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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08-5-1 23:48
 |  只看该作者
 
 
 
这个事比较麻烦,按照版规的确是这样。但是papanda说收人帖全都保留一个月,我作为晚辈自然是尊重前辈的意思.不过那时收人帖还没有如此之多.最近收人帖的确多了点,所以我也有发短消息给papanda商量此事,但是他一直都没上线似乎....我也很为难,如果自己做主把收人帖全封了,难免有不给papanda面子之嫌,而不管的话,的确最近泛滥了点....而短消息papanda一直都没回...不过目前情感区收人帖泛滥,也有很多人提意见了.我的确也感觉需要管管了,papanda一直不上线..我想这次我就擅作主张一次了.. 
最后..希望楼主不要拿我的工会说事.老实说就这事上您拿我的工会出来说事未免有点牵强...  
 
不好意思 在另外个投诉帖子内发现这段大人的说辞 
 
以下我想请问版主大人几个小小的问题,麻烦劳您大驾回答一下可否 
 
1)按照版规的确是这样。但是papanda说收人帖全都保留一个月 
 
“χ﹎緈偪.寳唄゛丗傢”照理说至少应该保存一个月,可惜的是在08-5-01日16点刚发布的收人帖,在短短不到5个小时之前就被大人全部清除,照道理所也应该有个“先来后到”的说法,2008-4-27所发的的收人帖子还摇摆的首页,我们的帖子却无影无踪,这难道就是所谓区别待遇? 
 
2)如果自己做主把收人帖全封了,难免有不给papanda面子之嫌,而不管的话,的确最近泛滥了点。 
 
因为要给papanda大人的“面子”,所以只是删除了个别几个收人帖子,我们家族被不幸地例入黑名单。毕竟斑竹大人的面子问题还是很重要地 
 
3)我想这次我就擅作主张一次了 
 
既然大人说要“擅作主张”那请大人劳驾看下现在的情感区,收人帖依旧横飞,或者您可以说他们归他们发,我归我删,我斑竹做事何许需要任何通告?我想做的是,凡是以理服人。您上任的时候,一个大大的醒目通告,而这次处理问题却决定“擅作主张”,是否区别太大?斑竹并非只是会操作写论坛功能而已,那谁都可以做,而是要想通过您自己让这个版块更和睦而已。我希望您能记住您上任时候说的话。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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