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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历史] 对待我一个被骗的,st至于对我口诛笔伐吗????????????????????????????? [打印本页]

作者: 冯。诺伊曼    时间: 2011-11-6 21:43     标题: 对待我一个被骗的,st至于对我口诛笔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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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紫翎£风鸟    时间: 2011-11-6 21:47

LZ你要咨询什么?+我QQ492499836 顺便把你所谓的汇款单发我看看
作者: 紫翎£风鸟    时间: 2011-11-6 21:52

LZ别忙着开贴不看回帖啊,等你加我QQ呢
你们在讨论由谁来加我Q吗?
作者: 冯。诺伊曼    时间: 2011-11-6 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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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冯。诺伊曼    时间: 2011-11-6 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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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紫翎£风鸟    时间: 2011-11-6 22:02

不会不会,我会把我们的聊天记录发小站的。你可以让大家帮忙监督我有没有侮辱你
作者: 冯。诺伊曼    时间: 2011-11-6 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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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quanmingzha8    时间: 2011-11-6 22:06

原帖由 冯。诺伊曼 于 2011-11-6 22:05 发表
你现在就在侮辱我。

有除st外朋友也被骗了吗?

我刚刚问过我一个学法律的同学,诈骗罪的数额是3000元。我还不够。

希望能出来,一起指证他。麻烦st的朋友就别回帖了,我惹你们不起。我是穷人,没你们淡定。


把你汇款记录发给我看看?
作者: 冯。诺伊曼    时间: 2011-11-6 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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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quanmingzha8    时间: 2011-11-6 22:11

原帖由 冯。诺伊曼 于 2011-11-6 22:10 发表



找一个没有来过我帖子捣的问我吧。对于你们笑话我侮辱我的,我真心不想接触了。抱歉。

那算了咯,你一个人去闹好了
作者: 七草蔷薇    时间: 2011-11-6 22:16

你以为我们不知道你是谁?可笑死了

报了个假ID过来招摇过市 自己智商低 以为装无辜妖言惑众在这里想挽回自己恶臭的名声??

没有必要 2个月后可以永远见不到你们 真心开心鼓掌加防鞭炮

我告诉你 我什么人轮不到你这种低贱的人来评论 你不配 懂?

你被骗?你不过是和那个线线一样都是骗子而已 一个是骗钱了 一个装被骗钱了 有什么区别?

你懂不懂被害者被冤枉时想证明自己的心理活动是证明样?

一般人会马上上传各种资料来证明自己的清白,而不是如同小丑一样在这里对我们ST喷口水

还有你的同党也很给力呀,看我一说话不马上对你帮腔了吗?

我的嘴脸我闭着眼睛都能揭穿,为什么一次次要来尝试我们的底线呢?

除了自取其辱还得到什么?自我暗示的一种心理安慰吗?

笑 呵呵
作者: 刘青    时间: 2011-11-6 2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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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紫翎£风鸟    时间: 2011-11-6 22:20

原帖由 刘青 于 2011-11-6 22:19 发表
LZ你和这种又胖又恶心的女人讲道理 其实已经侮辱到你了
这种烂货也只能在游戏里装装x的料 现实里估计也只有盗版月狗会要它了

你的伟民兄弟已经进XHW了,你打算进去陪他吗?
作者: 七草蔷薇    时间: 2011-11-6 22:23

你知道我以前怎么证明是你是双面鬼吗?

就是因为你特殊的聊天方式和标点符号的使用方式

难道你还想被我揭穿一次吗?
作者: quanmingzha8    时间: 2011-11-6 22:26

哈哈,这条丢人狗先去开帖叫战,然后又放鸽子,结果又来这演戏,跟当初被踢出会演的原来是同一出,哈哈

[ 本帖最后由 quanmingzha8 于 2011-11-6 22:28 编辑 ]
作者: ft4583882    时间: 2011-11-6 22:28

我说英雄帖怎么没人了

原来在唱另外一出戏了
作者: ft4583882    时间: 2011-11-6 22:30



麻烦你换个打字习惯好吗
作者: 冯。诺伊曼    时间: 2011-11-6 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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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冯。诺伊曼    时间: 2011-11-6 2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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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冯。诺伊曼    时间: 2011-11-6 2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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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老7是水泥    时间: 2011-11-6 22:41

- -最后两个月还能炒成这样。。。。不错了
作者: Samki    时间: 2011-11-6 23:18

原帖由 冯。诺伊曼 于 2011-11-6 22:39 发表


谁先喷我的?你可以去翻翻帖子。一开始我完全没有骂过你们一句。现在也只是对你们很失望而已
从头开始我只是想问个明白,你们马上大队水军来,逮谁骂谁。




我实在没忍住。
http://bbs.rohome.net/thread-1106570-4-1.html

74.76楼正解。你能回一下吗?
或者你先把汇款单拿出来刺瞎了一下群众的狗眼!
不要说什么没兴趣什么的,这些借口很恶心的。以前天空F不也有这么个么,口口声声说给了钱呢天天嚷嚷的要亮汇款单,结果呢,大家刷了几十页噢亲,都木有见到传闻中的汇款单!!!
作为圣域的孩纸麻烦你给力点!!!你既然寄了就亮出证据来,咱们一起去打110找JC叔叔好吗,1000R喃!!!不能白给!!!!学生能存1000伤不起!!!!
作者: 拉手、看日落    时间: 2011-11-6 23:38

这些只会说风凉话的太犯嫌!不同情弱者,只会讽刺受害者,犯嫌死了
作者: Samki    时间: 2011-11-6 23:44

而且楼主你知道吗,你要编故事麻烦你换个id行不?
这个id对于我这个记忆力比较好的人来说简直太眼熟了……真的~
作者: 糖兜儿    时间: 2011-11-7 01:03

楼主,你要证明自己就拿个证据出来。
你这样只有被喷
作者: Funnel    时间: 2011-11-7 01:16

原帖由 冯。诺伊曼 于 2011-11-6 22:05 发表
你现在就在侮辱我。

有除st外朋友也被骗了吗?

我刚刚问过我一个学法律的同学,诈骗罪的数额是3000元。我还不够。

希望能出来,一起指证他。麻烦st的朋友就别回帖了,我惹你们不起。我是穷人,没你们淡定。

1000够拘留了。要哭穷跟JC哭去,如果JC不立案你直接录音或摄像然后记住他的警号发来论坛,比你整天在这哭哭啼啼象个娘们一样管用。
作者: 淡紫色    时间: 2011-11-7 02:16

外人看热闹,其实很简单的,楼主拍张汇款单的照片,发上来不就好了?
作者: 19900810    时间: 2011-11-7 02:17

原帖由 淡紫色 于 2011-11-7 02:16 发表
外人看热闹,其实很简单的,楼主拍张汇款单的照片,发上来不就好了?

同上。。。
作者: 汐顔    时间: 2011-11-7 04:46

原帖由 冯。诺伊曼 于 2011-11-7 00:10 发表



找一个没有来过我帖子捣的问我吧。对于你们笑话我侮辱我的,我真心不想接触了。抱歉。

我完全符合楼主的要求
没有在楼主的帖子捣乱
非st众(我是骑士团的)
求汇款证明!
作者: 海静    时间: 2011-11-7 06:28     标题: 回复 #29 汐顔 的帖子

怎么又来瞎凑热闹?拖走
作者: 汐顔    时间: 2011-11-7 07:58     标题: 回复 #30 海静 的帖子

有预感你就是来拖我的 =w=
作者: flynight    时间: 2011-11-7 09:43

围观的插句话,LZ把张汇款单发上来岂不省事,双方都没什么可争辩的了,不然你无缘无故个人恩怨扯工会,哪个会都会这种反应的
作者: dearkazhd    时间: 2011-11-7 09:58

楼主 我不知道你被骗是真是假 如果确有其事 还请贴证明 当然这是你所指责的工会成员要求 若你不愿意也无妨 这里本来就是讨论的地方 毕竟不是公安局
作者: moony~小M    时间: 2011-11-7 12:59

原帖由 淡紫色 于 2011-11-7 02:16 发表
外人看热闹,其实很简单的,楼主拍张汇款单的照片,发上来不就好了?

引用一下。。。
顺便。。。楼主辛苦了。。。开了三个帖子了。。。可见心情是有多悲愤多苦恼。。。

我也曾经因为同学QQ被盗被骗了两百块。。。当时郁闷的要死又不好意思叫同学赔我钱。。。毕竟是我自己笨没想到去核实下是不是本人就轻易相信了人家。。。当时怨念了俩礼拜。。。

不过从楼主的描述来看,也是因为线线承诺以后送你件TAQ你才借钱给他的吧。。。

所以说,做人不要贪小便宜啊,天上不会掉馅饼的。。。就算掉也不会掉咱身上的。。。

如果你真被骗了的话,赶紧按照汇款单上名字报警去吧。。。如果还是拿不回来钱也就当花钱买个教训吧。。。以后不要贪小便宜了。。。
作者: 凝羽纵横    时间: 2011-11-7 15:17

楼主算玩够了没,一个帖子不够,还要开另外一个帖子,什么叫同一件事情不要重复开帖,你懂吗?
开一个新帖对一个小姑娘的话去做那么多的评价,有这个时间,你怎么不去把那张汇款单贴上来给大家看看?
Ro还有最后2个月,给我太平点,别在那无事生非!
随便你怎么说我,老子就是看到你对一个小姑娘这么人身攻击感到非常的不爽。
作为一个长期驻扎NP公会,客串过熊猫公会的,跟ST敌对了N年的玩家,
我现在想说,我来帮ST了,你给我一边去,作为一个男人没一点风度,对个小姑娘说的话那么纠缠,你真不是东西。
作者: 拿菜刀砍人的God    时间: 2011-11-7 15:29

LZ我们只需要求看那张汇款单的真相
作者: icicle0102    时间: 2011-11-7 15:34

不知道事情真相不发表什么看法

说个自己的经历  刚到天空f的时候买号因为不懂绑定什么的没几天密码就被改了放在上面的东西被盗  大概损失也是1000多块钱  

结果反而被卖号公会的玩家群起而攻之变成我别有用心  去报过警但是没用  人在北京懒得去折腾了最后不了了之
作者: 冯。诺伊曼    时间: 2011-11-7 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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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程咬金    时间: 2011-11-7 18:33

多说无意  汇款单 贴来看看
作者: 冯。诺伊曼    时间: 2011-11-7 1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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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冯。诺伊曼    时间: 2011-11-7 1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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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陪蓝猪一起潜水    时间: 2011-11-7 21:50

原帖由 冯。诺伊曼 于 2011-11-7 18:44 发表



你很不娘们。立案了就等于会去侦查?你太不了解体制了。

北京欢迎你来回的火车票还要我给你报?
作者: 空气の☆    时间: 2011-11-7 23:30

原帖由 冯。诺伊曼 于 2011-11-7 18:44 发表



你很不娘们。立案了就等于会去侦查?你太不了解体制了


作者: 吉他传教士    时间: 2011-11-8 02:12

看了有关这件事的好几个帖子了,也看了所有的评论,从换位思考的角度来讲能够想象到楼主为什么会在最开始的时候扯到公会问题,因为楼主希望能引起关注,从而得到一些自己无法收集掌握的信息(比如盗号者的真实身份啊地址什么之类的),更进一步的实现找回装备的可能性。虽说提到公会属于楼主一时冲动心急所犯下的错误,但回复里那些说楼主借这件事来针对公会,我还真不认同!要说借事闹公会,那么就说明楼主根本不在乎装备,而且无论在帖子还是回复中,楼主都应该明确表现出这种态度才能达到挑事的目的。但我相信每一个不了解内幕不带情绪的人(比如我),仔细研究楼主的回复就会发现,楼主是相当在意着急装备的,因为我实在不相信有人会蛋疼到被一大群人连续喷了近1星期都还在坚持。我觉得,最开始,楼主在发帖上和内容上是犯了个很严重的聚焦错误,但导致这种大面积喷帖的原因是第一个喷的人!如果说第一个人不是带着强烈的感情色彩去喷,而是明确的指出楼主的情况与公会无关,并要求楼主修改内容以避免不必要的纷争;如果说小站众多的玩家不是习惯性的队形回复;如果说大家都是一事还一事,对事不对人。那么,这个事件根本就存活不过2天!
作为一个在RO圈里没有什么影响力的玩家,可能资深们对我的看法会直接不屑的PASS掉,而我也仅仅是对这场愈发畸形的事件表达下对楼主的同情罢了。楼主是需要反思的,无论是自己的行为,还是自己造成的影响;但楼主也是可怜的,少人同情还四面楚歌。所谓得饶人处且饶人,我觉得喷和233的队形没必要再保持下去了吧。如果你们都不再关注这件事,那么楼主还继续得下去么?每一个回复,只是为楼主的愤怒提供无尽的动力而已。
最后强力吐槽那些泼冷水的!钱花在自己身上再多也不会多,钱被不相干的人花了再少也是钱!这就好比花1000块买彩票没中和1000块被人从钱包里偷了的区别!所以别五十步笑百步,没发生在自己身上就肆无顾忌的幸灾乐祸表示很可耻!!!
作者: 19900810    时间: 2011-11-8 02:37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作者: 凝羽纵横    时间: 2011-11-8 09:13

版主已经发话,限你下周一内贴出汇款交易凭证,您还能装几天呢?
我说了,我跟st是敌对关系,没必要帮他们说话,但是有人在那无理取闹,横一个st,竖一个st,还这种无聊的帖子出来,还开2帖。
废话不多说,你被骗了,报警去啊,小站又不是JC。
真TM无聊,开圣域到现在我还是第一次出来喷人。

[ 本帖最后由 凝羽纵横 于 2011-11-8 09:17 编辑 ]
作者: 凝羽纵横    时间: 2011-11-8 09:17

原帖由 冯。诺伊曼 于 2011-11-7 18:48 发表


小姑娘对别人人身攻击就是正义的,我指出她不对就是万恶的。别老子别怎么样说的自己就是个爷们。没脑袋的爷们就是个二逼青年而已。祝你和你的小姑娘性福快乐哦。


哟,你指正别人就是正义的,我指证你就是错误的,你以为你是谁?真好玩。
最后2个月Ro的时间,人家都再好好怀念,就你在这里找事情。
作者: 无限透明de蓝    时间: 2011-11-8 09:30

VV猪,一个多月没上QQ,突然发现我QQ上没你了…估计被我老婆拉黑了…
作者: 空气の☆    时间: 2011-11-8 09:49

原帖由 吉他传教士 于 2011-11-8 02:12 发表
看了有关这件事的好几个帖子了,也看了所有的评论,从换位思考的角度来讲能够想象到楼主为什么会在最开始的时候扯到公会问题,因为楼主希望能引起关注,从而得到一些自己无法收集掌握的信息(比如盗号者的真实身 ...

我只是233了一下 有必要说保持阵型么  这个帖子一句都没评论  只是看看而已  发觉LZ说的那句话有点**  就233了一下而已
作者: 467819589    时间: 2011-11-8 09:56

钓鱼贴就算了,游戏都倒闭了就剩下那么点人,谁不知道谁是什么人呢,有些人pvp给清了gvg给清啥都没成就感了就上小站拿咯。
作者: 蓝军皇朝    时间: 2011-11-8 10:30

小站众多的玩家习惯性的队形回复真可怕,人云亦云真可怕[m_倒]
作者: moony~小M    时间: 2011-11-8 11:35

原帖由 吉他传教士 于 2011-11-8 02:12 发表
看了有关这件事的好几个帖子了,也看了所有的评论,从换位思考的角度来讲能够想象到楼主为什么会在最开始的时候扯到公会问题,因为楼主希望能引起关注,从而得到一些自己无法收集掌握的信息(比如盗号者的真实身 ...

真是好人呐帮LZ说了那么多话。。。
咱本来也想相信LZ的。。。可是因为无聊所以仔细看了LZ的三个帖子,发现了一个问题。。。
LZ对于那些好心安慰他的人都没有什么反应,对于那些批判他的都马上予以回击表示自己的无辜并强烈谴责那些人。。。
这是正常受害者的反应么。。。太伤咱们这些想安慰他的人的心了。。。
作者: free246    时间: 2011-11-8 11:39

原帖由 吉他传教士 于 2011-11-8 02:12 发表
看了有关这件事的好几个帖子了,也看了所有的评论,从换位思考的角度来讲能够想象到楼主为什么会在最开始的时候扯到公会问题,因为楼主希望能引起关注,从而得到一些自己无法收集掌握的信息(比如盗号者的真实身 ...


匯款單上就有真實姓名了.你說這麼一大堆.打的是誰的臉啊?
作者: 凝羽纵横    时间: 2011-11-15 13:00

周一已到,还没有发汇款证明,请版主兑现承诺,封楼主永久ID,以服众人。
作者: dangerousY    时间: 2011-11-15 22:03

那个去了……第一页全部***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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