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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有人会因为女朋友“作”而和她分手么? [打印本页]

作者: 小眼睛    时间: 2006-2-5 14:16     标题: 有人会因为女朋友“作”而和她分手么?

两个人即使很相爱。男生也会因为女生“作”而分手么?这样的现实是否符合逻辑?
作者: 暮霭    时间: 2006-2-5 16:02

有是有,可是是不是应该关于作不作这个问题考虑清楚,女的应该为男的做些改变,男的也应该接受自己女朋友有作的一面
互相先包容看看,实在不行,觉得她太作,自己会很累的话,那差不多可以分手
可是没有考虑清楚还是表乱分手
作者: 枫叶萧萧の俊    时间: 2006-2-5 17:19

不太可能吧作是因外她爱你呀
作者: 龙亲亲    时间: 2006-2-5 17:27

我是非常做饿女拧...8古..好象么个能额试题发生..
作者: 完美盗贼    时间: 2006-2-5 17:33

我在和根跟第一次分手到和好当中的时候就碰到一个很作的 让我KICK了  本来我就想忘记根根而找她的  结果她还这么作  KICK
作者: 誕誕啲⒐佷薸喨    时间: 2006-2-5 18:29

...我想,如果这个男人很爱你他一定不会提出分手的..不过"做"么也要有分寸饿~
作者: ☆天使之翼★    时间: 2006-2-5 18:31

应该不会吧。。。“作”其实也蛮可爱鸟-0-

但是不要太过分鸟- -
作者: 抱奶瓶の吉娃娃    时间: 2006-2-5 18:37

想分手,什么都可以成为理由
作者: 某灰    时间: 2006-2-5 18:59

女人不作没性格
作者: 小洋葱    时间: 2006-2-5 19:05

有的,我就是的
作也要有个度
作者: JJ哪能就一毫米    时间: 2006-2-5 20:50

分寸
作者: 灵猫    时间: 2006-2-5 21:19

要在在什么时候吧~?在别人面前无所谓,如果两人世界``再这样的话``实在是```
作者: 可爱滴竹竹    时间: 2006-2-5 21:23

不会的,就算分手以"作"为理由的话,那也纯粹只是借口
想分手,任何话都是借口
作者: 想念你家楼下的牛肉水饺    时间: 2006-2-5 21:34

作 太累了...心情好的时候作吧 心情不好就别了
作者: JJ哪能就一毫米    时间: 2006-2-6 14:21

水饺...头像是你本人?
作者: 想念你家楼下的牛肉水饺    时间: 2006-2-6 19:32     标题: 没错 评价别太刻薄就行

原帖由 JJ哪能就一毫米 于 2006-2-6 14:21 发表
水饺...头像是你本人?

作者: voodooxii    时间: 2006-2-6 20:03

偶尔作作 来点小情调可以的  太做就要发厚了
作者: JJ哪能就一毫米    时间: 2006-2-7 01:39

原帖由 想念你家楼下的牛肉水饺 于 2006-2-6 19:32 发表




没想到你那么小...
作者: 々怀念风妖々    时间: 2006-2-7 02:49

作的女人不能要。不然结婚之后你就等死吧。30岁之前是作,30岁之后是每天没完没了的抱怨、和法西斯主义的强权管制。三思吧…………
作者: 想念你家楼下的牛肉水饺    时间: 2006-2-7 13:20     标题: 晕 个叫厚桑 我87的 已经算老的 是保养的好

原帖由 JJ哪能就一毫米 于 2006-2-7 01:39 发表




没想到你那么小...

作者: JJ哪能就一毫米    时间: 2006-2-7 16:06

小朋友...
作者: 暮霭    时间: 2006-2-7 17:33


貌似汾西路我前两天还去过,离我家是在太近了
以后路上出去注意注意有没有看到水饺
带好手机准备随时偷拍
拍好发小站来>_<
作者: 想念你家楼下的牛肉水饺    时间: 2006-2-8 00:43

我靠...被嫖了
你家哪里?不是水星嘛 太远类
作者: 下坠    时间: 2006-2-8 00:46

覺得作的話那就是不相愛了
作者: 说爱你    时间: 2006-2-8 18:12

作是什么意思呀
做作吗?
作者: 下坠    时间: 2006-2-9 00:15

应该是话很多很烦吧,喜欢斤斤计较
作者: T.T'(灵魂状态)    时间: 2006-2-10 00:56

现在随便了
耳朵不好使了  即使作我也听不清 乃至听不见
随便她作好啦~
作者: 々怀念风妖々    时间: 2006-2-10 01:30

原帖由 说爱你 于 2006-2-8 18:12 发表
作是什么意思呀
做作吗?

是作死。。
作者: ※滢滢⑼爱你※    时间: 2006-2-10 12:10

2个真的相爱的人不会为了作不作而分手的,只是一跟导火线而已
作者: 粉红小L    时间: 2006-2-16 19:17

多了。。。。
作者: lianjia    时间: 2006-2-16 20:01

不做哪来的爱?
作者: kard    时间: 2006-2-16 23:58

原帖由 抱奶瓶の吉娃娃 于 2006-2-5 18:37 发表
想分手,什么都可以成为理由

非常同意
作者: 风间鱼    时间: 2006-2-19 14:36

...嗯...有分寸地'作'...明白
作者: JR小阎王    时间: 2006-2-20 22:54

什么年代了`还"作"``?没事吧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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