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网络游戏经营单位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得在网络游戏中设置未经网络游戏用户同意的强制对战;
(三)不得以随机抽取等偶然方式,诱导网络游戏用户采取投入法定货币或者网络游戏虚拟货币方式获取网络游戏产品和服务。
原帖由 intro 于 2010-8-25 10:53 发表
中国这种国家,立法混乱,一个文化部都能出台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像这次的规定,我引用一下.
第一条的结果就是加入一个霸王条框,你同意PK,进,不同意,滚?设置规定的目的难道是为了为难人吗?
以后中国电信这种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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