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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还没想好名字    时间: 2009-10-25 04:40     标题:

http://bbs.rohome.net/thread-1003816-1-1.html

竞猜有什么理由可阐述的,我就是纯猜的
我从来不看别人回帖只看顶楼的
难道我第100个回帖我就要看前99楼看我的答案是不是和别人一样?

另外LZ的积分怎么来的我就不说了

我们的积分都是一分一分赚来的,一篇精华也才10分,你觉得扣起来很爽??
另外帖里还有其他答案相同没被扣的我就不说了
扣分的明显是几个积分较多的
放心我们积分再多也比不过你呐

干脆以后别跟帖了大家都单独PM你吧免得答案一样又说是抄袭的

[ 本帖最后由 还没想好名字 于 2009-10-26 18:32 编辑 ]
作者: 絕戀の小耍    时间: 2009-10-25 15:24

你还跟这吼 犯规还不消停 精华不精华我管不了

那规则都出台很长时间了 大部分会员都十分遵纪守法 都加了一些自己的东西 人家都没事 怎么就你有事

还跟我在这拽 说什么我没时间看别人的回帖?活该!扣得就是你!

我的积分没用 清零了又怎么样 第一又怎么样? 就是看不惯你们这些犯了规还嚷嚷的。

你是老会员 也有牌子 说明对这论坛还有贡献的 既然这样更应该起到带头作用

不喜欢可以不来 竞猜可以没人  版主也可以不做 但是我做一天就要尽一天的责任 不能让这竞猜毁在我一个人手里

都TM复制、抄袭的干脆开个送分区得了

论坛前2天才增加了总版主 我想管理员也是希望论坛能够走的长久 所以有必要严格按照版规来执行

再说那规则都出台了N久了 又不是第一次有 你自己不仔细阅读能怪谁 还跑来这里嚷嚷


[ 本帖最后由 絕戀の小耍 于 2009-10-25 15:25 编辑 ]
作者: 还没想好名字    时间: 2009-10-25 16:49


这么说抄袭不抄袭是凭你主观判断?
请问你考试做选择题和你前面的人答案一样你是不是还要写明为什么?

搞的好象我抄袭完加下说明就变成不是抄袭了?

我可没这么2

自己猜的就是自己猜的有什么可说明的

那些加说明的我看才有抄袭嫌疑

说难听点我猜了这么多次有抄袭别人的必要?

我写的那些就是我看了那几场比赛按3和0记下来直接回复的你有什么证据说是我复制的?

你考试因为选择题和你前面的人答案一样老师说你作弊你会愿意?还是说你觉得老师说了算?

你去叫另外那些被扣分的来看看人家是不是抄袭的

不过也是,抄了别人的加条理由就可以变成自己的,和转别人的贴改下标题就能变自己发的也是一样的嘛

看来是个人作风问题

我可不那样,我行得正做得直根本就不需要加任何理由,我的就是我的,就算今天管理员不给我处理我还是不服


还有别提什么犯规还嚷嚷啊,我啥都没干人家摔了你吹我犯规,明眼人都知道那不叫犯规叫黑哨啊

[ 本帖最后由 还没想好名字 于 2009-10-25 17:08 编辑 ]
作者: 飞雪の轨迹    时间: 2009-10-25 20:20

我这总版主也只是个吃广告的...
我个人的建议是在这种竞猜帖要求会员发帖时设置个积分高于多少可见或者回复可见
反正加分权在版主手上,只要版主能看见就好
如此也能避免这样的无谓争端


[ 本帖最后由 飞雪の轨迹 于 2009-10-25 20:24 编辑 ]
作者: 还没想好名字    时间: 2009-10-25 20:46

用屁股想一想这种东西有什么可抄的

又没有标准答案


就算人家抄了,加一句如有雷同纯属巧合就不算抄了?

没办法啊我是民人家可是官啊,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啊
作者: 絕戀の小耍    时间: 2009-10-25 23:26

别跟这咬文嚼字 在我这区一直都是这么定义抄袭、复制的 因为是网络 也不知道个人当时的想法

所以就这么定义 你又不是第一次参加竞猜 以前也警告 处罚过 尺度一直都是这样 也不存在突然就扣分这原因~

作者: 絕戀の小耍    时间: 2009-10-25 23:59

以后用[hide=9999][/hide]这样的格式来竞猜 再有竞猜我会出台一个具体的条纹

就不改成赌场的方式了。。
作者: 还没想好名字    时间: 2009-10-26 01:11

变成我在咬文嚼字了啊


你这叫做定义?别笑死人了
答案一样然后加一句我支持主队就叫理由了,不加就叫抄袭了

还有你是不是没时间去计算看谁和谁的答案一样啊,还有漏网之鱼啊怎么不一起扣了啊

[ 本帖最后由 还没想好名字 于 2009-10-26 01:20 编辑 ]
作者: 絕戀の小耍    时间: 2009-10-26 01:24

在我这区就叫定义 怎么着?起码比你强 人家不是直接复制过来的 就算是复制 也加了自己的东西 不喜欢可以不来 说这么多干什么?

你那个不是抄袭的问题 而是直接复制 连数字的间距都一样 还不是涉嫌直接复制?抓就抓你这样的 尺度都一样 以前也是如此!

作者: 还没想好名字    时间: 2009-10-26 01:25


我用的着复制吗
请问你按一下数字按一下回车是不是也是间距一样啊
你看看那些最后加一行的人前面是不是一样

变的好象我在狡辩了
作者: 还没想好名字    时间: 2009-10-26 01:26

你随便去翻所有的旧帖看我是不是所有帖都是那个格式啊


作者: 还没想好名字    时间: 2009-10-26 01:31

http://bbs.rohome.net/thread-999185-1-1.html
http://bbs.rohome.net/thread-1002815-1-1.html
http://bbs.rohome.net/thread-985595-1-2.html
http://bbs.rohome.net/thread-986901-1-2.html
http://bbs.rohome.net/thread-996530-2-2.html
http://bbs.rohome.net/thread-989859-1-3.html

够不够说明问题啊
作者: 还没想好名字    时间: 2009-10-26 01:32

你最好再去查查我回帖的时候在那帖看了多长的时间啊
假如我要复制我有必要呆那么长时间吗
直接1楼复制粘贴回复不就完了

当然你要说我处心积虑为了抄袭1楼的答案故意逗留长时间我也没办法啊
谁让我是民你是官呢
作者: 絕戀の小耍    时间: 2009-10-26 01:35

那是你运气好 没赶上一样的 要么早办你了

还是那句话 人家前面一样 起码后面加了自己的东西 这就是我这区的规则 我也只能凭这个来判断谁是直接复制过来的 别的区怎么样我不管 我也管不了

下次增加新的竞猜格式 就没有这些问题了。我也能省心了

我也知道你总来竞猜 包括以前小宫的竞猜 但是你也得按照规则来啊 你不能让我难做啊 免得人又说判罚不公了。

你别跟这挑事 还是那句话 不喜欢可以不来 没有人逼你 没有你竞猜照样有 对 我是官 怎么了 我也没随便扣你 你是犯了规才办的 懒得理你

[ 本帖最后由 絕戀の小耍 于 2009-10-26 01:39 编辑 ]
作者: 还没想好名字    时间: 2009-10-26 01:38

哎哟早办了我哟
帖我都列出来了
我之前所有这个格式的帖哪个和比我先发帖的人一样了

你是不是找不到台阶下了话都说不清了啊

1。我之前所有的帖都这个格式,请问这个格式违规吗?
2。我之前所有帖有和比我先发帖的人答案一样格式一样吗?
3。难得我这帖不小心和前面的人一样了我就变抄袭了啊,我有罪啊
作者: 还没想好名字    时间: 2009-10-26 01:41

原帖由 絕戀の小耍 于 2009-10-26 01:35 发表
那是你运气好 没赶上一样的 要么早办你了

还是那句话 人家前面一样 起码后面加了自己的东西 这就是我这区的规则 我也只能凭这个来判断谁是直接复制过来的 别的区怎么样我不管 我也管不了

下次增加新的竞猜 ...

哎哟哟我得叫管理员看看
原来一直就在等我和别人一样然后给我加一个抄袭的罪名把我办了啊
我这次不巧和别人一样了,所以你可以用抄袭的罪名把我办了是吧

欲加之罪,患无辞啊,这次有了
作者: 还没想好名字    时间: 2009-10-26 01:44

你扣我分你可以加一条看了不爽所以扣10分啊那样我一点意见都没有啊

不过硬要给我加一个抄袭的罪名我就不爽了啊
作者: 还没想好名字    时间: 2009-10-26 01:46

睡觉去了等管理员来看啊

包括那个海贼,我也不信他是抄袭的,只不过你愿意给人家安罪名

所有参与竞猜的相信90%都不会抄袭别人的

你喜欢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是你的事,我投诉也是我的权利
作者: 絕戀の小耍    时间: 2009-10-26 01:54

你也就跟这能耐能耐 便宜便宜上嘴唇

去找管理员吧 PM QQ什么的都可以啊 说我故意陷害你 OK?满意了么?还不行 再给我加几个罪名 说我扣你分 找茬把你给办了 好吧?

违反了版规还跟这胡搅蛮缠 小站有你这样的会员还真是悲哀。


[ 本帖最后由 絕戀の小耍 于 2009-10-26 01:55 编辑 ]
作者: 还没想好名字    时间: 2009-10-26 07:45

明明就是你自己在那强词夺理自圆其说还好意思说我悲哀

我的分都是正正当当来的,我可不靠转别人的帖自己改个题骗分

你之前的竞猜帖还不是一样一个数字一个回车的猜,你怎么不把自己也办了

请问有规定选择题做对了就一定要是会做才能对?我靠25%的几率猜对了就不算?

斑竹是服务会员的,不是靠斑竹的权利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不讲道理还不允许投诉,给自己猛加分,我完全看不出有什么资格做斑竹,不过既然做了就好好去学学该怎么做好才是

[ 本帖最后由 还没想好名字 于 2009-10-26 07:46 编辑 ]
作者: 雛咲深红    时间: 2009-10-26 15:50

这个的确有点问题了,就算下面的人选择的答案和上面的人一样,也没什么问题吧,大家意见相同而已,我看了有2个人被扣人,难道有人选出一种答案后后面的人就不允许选了?

另外你说理由,大多人包括我菠菜的时候都是写3 0 1的,分析什么的那是别人自愿写的吧,我不写难道就不行了?

500W都会有N个人一起中,为什么菠菜就不可以?感觉很难服众
作者: kid1201    时间: 2009-10-26 17:34

帖子上是清楚的写了如果答案和别人一样,需要阐述理由,否则扣分的.
LZ既然要参加这样的活动,遵守规则是起码的吧.

而且,BZ每周办这样的活动也不容易,还要统计成绩,还要加分.
质疑别人之前先从自己身上找找原因,多换位思考下吧,10分就当买个教训.
作者: 还没想好名字    时间: 2009-10-26 17:46

那是沒人猜才會覺得寫條很有道理
我復制别人的加條理由就不是復制的?我自己猜的和别人一樣就是復制的?
要是有10000人猜我猜個結果還要看10000帖看是不是和别人一樣?
看他那意思說我之前沒一樣的要不早辦了意思就是不寫理由不行
選擇題你得會做才能選,不會做不能猜還得加一條,一般會員不能猜,斑竹可以

[ 本帖最后由 还没想好名字 于 2009-10-26 17:48 编辑 ]
作者: kid1201    时间: 2009-10-26 17:52

原帖由 还没想好名字 于 2009-10-26 17:46 发表
那是沒人猜才會覺得寫條很有道理
我復制别人的加條理由就不是復制的?我自己猜的和别人一樣就是復制的?
要是有10000人猜我猜個結果還要看10000帖看是不是和别人一樣?
看他那意思說我之前沒一樣的要不早辦了 ...

你那么气愤,别参加就是了,谁强迫你参加了?你需要积分,可以继续去写精华贴
而且,写个理由很难么,你说你猜的,你就写上猜的,就2个字,本来就是有规则的活动,遵守规则是对办活动人起码的尊重.
你非要不写,就看下之前人的答案,都点进这个帖子了,花些时间看下的功夫都没有了吗?
作者: 还没想好名字    时间: 2009-10-26 17:56

還有我競猜從不看回帖,就好像做一道題不看别人的做法一樣,有規定競猜要先把所有人的答案都看一遍才能猜?既然怕抄襲爲啥不直接設置回復後可見?說你復制你就得認這麽霸道?
作者: 还没想好名字    时间: 2009-10-26 17:58

原帖由 kid1201 于 2009-10-26 17:52 发表

你那么气愤,别参加就是了,谁强迫你参加了?你需要积分,可以继续去写精华贴
而且,写个理由很难么,你说你猜的,你就写上猜的,就2个字,本来就是有规则的活动,遵守规则是对办活动人起码的尊重.
你非要不写,就看下 ...

我一直就是猜的,很不幸我的答案和别人一樣,所以我就得背負抄襲的罪名?
作者: kid1201    时间: 2009-10-26 17:59

原帖由 还没想好名字 于 2009-10-26 17:56 发表
還有我競猜從不看回帖,就好像做一道題不看别人的做法一樣,有規定競猜要先把所有人的答案都看一遍才能猜?既然怕抄襲爲啥不直接設置回復後可見?說你復制你就得認這麽霸道?


帖子上清清楚楚的写了规则,你做题连题目都不看的吗,还是你不识字?

[ 本帖最后由 kid1201 于 2009-10-26 18:00 编辑 ]
作者: 还没想好名字    时间: 2009-10-26 18:06


你覺得這條說明很合理?不一樣就不用寫一樣就要寫?有10頁怎麽辦?我不看那是我不想看别人的答案
作者: 还没想好名字    时间: 2009-10-26 18:17

說得更白一點,有心復制他人答案的人不會隨便加一句來表明自己沒抄襲?那些加了理由的才有可能是抄襲他人的,另外那些被扣了分的所謂抄襲復制别人答案的,才是真正自己做的,因爲他們連自己答案和别人一樣都不知道,稍微有點邏輯的人都想的清這點,你考試作弊會連别人的答案一起抄嗎
作者: 还没想好名字    时间: 2009-10-26 18:28

你想給我定罪也不難
你可以說我做完不和别人的答案比較一下看是否一致
不過故意殺人和自衛殺人是不一樣的
從回帖看你的初衷也并非按拿不出臺面的所謂版規來處理問題,你說我買教訓也行,不過想做好斑竹就要大度和客觀
另外10分太多了,1分足以,采不采納是你的問題
再爭也沒意思,希望以後的競猜改進一下免得老要背莫鬚有的罪名

[ 本帖最后由 还没想好名字 于 2009-10-26 18:31 编辑 ]
作者: kid1201    时间: 2009-10-26 20:04

to27L,本人就觉得很合理,你不看别人的答案你可以阐述理由,猜的,掷筛子的都行
to28L,本来就是活动,你非要拿考试比那我没话说,活动的规则写的很清楚,你认为不合理你可以事先PM斑竹,拿出你的意见,你不接受这样的规则,你可以不参与,,既然你已经回贴了,不管你看到没看到,就表示你默认了活动的规则,事后你觉得有什么意见,你可以PM斑竹你的看法,而非在这一堆冷嘲热讽.
to29L,没人想给你定罪.在你质疑BZ的大度和客观之前,请先反思下自己的行为,本来就是BZ自发组织的送分活动,策划,出力的都是BZ,你又做了什么?再然你对活动的规则有质疑,到这来发一贴"投诉"冷嘲热讽之前,你有所谓的"大度和客观"去PM斑竹讨论下如何改进吗?

没人想给你定罪.只希望你能拿出对BZ劳动最起码的尊重.

[ 本帖最后由 kid1201 于 2009-10-26 20:09 编辑 ]
作者: kid1201    时间: 2009-10-26 20:08

另外,我只是个路人
作者: 飞雪の轨迹    时间: 2009-10-26 21:43

好了,都消停些吧...
改进的意见我已经和小耍说过了,下次竞猜会使用新的回帖格式以避免类似现象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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