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轩轩不乖 于 2006-4-13 00:32 发表 能让我转去么???????//
原帖由 张韶涵最高 于 2006-4-13 00:16 发表 樓上的小姑孃不是很喜歡在123區幫我吵架的嘛,堅決要求44不要傳去.
原帖由 张韶涵最高 于 2006-4-13 00:47 发表 过去的就过去? 说的哈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