浆糊论坛-RO小站's Archiver

h409756627 发表于 2009-8-25 06:23

PVP新定义?竞技与激斗!

[url=http://bbs.rohome.net/thread-991046-1-3.html]更新-PVP-0负重田径赛召集令![报名啦~~提提意见吧~~][/url]

[url=http://bbs.rohome.net/thread-991085-1-1.html]PVP-0负重田径赛召集令![顺便拉赞助冠名!][/url]

。。。[写在前面]
昨天写了两个帖子,支持的人也有,观望的人也有,参与修改的人也有。很欣慰,毕竟我的想法得到了相应。
现在,比较矛盾的焦点却不是PVP比赛的本质,而是可能[或者说必然?]存在的清场问题?
可能有一部分童鞋坚持认为PVP就是杀,除了杀就只有杀才是本质。但是,我个人更希望“[color=blue]竞技与激斗[/color]”的意义大于杀的意义。这是一个包含关系,但杀绝不是ro的PVP本意。
我坚信ro属于有梦想的人,大部分玩家都是有梦想的玩家!我会坚持,就算是小范围的,我也要尝试搞一次比赛。


以下是一个初步的设想,希望可以有更多的朋友愿意和我共同坚持!

Ps[先编辑掉]


[color=red][size=4]最后希望大家多多留下脚印,投上您宝贵的一票![/size][/color]


[align=center]0负重pvp召集令[/align]


===========================================================================
这个是暂行,具体方法希望大家讨论!个人觉得这样还是很有玩头的。也是考验团队合作的游戏。
希望大家多提宝贵意见!多多参与!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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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PVP-0负重田径赛/障碍赛/4*4接力赛
时间:[待定][color=seagreen]暂定每周六晚7:00-8:00
[/color]地点:PVP-普隆德拉-中圈
参赛对象:暂定跆拳系列,以及各个对自己跑步速度有信心的职业。
辅助人员:暂定每队8人。
比赛内容:跑步—绕普隆德拉中圈[暂定20圈]——绝对不可以抄近路!~
比赛限定:每队每人必须0负重,不得携带战场装备。
每次比赛可用道具:[暂定]红、蓝、黄魔力矿石各10个,陷阱10个,圣水10个,以上物品在比赛开始前由队长到裁判处领取。
暂定规则:
A)        裁判:总裁判1人,分点裁判4人,秉公执法,不可徇私舞弊~
B)        参赛选手须在指定区域内比赛,不得超近道,否则取消资格。
C)        随队辅助人员不可携带裁判分发道具以外的任何物品。携带动物可以,商人携带的手推车可以,但是不可放物品,必须0负重。
D)        辅助人员不可对参赛选手比赛期间实施单体攻击或辅助。但可释放范围技能。
E)        参赛人员比赛期间可以向辅助人员使用单体技能。但是不可以向同是比赛人员释放单体技能。
F)        死亡:参赛选手意外死亡,可以通过牧师复活。其他方法不可。无法复活则视自动失败。
G)        附:
1.        红线:参赛赛道
2.        红线内:安全区
3.        蓝圈:等候区
4.        绿点:执法裁判
5.        带大叉绿点:总裁判
6.        紫线:起跑线
7.        黑线:辅助人员专用通道
8.        黄圈:辅助人员技能释放区
[img]http://i3.6.cn/cvbnm/a3/4e/43/b8d9a6546f5a873946ff060caffd933d.jpg[/img]
暂定赛制:
A)        1vs1淘汰制[积分制就变成联赛了,不知道大家在奖励丰厚的情况下有没有兴趣]
B)        组队一般由各个工会选派组成的9人队伍。原则也可自由组队。
C)        代表队抽签由各队队长游戏中掷筛子,按照给定的表格排位。
D)        掷筛子顺序按各队工会字母表排序,自由组队最后。

暂定奖励:[需要拉赞助T_T]紫箱*4or礼物盒+神秘箱子*15or卡册*1or速度药水*20,装备。。等等。。。。

奖品希望各队共同出资,设1、2、3等奖。。

一定有很多不足,这个是暂定版。希望大家多提意见啊啊啊啊啊~~本人一定改进的~~

[[i] 本帖最后由 h409756627 于 2009-8-25 10:53 编辑 [/i]]

莎拉公主 发表于 2009-8-25 08:14

PVP不就是杀人与被杀的地方吗?

h409756627 发表于 2009-8-25 08:21

[quote]原帖由 [i]莎拉公主[/i] 于 2009-8-25 08:14 发表 [url=http://bbs.rohome.net/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0940982&ptid=991235][img]http://bbs.rohome.net/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PVP不就是杀人与被杀的地方吗? [/quote]
Player VS Player才是PVP的意思。
Player VS Player不等于Player Kill Player。
无差别杀戮被强加在ro的PVP里那么长时间,但是这并不代表杀就是PVP,是改正观念的时候了。

冒充上海人 发表于 2009-8-25 08:28

destroy everyone

h409756627 发表于 2009-8-25 08:52

destroy everyone?

强盗逻辑。。

萨菲隆 发表于 2009-8-25 09:06

我觉得以你一己之力要改变大部分人几年以来已牢固建立起来的观念,似乎比中个500万还有点难度;如果你是比较有影响力的公众人物,或许还有那么一点点希望;貌似你不是,而真正有影响力的人物,也不宵这个活动..

[[i] 本帖最后由 萨菲隆 于 2009-8-25 09:07 编辑 [/i]]

老灯 发表于 2009-8-25 09:12

有点挑衅的意味

莎拉公主 发表于 2009-8-25 09:16

LZ发这帖子给我的感觉就是,今天PVP就给我们举办活动霸占了,其他人不许来捣乱

可是PVP是公共场所,别人当然可以想杀就杀

燃烧之旺 发表于 2009-8-25 09:18

有跑步这技能其他职业还有戏么?楼住不如搞个Pvp1v1比赛。最好规定职业。

h409756627 发表于 2009-8-25 09:32

[quote]原帖由 [i]莎拉公主[/i] 于 2009-8-25 09:16 发表 [url=http://bbs.rohome.net/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0941140&ptid=991235][img]http://bbs.rohome.net/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LZ发这帖子给我的感觉就是,今天PVP就给我们举办活动霸占了,其他人不许来捣乱

可是PVP是公共场所,别人当然可以想杀就杀 [/quote]


一场活动最多20-30分钟,pvp场那么多,大佬。。。你单纯想杀可以去其他地方,你要参观也不是不欢迎阿。。。= =!看比赛也是很有趣的事情。。。我不把想法强加给其他人,也请其他人不要随便臆断我的想法。。。

蓝军皇朝 发表于 2009-8-25 09:38

其实PVP里除了杀人还有练技术和聊天。比如可以试试武器的威力或者试一下反射盾的力度。

程咬金 发表于 2009-8-25 09:42

天橋的想法就是 你們打的歡鬧得歡 他越開心 不然補給裝備賣誰去    ~pvp不能白開

程咬金 发表于 2009-8-25 09:43

[quote]原帖由 [i]老灯[/i] 于 2009-8-25 09:12 发表 [url=http://bbs.rohome.net/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0941128&ptid=991235][img]http://bbs.rohome.net/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有点挑衅的意味 [/quote]
小燈很久不見~~

☆o○踟戀の童話◎●☆ 发表于 2009-8-25 14:03

:ph34r: 估计人还没跑半圈就被抢肉的吃光了。。

蓝军皇朝 发表于 2009-8-25 15:17

LZ可以搞个热血竟赛,游戏规则为:一边跑一边打,不想打得人可以跑。就像热血足球一样,又有体育的规则又可以打人

Eriolma 发表于 2009-8-25 15:31

同意楼上的···不过最好换成2个场地··lz可以先去买50箱喇叭···建立点知名度和威信··和方便控制比赛进度··

颩啖橒鯖 发表于 2009-8-25 15:44

定好时间通知我下,我好去杀人

魯逗 发表于 2009-8-25 16:26

-.-哪個服的

换个姿势重来 发表于 2009-8-25 16:37

想法不错,不过很快这帖子就变成定期人性恶的展示贴

流浪の丸子 发表于 2009-8-25 16:54

19L签名看的我蛋疼,星期六要出去,没办法来看激情了~悲剧啊:angry:

xuanshuntian 发表于 2009-8-25 17:46

除非gm来组织,或者在其他规定场合。否则进pvp谁会听你,要比赛跑步我们情愿去钟楼竞技场,比lz这安排好玩多了,又有挑战。进pvp只有强者,系统没规定pvp不能杀人!

颩啖橒鯖 发表于 2009-8-25 18:02

很期待LZ把活动搞起来,好多肉啊:lol:

?色? 发表于 2009-8-25 18:53

LZ想法不错,可惜不符合现在的状况……:lol:

h409756627 发表于 2009-8-25 19:07

[quote]原帖由 [i]?色?[/i] 于 2009-8-25 18:53 发表 [url=http://bbs.rohome.net/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0943295&ptid=991235][img]http://bbs.rohome.net/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LZ想法不错,可惜不符合现在的状况……:lol: [/quote]



众show time非常及时的已经把我彻底枪毙了。。。

Eriolma 发表于 2009-8-25 19:33

[quote]原帖由 [i]h409756627[/i] 于 2009-8-25 19:07 发表 [url=http://bbs.rohome.net/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0943342&ptid=991235][img]http://bbs.rohome.net/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众show time非常及时的已经把我彻底枪毙了。。。 [/quote]
````st已经蔓延到新服勒?新服的pvp感觉还是挺河蟹的亚···有能力去清场的就那么几个人···大部分都是接代练的··人家要脸要信誉的··和st的不一样吧···

ft4583882 发表于 2009-8-25 22:14

ST的都是群野狗

h409756627 发表于 2009-8-26 06:46

[quote]原帖由 [i]ft4583882[/i] 于 2009-8-25 22:14 发表 [url=http://bbs.rohome.net/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0944056&ptid=991235][img]http://bbs.rohome.net/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ST的都是群野狗 [/quote]


我是说投票...居然6比24.彻底败了...

魯逗 发表于 2009-8-26 07:58

現實與理想總是存在分野![m_走开]

流浪の丸子 发表于 2009-8-26 13:05

[quote]原帖由 [i]h409756627[/i] 于 2009-8-26 06:46 发表 [url=http://bbs.rohome.net/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0944786&ptid=991235][img]http://bbs.rohome.net/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我是说投票...居然6比24.彻底败了... [/quote]
那24票里能有几个ST的,我看基本上都是那些无聊的,惟恐天下不乱的人投的。[m_挖鼻子]

wy7086 发表于 2009-8-26 13:29

规则永远是由强者来制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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