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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tineprince 发表于 2008-2-18 09:42

女子与网友一夜情后偷走信用卡消费近万元

[align=left][quote] [/align][align=center][size=5][b]女子与网友一夜情后偷走信用卡消费近万元[/b][/size][/align][align=center]2008-02-18 01:26:57 来源: [url=http://www.ycwb.com/][color=#000000]金羊网[/color][/url](广州)[/align][align=left]
  核心提示:广西一名女青年和男网友在酒店里发生“一夜情”后,偷走男网友的银行信用卡,然后用信用卡到金店购买了一个将近1万元的金手镯给男友作为赔偿。

[b]新快报2月18日报道[/b]  一名女青年和男网友在酒店里发生“一夜情”后,偷走男网友的银行信用卡,然后用信用卡到金店购买了一个将近1万元的金手镯给男友作为赔偿。事隔半年后,失主碰到她后报警将其抓获。日前,犯罪嫌疑人林某涉嫌盗窃罪被南宁警方执行逮捕。
现年27岁的林某是龙胜各族自治县人。大专毕业后,林某一直留在南宁闯世界。2007年7月9日,林某通过网上聊天认识了一名叫侯某的男子。颇有心计的林某骗侯某说她叫“刘佳”。经过几天的聊天,两人聊得更投机了。后来,侯某和林某约好在侯某住的万×酒店26××号房见面。晚上,两人外出吃完饭后回到侯某的房间休息。
7月11日上午8时许,林某趁侯某到卫生间洗漱时,将侯某放在钱包里的一张信用卡偷走,随后找借口离开了。等林某走了一会后,侯某觉得不太对劲,就检查物品,发现钱包里的一张信用卡不见了。侯某马上打电话挂失。而此时,他的手机突然收到银行发来的短信,说他的信用卡消费了9250元。接着,侯某查实是在南宁市人民路和平金店消费的。随后,侯某向南宁市公安局兴宁派出所报案。
兴宁派出所接报后立即展开调查,但狡猾的林某像人间蒸发了一样,消失得无影无踪。2008年1月8日,侯某在街上看到林某后,马上报警将林某抓获归案。
据林某交代,当天她离开万×酒店之后,马上来到南宁市人民路的和平金店。由于侯某设置的信用卡密码比较简单,她很快就破解了,于是刷卡买了一件价值9250元的金手镯。林某称,“一夜情”后,她觉得对不起男友,遂将金手镯给了男友作为赔偿。
目前,警方正在对此案作进一步调查。 (本文来源:[url=http://media.163.com/special/007625CB/jyw.html][color=#1f3a87]金羊网-新快报[/color][/url] )[/align][align=left][/quote][/align]

猫の妖妖 发表于 2008-2-18 09:46

[233] 找一夜情.活该被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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