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ard logo

标题: 以后路上摔倒 不要让人扶 自己也别去扶 阿弥陀佛 [打印本页]

作者: →空灵㊣High    时间: 2009-11-18 22:26     标题: 以后路上摔倒 不要让人扶 自己也别去扶 阿弥陀佛

晨报讯2006年,南京一老人赶公交时跌倒,路过小伙将老人扶起就医,事后小伙反遭老人索赔,琺院认定小伙与老人相撞可能性较大,应赔偿老人 40%治疗费。一时间类似的诸多事例让很多人对“搀扶摔倒老人”产生恐惧。昨日上午,这样的纠纷在南京火车站再次发生,所不同的是当事主人不是老人,而是一名孕妇。好在警方通过监控录像还了热心市民清白。

  昨日上午10时许,市民郑先生赶到南京火车站,准备前往上海。他下了33路公交车往火车站候车大厅方向赶去时,“扑通”一声,前面一女子被一个奔跑的小男孩撞跌倒了。一开始郑先生并没有注意,他向前走了四五步猛然发现,跌倒在地上的女子是一名孕妇。此时孕妇斜躺在地,手捂着肚子,面部表情十分痛苦。“小妹子,怎么样?不会有问题吧?要不要叫120……”郑先生关切地连连询问。

  此时孕妇看也没看一眼就质问郑先生:“不长眼啊?”随后孕妇试图一只手支撑在地上爬起,可又很艰难。郑先生见此,忙将孕妇从地上扶起。当时广场上还有其他旅客,见状都围上去。就在郑先生转身要走时,孕妇突然上前攥住了郑先生的衣角大喊:“就是你把我撞倒的,你不要走!”双方正在争执时,一名女子也凑上来说:“我看到了,就是你撞的!”该女子还强调自己与摔跤的孕妇“素不相识”。不一会儿,孕妇打电话将她丈夫叫来。

  其丈夫赶来,一把拽住郑先生就挥拳要打,并问郑先生,“既然人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发善心去扶,广场上来来往往人多着呢,就你一个人学雷锋?”孕妇丈夫问得郑先生无言以对。先前“素不相识”女子又说是郑先生撞的人。孕妇夫妇见有了“证人”,更认定是郑先生的责任,继续纠缠,并提出拿 2000元钱作为赔偿。无奈之下,郑先生只好报了警。

  “我和这位大姐很熟,她不会故意为难别人的。”当车站民警赶到现场时,原本自称不认识孕妇的女子突然改口。郑先生马上回击说,你刚才说和她不认识,现在又说认识了。就在这时,前来托运行李的一位姓王的男子向民警描述:“当时,我正好路过,孕妇倒下时,就在我旁边不到两米处,我想去扶,旁边更近的这位大哥已经扶了,然后我就走了。她其实是被之前路过的一个男孩蹭了一下,才失去重心跌倒的。”见王某来作证人,孕妇夫妇也不答应,说王某是与郑先生一起的。

  双方说法一时难住了民警。民警从广场监控录像里调阅了倳件经过,正如郑先生所说。随后,孕妇及其丈夫向郑先生道歉,但被郑先生拒绝了。

  (南京晨报 卢斌)
作者: theodore    时间: 2009-11-18 22:27

昨天已经声讨过了
作者: winter2004    时间: 2009-11-18 22:28



没保险还是别做好人...
作者: 咱是党员    时间: 2009-11-18 22:30

如果雷锋在世就赔死他了

是谁造成了现在这好心没好报的局面?
作者: →空灵㊣High    时间: 2009-11-18 22:31

原帖由 咱是党员 于 2009-11-18 22:30 发表
如果雷锋在世就赔死他了

是谁造成了现在这好心没好报的局面?

蛋疼
作者: 与星独白    时间: 2009-11-18 22:41

悲剧
作者: 与星独白    时间: 2009-11-18 22:42

悲剧
作者: 风间云落    时间: 2009-11-18 22:47

这说明现在欠抽的人越来越多了
作者: hrj741    时间: 2009-11-19 01:23

应该都是跟那个什么闵行大队学的吧。。。
作者: 莎乐美    时间: 2009-11-19 08:22

这年头好人难做
作者: 装甲兵水月    时间: 2009-11-19 08:27

原帖由 咱是党员 于 2009-11-18 22:30 发表
如果雷锋在世就赔死他了

是谁造成了现在这好心没好报的局面?

个人觉得XX办案不力也有原因,经常查个小案都N久,造成案件受害者都有错觉这些事不会有真相  
不过,这样做的人自己肯定也有问题,怎么可能帮他反而被诬陷
作者: 香月    时间: 2009-11-19 09:43

扶啊.被扶的敢诬赖.就踹到她流产
作者: 跳舞的猫    时间: 2009-11-19 10:26

前阵子还看新闻说哪里高架桥下倒了个老人,一群人围观,没个出来帮助的,结果一个旅行中的外国人冲上前去。。。。。




欢迎光临 浆糊论坛-RO小站 (http://bbs.rohome.cn/) Powered by Discuz! 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