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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风妖妈的别玩了 快出来吧 [打印本页]

作者: 脚趾么头    时间: 2005-10-22 10:23     标题: 风妖妈的别玩了 快出来吧

来浆糊一年半了 里面认识了很多朋友 虽然和风妖接触不多 但一直很欣赏她敢说敢当的风格 我喜欢浆糊因为这里不像一个论坛而像个朋友圈像个虚拟的大家庭 我不能接受这个家庭里任何一个人离开
 我刚来浆糊时风妖是斑竹后来发生了很多事情她离开过又回来过 因为她不舍得我们
希望这次她也是在开玩笑 不久后又会没心没肺的出现在大家面前 
 我把新注册人的id和资料都看了一遍 风妖哪个是你?你是不是一直在看着我们?
  快出来吧 别让我边写边难过
作者: 月月兔    时间: 2005-10-22 10:40

离开了就不会再回来...
闭上眼....双手合拾....给她祝福..
作者: 越吻越→『伤心』    时间: 2005-10-22 10:45

楼主要学会接受现实,在18年以后她一定会再来的~
作者: jy02577981    时间: 2005-10-22 11:06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不再贪恋缠绵    时间: 2005-10-22 11:51

额..脚趾...
作者: や嬌氣﹖?#124;    时间: 2005-10-22 12:38

额。。。么头。。。
作者: 可爱滴竹竹    时间: 2005-10-22 12:45

羡慕,走了有那么多人为风妖祝福,不知道自己走了,有没有人会为偶祝福呢
作者: 想念你家楼下的牛肉水饺    时间: 2005-10-22 12:51

哎...事实就是事实 无奈也要接受
作者: 13611796329    时间: 2005-10-22 13:12

我真希望我会复活术
作者: 恶→莉莉丝    时间: 2005-10-22 13:37

其实我也一直认为风妖在和我们开玩笑呢..仿佛昨天还在论坛发帖,今天就已经离开我们了的感觉...
作者: 杨幸宁波段    时间: 2005-10-22 14:18

无可奈何
作者: 番茄蛋汤    时间: 2005-10-22 14:29

人都走了老拿出来说有意思?就让她安静的走吧……每个人都会有那么一天她只不过比我们早了那么点而已……根本用不着这样……矫情……
作者: 与星独白    时间: 2005-10-22 15:52

脚趾......
作者: 路西菲爾    时间: 2005-10-22 15:57

我比较好!一直不走,打死也不走!嘿嘿~ <p>
作者: 一败涂地    时间: 2005-10-22 16:00

面对现实吧
作者: 幻水Ж梦天    时间: 2005-10-22 17:30

她不是個用馬甲的人
作者: 芷蓝    时间: 2005-10-22 17:34

骗骗自己 告诉自己: 她没走
作者: 傀儡娃娃    时间: 2005-10-22 17:46

还没搞清楚是怎么回事但是好象大家都很伤心
作者: 宫城良帅    时间: 2005-10-22 19:22

面对现实吧~~ 大家不会开这么大的玩笑的!
作者: hahajasen    时间: 2005-10-22 19:37

今天看朋友玩 WOW时 突然看见下面打了1句 ----风妖 死了~~~


当时真是无语~~~
作者: 宫城良帅    时间: 2005-10-22 19:39

驴子也好久没来了吧~~
作者: hahajasen    时间: 2005-10-22 19:56

是呀 昨天1来就碰到这么伤心的消息


不小震惊
作者: 々H々    时间: 2005-10-22 20:31

人什么时候这么好死!?
作者: 々H々    时间: 2005-10-22 20:34

我知道,自己永远比不上一个死去的人。” 回复:死去的人,最幸福 “永远别用伤害自己的方法去让别人刻骨铭心……”,伤害的不仅仅是你自己,你还伤害了很多爱着你的人
作者: 捏HOHO~    时间: 2005-10-22 20:35

lou shang de shi ...
作者: RMB战士    时间: 2005-10-22 20:42


<x_x>
作者: 宫城良帅    时间: 2005-10-22 20:44

hahajasen,2005-10-22, 19:56:46
是呀 昨天1来就碰到这么伤心的消息


不小震惊

我也是~~
作者: ccbeckham    时间: 2005-10-22 20:45

宫城良帅,2005-10-22, 20:44:16
[QUOTE]hahajasen,2005-10-22, 19:56:46
是呀 昨天1来就碰到这么伤心的消息


不小震惊

我也是~~ [/QUOTE]
 我也是 T_T
作者: 錯守こ晴~ ̄    时间: 2005-10-22 20:47

23楼的说得挺有道理~
作者: yzxno1    时间: 2005-10-22 20:56

施主人死不能复生请接受事实吧~~~~~~
作者: ︷且聽風吟︷    时间: 2005-10-22 21:54

把风妖发过的帖子再拿出来看看 纪念一下吧
作者: spike.spiegel    时间: 2005-10-22 21:56

纪念还是在心吧...拿出来只会更悲伤...
作者: 郁闷D老虎    时间: 2005-11-1 01:23

々H々,2005-10-22, 20:34:14
我知道,自己永远比不上一个死去的人。” 回复:死去的人,最幸福 “永远别用伤害自己的方法去让别人刻骨铭心……”,伤害的不仅仅是你自己,你还伤害了很多爱着你的人
你是风妖的马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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