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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轉]史诗装备得主惨遭全服通缉 [打印本页]

作者: 小舞    时间: 2005-4-15 09:30     标题: [轉]史诗装备得主惨遭全服通缉

我们的合作媒体新浪游戏为我们带来了一篇发人深省的海外《魔兽世界》报道。大意是有关团队作战后的战利品分配问题:

  这是一次临时组成的挑战艾萨拉蓝龙BOSS的40人团队行动。一位在国外服务器上玩萨满的国内玩家,在蓝龙BOSS倒下之际,当着一起并肩作战的团队成员的面,硬生生拿走了一把自己不能使用的史诗级紫色双手剑。

  这种行为在国外服务器一般被称作Ninja Loot——窃取,意即未经许可 违反团队分配规则 偷偷拿走团队战利品的行为。拿走物品的玩家被称作Ninja Looter——窃贼。

不按照职业分配规则,随意拿走自己不能使用的战利品,即为窃取。

  国外服务器对窃取行为的惩罚是相当严厉的。截图中我们看到,国外玩家事后对这位中国萨满的激烈言辞:“如果你够聪明,就离开这个服务器!”意思就是,这位中国萨满已经在这个服务器无法立足。可以看出……老外很生气,后果很严重。



  我们的萨满同学究竟窃取了一件什么样的装备,竟让他沦落到全服务器通缉人神共愤的地步?

  让我们来看看这件史诗级的双手剑:

  台风 已绑定
  双手 剑
  150-225伤害,速度2.90
  每秒伤害(DPS)64.7
  +14点力量+20点敏捷+10点耐力
  需要60级
  装备:增加1%招架攻击的机会

  这把武器是所有狂暴系战士的梦想之一。超高的伤害,超过目前所有已知双手武器的每秒伤害,力量和耐力是战士生存和战斗的基础,20点敏捷更能增加近身攻击的致命一击率。1%的招架几率甚至是要用一个天赋点才能换来的能力。

  更为难得的是,蓝龙所掉落的各种史诗级战利品已证实会自带闪闪发光的附魔效果,这即使在高级装备中也是很稀有的特性。

  如果是团队中的战士得到这把双手剑,那么所有的人都不会有任何争议。如果战士表示放弃,还有圣骑士和猎人也都很适合这件武器。

  但是,我们的萨满同学抢先拿走了。而萨满,是不能装备双手剑的。

  更麻烦的是,根据《魔兽世界》高级物品绑定的原则,这件武器就此绑定在他身上,连事后商议归还的机会都没有。



  希望这样的悲剧不要在任何一个《魔兽世界》的服务器上再度重演。
作者: 听风抓狂    时间: 2005-4-15 10:24

首先bs一下这个人.
我想这个不算什么悲剧吧....捡起来之前应该会提示确认的.....纯粹的素质问题....
作者: 来云    时间: 2005-4-15 11:30

难道不需要投票就可以拿吗?这样谁还敢组野团。
作者: 八卦多    时间: 2005-4-15 11:35

楼上的...他就素参与了loot

一般来说,不是自己能用的东西都是放弃loot的
作者: kael    时间: 2005-4-15 13:18

人渣
难道他要这东西拿去卖店?
丢我们中国人的脸
作者: thankful    时间: 2005-4-15 14:12

本来就不是他的,为了10多G。。。。可见他的价值观一塌糊涂。。。。
作者: 琪琪    时间: 2005-4-15 17:29

哎 以后40个人的团 真的要小心了  有个瘪三 大家都不开心
作者: 加林仙猫    时间: 2005-4-15 18:42

窃取?

很奇怪的,首先这位中国玩家的行为对他有利么?我怎么觉得这是一个损人不利己的行为?拣了起来,自己不能用,捆绑,不能卖,那他为什么拣?

难道他本来就是想损人不利己?
作者: 夜皓星    时间: 2005-4-15 20:25

切,他说呆不下去就呆不下去啦~
拿了怎么样啊~
谁叫他们自己不拿的~事先约定什么了~
作者: 琪琪    时间: 2005-4-15 20:58

看来楼上的以后也不用混了
作者: 云影风    时间: 2005-4-15 21:41

呼 至少这种现象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肯定会充斥在中国服务器里 毕竟过去积累的拣骨习惯不是一下改的回来的
作者: 小冰    时间: 2005-4-15 22:06

不要习惯性地一点...
 否则可能会遗憾终生的..
 
  ps:楼主是J人 ..=_=+
作者: sandro    时间: 2005-4-15 22:10

拣了不能用我想中国农民都不会做,拣了干吗呢?为了12G?老实说你60,从组织打蓝龙到打死蓝龙这段时间你去FARMER打的钱都比12G多的多
作者: 小冰    时间: 2005-4-15 22:11

我怕到时候有很多人都会改不了一见东西就抢的习惯..
 韩国泡菜游戏害人不浅啊 .... 
    (应该说是暴雪的游戏太另人XX了)
作者: 云影风    时间: 2005-4-15 22:12

习惯是个很可怕的东西 看到好东西不管自己用不用的到都想要去拥有 等发现拥有的比失去的多的时候已经无法挽回了 楼主的贴是从官网转的吧?
作者: 琪琪    时间: 2005-4-16 08:14

真不知道这个人是怎么想的 
作者: conban    时间: 2005-4-16 10:22

我觉得自身不能用又会绑定的物品不应该只是LOOT前提示
根本就应该取消LOOT的资格
这样也可以降低误操作的可能性
希望以后可以改进吧
作者: 琪琪    时间: 2005-4-16 10:38

conban,2005-04-16, 10:22:00
我觉得自身不能用又会绑定的物品不应该只是LOOT前提示
根本就应该取消LOOT的资格
这样也可以降低误操作的可能性
希望以后可以改进吧
组队模式里有的吧 需求优先的那个 组队模式很多种 还是靠大家自觉了 

要不然又有人会说WOW太多限制
作者: 夜皓星    时间: 2005-4-16 11:18

拿了有啥办法,在RO里面东西就老被人抢走~
你不拿别人也会拿~
拿了极品来砍你~
奶奶的
作者: ★邪魔の天使☆    时间: 2005-4-16 12:16

楼上的要好好了解下WOW的价值观...这和RO不同的=.=
作者: 小冰    时间: 2005-4-16 12:22

夜皓星,2005-04-16, 11:18:59
拿了有啥办法,在RO里面东西就老被人抢走~
你不拿别人也会拿~
拿了极品来砍你~
奶奶的
你去抢个不能用的极品来把人看死咩. .= =?
作者: 夜皓星    时间: 2005-4-16 13:05

小冰,2005-04-16, 12:22:39
[QUOTE]夜皓星,2005-04-16, 11:18:59
拿了有啥办法,在RO里面东西就老被人抢走~
你不拿别人也会拿~
拿了极品来砍你~
奶奶的
你去抢个不能用的极品来把人看死咩. .= =? [/QUOTE]
8宁嘎闹去来砍我哪能办法~
主观上我肯定拿自己能用的~
但是人家都不拿~难道也不拿?
作者: conban    时间: 2005-4-16 13:37

楼上的不是人家不拿
是想拿也要通过掷骰决定吧
自己用不了的还掷什么骰凑什么热闹呢
作者: 夜皓星    时间: 2005-4-16 14:06

8晓得,希望人家表打劫我的~我也不会去抢人家的~
作者: kael    时间: 2005-4-16 15:50

楼上的果然以后不用混了
作者: 夜皓星    时间: 2005-4-16 17:24

切~
作者: Blue Destiny    时间: 2005-4-17 13:28

这么说吧,如果是默认的组队物品分配,打到绿色级别以上的东西都会出一骰子让你来投个数字出来,比数字的大小然后决定物品归属

假设现在1牧师,1战士,2撒满,1法师5人组队,打出一件不错的布甲,因为战士可以穿链甲,撒满可以穿皮甲(40级以前的情况),防护值大大高于布甲,撒满和战士就可以选择放弃自己的投骰权利,让牧师和法师这种只能穿布甲的职业去比自己的RP来决定物品的归属

后期的极品武器都是拣取后绑定在身上,不能交易,就像这把双手剑
一个不能用双手剑的撒满参与了掷骰并拿到了这把武器,能使用这把武器的战士却拿不到自己梦寐以求的兵器,你能说这个撒满RP好么……

遇到自己用了效果不大或者根本不能用的东西还是放弃掷骰的好,出现全队都用不到的东西LOOT了拿去卖钱还差不多
作者: moody Blues    时间: 2005-4-17 15:09

以前玩RPG的时候,很习惯的给主角上最好的装备,所有属性都给主角加
后来接触了侠客游3时空道标,才知道组队所得是大家共有的,拿装备要靠RP的,队友间要多交流的.看着一件件好装备被队友拿走,那个嫉妒啊.....后来有一次打BOSS不幸被挂掉了,1年多后竟然被队友9活(那个游戏里复活人真是很不容易的一件事)
虽然这是日本人做的游戏,但是慢慢开始了解欧美人和我们不一样的价值观.你作为队伍中的一员,就有做队员的责任和义务,遵守大家公认的规则,而不是个人主义至上.
随便感慨感慨...
作者: kael    时间: 2005-4-17 15:14

侠客游=。=
我玩的是1 dos那种 那时候还没有分装备之说啊
作者: moody Blues    时间: 2005-4-17 15:21

2我不清楚,3是掷骰分战利品
作者: 琪琪    时间: 2005-4-17 18:29

夜皓星,2005-04-16, 17:24:04
切~
 兄台 你以后就和这位被通缉的朋友一样吧 想拿就拿 你看看能不能在服务器里混的
作者: 夜皓星    时间: 2005-4-17 22:13

琪琪,2005-04-17, 18:29:30
[QUOTE]夜皓星,2005-04-16, 17:24:04
切~
 兄台 你以后就和这位被通缉的朋友一样吧 想拿就拿 你看看能不能在服务器里混的 [/QUOTE]
你说呢~
奇怪伐~
你就从来么抢过~
组队的不算~
不组队你就没有捡过人家东西
文明用语不说抢,说你捡
作者: ☆堕落の制裁☆    时间: 2005-4-17 22:23

夜皓星,2005-04-17, 22:13:56
[QUOTE]琪琪,2005-04-17, 18:29:30
[QUOTE]夜皓星,2005-04-16, 17:24:04
切~
 兄台 你以后就和这位被通缉的朋友一样吧 想拿就拿 你看看能不能在服务器里混的 [/QUOTE]
你说呢~
奇怪伐~
你就从来么抢过~
组队的不算~
不组队你就没有捡过人家东西
文明用语不说抢,说你捡 [/QUOTE]
朋友 你没玩过WOW吧?
没玩过我不怪你

WOW里的物品是从怪物尸体里拣取的 不是你打的怪 那个尸体就是最后烂成骨头 你都不能从里面拿东西...

如果很想当nijia looter的话 那名声传开了你就知道你在全服的处境了...
没有人会组你 没有工会会要你 即使你solo到了60 你也只能solo
也不会体会到raid跟副本的乐趣 你也就只能去跑跑地图玩 而且还要庆幸自己不在PVP服务器里 省得一不小心因为有人景仰你而不是跟你在一阵营的人来好心的关照你....
作者: 桑桑少爷    时间: 2005-4-17 22:25

好了争吵就到这里吧,我看8楼的本意肯定和帖子里的人不同

29号后自然就会了解了
作者: 夜皓星    时间: 2005-4-17 22:26

奇怪了,我说要抢了吗?
好像弄的自己很权威一样~
不是我打的不能捡
反过来是我打的我就能捡咯~
我只是觉得有些人抢了又怎么样呢~表示无奈而已~
真的会你们说的那样全服通缉,没有人理睬吗?
我好像玩游戏到现在,看见过有些人抢东西,也没有见到某人因为抢东西而遭受到整个服务器团结起来抵制~
能这么团结到好了~
也不会有人抢了~
作者: 桑桑少爷    时间: 2005-4-17 22:27

用马甲了...
算了这个马甲都认识,大家懂我意思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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