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ard logo

标题: 警告!注意!! [打印本页]

作者: 灵猫    时间: 2004-11-23 18:23     标题: 警告!注意!!

以后再有灌水的~~~关你们一天加10%的 警告!

聊天的~~~~关你们两个小时加10%的 警告!!

如果有骂人的~~~关你们三天加20%的警告!

回帖虽然是一种道德,但是你们没话说,没有什么想法发表的话,我劝你们不要去回帖,楼主看了有很失望的!所以我希望你们自觉的!



从今天开始实施警告处分!



如果被关了别怪我!
作者: 灵猫    时间: 2006-6-22 19:27     标题: 不想进黑屋的人就来看

现在我再严重的警告一次,不准灌水.
    今天上号就看见有人告状,我想你们没到那么严重的情况吧,还说了情又道歉.我来看了五个帖子就受不了了,你们到底搞什么? 不管你们就不管了,非要逼我是不是?
     从今天开始都给我老实点,看见一个 聊天的就关黑屋,禁言!!
     你们这些人不考虑一下楼主的心情呢?他们一直期待着有人开解,你们无视别 人的心情也那聊天,还说的那么离谱,你们好意思吧????

我现在工作很轻松,每天的时间都很多,有的时间上网,上班也可以看坛子,你们注意!!我可不管.什么关系,什么地位,到我的地方就要听我的,再好的关系也要禁言!!

别指望我会给你们留面子.谁都不给
作者: NEIBOY    时间: 2006-6-22 19:30

收到....有时候不是有心的
作者: 猪P福er    时间: 2006-6-22 19:31

猫猫不气了..MUA
作者: ≮绝对冷酷≯    时间: 2006-6-22 19:33

你们糨糊区灌惯了都 猫可是很严格的
小站难得的净土 我喜欢猫的性格 不卖任何人的帐

[ 本帖最后由 ≮绝对冷酷≯ 于 2006-6-22 19:36 编辑 ]
作者: 猪P福er    时间: 2006-6-22 19:34

我从不在别的区灌水...闪..
作者: 就凭我爱你吗    时间: 2006-6-22 19:35

最近都在做知心姐姐滴无...
作者: 灵猫    时间: 2006-6-22 19:58

原帖由 猪P福er 于 2006-6-22 19:34 发表
我从不在别的区灌水...闪..



猪,即使是你也一样,别叫我看你灌水,朋友是朋友,灌水是灌水是分开的,我不管是不是得罪你们,  我说的事情你们一定要做,否则后果象上面说的一样
作者: 灵猫    时间: 2006-6-22 19:59

原帖由 就凭我爱你吗 于 2006-6-22 19:35 发表
最近都在做知心姐姐滴无...



不管你最近做什么.聊天禁止
作者: 就凭我爱你吗    时间: 2006-6-22 20:38

我所谓的知心姐姐只是劝楼主...
作者: 苹果是用来吃的    时间: 2006-6-23 09:58

好欣赏猫大人的风格!·我喜欢!
作者: cutey    时间: 2006-6-23 10:07

额....
无知道错了。.....
遵循教诲
作者: 灵猫    时间: 2006-6-23 18:50

已经关了一个人    我希望你们自己注意

被关的有意见找我
作者: 猪P福er    时间: 2006-6-23 18:57     标题: 回复 #7 灵猫 的帖子

我晓得..我只在水区灌..放心吧..
作者: ♀猪猪♂    时间: 2006-6-24 19:01

情感区一直是RO的净土。。。
作者: 破日    时间: 2006-6-30 21:49

最喜欢这里,虽然这里苦闷的人比较多
作者: 凍結ご瞬繝    时间: 2006-7-2 16:29

为什么我的贴被锁了......
作者: 鬼娃新娘    时间: 2006-7-4 22:42

如果要管应该坚持  否则一阵松一阵紧反而达不到效果  到时候还被人骂  就么意思了
作者: 可爱滴竹竹    时间: 2006-7-5 23:46

饿,斑竹就该有魄力
作者: hucongrui    时间: 2006-8-7 17:12

支持
作者: tokinic    时间: 2007-2-10 22:36

唯一可以说的就是: 支持
作者: 水花无香    时间: 2007-2-28 13:39

魔王大人~~~~~~拜倒(我只是不小心闯进地狱的……请您原谅我,我绝对没灌水,我是新来的小鬼,让我侍奉在您左右吧……)

『请大家54我,我疯了』
作者: 啊八    时间: 2007-4-28 10:55

N年没上来了,一上来就看见灵猫发标,呵呵,以后一定注意,坚决不灌水!
作者: 〈sipaqi欣〉    时间: 2007-7-19 18:55

敢灌水?
封掉
作者: 我主阿耶    时间: 2007-11-6 10:11     标题: 不想进黑屋的人就来看

想进黑屋的人就来看
     现在我再严重的警告一次,必须灌水.
    今天上号就看见有人告状,我想你们没到那么严重的情况吧,还说了情又道歉.我来看了五个帖子就兴奋的不得了,你们到底搞什么? 管你们就是要管你们,逼我我也要管!
     从今天开始都给我精神点,看见一个聊天的就戴小红花,奖励!!
     我们这些人就是不考虑楼主的心情!他们一直期待着有人骚扰....
作者: hahajasen    时间: 2008-3-1 08:57

在这里发现了很多熟悉的面孔
作者: 暗度秋思    时间: 2008-5-17 02:38     标题: 律师行业骗子太多了

      不知道大家对律师行业了解不了解,不过我可以跟大家说句实话,律师行业的欺骗性是最大的,他们就是想借着我们不懂法律,或者说不会钻法律空子的这个弱点,对我们进行欺诈。我有个哥们,他的一个朋友开了一家律师事务所,专门以法律顾问的名义骗钱,每个月给20个客户提供法律顾问服务,收取的费用大概是1500一个客户,你想想,他们一年能骗多少钱!其实,有些时候我们根本不需要律师,比如因为偷啊诈骗啊什么的出了事,千万不要考虑会有什么关系硬的律师能救你,没戏。
作者: 风儿在吹    时间: 2008-6-7 17:41

支持这样的工作态度!!!
作者: lxyes    时间: 2008-7-1 09:39

- -
作者: sisi猫    时间: 2008-7-8 19:34

- =
作者: sisi猫    时间: 2008-7-8 19:37


作者: linna    时间: 2008-9-24 10:13

在这里看了下前面的那几楼的话    似乎 猫是个铁面无私的人物.........
作者: 〈sipaqi欣〉    时间: 2009-1-4 13:21



弟弟想你勒
作者: 寞小柒    时间: 2009-1-19 21:58

嗯~支持一个~
作者: 发挥客人暖和    时间: 2009-3-11 14:02     标题: 顶了!-----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lele.fu    时间: 2009-4-7 10:13

哈哈
作者: lele.fu    时间: 2009-4-7 10:14

怎么




欢迎光临 浆糊论坛-RO小站 (http://bbs.rohome.cn/) Powered by Discuz! 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