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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学生与食堂协议书 [打印本页]

作者: 心是莲花开    时间: 2006-6-4 15:56     标题: 学生与食堂协议书

甲方: 某高校全体学生

乙方:食堂全体工作人员

    本协议本着双方互相谅解、互相尊重的原则(即食堂谅解学生的行为,学生尊重和适应学校厨师的水平)。

乙方(即食堂)需做到以下条款:

    第一条:油炸糕、馅饼的直径必须超过5厘米。

    第二条:包子馅里出现蟑螂的次数平均每周不得超过三次。

    第三条:肉菜里肉的含量必须超过百分之五,米饭里砂子的含量必须低于百分之十。

    第四条:一些家常菜应标明名称,或至少能让十名以上同学分清其中的物质成份。

    第五条:馒头和花卷必须是完整的,不能有被其他人咬过或遗留下啮齿类动物的牙印。

    第六条:每次饭菜出锅后,厨师必须当着至少五名以上同学的面亲自品尝,如在嘴里停留时间超过10秒钟,才能供学生食用。

甲方(即学生)需做到以下条款:

    第一条:不准在食堂的墙壁上刻厨师的名字,在旁边悬挂蟑螂的尸体,并召开追悼会。

    第二条:不准用馒头、花卷等伤害性极大的硬物投掷厨师颈部以上、腰部以下的部位。

    第三条:因饭菜引起的呕吐,不得故意跑到打饭窗口对着食堂工作人员进行,以影响别人的食欲。

    第四条:不得要求漂亮女生一次拿十个以上的饭盒到窗口打饭。

    第五条:女同学吃包子吃到已经法定死亡的蟑螂时,尖叫的音量不得超过90分贝。

    第六条:不得用食堂的饭菜作为玩扑克牌失利的惩罚赌注。

    第七条:当天饭菜有“鸡爪子”的时候,不准集体把“鸡爪子”中指竖起来,插在饭盆里向厨师示威。
作者: 心是莲花开    时间: 2006-6-4 15:57

天下的食堂一般黑!
作者: 佧佈︷?基洛    时间: 2006-6-4 16:04

老了...
作者: 流泪的稻草人    时间: 2006-6-4 16:05

原帖由 心是莲花开 于 2006-6-4 15:57 发表
天下的食堂一般黑!

正解~
作者: 半根冰棍    时间: 2006-6-4 18:34

最后一个,哈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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