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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历史] 学法律的玩家给个建议 [打印本页]

作者: pucodinga    时间: 2006-3-20 14:15     标题: 学法律的玩家给个建议

RT,详细情况在“继Iris/Odin后,Loki/Thor也出现疯狂盗号....”里已经说过,现在公安局需要SD开具这个帐号属于我的证明。才能开始调查,但是SD以不能侵犯隐私的理由拒绝。这样的话该怎么办?~难道需要咨询律师?反正这个事和SD是耗上了~
作者: redshoes    时间: 2006-3-20 14:21

不能侵犯私隐?你向盛大提供你注册时填写的资料要它给你出具帐号属于你的证明侵犯了谁的私隐了?
作者: pucodinga    时间: 2006-3-20 14:24

问题是,身份正由于是ZG时期的,一个身份正一个号,所以乱写的,除了身份正以外的基本上都可以提供。但是SD的KF就是那么说的。不给查。
作者: darkmomo    时间: 2006-3-20 14:24

如果注册的时候,使用的不是自己的身份证号码,要开具证明的话,sd是有理由拒绝的。
作者: pucodinga    时间: 2006-3-20 14:26

但是电话号码是我家的,可以算证明伐?~那户口簿好对照的吧?~而且当时ZG的时候只要出你自己的真实身份正复印件就可以要求他把密码发往注册油箱啊,现在SD以已经收购了RO,不能沿用ZG的规定为由拒绝
作者: pucodinga    时间: 2006-3-20 14:27

电话结束,SD说需要你带自己的身份正去他总部有人会处理,开不开还不晓得……
作者: redshoes    时间: 2006-3-20 14:28

原帖由 pucodinga 于 2006-3-20 14:24 发表
问题是,身份正由于是ZG时期的,一个身份正一个号,所以乱写的,除了身份正以外的基本上都可以提供。但是SD的KF就是那么说的。不给查。


那就是你的问题了, 没办法的, 记得以前ZG活动, 领取奖金要凭会长号注册的身份证去拿, 有个工会会长乱填的, 后来就没拿到.
另外报道说.今年要采取游戏实名制,立法,且从盛大网易等八大公司作试点, 以后家长可以查到子女的在线记录, 如果注册填写虚假信息,一旦查出, 清除等级和经验等.
作者: 地狱中的天堂    时间: 2006-3-20 14:28

问题是ZG时代每哪几个身份证号是真实的,难道这是为日后出现非正常盗号后不给查询的铺路?真是个正当借口


如果游戏帐号实名制,一个身份证号码只能注册一个帐号,那得把亲戚的身份证都借来了。。。
如果清除帐号数据,干脆直接说:大家都别玩了,我们RO不需要玩家

[ 本帖最后由 地狱中的天堂 于 2006-3-20 14:32 编辑 ]
作者: pucodinga    时间: 2006-3-20 14:30

如果这样就为盗号作为理由也太过分了吧?~总不能说你大街上拣到个钱包因为地摊上买的么发票的,里面的钱和东西都不属于你,就算你说的出里面某些特征也不行
作者: 贝多芬    时间: 2006-3-20 14:33

虽然觉得不合情但合理
作者: 舒靖容    时间: 2006-3-20 14:36

家长能查子女的在线记录就不算侵犯隐私么。。
作者: pucodinga    时间: 2006-3-20 14:37

貌似是算侵犯隐私的
作者: 粉爱天使    时间: 2006-3-20 14:39

对于未成年的应该不算侵犯隐私的
作者: geeseno1    时间: 2006-3-20 14:45

有钱的请个律师,包SD点头哈腰……
作者: ololol    时间: 2006-3-20 15:50

原帖由 舒靖容 于 2006-3-20 14:36 发表
家长能查子女的在线记录就不算侵犯隐私么。。


未成年父母是监护人,可以查的。
作者: 灌水新概念    时间: 2006-3-20 15:55

原帖由 redshoes 于 2006-3-20 14:28 发表


那就是你的问题了, 没办法的, 记得以前ZG活动, 领取奖金要凭会长号注册的身份证去拿, 有个工会会长乱填的, 后来就没拿到.
另外报道说.今年要采取游戏实名制,立法,且从盛大网易等八大公司作试点, 以后家长可 ...

听起来很厉害,其实基本算是条废规定。
现在都是小的比老的强悍,这方面那帮老鬼怎么斗得过小鬼……
作者: 阿雷君    时间: 2006-3-20 19:52

自己提供的资料一定要尽可能详细,有说服力。不然就会被SD和公安局“踢皮球”,
甚至不被受理进行调查。

[ 本帖最后由 阿雷君 于 2006-3-20 19:54 编辑 ]
作者: №凋淩ぷ綵虹    时间: 2006-3-20 20:03

原帖由 阿雷君 于 2006-3-20 19:52 发表
自己提供的资料一定要尽可能详细,有说服力。不然就会被SD和公安局“踢皮球”,
甚至不被受理进行调查。

内怎么变版主了- -
偶说千千 离开后 么LOKI的版主了...这好马上来了- -
作者: 未来神话    时间: 2006-3-20 20:32

把陈天桥给枪毙了
作者: BullyFly    时间: 2006-3-20 20:41

BS SD。。早说过SD就是个SB。。
作者: 天使的爱-灵儿    时间: 2006-3-20 20:44

听说以前推出"防沉迷系统"的什么组织..现在又要推出"网游实名制"...
不知道对防盗号有帮助,但从另一方面说还是很侵犯隐私..所以和防沉迷系统一样会米效果
作者: 神官ぜ埃特    时间: 2006-3-20 21:18

关于虚拟账号的归属问题事实上并没有法律上的定义,所以只能根据SD的声明为准,但是有漏洞可钻
作者: BullyFly    时间: 2006-3-20 21:22

SD就想着赚钱。可是却一点都不会赚钱。。相反把一个个游戏推上死路。。先是防沉迷。。差点把WOW给断送了。。现在又是什么网游实名制。。这不就是不给玩家自由游戏的时间么。。很多学生才不想家长知道自己玩游戏呢。。(虽然我不知道背着家长玩游戏)SD这么做分明即使把更多玩家从游戏身边拉走。。毁掉一个又一个的游戏。。还说什么做国内游戏的领头人。。根本即使个P。。
作者: 拉赫玛尼诺夫    时间: 2006-3-20 21:34

防沉迷和网游实名制又不是SD发明的...
作者: 灵襄    时间: 2006-3-20 22:04

网游实名制只有好处没有坏处。其实网络游戏本来就不适合未成年儿童
作者: 天使的爱-灵儿    时间: 2006-3-20 22:06

问题不在于好坏,而在于可实施性
作者: BullyFly    时间: 2006-3-20 22:06

防沉迷最早是SD提出的!!
作者: 灌水新概念    时间: 2006-3-20 23:09

原帖由 BullyFly 于 2006-3-20 22:06 发表
防沉迷最早是SD提出的!!

SD卖的月卡多……
作者: 心酸の浪漫    时间: 2006-3-20 23:36

。。。记得ZG时代。。身份证好象是同名的用不了
作者: 无义    时间: 2006-3-21 00:03

在香港有立法网络盗窃定罪问题,在大陆没有一个定案,就算报警,还得按程度来进行处理,无聊没事做的就会帮你查,忙得人都不够用的懒得理你,我朋友就遇到过这样的问题,A警察局不接案B警察局接案,更搞笑的是A警察局居然说这小事不能落案,网络是虚拟的,没有实物不构成盗窃.
作者: 心酸の浪漫    时间: 2006-3-21 00:12

也许过程和经费比弄回号还要去的多。。哎
作者: darknessxp    时间: 2006-3-21 16:35

我是学法律的...我也被盗了...我也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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