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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LOLICON[我承认一直以来都不懂] [打印本页]

作者: coolbug    时间: 2006-1-5 23:30     标题: LOLICON[我承认一直以来都不懂]

《罗莉塔》(Lolita,1955)原为俄裔美籍小说家---纳博科夫(Vladimir【Vladimirovich】Nabokov,1899-1977),在法国所完成的一部长篇作品。中文通常译为罗丽泰,或是洛丽塔,抑或萝莉塔。作者生于圣彼得堡(即列宁格勒)。此后住在欧洲,主要在柏林,并成为享有盛名的苏联流亡作家之一,被世界文学评论界定为20世纪最伟大的散文体大师。1940年举家移居美国,在韦利斯里学院任教,同时享有哈佛大学的鳞翅目研究基金(Nabokov同时也采集蝴蝶标本)。还翻译普希金长诗《叶普盖尼﹒奥涅金》,使用直译法,注解多于翻译加原著的份量。

  在康乃尔大学教授俄罗斯文学,长达11年。为了生存,他改用英文写小说,以教书经验写成的小说《微暗的火》,一边研究着一位风格隐晦的作家,一边在学院文人堆里勾心斗角。带着家人一生住在旅馆。而在不同的著名大学,到处教授文学。虽然后来改用英文写小说,却不愿意进教室,他会写讲稿,让他的太太,到教室去念给学生听的事。他几乎不和任何记者直接对话,总是人家写了问题,他作书面回答。不是害羞,而是一种深刻的耻辱感-因为他不能准确发音,不能说。

  《Lolita》的创作动机蕴含极久,据Nabokov本人发表的记事,早在柏林时期,就已经开始孕育这个童女恋的故事,当时他正在巴黎养病(脊间神经痛)。其动机据他本人表示,始于报纸上一篇关于实验人员引诱猴子画出图画的报导。终于在1937年于巴黎出版俄文版的《魅人者》(The Enchanter),这三十页的短篇故事便是Lolita的前身,也是Nabokov最后一本的俄文著作,翌年他就移居到美国去了,时年四十。《魅人者》后来由其子译成英文版,在美国发行。(1986年)Lolita的出版过程十分曲折,Nabokov开始重新构思这个设定,并打算以英文进行创作。(1949年)写作进行了很久,50岁的Nabokov想要赋予这个故事,更多真实性和地方色彩。

  《Lolita》于1954年春天脱稿,原本想要以匿名发表,后来为了对自己的写作事业忠实,Nabokov决定署名。他找了四家出版公司,都对该书大为吃惊,由于道德因素四家出版商全部拒绝出版。最后由法国巴黎奥林匹亚出版公司出版。(1955年)造成不小的风潮,读者反应毁誉参半,但此书的确造成抢购。当时保守的美国著名作家格林,在泰晤士邮报上刊登书评,将此书喻为1955年三大佳作之一。很快的成为国际畅销书,陆续在英国、加拿大出版,1958年终于在美国发行。英国政府曾经召开会议讨论,是否禁止该书出售,最后并未达成禁书决议,使Lolita不至遭到《查泰莱夫人的情人》一样的厄运。

  故事内容是叙述有一个中年男人,对小女孩特别情有独钟,最后遇到一个十二岁少女---罗丽泰发展出一段恋情。结果Lolita遂成了恋童癖(幼女)的代名词。电影的设定,则是把女主角的年纪变大了三岁,以免过于耸动。曾有两度改编成电影,第一次是1962年由已故导演史丹利.库柏立克(Stanley Kubrick)执导的黑白片,由老牌演员詹姆斯梅逊(James Mason)演男主角,苏丽文(Sue Lyon)饰演Lolita。中文片名翻译成富有诗意的「一树梨花压海棠」。当时因为民风较保守,处理床戏多是点到为止。第二次拍成电影是在1997年,由Adrian Lyne执导,杰洛米艾朗斯(Jeremy Irons)演男主角,Dominique Swain饰演Lolita。

  第二次改编的电影较忠于原著,因大胆处理床戏,加上主题有争议,并未能在戏院公开上映,只在录像带和DVD租售市场流通,中文片名翻译成「小情人」。除此之外,这个设定,也在许多作品中被引用。Lolita已经成为一个通用的字汇,指年轻而挑逗的女孩,或是恋童癖的少女对象。然而,这样争议的、有着淫秽代称的角色,却出自一位文学教授优美流畅的文笔,并曾获选纽约公共图书馆1995年「世纪之书」(books of the century)中「当代文学的里程碑」(landmarks of modern literature)类,以及美国蓝灯书屋1998年二十世纪百大英文小说的第四名。然这个故事广为人知,还是得归功于史丹利.库柏立克。

  书中Lolita的原名是Dolores,Lolita是男主角对女主角的亲蜜昵称;Lolita是Lola的昵称。作者选择Lolita或Dolores都在隐喻某种悲剧。【注一】「尽管所有这些带来的可怕绝望,我们生活在自我建造的天堂中,祇是这个天堂的天空是地狱之火的颜色,但它毕竟仍是天堂。」《Lolita》是部地狱式异色文学的典范,纳博可夫在纸上建造出了一个美学地狱。Lolita所代表的性感少女,来自于书中的nymphets【注二】这个字,韩伯特心目中,九到十四岁,就快要成熟,有着致命吸引力的优雅、难以捉摸的踪迹、狡猾迷人的孩子气的性感少女。并非我们所想象的纯真无邪,她们不仅狡猾,本质上来说是邪恶。当韩伯特和他的继女,第一次发生关系的翌日早晨,韩伯特发现到其实他是被Lolita诱奸的。当韩伯特知道她,要去夏令营两个月的时候大惊失色,居然要失去她,在nymphets时期中宝贵的两个月美好的时光!这是韩伯特想出与她的母亲结婚的原因。这是这本书的最吊诡之处-男主角和时间的赛跑。nymphets的寿命很短,过了十三岁,她们就将慢慢失去那致命的魅力,变得平凡无奇。

  作者自己都在前言这样说道:「整本书里连一个猥亵的词语都没有,那些被现代惯例制约,而能面不改色地接受那些陈腐小说里,大量污秽词句的粗鄙之人,将会震惊于这本书里,竟然会完全没有这些用语。然而,若是为取悦所谓的卫道之士,企图稀释或删去某些人会称之为「催情」的场景,那么《Lolita》就根本不必出版了。」在少年时期,与一个十多岁的少女,发生了刻骨铭心的初恋。这段短暂的恋情,因为少女的早夭而告中断。但是,对少女身体特有的迷恋,却伴随韩伯特的一生。韩伯特-这位侃侃诉说自己犯罪过程的男主角,是位法国人,他把自己描述成一个英俊的中年人,对十来岁左右的性感少女有着无法自拔的迷恋。他继承了一大笔遗产之后,移居美国新英格兰的一个小镇,房东太太Charlotte是个寡妇,有个十二岁的女儿,令韩伯特简直是神魂颠倒。他遇到了他心目中的Lolita,一个充满热情与少女特有的狡猾的女孩,年仅十二,天真、挑逗、明亮、邪恶、成熟集于一身。

  韩伯特对未臻发育成熟的青少女,有着依赖与癖好的心理,纳博可夫有十分精彩的描绘,韩伯特为了接近这个小女孩,假意与她的母亲Charlotte结婚。本以为能够与Lolita长相厮守,但是寡妇发现了他卑鄙的目的。对韩伯特崇拜爱慕不已的寡妇,一天看了韩伯特的日记,知道韩伯特对女儿有变态的感情不说,自己在其眼中又丑又胖、愚笨、迟钝,是只令人恶心的老母狗之外,根本是块绊脚石!她伤心且气急败坏地奔出屋子,被一辆疾驰而过的汽车撞死。

  韩伯特欺骗Lolita与他一起旅行。在乡村旅店,韩伯特如愿以偿地占有了Lolita的身体,但他也陷入了与这个诡计多端、喜怒无常的女孩的战斗中,不肯顺从韩伯特心愿的Lolita,时常给他出各种难题。留恋在布满地狱火焰的天堂中,韩伯特每天都躲避警察与世人的追捕。终于有一天,一觉醒来,发现Lolita离开了他,永远地离开了!他一厢情愿地,认定的所谓爱情,在另一个成年男子的引诱下,被轻易地打碎了。之后面对重新开始生活,已为人妇的Lolita,韩伯特却无法得到解脱。他找到了之前诱惑Lolita的男人,开枪将他击毙,自己也坦然地面对追捕而来的警察。韩伯特对她有着情感上,和肉体上控制的欲望。不过,纳博可夫本人的态度,却会令许多评论家哑然:道不道德或情色的与否,都不是他想关注的重点。

  《Lolita》的特别就在于,它用诚恳的(还有讥讽的)语调讲述,但却不为其行为辩驳:别忘了,是韩伯特自己述说,他是如何毁了一个少女的童年的;表面上,他控制了Lolita,靠着糖果、零用金的贿赂加以威胁利诱,使她跟他一起做这趟汽车旅行。但也不止一次,韩伯特流下绝望的泪水:当他觉得就快要失去她时,他的世界就会快要崩塌。在温柔与粗暴的情绪、无助地依赖和满布的疑心中,这又是个令人心伤的欲望之旅。随着韩伯特的真情告白,而陷落与清醒的同时,又不禁为作者的叙述安排感到佩服。纳博科夫丰富多样的词藻和描写方式,确立了《Lolita》的价值,他在慌乱与亢奋的情态中,表达了社会中一些真实的现象和心理层面,又在真实中,写下了所有事件的模糊性和可疑性(包括主角的忏悔)。Lolita那是一个印记,烙在浪漫与挣扎、灵与欲、道德与败坏的男人身上。攸关淫欲、占有、嫉妒等赤裸裸的爱欲,而这个难以见容的不伦之爱。以前是众人三缄其口的禁忌,文字与影像的幽冥界,现在则总是难逃耸动夸张的滥情处理,要不是浪漫得太唯美,就是反抗得太矫情。

  世界各国对于儿童的性的方面的法律保护,绝大部分是严格的,但对于卡通、漫画、戏剧,文学中的恋童或儿童色情剧情的容忍度就不同,以《Lolita》1997年的电影版本来说,巴西、法国、日本是PG-12(辅导级);意大利是14禁;葡萄牙及荷兰是16禁;美国及大部分欧洲国家,台湾及香港是R级(限制级,第三级,18禁)。成人以儿童为性对象的倒错,被称为「娈童癖」或「娈童症」,使用Paedophilic【形容词】或者是Pedophilia【名词】),典出希腊字的「Paedo」(儿童)。基本上在日本不太用这个字。

  恋童癖又细分为二:一是?(tsuyotakoso,念作ShotaCon,是ShotaComplex的略称;Complex是指情结,情意综)正太癖,正式的译法是「正太情结」,意指迷恋小男生的意思,和Lolicon可说是对等名词。Shota的汉字是正太。字源来自以三国志广为人知的横山光辉,其笔下的《铁人28号》主角金田正太郎,另有一说为少年侦探团Complex略称,原意是喜好小男孩的癖好。而其形象则是穿著西装加短裤的小男生。基本条件是不能有须子,而且年纪不能太大,样子要女性化,身材要修长,不能有太多肌肉。一是?(rorikoso,念作Lolicon,是LolitaComplex的略称)字源来自Nabokov的《Lolita》,内容描述一中年男子爱上12岁女孩Lolita的故事。而原意是喜爱幼小女孩癖好,对年纪半大不小的角色有所偏好,因为这个时期的少年少女,是最多愁善感,感受性最强的年纪,所以除了是身体发育的青春期之外,也被设定为新人类感知力开始觉醒,最敏感的年纪。日文中的?(Lolicon当中的?(rori,念作Loli)即为自lolita而来,意指12岁以下的少女,而也有说15岁以下的。十五岁一说是由于此书改编成电影后,导演的女主角设定,比原来的年龄大三岁所致。而?(koso,念作con)则是complex的简称,这个字有情结的意思,所以?为「少女情结」或「恋童癖」之意。但是这词在日本,其实具有负面的意思,通常会给人有点病态的感觉。日本以con字尾来指对某些东西狂好的人,如恋母情结(Mazahcon,所谓的「伊底帕斯情结」【Oedipus complex】)、恋父情结(Fazahcon,所谓的「伊蕾克特拉情结」【Electra Complex】)等,但多带有贬低之意。

  而Lolicon被译作恋童癖,指对年纪轻(不论外表或是实际)的女性有好感,或是特别喜好这类ACG角色的人【注三】。所以有这类癖好的人就被冠以Lolicon之名,而带有这种特质的角色亦被称为Lolita或Loli,也就是萝莉。外表年龄不可大过十五岁,形象可爱,令人有一种想去保护、爱惜之心,身体未发育或者轻度发育,而且不能年少老成。现在用「萝莉」这词最多的,就是ACG界了。其定义的萝莉为「10岁以下可爱的女生,断定标准:尚未发育、天真无邪、惹人怜爱。」所以现在对「萝莉资格」有三个年龄限定:15岁、12岁、10岁。对萝莉有所好的,就称为「萝莉控(Lolicon)」或「萝莉星人」,不过其所定义的对象,都是虚拟的角色,而且是玩笑性质,与一般所谓的萝莉本质上是不同的。代表角色有:Di Gi Charat Fantasy的DiGiKo【注四】、《机动战舰大和抚子》(Yamato Nadeshiko)的星野琉璃(Hoshino Ruri)、《Card Captor Sakura 库洛魔法使》的木之本樱(Kinomoto Sakura)【注五】

  但在1995年(平成7年)之前的日本动画界,基本上是不存在真正的萝莉角色。绫波零是在动画界第一个正式的萝莉角色,是<新世纪福音战士EVAGALION>中的女主角,虽然制作群和导演庵野秀明,并没有刻意将绫波零塑造成萝莉角色,但绫波零却完全符合萝莉的条件,随着绫波零的强大魅力,萝莉在动画界正式出现。由于绫波零热,萝莉热潮开始席卷整个ACG界,大量萝莉角色,如雨后春笋一般涌现,其中最有名又最受欢迎的是《机动战舰大和抚子》的星野琉璃、《魔法少女砂沙美》(Bureteisami)的砂沙美(sasami)、《库洛魔法使Card Captor Sakura》中的木之本樱和H-Game(十八禁游戏)《To Heart》(touhato)中的马鲁芝(maruti,Multi【HMX-12】)。

  上述五位角色可以说是,主导了自1995年来,ACG界的商业生机与其主流市场。在其之后,几乎每部作品都得有个萝莉,甚至是整部作品充斥着萝莉。这样子的结果,形成女性角色以往的百花齐放、各展姿态、争奇斗艳的盛况不再。充斥着可爱,随波逐流而没有特色、亦无变化,往往容易单调而乏味。最明显的就是,以前就算有小女孩的角色,也不等于萝莉;而现在则是只要是小女孩,那就大概是萝莉了。

  而Lolita的衣着,主要是指娃娃装,通常大量使用蕾丝(lace)。其衣着主要分成两类:一是Malice Mizer【注六】的那一种,带有恐怖感的哥德式优雅(EGL【Elegant Gothic Lolita】)的服饰。【注七】表现出一个洋娃娃的形象,心中同时存在着天使与恶魔,不是可爱的感觉,而是死的物品,保持永远的静止存活状态;一则是Sweet Love Lolita的这一种类型的服饰,【注八】则是以可爱做为主要的诉求。

附文:

【注一】:Lola是Charlotte和Dolores的昵称,是女主角和其母亲名字的共通之处;
Dolores的昵称有Lola和Loleta与Lolita,以及Dollie和Dolly。而Dolores来源自拉丁,语
出西班牙文,涵义是悲伤、苦痛。

【注二】:nymphets是指性感、早熟的少女,或是山林水泽年轻女神,在此取性感少女的意义,以九到十四岁为其年龄限制。在英格兰,1933年通过了青少年法案以后,少女被定义为八岁以上十四岁以下的女童(之后,十四岁以上十七岁以下,法律的定义是青年)。

【注三】:所谓ACG是指动画Anime(Animation)和漫画Comic,以及游戏Game。

【注四】:本名:CHOCOLA,昵称:Digiko,罗马拼音该是De Zi Ko,但英文发音不太一样,所以改成Dejiko,而亚洲人(主要是台湾和香港)读的英文,跟日本不太一样,又被改成同音Digiko。

【注五】:日本所用的Lolicon,其实包含的范围,比原本Lolicon的定义广些。Lolicon=Lolita+complex这个合并是日本人自己做出来的。而喜欢小男孩的恋童癖称为Shotacon,喜欢小女孩的就是Lolicon。

【注六】:Malice Mizer是日本视觉系乐团,团名的Malice是指恶意,Mizer则是指悲剧。

【注七】:1.Elegant:优美的、高雅的、优雅的。2.Gothic:歌德派的,其特征是采用中世纪欧洲的神秘、怪诞、恐怖、凄凉的阴暗气氛。Elegant Gothic Lolita (EGL)则是指歌德式优雅的娃娃装。

【注八】:Sweet Love Lolita指的是甜美的、可爱的娃娃装。


资料来源:

中华民国期刊论文索引:

1.罗莉塔情结﹝The Lolita Complex?#123;的秘思:恋女童症的社会文化分析,作者南方朔,刊名:中国论坛,民74.07.10页43-46。

2.罗莉塔的真面目--评<Lolita>(V. Nabokov着),作者王文兴,刊名:美国研究,60.03页51-56。中国期刊网

3.第19届多伦多国际电影节展映新片点评(下),刊名:当代电影,1995年第5期,作者王瑞。

4.《罗莉塔》﹕你说是什么就是什么,刊名:外国文学,1995年第1期,作者于晓丹,机构:中国社科院外文所。

5.罗莉塔的毁誉与流传,刊名:世界文化,1996年第1期,杨金才。
作者: 马甲王子    时间: 2006-1-5 23:31

等待被转.....

水过一下
作者: keith    时间: 2006-1-5 23:32

楼主很可能被关XHW。。。

交流区如此讨论LOLI问题。。。是非常严重的。。。
作者: ? ? ?    时间: 2006-1-5 23:33

嗯,這篇作文太潦草啦~~重寫~~咳咳~

[ 本帖最后由 ? ? ? 于 2006-1-5 23:39 编辑 ]
作者: deayuky    时间: 2006-1-5 23:34

这个……是谁的毕业论文?

恩确实不够,做学年论文正好

[ 本帖最后由 deayuky 于 2006-1-5 23:41 编辑 ]
作者: royal.    时间: 2006-1-5 23:36

作为毕业论文这显然字数不足……
作者: 天线宝宝    时间: 2006-1-5 23:48

楼主终于解决了我多年来的疑惑,帮你撑着了
作者: aukry    时间: 2006-1-5 23:51

一树梨花貌似今天还在报纸上看到被做为推荐的经典影片那~标准滴中国式经典的大片介绍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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