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日明星公司强制旗下女星卖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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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onyrainyday
时间:
2006-1-6 16:21
标题:
日明星公司强制旗下女星卖春
搜狐娱乐讯 日本某明星经纪公司社长强制要求旗下女星卖春的丑闻,终于于上周末得到判决。
明星经纪公司“新世纪纪录”的社长,强制要求旗下所属的少女团体“FOUR RUSH”成员卖春,结果被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精神和名誉损失费1450万日元,最终东京地裁判该社长赔偿320万日元。
对于这起震惊整个日本演艺圈的丑闻,作出判决的野山宏裁判长指出:“虽然经纪公司的社长们是演艺圈的老大,但无论在什么公司强制他人卖春都是违法行为。
”
据胜诉的“FOUR RUSH”成员们表示,从1999年11月开始,公司就以“这是你们推出CD必要的本金”为由,强制要求她们卖春给一些公司的社长,每次收费3万日元。
更有知情人士透露,当年这家公司还没改名,而叫做“青山娱乐”时,社长早川宽就强制要求四人团体“FOUR RUSH”卖春,结果其中三人于2000年12月1日再也难以忍受这种折磨,自动退出该公司,并向杂志社公开了此事,同时把事务所和社长都告上了法庭,经过几多周折,这次终于得以胜诉,虽然赔偿金额不高,总算还回了一个公道。
作者:
暗 花
时间:
2006-1-6 16:26
任何事情都是有代价的
作者:
流泪的稻草人
时间:
2006-1-6 16:28
呵呵...........
作者:
monika
时间:
2006-1-6 16:42
其实这在娱乐圈很正常....很多明星都是以身体为代价,才能出头的
估计是钱也没落着,CD也没给出
才去告的.....
作者:
就凭我爱你吗
时间:
2006-1-6 17:48
同一楼
作者:
农夫
时间:
2006-1-6 21:04
晕..
震惊日本娱乐业的丑闻不是天天都有么
作者:
SUKUXU
时间:
2006-1-6 21:05
这种事在日本应该算常见的饿
作者:
skyのblue
时间:
2006-1-6 21:24
..................大家想想自己的国家!!!!!!!!!!!!!!!!!!!!!!!!!!!!!!!!!!!!!!!!!!!!!
作者:
崔鹏
时间:
2006-1-6 22:13
给钱了就可以了~~
作者:
yzjkdush
时间:
2006-1-7 11:58
真便宜
作者:
や嬌氣﹖瑋
时间:
2006-1-7 12:18
同3樓。。。
作者:
hyde1111
时间:
2006-10-1 12:04
卖春好 我们还有片看
作者:
聪明的小笨蛋
时间:
2006-10-1 12:24
卖啊卖,小日本靠那出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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