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女セ 发表于 2009-7-20 18:04
[quote]原帖由 [i]め.ぅ.お.つ.め[/i] 于 2009-7-20 17:49 发表 [url=http://bbs.rohome.net/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0790986&ptid=983512][img]http://bbs.rohome.net/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LOVE老婆 其实上那个TJ号的是我 [/quote]
滚!
Crusader.Eremes 发表于 2009-7-20 18:04
好啊是啊,你在公海里旅游,一枚火箭弹把你的船爆了,你说什么?
"公海,活该我倒霉?"
HEHE~ PVP不是我们开的,但PVP是你们的么?破坏别人的友情,在别人没有出手的情况下攻击别人是什么?知道不?
我建议你去看看 <重回17>里面那句话挺适合你门S hi T
"你们是个原始人,因为你们的大脑不能抑制本性的侵略欲望."里面还有1句是"Because you has a small dick."
花啊花啊... 发表于 2009-7-20 18:04
虽然PVP确实进去就能杀,但是在别人说明活动的情况下给别人行个方便也可以啊.
当然这是个人看法问题,ST的清了场子也并不说明有错.:ph34r:
虫虫没有昵爱我 发表于 2009-7-20 18:07
[quote]原帖由 [i]出门被车撞[/i] 于 2009-7-20 17:09 发表 [url=http://bbs.rohome.net/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0790731&ptid=983512][img]http://bbs.rohome.net/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死了只怪自己菜 管你是不是打友谊赛跟我们有毛关系? 进了PVP就是肉 死了就死了 不爽对打 废话什么 还上图 搞的自己很伟大一样不还手 [m_对视] PVP难道你们家开的? 杀人你说不杀就不杀? [/quote]
PVP原来是这个规矩0 0
不过这个规矩好JIAN啊~:wub:
orangejin 发表于 2009-7-20 18:07
看见ST的这个理论。。。我笑了。。。。。
感觉就像 楼主约了朋友去【公共】篮球场打篮球,结果ST来了,非要和楼主在同一片场地打。
楼主在申明拒绝ST的加入请求后,不见成效。于是让出该【公共】场地,改去别处。
谁知ST又尾随而来~继续实施强暴~~~
更曰: 进了篮球场就是打篮球的~ 有本事自己把【场地】抢回来啊~~
我不知道法律有没有对公共设施能不能‘抢’做明文规定,但是我至少懂得,社会上还有一种自我约束:名为【道德】
(自己没有素质不说。。。还非要别人也学自己一起没有素质。。。。
自己搞不起来活动不说。。。还不让别人把活动搞起来。。。
我真的笑了=。=|||||)
●ai﹖↗女セ 发表于 2009-7-20 18:08
出售PVPST牌子有免死功效!只需参加GVG即可拥有!+了会只为了PVP不被杀的见次日次
颩啖橒鯖 发表于 2009-7-20 18:08
[quote]原帖由 [i]Crusader.Eremes[/i] 于 2009-7-20 18:04 发表 [url=http://bbs.rohome.net/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0791071&ptid=983512][img]http://bbs.rohome.net/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好啊是啊,你在公海里旅游,一枚火箭弹把你的船爆了,你说什么?
"公海,活该我倒霉?"
HEHE~ PVP不是我们开的,但PVP是你们的么?破坏别人的友情,在别人没有出手的情况下攻击别人是什么?知道不?
我建议你去看看 里面 ... [/quote]
因为有法律,违反了会有力量来制裁,如果这个世界没有了法律你觉得会变成什么样子?
法律又是什么?也就是靠一种力量来维持,你大可以组织力量把ST打压了,然后你爱制定什么规则都行[233]
LS几个说了那么多大道理有用么?就算最后证明ST是错误又能怎么样?:lol:
[[i] 本帖最后由 颩啖橒鯖 于 2009-7-20 18:10 编辑 [/i]]
cryforest 发表于 2009-7-20 18:09
事实是贴里也说了,后来我们的活动地点因为他们的原因都改了另个PVP场,他们还追过去,这种不依不饶的追杀无聊了点吧
变成纯粹的打扰别人活动了
cryforest 发表于 2009-7-20 18:11
继续说,这样支持ST的人来说,是不是抢怪也是有理的?
反正怪在那里,他们也把PVP里的人当怪一样的,那既然ST的人都这么想,那以后大家抢ST的怪都是理所应当的了
め.ぅ.お.つ.め 发表于 2009-7-20 18:12
[quote]原帖由 [i]orangejin[/i] 于 2009-7-20 18:07 发表 [url=http://bbs.rohome.net/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0791088&ptid=983512][img]http://bbs.rohome.net/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看见ST的这个理论。。。我笑了。。。。。
感觉就像 楼主约了朋友去【公共】篮球场打篮球,结果ST来了,非要和楼主在同一片场地打。
楼主在申明拒绝ST的加入请求后,不见成效。于是让出该【公共】场地,改去 ... [/quote]
你这种比喻是完全错误的 现实生活是有法律保护和管制 完全2码事 ,当然我们在PVP的一贯作风也不是一天两天了 还是那句话 LZ你如果有意见或者不服气的话 可以打回来的
颩啖橒鯖 发表于 2009-7-20 18:13
如果SD规定了乱杀人封号肯定没人敢乱杀人的了,所以要怪怪SD去吧[233]
め.ぅ.お.つ.め 发表于 2009-7-20 18:14
[quote]原帖由 [i]cryforest[/i] 于 2009-7-20 18:11 发表 [url=http://bbs.rohome.net/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0791107&ptid=983512][img]http://bbs.rohome.net/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继续说,这样支持ST的人来说,是不是抢怪也是有理的?
反正怪在那里,他们也把PVP里的人当怪一样的,那既然ST的人都这么想,那以后大家抢ST的怪都是理所应当的了 [/quote]
抢怪 我认为没什么不可以 能者多劳 少说话 多杀人 :D
☆o○踟戀の童話◎●☆ 发表于 2009-7-20 18:14
[quote]原帖由 [i]Crusader.Eremes[/i] 于 2009-7-20 18:04 发表 [url=http://bbs.rohome.net/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0791071&ptid=983512][img]http://bbs.rohome.net/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好啊是啊,你在公海里旅游,一枚火箭弹把你的船爆了,你说什么?
"公海,活该我倒霉?"
HEHE~ PVP不是我们开的,但PVP是你们的么?破坏别人的友情,在别人没有出手的情况下攻击别人是什么?知道不?
我建议你去看看 里面 ... [/quote]
阁下 你是不是扯太远了 我们又没做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 有必要指点江山慷慨激昂吗
出门被车撞 发表于 2009-7-20 18:15
****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
cryforest 发表于 2009-7-20 18:15
很好,既然很多人都是认同神器兄的说法,那么以后大家抢怪请不要骂人了都尽情的抢回来害回来吧
め.ぅ.お.つ.め 发表于 2009-7-20 18:16
[quote]原帖由 [i]●ai﹖↗女セ[/i] 于 2009-7-20 18:08 发表 [url=http://bbs.rohome.net/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0791093&ptid=983512][img]http://bbs.rohome.net/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出售PVPST牌子有免死功效!只需参加GVG即可拥有!+了会只为了PVP不被杀的见次日次 [/quote]
LOVE老婆就是可爱
颩啖橒鯖 发表于 2009-7-20 18:16
我记得小站有规定不欢迎指点江山的伟大政治家[233]
kindechow 发表于 2009-7-20 18:17
心理变态
战斗の铃音 发表于 2009-7-20 18:17
[quote]原帖由 [i]younglw[/i] 于 2009-7-20 16:45 发表 [url=http://bbs.rohome.net/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0790577&ptid=983512][img]http://bbs.rohome.net/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今天有两个朋友去PVP打友谊赛 我们一群人去观战
开打前 来了个ST的CM 一来就魔增雪
[color=Red]我们明确地跟他说这是朋友之间的比赛 不认识的请勿插手 他不会听话似的继续捣乱[/color]
接着又来了一个SG一个CK 再后来我们 ... [/quote]
PVP 你说了算? 为什么要听你的 。。 ST当初就是PVP起家。。那会针对ST的帖子多了。。ST照样好好的 所以你在发帖也是无意义。。
侏儒西 发表于 2009-7-20 18:17
经常PVP被ST那个LOVE无邪MVP杀的飘过...
出门被车撞 发表于 2009-7-20 18:17
****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
颩啖橒鯖 发表于 2009-7-20 18:18
那个什么神器共鸣可以开动了,抢死LS那个SB[233]
[[i] 本帖最后由 颩啖橒鯖 于 2009-7-20 18:20 编辑 [/i]]
め.ぅ.お.つ.め 发表于 2009-7-20 18:19
[quote]原帖由 [i]战斗の铃音[/i] 于 2009-7-20 18:17 发表 [url=http://bbs.rohome.net/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0791144&ptid=983512][img]http://bbs.rohome.net/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PVP 你说了算? 为什么要听你的 。。 ST当初就是PVP起家。。那会针对ST的帖子多了。。ST照样好好的 所以你在发帖也是无意义。。 [/quote]
+100:rolleyes:
和平 发表于 2009-7-20 18:20
无差别攻击的理论依据
今天星星天[m_傻笑]
●ai﹖↗女セ 发表于 2009-7-20 18:21
少说话多组织人去杀ST更有意思[...]
kindechow 发表于 2009-7-20 18:22
请你们自己爽过之余自己想下别人的感受…你们这样的行为
那个什么童话的话更搞笑了…不知道你眼中什么才是伤天害理。。人家转了N个城,你们追着人家打,吃所谓的肉,跟你自己工会自X有什么区别?很爽?
め.ぅ.お.つ.め 发表于 2009-7-20 18:22
[quote]原帖由 [i]●ai﹖↗女セ[/i] 于 2009-7-20 18:21 发表 [url=http://bbs.rohome.net/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0791171&ptid=983512][img]http://bbs.rohome.net/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少说话多组织人去杀ST更有意思[...] [/quote]
这人就是你们的头号目标 PVP看到他先做了她!!!!
程咬金 发表于 2009-7-20 18:23
[233] 觉得被杀冤枉 叫SD 关闭pvp吧
c伦 发表于 2009-7-20 18:24
:( 观望...我错过激情勒
肉质大绵羊 发表于 2009-7-20 18:24
我关心的是第一张图里那个SGMM开的聊天室标题是啥:ph34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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