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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歌·国殇 发表于 2008-4-25 22:38

关于黑货的!!!!

[url]http://news.17173.com/content/2008-04-25/20080425091322962.shtml[/url]
原文如下:
 前不久报道过的游戏玩家张建华状告上海盛大网络发展有限公司获赔的案件又有新的进展,22日,记者了解到,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就此案进行了二审,维持了祁阳县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

  张建华是上海盛大网络发展有限公司《传奇世界》游戏的玩家,他在《传奇世界》4区建立了两个战士号“张总”和“甜甜的”,并为保护这两个账号的角色及装备不致丢失购买了密室及易宝。2006年11月22日晚,张建华上线玩《传奇世界》游戏时,发现账号的6件装备(荣誉勋章53号、心王冠、战神手镯、神武腰带、神武战靴、圣战戒指)丢失,张建华为此询问上海盛大网络发展有限公司,公司承认取走了这6件装备,但认为这6件游戏装备系赃物而拒绝返还。反复交涉未果后,张建华于2006年11月24日向祁阳县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建华是上海盛大网络发展有限公司《传奇世界》的玩家,双方形成了服务合同关系,盛大网络有保障张建华在网络上正常安全游戏的义务。盛大网络未经张建华许可擅自冻结并取走其6件游戏装备的行为,侵害了张建华的虚拟财产所有权、使用权,其行为属侵权行为。祁阳县法院判决盛大网络返还张建华账号内的6件游戏装备,并赔偿张建华精神抚慰金5000元。盛大网络不服,提出上诉,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维持了原判。(记者 李广军)
   不知道是炒作还是真的,有被冻结的可以照着试试哦!

alucardxcc 发表于 2008-4-25 22:43

不是很多人有那么多闲心思花在游戏上的 游戏毕竟是拿来消遣的

foreverjsy 发表于 2008-4-25 22:54

就当是真事吧
能赔是好事,说明法制正在健全
但是实际操作起来仍然很难
如果被盗的东西只值几百,你愿意花时间花精力花RMB去打这不一定打的赢
即使打赢了也陪不了几个钱的官司吗?

lewhf 发表于 2008-4-25 23:07

赢的话,诉讼费可是输的出哦!
能忍则忍,忍无可忍就无须再忍!

raidensnake 发表于 2008-4-25 23:10

[quote]原帖由 [i]foreverjsy[/i] 于 2008-4-25 22:54 发表 [url=http://bbs.rohome.net/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9080563&ptid=890172][img]http://bbs.rohome.net/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就当是真事吧
能赔是好事,说明法制正在健全
但是实际操作起来仍然很难
如果被盗的东西只值几百,你愿意花时间花精力花RMB去打这不一定打的赢
即使打赢了也陪不了几个钱的官司吗? [/quote]
其实,很多JS就是靠这样的矛盾赚钱

只为卖货而来 发表于 2008-4-25 23:11

****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

lewhf 发表于 2008-4-25 23:24

同意楼上~~还有楼上上!

只为卖货而来 发表于 2008-4-25 23:30

****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

ˋ.椥缮荌妨﹏ 发表于 2008-4-25 23:33

LS强~

相恋 发表于 2008-4-26 19:36

看你想的开不咯?咽不下气就去拼了。想的开就算了。 看李文的1元官司就知道

fangjh 发表于 2008-4-26 19:58

编辑编辑~~

[[i] 本帖最后由 fangjh 于 2008-4-26 20:09 编辑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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