浆糊论坛-RO小站's Archiver

toshiya^_^ 发表于 2009-3-11 18:40

那个……好热闹……瞬间8页……

看开就好啦,新生的氛围还是不错的,我记得工会的小朋友曾经针对低经挂高经价的问题提出过这样的论点:受教训是要交学费的,别人是让你花钱受教育的……我当时就觉得小朋友们很有理性思维……现实中不也很多花钱买教训的事情么

最爱还是你 发表于 2009-3-11 19:32

[quote]原帖由 [i]波仔[/i] 于 2009-3-11 16:19 发表 [url=http://bbs.rohome.net/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0316668&ptid=958997][img]http://bbs.rohome.net/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LZ……这世界利益永远是第一  你和他不熟说实在别人也没义务还你……
错拉 那是你自己的错
被拉 不还的人也没错

人情味………

看你求了4个小时 这么有毅力 你也说了没这些钱你玩不下去= =
你加我QQ算 ... [/quote]


顶OB,虽然喜欢激情,但是更讲感情!

乖小拧越~ 发表于 2009-3-11 20:58

回复 #145 放开那女孩! 的帖子

lz真TMD的恶心。。看都看不下去了,人家明码标价的东西自己拉错,还在这里JJYY,扯东拉西。。

乖小拧越~ 发表于 2009-3-11 21:01

钱是在你自己口袋里,你不拿出来,有人抢会你的?拉错就是你自己的问题,说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

放开那女孩! 发表于 2009-3-11 21:06

呵呵 她是你游戏里朋友  我知道  :D

凡是有点良心有点正义感的人都不会拿XX说话  -_-

乖小拧越~ 发表于 2009-3-11 21:15

不管朋友不朋友,拉错的事,如果她还了,那也挺好。不还,于理也没不对。LZ你东拉西扯,说的天马行空。有什么意思有必要么?不禁不让人同情只会让我觉得很恶心

放开那女孩! 发表于 2009-3-11 21:26

我有承认我的错误了  
我怎么就东拉西扯了
虽然游戏里我是弱势群体但我的利益有损失我还是要努力挽回的吧
我只是把事情说出来
并没有颠倒黑白
她也的确不肯退了
这不就得了
人情冷暖
XX还想立牌坊

乖小拧越~ 发表于 2009-3-11 21:34

真滑稽了,XX是谁?要说说清楚,人家鸟都不屑鸟你,本来早就看到这个帖子,觉得没什么意思,前面稍微进来看了下,真觉得腻心。此帖STOP。。没什么好说的了

阿米巴巴 发表于 2009-3-11 21:44

[quote]原帖由 [i]波仔[/i] 于 2009-3-11 16:19 发表 [url=http://bbs.rohome.net/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0316668&ptid=958997][img]http://bbs.rohome.net/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LZ……这世界利益永远是第一  你和他不熟说实在别人也没义务还你……
错拉 那是你自己的错
被拉 不还的人也没错

人情味………

看你求了4个小时 这么有毅力 你也说了没这些钱你玩不下去= =
你加我QQ算 ... [/quote]
这回帖最有人情味
不管怎样 游戏还是有爱的好
LZ也不是没错 挂店的人卖得贵当然也没错  不过2000w对新手是笔巨款了
非要往卖黑上扯也不至于 真卖黑的也不会为这点rob闹上小站吧
不管怎样 最后能看到有个好心人愿意帮你 觉得翻这长贴也没白翻了:lol:
ps  LZ也可以消停了 毕竟错在你 说话要是难听  可叫人想帮你都不能了

[[i] 本帖最后由 阿米巴巴 于 2009-3-11 21:46 编辑 [/i]]

放开那女孩! 发表于 2009-3-11 21:45

158 楼 你是好人  :lol:

[[i] 本帖最后由 放开那女孩! 于 2009-3-11 21:49 编辑 [/i]]

專署の艿嘴↑ 发表于 2009-3-11 21:59

那个CC·菲没错 就算不换回来也没理由这样啊 LZ你都出言不逊了。太主观了 毕竟才30 当年我ILC800买的 后来当时没那么多钱 先给卖家700 就在一礼拜后商城就卖ILC了,你说我是不是能退回去,照你的思维,我不是纱布的把100元给了卖家么

tirfing 发表于 2009-3-11 22:13

哎,LZ,凡事还是靠自己,失去的就靠自己双手挣回来,要相信自己的能力啊:D
另外想说下,LZ别人的爱心不是你求出来的,不是你说好话说出来的,那样只会自取其辱

放开那女孩! 发表于 2009-3-11 22:15

你是买的东西贬值了
我是买错东西  
如果说我说话很冲
没人愿意做众矢之的

專署の艿嘴↑ 发表于 2009-3-11 22:20

[quote]原帖由 [i]放开那女孩![/i] 于 2009-3-11 22:15 发表 [url=http://bbs.rohome.net/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0318032&ptid=958997][img]http://bbs.rohome.net/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你是买的东西贬值了
我是买错东西  
如果说我说话很冲
没人愿意做众矢之的 [/quote]
那你就当我没说过 人家女孩子 你个大男人为了30,还是自己的过失 犯得着么 - -

鴉色の羅莎 发表于 2009-3-11 22:32

[quote]原帖由 [i]專署の艿嘴↑[/i] 于 2009-3-11 22:20 发表 [url=http://bbs.rohome.net/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0318057&ptid=958997][img]http://bbs.rohome.net/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那你就当我没说过 人家女孩子 你个大男人为了30,还是自己的过失 犯得着么 - - [/quote]
你错了,现在提倡男女平等了
男的也可以一哭二闹三上吊
大家要心平气和的接受哦,要有爱:wub: :wub:

娘的 发表于 2009-3-11 22:37

挂错HG。。是不是被NY CAO的眼花了

****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

娘的 发表于 2009-3-11 22:38

挂错HG。。是不是被NY CAO的眼花了

****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

YSL 发表于 2009-3-11 22:42

切伐消了...第一次碰到...[otl]

生人勿近 发表于 2009-3-11 22:42

新生一直还蛮河蟹。
还是第一次因为这种事情闹小站。

可以沉了。
这帖子到现在已经没意义了。

YSL 发表于 2009-3-11 22:49

觉得事态的发展开始有点变态了
买方威胁说要"盯住"卖方了......
欧NO,一男,一女,这可以算性骚扰哇...

生人勿近 发表于 2009-3-11 22:52

别顶帖了谢谢!

另。引用下楼上的签名。希望大家都好好考虑下。作为新生的一员。

People will forget what you said.
People will forget what you did.
But people will never forget, how you made them feel.

娘的 发表于 2009-3-11 22:57

别删呀。。

****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

YSL 发表于 2009-3-11 23:10

[quote]原帖由 [i]生人勿近[/i] 于 2009-3-11 22:52 发表 [url=http://bbs.rohome.net/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0318198&ptid=958997][img]http://bbs.rohome.net/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别顶帖了谢谢!

另。引用下楼上的签名。希望大家都好好考虑下。作为新生的一员。

People will forget what you said.
People will forget what you did.
But people will never forget, how you made t ... [/quote]


于情来说,MM很有同情心,表扬记
于理来说,还与不还都是卖方的自由,因为是买方自己犯的错,所以卖方还与不还,旁观者及买方都无权评论.拿好人坏人来说事就更可笑了.
至于事态发展后买方的各种耍无赖行为,哪位有时间的到是可以来评论下子.

由于卖方可怜而纵容他错下去的话...
果然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i] 本帖最后由 YSL 于 2009-3-11 23:13 编辑 [/i]]

晨曦の星 发表于 2009-3-11 23:17

难得新生有娱乐新闻啊,9页了,热闹啊-_-
LZ求了4小时回了9页贴,总算是挽回损失了:D
下面该做的应该是天天上游戏前膜拜下你的大恩人了:lol:
最后,LZ你也出名了,当心别人拉错你东西也一苦二闹三上吊哦:P

cgn 发表于 2009-3-11 23:20

原来lz是男的。。。

果然现在不能靠头像的。。。

其实当花钱买教训也不错

另外三十块吃个kfc或者m记就没了。。。

shengren 发表于 2009-3-11 23:27

30块-.-

微笑着的恶魔 发表于 2009-3-11 23:35

被楼主那4小时和论坛9页感动的泪水狂流(其实是笑的),所以指3条路LZ慢慢挑选吧。
1.杀去澳洲找可爱的CC 别认错人哦~
2.等CC回国,再杀过去她在国内的住址,还是别认错人哦~
3.加欧加八拉波的QQ,把帽子卖给他。(人家的名字要好好打,不能打错的。谐音也不行哦~~~偶怕怕~~)

前两条嘛,不长不长也就3-5年吧。估计30RMB都升值了。
后一条最快最便捷~~

decade0923 发表于 2009-3-11 23:37

老婆。。。你还得帮人家算上来回机票钱。。。- -

Hittites 发表于 2009-3-11 23:41

机票?要多少个30块?游泳还差不多

转转蛋 发表于 2009-3-12 00:31

何必呢?就几百W 算你1000W好了 人爆了几E的还玩呢 还是个男的 当时又不看好  再说别人又没骗你 还不还是别人的事 还强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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