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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最近貌似陈凯歌要告那个<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的作者 [打印本页]

作者: 易碎玻璃杯    时间: 2006-2-15 19:55     标题: 最近貌似陈凯歌要告那个<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的作者

这两天这事闹的挺大~陈凯歌说要告作者胡戈~希望大家对此事发表一点看法吧~反正也挺闲~


PS:第一次发投票贴~大家给点面子- -~
作者: や嬌氣﹖瑋    时间: 2006-2-15 20:15

额。。看过觉得蛮好玩的。。
作者: 易碎玻璃杯    时间: 2006-2-15 20:16

我觉得没什么不好
自娱自乐的产品而已~
陈XX实在是大提小做了~
况且对方还只不过是个弱势小民~
我感觉这件事情有点抄做的意思
作者: や嬌氣﹖瑋    时间: 2006-2-15 20:17

恩。。炒作很正常。。。而且又不很好看的片子。。
作者: 易碎玻璃杯    时间: 2006-2-15 20:19

个人感觉这个电影的BUG实在太多了
听很多人说整不片子贯穿的中心思想就是
人可以飞来飞去 - -||
作者: 61932241    时间: 2006-2-15 20:25

垃圾电影.
如果不是别人为了看那个    《馒头引发的血案》的原版.   没多少人会去看你那什么无聊之极的电影. 当然假如没有陈凯歌那电影.也不会有《馒头引发的血案》 所以还是要赞陈凯歌拍出的那么烂的电影.
作者: 流泪的稻草人    时间: 2006-2-15 21:04

陈凯歌告不赢的.中国对网络的立法还很不完善,基本就没有对于网络的具体的立法.
况且也没证据说胡戈靠这赚了钱!
作者: 流泪的稻草人    时间: 2006-2-15 21:06

我到是觉得陈凯歌在故意炒做,因为好象这部电影到现在为止是亏本的!不炒没人看这么无聊的东西!
作者: +驴子    时间: 2006-2-15 21:24

小题大做
作者: 想念你家楼下的牛肉水饺    时间: 2006-2-15 21:58

呵呵 前面还在娱乐在线看到作者 但是没说告 后舍男生居然也签约了 真饿一天4家
作者: 易碎玻璃杯    时间: 2006-2-15 23:03

后宿舍男生 - -~签约?拍电影啊?
<两个智障青年的艰辛旅途>
这个蛮适合他们~
或者去好来屋发展拍
<阿甘正传>续集~
作者: 明年今日84    时间: 2006-2-16 00:29

明显陈是抄作
作者: 帝之枫    时间: 2006-2-16 00:31

凯大大  太敏感鸟
作者: 罪の瞬間╄淚    时间: 2006-2-16 12:22

我觉得做得挺好的
很幽默的分析出了问题
作者: 笨青青o(≧ω≦)o    时间: 2006-2-16 16:12

他应该感谢胡戈帮他宣传...

至少很多没看过无及的人也对无及人物知道个大概了

人家周杰伦怎么米去告骑李湘作者内~[_[
作者: 暗 花    时间: 2006-2-16 16:14

抄做
作者: 易碎玻璃杯    时间: 2006-2-16 17:44

原帖由 笨青青o(≧ω≦)o 于 2006-2-16 16:12 发表
他应该感谢胡戈帮他宣传...

至少很多没看过无及的人也对无及人物知道个大概了

人家周杰伦怎么米去告骑李湘作者内~[_[



我觉得呢~~应该告的是李湘而不是JAY - -~~
作者: の南野秀一の    时间: 2006-2-16 18:13

今天早上听广播的时候听到了哦 说是如果胡戈官司输了 网友准备集体务捐钱来交罚款
作者: 易碎玻璃杯    时间: 2006-2-16 21:31

越来越觉得陈凯歌是个SB了~
没药救了
作者: 忧伤の烤鸡    时间: 2006-2-16 21:32

绝对支持胡戈~
陈XX嫉妒网络的影响力
作者: 易碎玻璃杯    时间: 2006-2-16 21:49

其实说实话~
我也是看了馒头之后才知道无极到底是个怎么回事
作者: 杨幸宁波段    时间: 2006-2-16 21:51

不是很严重吧
作者: T.细菌    时间: 2006-2-16 21:52

看了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实在是太搞人了
作者: woweishanshan    时间: 2006-2-16 22:54

炒作无罪....
作者: monika    时间: 2006-2-17 01:01

满神牌哲哩水 效果好!

满神提醒您凡是不能使头发竖起的产品都是假冒的。购买时请认准满神商标
作者: Kataru    时间: 2006-2-17 01:18

潜水冒出来说一句
胡戈好象跟某陈道过歉了
而且他自己说要是打官司肯定输的~
无论怎么样支持胡戈DI
陈XX自己一把年纪了,又没创意
3.5E拍个什么烂片- -


支持<馒头>和<春运帝国>
作者: Flamoon    时间: 2006-2-17 01:26

原帖由 の南野秀一の 于 2006-2-16 18:13 发表
今天早上听广播的时候听到了哦 说是如果胡戈官司输了 网友准备集体务捐钱来交罚款

这就比陈凯歌还SB了
作者: 流泪的稻草人    时间: 2006-2-17 13:17

原帖由 の南野秀一の 于 2006-2-16 18:13 发表
今天早上听广播的时候听到了哦 说是如果胡戈官司输了 网友准备集体务捐钱来交罚款

不会罚款的.
没证据说他直接从<血案>中获得利益.
也没证据直接说明<无极>因为<血案>的出现损失了多少钱.没确切数字的.所以一般不会被判赔偿.顶多道歉~
作者: chikusho    时间: 2006-2-17 14:00

中立...
作者: darknessxp    时间: 2006-2-17 16:34

这烂片要是没别人帮他变相宣传,恐怕更没人看
现在还想炒作,下作阿
作者: fμηку    时间: 2006-2-17 16:36

实属是部垃圾电影...
作者: 罪の瞬間╄淚    时间: 2006-2-17 18:41

胡戈只有电脑什么的,全卖掉了又能怎么样?陈凯歌的确拍得不怎么样,不过是为了参加奖项角逐,结果还是什么都没捞到,要是自己弄得好,怎么会有人去恶搞他的作品?
作者: ωǒ要怍厷紸    时间: 2006-2-17 18:46

陈凯歌那大叔长的就很虚伪
作者: 流泪的稻草人    时间: 2006-2-17 19:10

原帖由 fμηку 于 2006-2-17 16:36 发表
实属是部垃圾电影...

完全同意~
作者: 杜禄冠    时间: 2006-2-17 19:18

东视广角开始播这个了,关于小陈告小胡的
作者: 小小龙儿    时间: 2006-2-17 19:20

好过分啊,我看过了,馒头比无极好看多了,我身边好几个朋友都是看了馒头才想去看无极的,我更是因为馒头才去注意无极,陈吉桑不知好歹
作者: 杨幸宁波段    时间: 2006-2-17 19:43

胡戈么,也没什么错

不过我是陈的话我会气吐血的
作者: 易碎玻璃杯    时间: 2006-2-17 21:13

我觉得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言论自由~
这个就和站在大街上骂:"我操你妈~无极就是垃圾"的实质意义是每什么区别的
那个陈XX难道就能把所有骂无极的人都告了~
而且胡戈也没用<馒头>去盈利~
这世道~
简直是~!
都不能让老百姓说几句心里话了
作者: Kataru    时间: 2006-2-18 02:25

惊声尖笑,华氏911,移动廉通
还有..骑里香都么人告
老陈就是N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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