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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 【NEW】情感区版规

★ 玩家准则 ★
1、发帖内容
——请勿发表反动、色情的不健康内容
——请勿发表与RO游戏无关的内容
——请勿在本论坛进行商业交易(交易请到交易区)

2、基本礼仪
——请勿在帖子中说粗话、脏话
——请勿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和谩骂

3、发贴限制
——请勿发表无内容、仅表情符号、仅标点符号、仅语气词等帖子
——请勿发表与RO游戏无关的话题
——请勿在别人的问题帖或创作帖内严重跑题(即与该帖主题无关的内容)
——请勿在论坛上进行私人聊天(内容与RO无关,为个别人或内部交流的话题)
——请勿多次回复一星期内无人回复的帖子(若要对旧贴中的内容提出疑问,请发布新话题)
——请勿在精华帖中回复非收集内容
——关于论坛使用提问前请先阅读论坛帮助(常见疑难问答),尽量避免重复提问
——对版主处理结果有任何不满请PM管理员,禁止发贴讨说法
——善用论坛搜索功能,也许你遇到的问题别人曾经讨论过
——禁止以任何形式讨论外挂和BOT
4、资源使用
——本论坛所有资源,仅限于本论坛内交流,若要用于其他任何用途,必须事先征得原作者同意


★ 论坛管理 ★
——对内容不健康的帖子,采用删除办法
——对与RO游戏无关的话题,交易等帖,移动至相关其他论坛区域
——对于纯水帖,一律删除
——在问题帖或创作帖中跑题或聊天的内容,进行选择性删除(只删除跑题或聊天内容)
——对于多次提旧帖(一星期内无人回复的为旧贴,精华帖除外)的回复,对该内容进行删除
——对于精华帖中的回复(非收集内容),进行删除
——对于连续重复提问或重复发帖的,酌情进行合并或删除
——对于蓄意破坏论坛风气、侮辱谩骂他人的内容,采用删除办法,
——对于讨论BOT外挂之人,将严重警告,屡犯者终身监禁
并对其发布者进行警告,警告无效的,版主可向管理员申请封其ID。处罚情况如下(根据交流区版规实行以下更改--):
1、谈论外挂者直接警告外加30天
2、吵架帖子表给我出现,出现的当事人各警告10%另加10天黑屋,参与起哄者10%外加5天黑屋
3、骂人,侮辱他人的直接10%+黑屋30天
4、恶意灌水的,诸如"...",“顶。。”纯表情的,"路过"等...10%警告外加3天,初犯的1天....
5、警告超过50%,帐号永久停止,小站不欢迎你
6、广告贴,病毒贴见者就删,直接封ip
7、【NEW】一切收人加工会的贴不在允许出现。。。违者警告(至少黑屋3天)
8、注意表发与ro情感无关的帖子,我会视情况处理....
9、【NEW】暂时不允许发有关工会之间的帖子,容易引起纷争的帖子更是立斩不赦,什么时候继续开放等有关人员协商后通知
10、对于未经本人允许随意贴他人照片的,禁言90天



<span style='font-size:14pt;line-height:100%'>要减警告的请在被加警告即日起10天后pm我.我会酌情减免
</span>


*对于那些被禁止期间开马甲者,再得到证实后,版主有权对其马甲进行禁止,直到原帐号禁止期满为止
★ 公会人员注意 ★
小站是交流的场所,不是吵架的地方,情感区内允许发布对于各种个人与公会或者公会与公会之间比较有争议的话题讨论,但请不要过激,对于那些在论坛发挑衅贴(回复),引起笔战者,一经查处,立即警告


<span style='font-size:14pt;line-height:100%'>基于目前水贴实在太多。。。为避免无法控制,现在开始一旦水贴过分立锁。。。表说我么提醒过。。至于警告我会视情况而定。。。。太水的人黑屋难免,over</span>
<span style='font-size:14pt;line-height:100%'>ps:对于盗号,删号,被封号的澄清贴说明贴请发置顶贴里,谢谢配合</span>
*本版规将根据情况随时改变

(以上部分摘自拉大在交流区所立版规,情感区同样生效)


<span style='font-size:14pt;line-height:100%'>*本区版主有对该版规的最终解释权</span>
《民法通则》第125条:在公共场所(包括论坛),挖坑不设明显标志或安全措施,致人伤害的(包括情感),施工人(楼主)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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