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男人的魅力—以时间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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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llstep
时间:
2005-11-18 03:01
标题:
男人的魅力—以时间为代价
年轻时我们正是年轻的,懵懂中的莽撞,青春和着张扬,虽然脸上阳光般灿烂,可是内心里因为少了经历,少了坎坷,好像会略微显得轻浮,要么说时光啊,真是倔强,不管你用什么来交换,他都固执的走自己的路,不管你富有还是贫穷,不管你善良还是奸诈,他都一视同仁,该长大自然会长大,该衰老自然会衰老,该死亡也容不得你有半点商量的余地。
其实我是想说,有的人真的很适合长大,年轻时动若脱兔般精灵鬼马,或许也不会给人留下什么好印象,倒是随着时光的沉淀,整个人会发出不一样的光彩,男人的魅力,真的是以时间为代价,什么时候你的魅力散发的象一杯年代久远的红酒,香气四溢,惹人垂涎,但是年轻已经不在了。这样的代价不能说不大,但是毕竟这样的魅力是珍贵的。
我喜欢刘德华,不是他年轻的时候,因为即便我再怎么喜欢他,他年轻时拍的片子,我都看不下去,在《康熙来了》采访他的时候,他自己也说,年轻时拍的电影连一个死的镜头都还没忘记装酷耍帅,刘德华过了35岁,好像不一样了,沉稳努力,为事业很拼命,不管他对待爱情是否躲躲藏藏,我都觉得他活得越来越真实,每个演员在问得不得奖的心情时都会很虚伪的说,得不得奖都无所谓,被提名已经够了,可是刘德华说,每次我都以为最佳男主角是我,啊,原来不是,会失望,但还是会恭喜得奖的人。
刘德华在《无间道》里的演技有了很大进步,造型更是这么多年来最帅的,在黑与白的世界里,看着自己亦黑亦白的影子,茫然着未来。年过四十,刘德华散发出来的成熟的魅力,不论是FANS、记者、同行、前辈,无不点头称道,就连现在傲气十足的周董,也说以后要成为刘德华那样的人就够了。
梁朝伟,这又是一个年纪见长魅力见长的典型,青年时的梁朝伟,虽然本身内向寡言,却留下了很多蹦蹦跳跳、胡闹搞笑的银幕形象,抛去演技而言,倒还有一两个镜头能让人记住,即便这样,他还是在逐步走向成熟时,才将个人魅力及舞台魅力发挥到了极致,他所饰演的角色,有很多内心世界的独白和感悟,这是人在年轻时触摸不到的世界,在成熟时,却像香气一样慢慢散发出来,啊,人在成长以后,就连眼神都会变得不一样了,默默的散发出柔和的光芒,象子夜的星辰追逐着你的身影不放。无论你到哪里,他的光辉也还是一样笼罩着你。
吴镇宇,我好像记得,年轻时的他曾出现在八十年代那部《射雕英雄传》里,饰演一名不起眼的金兵,当时哪里知道是他,是在多年以后看重播的时候惊奇的发现,从陌生到熟悉,他走了很长的路,用去了很多年轻的时光。虽然他自认为拍过很多烂片子,但没有拍过烂角色,我还是忘不了他神经兮兮的样子,就因为这样,他拍的片子我都不太敢看,演技很好,好到足以让你信以为真。其实我看演员没有什么深度,我又不会演戏,去评论人家的演技好像很牵强,对演戏的人也不是很公平,好在我是一个超级感性的人,会凭自己的内心来看人,我对吴镇宇开始关注始于他的《冲上云霄》,虽然也可以看得出来他有点装酷,但一扫以往神经质的模样,严谨认真,不苟言笑,内心却充满了善良与狂热,在进与退之间,在得与失之间,坚持着自己。笑时眼角的皱纹已经说明吴镇宇老了,这不能不让人感叹,,可就是这样的年纪才演绎出成熟男人—华人第一机长的魅力。好看好看。
张东健在这些人里应该算年纪小的一位,但是仔细想想他也已经34岁了,早已过了而立之年,也是一位成熟的男人了。我只看了他那部《爱上女主播》,便不再敢看他的其他片子,就连他年青时的照片也从来不看,全因为这部戏里张东健是完美的,完美的令女人心动。对爱情专一执著,风度翩翩,位高权重,温文儒雅,再漂亮的美人送到眼前也毫不动心,再刁钻的排挤也能不动声色,让人那么有安全感,这一生交给他也不用担心。其实看第一遍的时候,我还有点挑剔他的长相,因为我不太喜欢圆脸型,他拍那部戏的时候就是稍圆的脸,可是看着看着,就发现他的魅力远远比他的长相更吸引人,而就因为他的魅力反而后来又觉得他是英俊的,整个人都洋溢着光彩。我真的喜欢他好久。何况他又没结婚,幻想起来还有一点点希望!
糟了,喜欢东健好好的,没想到又放了一部《巴黎恋人》,这个朴新阳凭什么帅成那个样子,看他年轻时的照片也不过是毛头小子一个,没想到37岁了倒有了陈年老酒的香味了,把一个33岁的社长演得活灵活现也没觉得装嫩,简直是男版万人迷,穿西服时可以庄重有形,穿着花衬衫也一样帅气十足。这个韩社长虽然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但所拥有的一切却是自己努力得来的,他对工作充满自信,对下属恩威并重,对敌人霸气十足,对外公敬重却不失自我,对姐姐疼惜,对外甥疼爱,对前妻保留着距离却不失关心,对不喜欢的女人毫不留情,而为了那个“我眼中最美的女人”却毫不吝啬的改变着自己去适应她的脚步。因为她伤心,便唱歌给她听,为了怕给她大伤害就只能给她小伤害,在她尴尬时给她解围,在她困难时偷偷的帮助,在她时不时的犯小错时,也只敢写张便条来表达不满,为了她学发短信,在最苦恼头疼的时候,看到她会笑,在听到爱人鼓励加油的歌声时,眼里闪着泪光,嘴上挂着笑容。他是非分明,不卑不亢,在事业上有小人作祟时,会以更厉害的方式还以颜色,决不懦弱低头,还有餐厅里高喊宝贝的他,西装革履却抱着粉红小猪的他,看着爱人的睡脸迎来黎明的他,高尔夫球场上的他,岳父大人墓地前的他、试穿礼服时的他、吃着炒年糕的他、手拄着下巴思考的他,从订婚礼上跑掉时任性的他、把洗车场撞的人仰马翻时调皮的他、因为爱所以放你走时深情的他┉┅
他是睿智精明、冷静成熟的上司,他是心地善良、深情优雅的绅士,他是调皮任性、霸道可爱的情人,这样狂帅的男人有什么理由不爱他。
朴新阳把这个人演得像是他自己,加一分则多,减一分则少,这样的演技恐怕不是20几岁的演员演得出来的,这样的魅力也是以时光为代价换来的,越品越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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