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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上海长宁警方:"日本人街头暴打陪酒女"报道失实 [打印本页]

作者: 天堂使者    时间: 2005-9-1 08:38     标题: 上海长宁警方:"日本人街头暴打陪酒女"报道失实

上海长宁警方:"日本人街头暴打陪酒女"报道失实 



选稿:陈誓骠 来源:东方网 2005-8-31 11:55:54

   东方网8月31日消息: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新闻发言人今天授权本网,就部分商业网站转载的《上海街头日本职员暴打陪酒女郎》一文发表声明。

  声明全文如下:

  2005年8月30日新浪网等商业网站转载的《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王敏撰写的《上海街头日本职员暴打陪酒女郎》一文严重失实。我局就此作如下声明:

  今年7月11日上午11时许,曹某(女,24岁 
,新世纪广场荣居酒屋服务员,暂住上海某地)向我局新虹桥治安派出所报案称,当日凌晨1时左右,她被一名叫牧野裕的日本男子(驻上海的一家日本独资公司员工)打伤,要求警方调查处理。

  经我局调查确认:今年3月份,曹某在其工作的荣居酒屋结识了牧野裕,后双方确立了恋爱关系。至案发前的一段时间,牧野裕先后为曹某购买了手提电脑、手表、钻戒等物品,并支付了曹某学习日语的费用。7月10日晚8时许,该男子再次来该酒屋喝酒,曹某为了结束恋爱关系谎称,其在老家有丈夫以及一对双胞胎子女。该男子听后非常气愤,觉得曹某在玩弄他的感情。次日凌晨1时许,该男子在要求曹某去他的住处说明此事原委遭拒绝后,便一怒之下动手殴打曹某,并随手拿了曹某的包。当日,该男子便将包归还了曹某。此外,当日经医院对曹某的验伤,结果为轻微伤。

  鉴于此事因纠纷引起,且曹某的伤势系轻微伤,我局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对双方进行了调解,但双方因对赔偿数额未达成一致而调解未成。8月25日,我局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对殴打他人致轻微伤的牧野裕依法处以治安警告的处罚。

  我局认为《上海街头日本职员暴打陪酒女郎》一文中称两人不是恋爱关系、牧野裕对曹某实施抢劫、曹某被打得遍体鳞伤、警方处罚避重就轻等内容与事实和法律严重不符。我局特此澄清事实、以正视听。希望广大网民不被有关失实的报道所误导。同时,我局将视情追究撰写该文记者的法律责任。
作者: 凌◎叱诧风云    时间: 2005-9-1 09:53

o 
作者: 不再贪恋缠绵    时间: 2005-9-1 10:15

厄。。。。。失实一刚。。。。飘走。。。。
作者: ☆天使之翼★    时间: 2005-9-1 10:38

假的发了就没意思了~~
作者: 仁心仁爱    时间: 2005-9-1 11:39

阅~~
作者: 三叶草    时间: 2005-9-1 17:48

。。。。。一定SM了
作者: 迷路の裤衩    时间: 2005-9-1 17:50

楼上讲话真8负责任……
作者: qq990    时间: 2005-9-1 19:24

好象有点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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