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历史]
奸商当道,马甲当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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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备用马甲
时间:
2006-1-19 09:41
标题:
奸商当道,马甲当道
假设最近你拿到了一批(大约200个)某东西,价格大约是5000万左右;
价值不是很好;但是很稀有(类似诗人用的电吉他+2INT和3级雷鸣,虽然是不是极品也不是很有用,但是比较少),如果你一出手,势必造成价格的大幅度下跌,因为市场就这么点大。
试问:作为奸商的你,应该用什么方式把东西卖掉才可以取得最大回报。
华丽的做了次马甲……
作者:
天浔-米迦勒
时间:
2006-1-19 09:43
我会把他全部送掉
作者:
翡翠红茶
时间:
2006-1-19 09:50
精炼暴光~~
作者:
备用马甲
时间:
2006-1-19 09:51
作孽啊,电吉他精炼有什么用
作者:
橙色の鲨鱼
时间:
2006-1-19 09:52
你这个5000万是指200个东西的总价还是单价啊?
作者:
S.R.X
时间:
2006-1-19 09:52
高精炼了再卖
作者:
黄瓜
时间:
2006-1-19 09:53
做为JS
这个不需要问人
等别人说了
全世界都知道了
作者:
zfzfzfzfz
时间:
2006-1-19 09:56
同上,弄成更稀有的东西
作者:
cloudzbr
时间:
2006-1-19 11:02
作为JS 我是不会告诉你怎么做的~
作者:
小小龙儿
时间:
2006-1-19 11:11
设你要卖的东西是5000万,挂店7000万或更好,(高过1E的去人多的交易论坛,也是高价卖);且不提挂店时间久了,自然有可爱的小白会买;随后你观察交易论坛或者身边有无人要买,有的话,开个马甲去谈价格,由于你早先挂店7000万,给大家的印象就是7000万的东西,所以一般收,会6000万左右,或者有人根本8会还价,然后交易成功,卖出
作者:
风の14少
时间:
2006-1-19 11:54
看不懂大家在说什么。。。。。。
作者:
hypnos
时间:
2006-1-19 12:06
既然那东西少,那就抬高价钱,那200个只卖10个左右,10个的价钱就要把成本赚回来,而且还要有赚,接着190个随便咯
作者:
jezhu
时间:
2006-1-19 12:14
原帖由
风の14少
于 2006-1-19 11:54 发表
看不懂大家在说什么。。。。。。
不是当JS的料啊
作者:
keith
时间:
2006-1-19 12:25
能以原价值的2到10倍的价格卖出去。。就可以了。。。
作者:
sensj
时间:
2006-1-19 12:30
宗旨,以1e卖出20个
作者:
xun
时间:
2006-1-19 13:13
不缺钱……东西都是放到上涨了才卖……一般一直先以比正常价格略高的价格挂店……
作者:
幸运离我而去
时间:
2006-1-19 14:03
做人要厚道,俺从来不当J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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