    时间: 2006-6-6 12:23

这个.......那个....
继续思考啊..........
我想如果是对方买的....对放要公正也无可厚非.........
无随便来西饿............无随便起来8是JJ...[ci]
作者: bateer    时间: 2006-6-6 12:33

结婚这件事,还是门当户对的最好。
作者: xuxunoel    时间: 2006-6-6 12:45

还是观念滴问题,外国人对于公证是很正常的事情,没什么想伐,大多都会去公证,中国人现在刚刚开始涉及到这些问题,有些人观念转得过来,有些人不能接受,也很正常的
如果他要公证就去公证好了,最多不开心一下下HOHO
作者: 白QQ    时间: 2006-6-6 12:52

这是个男人的世界,女人要学会保护自己,支持婚前财产公证
作者: 就凭我爱你吗    时间: 2006-6-6 13:03

继续..
作者: ︿шǒ每天③支→巧乐兹☆    时间: 2006-6-6 13:05

UP```
作者: 可爱滴竹竹    时间: 2006-6-6 13:19

离婚公证啊?那离婚是迟早的事
作者: 吾辱汝乳    时间: 2006-6-6 14:09

小爱嫁给我好了

不用公正了
作者: digimonk    时间: 2006-6-6 14:52

小s说婚前协议书伤感情,她不签。
作者: 就凭我爱你吗    时间: 2006-6-6 16:08

小S...
作者: 越吻越→『伤心』    时间: 2006-6-6 16:29

暂时没想过这个问题,等以后结婚了告诉小爱
作者: ︿шǒ每天③支→巧乐兹☆    时间: 2006-6-6 16:30

那无类。。。
无也要```
作者: 就凭我爱你吗    时间: 2006-6-6 17:06

....估计你不会的..吻吻
作者: 越吻越→『伤心』    时间: 2006-6-6 17:21

希望我不会的........谈钱太庸俗........
作者: 我就是那条龙    时间: 2006-6-6 18:43

老简单哦~老婆挣钱买房子`老公做煮男
作者: 我在日本    时间: 2006-6-6 18:45

说到上海的房子听人说3年前13万买的一套二室一厅去年回来已经60W卖出去了
作者: 丫頭    时间: 2006-6-6 19:15

上海的房价一年比一年高```
几年前买的现在都赚翻了```翻了几翻都不知道。。。
作者: 就凭我爱你吗    时间: 2006-6-6 19:39

60万..还算便宜饿...
作者: 我在日本    时间: 2006-6-6 19:53

我就奇怪了那 那些人上海市的人不是很有钱吗
作者: 丫頭    时间: 2006-6-6 20:00

上海人不是都那么富有的,就像美国看起来这么发达,还不是照样有穷人和乞丐
每个城市都有穷人,楼上的问题有点奇怪``
作者: 就凭我爱你吗    时间: 2006-6-6 20:03

我就奇怪了  那些小孩问的问题不经过大脑么
作者: hyde1111    时间: 2006-6-7 06:10

为什么离婚都是男人不对 女人就不会有外遇吗?
作者: 就凭我爱你吗    时间: 2006-6-7 11:34

女人有外遇...嗲
作者: 迷失方向D羊    时间: 2007-8-1 21:48

以后结婚如果男人要公证那么就再会。。
这种男人说明很扣 缺乏责任心。。。么必要一起生活浪费大好青春
作者: 汤圆酷鲁斯    时间: 2007-8-1 22:08

上海和东京某些方面稍微可以比较下。

我日本同事说:“  现在的日本女人结婚3年 天天早起帮男人做早饭,  到了第5年,开始睡懒觉不做早饭了,到了第8年连老公啥时候出门都不知道了。


而上海可以说是全中国比较功利的地区,对付功利唯一的办法就是司法,不过我们司法不健全,只能靠公正。
作者: 蜡烛鞭三郎    时间: 2007-8-1 22:11

靠别人不如靠自己
作者: 〃⒊ˇJιπ    时间: 2007-8-1 22:15

谁把那么老的帖子顶上来了。。。
作者: 哟!马甲    时间: 2007-8-1 22:32

一 一
作者: 哲也    时间: 2007-8-1 22:41

原帖由 迷失方向D羊 于 2007-8-1 21:48 发表
以后结婚如果男人要公证那么就再会。。
这种男人说明很扣 缺乏责任心。。。么必要一起生活浪费大好青春




公证=扣? 看来发达国家的人都很扣,封建社会的男人才是最好的。我也想回封建社会阿 多好啊,一夫多妻。

别以为只有女人有青春,男人的青春不值钱?既然你那么不信任你们的婚姻,何必口口声声来说责任这两个字
如果你不让男人能去做公证,难看你看中的不是他的人,是他公证的东西,那么你走好了,这样的女人,男人那里不能找
作者: 黑龍    时间: 2007-8-1 22:43

69楼。
作者: Jason1987    时间: 2007-8-2 10:19

都要结婚了 而且男的的话应该大方点 公证个毛
作者: siro    时间: 2007-8-2 13:41

愿意的都是男人

不愿意的都是女人
作者: godlinkinpark    时间: 2007-8-2 13:57

我觉得,结婚了........................

就不要再谈感情了
作者: 火啊火啊火    时间: 2007-8-2 13:59

公证不公证到无所谓。。。不过如果真的男的那么说。。。女的总会觉得是不够爱他吧
作者: bateer    时间: 2007-8-2 14:01

盗墓不厚道-__________,-
作者: 暴暴の再生    时间: 2007-8-2 14:22

我还在想 好久没看到爱爱了...
作者: 天空の基拉    时间: 2007-8-2 15:25

翻老贴....我还以为小爱回来了-。-
作者: mowmow413    时间: 2007-8-2 16:18

强烈要求,婚前财产公证制度立法强制化。

所谓婚前财产,如房产之类大部分发生争议的部分 都是双方父母毕生的积蓄。子女的婚姻关系,不应该存在损害父母财产利益的隐患。

婚前对财产的考量不是为离婚留后路,而是对父母一生努力拼搏所积累财富的提前分配,换句话说 就是遗嘱的提前实现。

对这类财产的继承,应体现一个原则,即存在婚姻亲属关系(媳妇、女婿)有权使用支配,不存在婚姻关系就无权使用、继承。配偶亡故的以是否赡养已故配偶亲属,尽赡养义务来界定。
作者: 夜神?月    时间: 2007-8-2 21:23

我草 买凶杀父母 要是我 不管什么狗屁房子法律 我先把那女的掐死
作者: ';尛.傑    时间: 2007-8-3 00:16

哇,小爱来了,貌似消失很久很久了!
作者: spike.spiegel    时间: 2007-8-3 00:26

原帖由 迷失方向D羊 于 2007-8-1 21:48 发表
以后结婚如果男人要公证那么就再会。。
这种男人说明很扣 缺乏责任心。。。么必要一起生活浪费大好青春

强烈BS你 敢挖坟

小心我让某某教育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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