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久很久以前我跟我RO的老公吵架了,他说叫我把UB毛皮给他,之后就说离婚。。。
哎。。。我的UB毛皮啊。。。那时候才16.17岁。。那UB还是很值钱的啊。。。
你看你在说第1次分手的时候就应该先做好准备工作,起码把彼此的东西都各自归各自分清。。 - -就不该有所交换 这年头的恋爱就应该本寻AA原则, 既然给对方了就不要再想要回来~ 这年头恋爱最想遵循而行不通的就是AA 分了好~再去找个女的发泄下~ 分吧。。。把PSP拿回来。。。。狗还给他。。。
两清~~ [quote]原帖由 [i]夏树卡瓦依[/i] 于 2009-3-24 09:34 发表 [url=http://bbs.rohome.net/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0363449&ptid=961780][img]http://bbs.rohome.net/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 -就不该有所交换 这年头的恋爱就应该本寻AA原则, 既然给对方了就不要再想要回来~ [/quote]
小树打算和喜欢的姐姐AA制吗[m_装可爱] [m_装可爱] T.T八卦了 换一个吧
可以找元首 嗯,元首不错的,奔三族的典范啊 ...- -...拖不如分。实话 bless 和那小子说 你明天不把我PSP还我 我就请你吃狗肉! [quote]原帖由 [i]乞力马扎罗的雪[/i] 于 2009-3-24 14:48 发表 [url=http://bbs.rohome.net/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0364681&ptid=961780][img]http://bbs.rohome.net/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和那小子说 你明天不把我PSP还我 我就请你吃狗肉! [/qu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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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成现实了。 同感。。
把东西还了,出去旅游一圈就OK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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