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拿黄瓜敲桌子 于 2010-11-19 14:54 发表 A通过B的嗜好、特殊行为,搭建合适的场景或者事件、信息,诱导B盗窃C的财物,最终B落网后,B为盗窃罪。A为诱导他人犯罪,另案处理。 如果是诱导B盗窃A的财物,最终B的处罚会较轻。并可以控告A诱导犯罪。 别 ...
原帖由 超级无敌OTAKU 于 2010-11-19 14:42 发表 在水区发帖 注明此帖请勿回 多无力的举动
原帖由 ∽≯轻≮∽ 于 2010-11-19 16:10 发表 兰州别把自己弄得和祥林嫂一样啊 本来还挺同情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