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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頭貓頭 发表于 2009-7-18 12:28

杭州飙车案车主否认飙车 赔偿巨款或轻判

浙江消息 备受关注的杭州飙车案昨天在杭州西湖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庭审上午9点开始,至下午2点结束。被害人谭卓的亲属、生前同事,被告人胡斌亲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群众60余人对庭审情况进行旁听。审判长宣布本案择日宣判。

事件回放 一起掀起网络巨浪的车祸

2009年5月7日20时许,年仅25岁的浙江大学毕业生谭卓在杭州市区穿越斑马线时,被一辆飞驰的三菱跑车撞死。一时间,各大媒体、论坛、浙江大学的学生均对这起交通事故予以极高的关注,事故也在全国产生了广泛的影响,网络上也因此诞生了新名词“欺实马”。

据了解,西湖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交通肇事罪对被告人胡斌提起公诉,被告人胡斌于2009年5月7日晚驾驶非法改装车辆,从杭州市机场路出发前往西城广场看电影,与同伴严重超速行驶,时有互相追赶。20时08分许,当行驶至文二西路德加公寓西区大门口人行横道时,撞上正在人行横道上行走的男青年谭卓,造成谭卓颅脑损伤死亡。事发路段限速为50公里/小时。经公安机关现场勘查、委托鉴定,胡斌事发时车速为84.1~101.2公里/小时,对事故负全责。

5月20日,肇事者胡斌家属和受害者谭卓家属达成赔偿协议,由胡斌父母赔偿谭卓父母人民币113万元。之后有律师认为,因为这笔巨额赔偿,胡斌可能获轻判。

罪名之争

检方起诉:交通肇事罪

死者家属:应按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

被告:对指控的交通肇事罪无异议

量刑区别

交通肇事罪:如果没有发生逃逸,量刑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危害公共安全罪:如果发生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情况,量刑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庭审:死者家属称最大遗憾是罪名

记者获悉,西湖区检察院以交通肇事罪对被告人胡斌提起公诉。对驾车肇事致谭卓死亡的事实及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被告人胡斌及其辩护律师没有异议。

庭审结束后,谭卓的父亲谭跃告诉记者,他认为最大的遗憾还是罪名。之前杭州市公安局以交通肇事罪提请检方逮捕的时候,曾引发网络较大的争议。谭卓家属聘请的律师认为,应当以危害公共安全罪来定罪。但是罪名的问题没有在法庭上进行辩论。

据记者了解,交通肇事罪和危害公共安全罪的量刑有很大不同。前者如果没有发生逃逸,量刑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后者如果发生了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情况,量刑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color=red]辩护律师认为,胡斌有自首情节,并且认罪态度好,积极进行赔偿,以及在中学期间得到过篮球比赛、足球比赛的奖励等,因此为他作了从轻处罚的辩护。[/color]

据参加庭审的人士告诉记者,公诉人和受害人近亲属委托的律师都认为,应该对胡斌从重处罚。在法庭上,胡斌否认事发时他跟同伴进行了飙车,公诉人认为其认罪态度不好,不能从轻处罚。

法庭最后没有当庭宣判。(大洋网-信息时报)



红字部分如果不是新闻工作者恶搞的,我只能膜拜了。

与星独白 发表于 2009-7-18 12:37

红字部分是亮点..

頭殼空空 发表于 2009-7-18 12:37

[color=#ff0000][color=black]辩护律师认为,胡斌有自首情节,并且认罪态度好,积极进行赔偿,以及[/color]在中学期间得到过篮球比赛、足球比赛的奖励等[/color][color=black],因此为他作了从轻处罚的辩护:ph34r: [/color]

窝你色个好 发表于 2009-7-18 12:38

[233] [233] 最近的新闻很多笑点啊,太悲哀了

拿黄瓜敲桌子 发表于 2009-7-18 12:47

以及在中学期间得到过篮球比赛、足球比赛的奖励等


为啥不是三好学生和先进团员?

六月的冰河 发表于 2009-7-18 14:05

[quote]原帖由 [i]拿黄瓜敲桌子[/i] 于 2009-7-18 12:47 发表 [url=http://bbs.rohome.net/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0781900&ptid=983107][img]http://bbs.rohome.net/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以及在中学期间得到过篮球比赛、足球比赛的奖励等


为啥不是三好学生和先进团员? [/quote]
三好学生和先进团员飚车是没罪的:lol:

五月LOVE 发表于 2009-7-18 14:16

:ph34r: 这个世道啊。

风间云落 发表于 2009-7-18 14:54

以及在中学期间得到过篮球比赛、足球比赛的奖励等

跟他撞死人有关系?

辩护律师头壳被夹了?

☆o○踟戀の童話◎●☆ 发表于 2009-7-18 16:00

算了吧 撞死人了 还想从轻?

寧馨兒 发表于 2009-7-18 19:31

辩护律师认为,胡斌有自首情节,并且认罪态度好,积极进行赔偿,以及在中学期间得到过篮球比赛、足球比赛的奖励等,因此为他作了从轻处罚的辩护。


报纸上都这么写了...

话说真的是从轻...因为他家有钱啊..话说出这个事情之后...就有预言肯定判三缓四...

颩啖橒鯖 发表于 2009-7-18 19:36

我小时候当过小队长,撞死人能从轻么?:wub:

cuipsll 发表于 2009-7-18 20:20

我小学是优秀班干部中学是学校足球队主力
不知道以后犯事能不能从轻处罚

不会游水的鱼 发表于 2009-7-18 20:55

[quote]原帖由 [i]cuipsll[/i] 于 2009-7-18 20:20 发表 [url=http://bbs.rohome.net/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0783457&ptid=983107][img]http://bbs.rohome.net/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我小学是优秀班干部中学是学校足球队主力
不知道以后犯事能不能从轻处罚 [/quote]

-.- 从重发落

路西菲爾 发表于 2009-7-18 21:14

人民智力下降,好忽悠了,所以随便弄个借口都成...觉得最后判无罪释放更河蟹...

第三帝国元首 发表于 2009-7-18 22:47

早知道是这样的结果,gover ment 就是操蛋

星猪 发表于 2009-7-18 23:05

我艹..要我是法官这种人赔再多钱我也不接受判从轻....

pack 发表于 2009-7-19 14:56

那党员不是不用信春哥了}_}

173工会核心成员 发表于 2009-7-19 18:28

以前还偷偷摸摸不敢见媒体…现在连媒体也这么搞笑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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