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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论坛的十个基本礼节! [打印本页]

作者: sweetbee    时间: 2004-7-8 12:08     标题: 论坛的十个基本礼节!

礼节一:记住别人的存在
互联网给予来自五湖四海人们一个共同的地方聚集,这是高科技的优点但往往也使得我们面对着电脑银屏忘了我们是在跟其他人打交道,我们的行为也因此容易变得更粗劣和无礼。因此《网络礼节》第一条就是“记住人的存在”。如果你当着面不会说的话在网上也不要说。


礼节二:网上网下行为一致
在现实生活中大多数人都是尊法守纪,同样地在网上也同样如此。网上的道德和法律与现实生活是相同的,不要以为在网上与电脑交易就可以降低道德标准。


礼节三:入乡随俗
同样是网站,不同的论坛有不同的规则。在一个论坛可以做的事情在另一个论坛可能不易做。比方说在聊天室打哈哈发布传言和在一个新闻论坛散布传言是不同的。最好的建议:先爬一会儿墙头再发言,这样你可以知道坛子的气氛和可以接受的行为。


礼节四:尊重别人的时间和带宽
在提问题以前,先自己花些时间去搜索和研究。很有可能同样问题以前已经问过多次,现成的答案随手可及。不要以自我为中心,别人为你寻找答案需要消耗时间和资源。


礼节五:给自己网上留个好印象
因为网络的匿名性质,别人无法从你的外观来判断,因此你一言一语成为别人对你印象的唯一判断。如果你对某个方面不是很熟悉,找几本书看看再开口,无的放矢只能落个灌水王帽子。同样地,发帖以前仔细检查语法和用词。不要故意挑衅和使用脏话。


礼节六:分享你的知识
除了回答问题以外,这还包括当你提了一个有意思的问题而得到很多回答,特别是通过电子邮件得到的以后你应该写份总结与大家分享。


礼节七:平心静气地争论
争论与大战是正常的现象。要以理服人,不要人身攻击。


礼节八:尊重他人的隐私
别人与你用电子邮件或私聊(ICQ/QQ)的记录应该是隐私一部分。如果你认识某个人用笔名上网,在论坛未经同意将他的真名公开也不是一个好的行为。如果不小心看到别人打开电脑上的电子邮件或秘密,你不应该到处广播。


礼节九:不要滥用权利
管理员版主比其他用户有更多权利,他们应该珍惜使用这些权利。

礼节十:宽容
我们都曾经是新手,都会有犯错误的时候。当看到别人写错字,用错词,问一个低级问题或者写篇没必要的长篇大论时,你不要在意。如果你真的想给他建议,最好用PM私下提议。
作者: 々风妖々    时间: 2004-7-8 12:17

支持...
版主们以身作则嘛
作者: xiahoulan    时间: 2004-7-8 12:50

说的好
作者: sweetbee的大叔    时间: 2004-7-8 12:57

这个老了,我那区发过了~~
作者: cuipsll    时间: 2004-7-8 12:57

看了以后才知道我原来做得这么好啊?
作者: sweetbee    时间: 2004-7-8 12:59

sweetbee的大叔,2004-07-08, 12:57:03
这个老了,我那区发过了~~
放在意见投诉区,顶,让大家都看看~
作者: shuaicai    时间: 2004-7-8 13:37

斑竹带头 做健康网虫
作者: hu1jun2Death    时间: 2004-7-15 14:02


都换头像了
我举双手双脚赞成
作者: 冰封熔岩    时间: 2004-8-13 15:37

有什么用呢?~~~我莫名其妙的就被锁帖子~~难道这也是基本礼节吗?~~最起码给我理由吧~~什么也不说~~直接锁掉了~~是你你会开心吗?
作者: sweetbee    时间: 2004-8-13 15:55

冰封熔岩,2004-08-13, 15:37:03
有什么用呢?~~~我莫名其妙的就被锁帖子~~难道这也是基本礼节吗?~~最起码给我理由吧~~什么也不说~~直接锁掉了~~是你你会开心吗?
什么叫莫名其妙?你既然来这个论坛那么久,版归都不了解,那我就没想法了
作者: sunny吖吖    时间: 2004-10-10 14:47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紫雨嫣然    时间: 2005-2-10 19:26

支持 无论是现实还是网络都不该是绝对的自由
作者: lovecatm    时间: 2005-2-10 19:51

呵呵...~~
作者: 渴望星空    时间: 2005-4-19 12:13

偶觉得很难有人做到第10条的说
作者: yaco    时间: 2005-4-19 14:59

以德服人= =
作者: 可爱滴竹竹    时间: 2005-6-10 00:11

支持BB
作者: 极度深蓝    时间: 2005-6-12 16:18

en 赞同
作者: 黑翼の天使    时间: 2005-6-17 12:30

.............= =|||这个好象素国法一样..BB成为国家主席了..
作者: cutey    时间: 2005-7-13 14:01

支持
作者: 所罗门*娃娃    时间: 2005-7-14 15:26

我是来学习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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