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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42岁男保安“强奸”18岁男同事被判故意伤害 [打印本页]

作者: 某魚    时间: 2011-1-5 08:24     标题: 42岁男保安“强奸”18岁男同事被判故意伤害

42岁男保安“强奸”18岁男同事被判故意伤害
2011年01月05日02:00新京报[微博]陈博我要评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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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陈博)42岁男保安李某将18岁男同事“强奸”,致其轻伤。
近日,李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刑1年。
专家表示,目前,“同性性侵犯”尚未有明确法律依据,如未造成损伤难追刑责。
李某今年42岁,吉林人,来京后在一家保安公司当保安员,后被派到朝阳区一家冰上运动中心执勤。
检方指控,去年5月9日深夜11时许,李某在保安宿舍内对18岁的男同事王军(化名)实施猥亵,致其轻伤。
事后,王军报案,李某被警方控制。去年8月30日,检方以故意伤害罪对李某提起公诉。
因涉及个人隐私,朝阳法院近日不公开审理此案。庭审期间,经法院主持调解,李某赔偿王军经济损失两万元。
法院认为,李某故意将他人致伤,且造成轻伤后果,故意伤害罪罪名成立。鉴于他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得到被害人的谅解,当庭自愿认罪,故对其酌情轻判,判刑1年。
■ 说法
强奸男性未造成伤害难定罪
中国人民大学刑法学教授韩玉胜介绍,1979年的《刑法》中,流氓罪中的“其他流氓活动”曾包含有“同性性侵害”行为,当时称为“鸡奸”。1997年制定生效的《刑法》取消了流氓罪,“同性性侵害”行为再无相关法规。
近几年,有学者呼吁就“同性性侵害”立法,建议“同性性侵害”可适用强奸罪,或出台司法解释。韩玉胜认为,《刑法》规定强奸罪的对象是妇女,“鸡奸”显然不符合,在现行立法框架内,若将男性列入被强奸对象,违背了立法意图。据现行法规,“鸡奸”行为情节轻微的,可以治安处罚,造成受害人轻伤的,可以故意伤害罪论处。“受害人可通过自诉或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主张身心伤害赔偿。”韩玉胜称。
中国政法大学刑法教授许兰亭认为,同性恋已经成为不容忽视的现实存在,《刑法》有可能就“同性性侵害”作出修订,以便保护受害人权益。
作者: iamalexng    时间: 2011-1-5 08:40

菊花伤了~
作者: xinfaflags    时间: 2011-1-5 11:01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不会游水的鱼    时间: 2011-1-5 11:27

菊花残,满地伤,你的笑容已经泛黄
作者: 爱唱歌的熊    时间: 2011-1-5 11:29

那娃子以后还怎么做人哪!

前面带插件,后面带插口,整一个接线板....
作者: 不会游水的鱼    时间: 2011-1-5 11:33

原帖由 爱唱歌的熊 于 2011-1-5 11:29 发表
那娃子以后还怎么做人哪!

前面带插件,后面带插口,整一个接线板....

果然是2熊 说的话都那么的有水准
作者: 爱唱歌的熊    时间: 2011-1-5 11:34

原帖由 不会游水的鱼 于 2011-1-5 11:33 发表

果然是2熊 说的话都那么的有水准



认识大家以后,就变得越发2了

混了水区,每次2完以后,腰也不酸了,腿也不痛了...
作者: 不会游水的鱼    时间: 2011-1-5 11:41

那是你本性露出来了

PS:水区有S1 包治百病
作者: 爱唱歌的熊    时间: 2011-1-5 11:45

原帖由 不会游水的鱼 于 2011-1-5 11:41 发表
那是你本性露出来了

PS:水区有S1 包治百病



让他治了菊花会变向日葵吧
作者: 不会游水的鱼    时间: 2011-1-5 11:47

有可能是太阳花咧
作者: 爱唱歌的熊    时间: 2011-1-5 11:48

原帖由 不会游水的鱼 于 2011-1-5 11:47 发表
有可能是太阳花咧



- -...

其实我是在水5555贴啦
作者: 俬↗房喵﹌    时间: 2011-1-5 12:06

原帖由 不会游水的鱼 于 2011-1-5 11:27 发表
菊花残,满地伤,你的笑容已经泛黄

作者: from_avalon    时间: 2011-1-5 12:30

总感觉强奸这类罪判太轻了
不喜勿喷。。
作者: 找寻遗落的史诗    时间: 2011-1-5 15:01


作者: 拿黄瓜敲桌子    时间: 2011-1-5 15:11

菊花残,满腚伤
作者: kissutianshi    时间: 2011-1-5 18:14

菊之哀伤
作者: [無意義]、    时间: 2011-1-5 18:43

鸡奸
作者: 小肚腩°    时间: 2011-1-5 18:43

原来水区还有这个作用!22更健康
作者: 飞天德    时间: 2011-1-5 19:07

这点学学台湾
作者: 某魚    时间: 2011-1-5 22:37

看來你們都有接受爆菊的潛質
作者: βāъуFαсe    时间: 2011-1-6 06:16

原帖由 爱唱歌的熊 于 2011-1-5 11:45 发表



让他治了菊花会变向日葵吧


作者: T-01    时间: 2011-1-6 06:59

老保安重口味,jq调教小正太,勇敢的正太啊快去创造奇迹!
作者: maomao579    时间: 2011-1-6 10:14

正常身高18岁已经不是正太了…
作者: 蓬莱人形    时间: 2011-1-6 10:17

制服诱惑[m_害羞]
作者: 某魚    时间: 2011-1-6 10:36

其实还有个更重口味的图的 “公安 干 警”。。。
作者: 風吟鈴聼    时间: 2011-1-7 11:52

这个报纸头条太给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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