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这种老头你不给他点好处别想脱身。。
上次我同事在外地撞了头猪,没撞死也赔了300。。。没办法的~:(
[[i] 本帖最后由 自由的天空 于 2008-1-25 18:35 编辑 [/i]] 那啥,黑龙,你是啥车种,他又是啥车种,还有那啥,你当场找110了迈 我是电瓶车 他是自行车 找110了.
110根本连事情经过怎么样都没搞清楚,说先把老头的病看好.
是我超他车 然后他转弯撞我身上 摔的
现在比较烦的是,他儿子知道我家地址,我X ***告诉他的??
他儿子来威吓我们 [quote]原帖由 [i]黑龍[/i] 于 2008-1-25 07:13 PM 发表 [url=http://bbs.rohome.net/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8767327&ptid=871046][img]http://bbs.rohome.net/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我是电瓶车 他是自行车 找110了.
110根本连事情经过怎么样都没搞清楚,说先把老头的病看好.
是我超他车 然后他转弯撞我身上 摔的
现在比较烦的是,他儿子知道我家地址,我X ***告诉他的??
他儿子 ... [/quote]
威胁你们的事情最好录音,以后有证据好说事。这个问题蛮麻烦,你是内线超车,但是他外线突然向内线转弯也很2啊,只能说你俩都有责任,他责任多点。
还有你到底是撞了他,还是挂了他。撞是你跟他垂直的撞还是擦着的撞还是他跟你面对面撞,挂是挂着人还是车还是木头。 那家人真黑.... 我不知道你们知不知道北京话[color=Red]碰瓷[/color]什么意思
早些时候有些人 怀里揣着瓷器在大街上专门往人怀里撞 瓷器么 很容易碎 碎了就说这是他们家族传的宝贝让你赔
是一种骗术 也有故意找茬的意思
现在北京很多专门以此为生的人 开个2手的大奔或者好一点的车在大街上转悠
遇到有有贴新手标的车就故意跟你蹭 反正出了事最好的情况也是双方的责任 你肯定跑不了责任的那种
然后跟你私了 反正叫JC就是300 你看着办呗 他那破车是说什么都不修的
所以一天转下来 能落不少
比起这些职业的黑人 这种混混好对付
不搭理丫的就完了 有事就报警 你看他能怎么样 无非不就想讹钱么 [quote]原帖由 [i]蜡烛鞭三郎[/i] 于 2008-1-25 14:57 发表 [url=http://bbs.rohome.net/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8766224&ptid=871046][img]http://bbs.rohome.net/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立案手续费50
只要给钱
就是你告你邻居踩死你家的一只蚂蚁
也可以上法院 [/quote]
法院也可以不受理的
另外 败诉通常承担诉讼费 诉讼费不止50
LZ 的事情说到底就是一个鉴定
一般私了 几百块的事情
如果走程序的话 就是看鉴定 鉴定没戏 就算告了 法院受理了 那也没戏 因为民法的赔偿都是明码标价的 按实际损失和伤残补助定的
退一万步讲 就算法院受理了 法官也会找你的 跟你说明下情况 去的时候 一把鼻涕一把泪 态度好点 争取法官偏向你 千万不要和法官较劲 另外 开庭都是 法官庭外和解失败的情况下进行的
所以 老头子 要告你的程序是
老头子自诉或者公安公诉 我这里说自诉的
老头子自诉,法院决定是否受理,如果受理法官通知你,给你自诉材料,找你谈话了解情况,然后问你的态度,和解还是开庭,(一般先求饶,请法官作中间人,争取庭外和解,主要是你要态度诚恳,明确是非),庭外和解成功就撤诉、失败就开庭,然后判决,如果判决不利于你,你可以上诉,然后二审,上面的程序再走一遍,小事二审就会终审,不然可以上诉最高法院终审
不过你这个事情不至于弄到最高法院
老头子要告你也是要成本的 减去他的医疗等费用 如果有多的 才会告你的吧 否则也没有必要了
另外电瓶车也要牌照的说 LZ 不知道那点钱有没有付
[[i] 本帖最后由 storejoline 于 2008-1-25 19:48 编辑 [/i]] [quote]原帖由 [i]liuhlightning[/i] 于 2008-1-25 19:23 发表 [url=http://bbs.rohome.net/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8767361&ptid=871046][img]http://bbs.rohome.net/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威胁你们的事情最好录音,以后有证据好说事。这个问题蛮麻烦,你是内线超车,但是他外线突然向内线转弯也很2啊,只能说你俩都有责任,他责任多点。
还有你到底是撞了他,还是挂了他。撞是你跟他垂直的撞还是 ... [/quote]
就是我直线开,他外线转弯撞我身上.他自己摔.. 我根本不怕他告我....
现在是..他儿子知道我地址...... 安全是个问题。...:ph34r:
回复 #37 storejoline 的帖子
另外电瓶车也要牌照的说 LZ 不知道那点钱有没有付我有牌照的,给JING CHA 看过了... 他的是无牌照自行车...
你说的是什么钱? [quote]原帖由 [i]黑龍[/i] 于 2008-1-25 19:50 发表 [url=http://bbs.rohome.net/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8767447&ptid=871046][img]http://bbs.rohome.net/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另外电瓶车也要牌照的说 LZ 不知道那点钱有没有付
我有牌照的,给JING CHA 看过了... 他的是无牌照自行车...
你说的是什么钱? [/quote]
那没有问题 他没有牌照 法律上面他亏
另外安全问题 你要跟JC说 让JC 去跟他儿子说
恩,总之,不管怎样,态度要好,这样对你都是有利的
有气也不要发出来 笑着说 要能屈能伸
态度都是解决 司法事件的决定因素 再给你讲一个案例
我们家装修 工人忘了关水龙头 中午睡觉的时候把整个楼层淹了
楼下的天花板自然阴了一片
我们的过错 当然很是过意不去 就找人家协商 让我们的装修工人给修复好 而且是把那间屋子所有的天花板都重新粉刷一遍
结果那家不依不饶 一开口就是2万
结果我爸就有点着急上火 我就跟我爸说这事你别管了 我处理了
怎么处理的
不搭理丫的 打我电话我就一句话 敬酒不吃吃罚酒 你丫去法院起诉我吧
反正最坏的情况法院无非让我出钱修复那点天花板
结果那SB真去起诉我了 法院也受理了
不过立案 取证 折腾来折腾去已经是3个月以后了
也不知道最后是律师还是法院的人去他家取证 那片阴湿的地方早干了 法官说了根本看不出来 驳回赔偿请求 受理费由原告承担
呵呵 我一听就乐了 我就跟那SB说 您去中院上诉吧 肯定赢
那SB气的
最后忘了说了 丫住我们家楼下 我喜欢在家玩哑铃而且是晚上1-2点的时候 地上从不垫胶垫 估计放下的那下够刺激丫的
丫也上来说过几次 我还是那句话 你起诉我去吧
不过我还不是坏人 让丫知道我不好欺负就够了 现在不怎么搞动静了 en ...我态度满好的...谢谢指点 小黑屋.. = = 经历真丰富 [quote]原帖由 [i]黑龍[/i] 于 2008-1-25 19:49 发表 [url=http://bbs.rohome.net/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8767442&ptid=871046][img]http://bbs.rohome.net/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我根本不怕他告我....
现在是..他儿子知道我地址...... 安全是个问题。...:ph34r: [/quote]
怂B啊你 怕什么怕 大老爷们让他吓死了
你想这种人连百八十的钱都惦记讹你 能有多大能量
敢杀人放火的混子看不上这点钱 真打你见你面就打你了
再说了 巴不得丫打你呢
你跟老头之间是民事纠纷 丫要敢动你就是刑事犯罪 你就让他打看能把你怎么着了 都是非机动车?
交法貌似管不着
有医院证明也不怕,丢个2,3百当营养费给他吧 一分钱都不给丫的
这种人不敢怎么样的 嘴上说说罢了 光会叫的狗 [quote]原帖由 [i]小黑屋[/i] 于 2008-1-25 20:04 发表 [url=http://bbs.rohome.net/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8767480&ptid=871046][img]http://bbs.rohome.net/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一分钱都不给丫的
这种人不敢怎么样的 嘴上说说罢了 光会叫的狗 [/quote]
这位爷更横~:lol: [quote]原帖由 [i]永远。·.哭泣[/i] 于 2008-1-25 20:09 发表 [url=http://bbs.rohome.net/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8767487&ptid=871046][img]http://bbs.rohome.net/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这位爷更横~:lol: [/quote]
我是斯文人很讲道理的 不过就因为人家碰你一下就讹人那咱也绝不当那大头
要是真玩横的 是不是我可以说他当我面说话唾沫溅到我脸上把我毁容了
太过分了 当天的医院证明没问题最重要,有了这个没人能拿你怎么样.
不过,能赔就赔点,不然将来对方用横的话,虽然他已经违法甚至犯罪了,但是伤到自己家人就不好了. 嗯,那啥,普法下.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2000.5.12 法释〔2000〕11号)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现对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 准规定如下:
一、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元至三千元为起点;
二、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一万元至三万元为起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 在上述数额幅度内,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敲诈勒索罪“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具体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您放出:lol: 来了 [quote]原帖由 [i]讼棍[/i] 于 2008-1-25 20:55 发表 [url=http://bbs.rohome.net/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8767613&ptid=871046][img]http://bbs.rohome.net/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嗯,那啥,普法下.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 ... [/quote]
你是不是说应该给那小子点暗示 5000少点 最少1W
然后威胁你的时候电话录音
当然 仅凭录音敲诈勒索的证据肯定不足
不过他要是动手打人就全成了 本来就没犯事,当然无罪开释。
嗯,现在对方打来的威胁电话尽可能录下来。
实在逼急了他要多少给多少,然后直接报警,基本就得进去吃至少半年免费伙食了。
不过还是先确定当时对方确实没有问题吧,否则还是有某种债权关系的。
敲诈勒索罪(刑法第274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
本罪侵犯的各体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还危及他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权益。这是本罪与盗窃罪、诈骗罪不同的显著特点之一。本罪侵犯的对象为公私财物。
[color=blue]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
威胁,是指以恶害相通告迫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即如果不按照行为人的要求处分财产,就会在将来的某个时间遭受恶害。威胁内容的种类没有限制,包括对被害人及其亲属的生命、身体自由、名誉等进行威胁,威胁行为只要足以使他人产生恐惧心理即可,不要求现实上使被害人产生了恐惧心量。威胁的内容是将由行为人自己实现,还是将由他人实现在所不问,威胁内容的实现也不要求自身是违法的,例如,行为人知道他人的犯罪事实,向司法机关告发是合法的,但行为人以向司法机关告发进行威肋索取财物的,也成立敲诈勒索罪。威胁的方法没有限制,既可能是明示的,也可能是暗示的;既可以便用语言文字,也可以使用动作手势;既可以直接通告被害人,也可以通过第三者通告被害人。威胁的结果,是使被害人产生恐惧心理,然后为了保护目己更大的利益而处分自己的数额较大的财产,进而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处分财产,并不限于被害人直接交付财产,也可以是因为恐惧而默许行为人取得财产,还可以是与被害人有特别关系的第三者基于被害人的财产处分意思交付财产。行为人敲诈勒索数额较小的公私财物的,不以犯罪论处。
敲诈勒索的行为只有数额较大时,才构成犯罪。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是本罪的加重情节,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敲诈勒索罪的惯犯;敲诈勒索罪的连续犯;对他人的犯罪事实知情不举并乘机进行敲诈勒索的;乘人之危进行敲诈勒索的;冒充国家工作人员敲诈勒索的;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巨大的;敲诈勒索手段特别恶劣,造成被害人[color=Red]精神失常[/color](你家医院有人吗?或者者家人有没有谁很具表演天赋,这是什么意思呢?本棍不知道哎。)、自杀或其他严重后果的;等等。[/color] 这段你自己研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必须具有非法强索他人财物的目的。如果行为人不具有这种目的,或者索取财物的目的并不违法,如债权人为讨还久欠不还的债务而使用带有一定威胁成份的语言,催促债务人加快偿还等,则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color=red]行为人使用了威胁或要挟手段,非法取得了他人的财物,就构成了敲诈勒索罪的既遂。如果行为人仅仅使用了威胁或要挟手段,被害人并未产生恐惧情绪,因而没有交出财物;或者被害人虽然产生了恐俱,但并未交出财物,均属于敲诈勒索罪的未遂。这段很重要。[/color][color=red][/color]
[color=red]
以上文字纯属普法,本棍对楼主利用该资料所造成后果不负责任。
[/color]
[[i] 本帖最后由 讼棍 于 2008-1-25 21:15 编辑 [/i]] [quote]原帖由 [i]讼棍[/i] 于 2008-1-25 21:10 发表 [url=http://bbs.rohome.net/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8767642&ptid=871046][img]http://bbs.rohome.net/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color=Red]本来就没犯事,当然无罪开释。[/color]
嗯,现在对方打来的威胁电话尽可能录下来。
[color=Red]实在逼急了他要多少给多少,然后直接报警[/color],基本就得进去吃至少半年免费伙食了。
敲诈勒索罪(刑法第274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 [/quote]
JC会认为你们这属于民事纠纷私了
不会当敲诈勒索立案的
毕竟杀人放火的都没抓干净呢 这么点破事JC肯定懒得管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反正没造成多大影响
律师也肯定会认为有疑点 从你在人身没有收到伤害这点上有主动协商的倾向而且在人身收到威胁被敲诈勒索
我还是主张让LZ挨打后报警而非给钱后报警
[[i] 本帖最后由 小黑屋 于 2008-1-25 21:15 编辑 [/i]] 单元此事 早日平息
龙胸 保重... 所以嘛,我才问楼主你有没有表演的天赋。 问下, 手机对话,怎么样录下来?..手机开扬声器 拿个录音机,?? 以上都有调侃的意味,楼主不要太当真。
能不上法庭就不上法庭,协商好赔点就当买教训。 [quote]原帖由 [i]讼棍[/i] 于 2008-1-25 21:22 发表 [url=http://bbs.rohome.net/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8767678&ptid=871046][img]http://bbs.rohome.net/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以上都有调侃的意味,楼主不要太当真。
能不上法庭就不上法庭,协商好赔点就当买教训。 [/quote]
当事者迷旁观者清 LZ要真是坏人当时就跑了也不至于让人讹上 至于反噬估计更不会了
LZ和他家人没那心计更没那心情 这事搁谁身上也不希望没完没了 到哪哪了最好
把丫弄进去那小子出来不还得挑事 除非就把丫给做了 不过想想为这么点事又不值
所以啊 以上都是建议 他要真讹你没完没了 那你就保护一下自己 这无可厚非
不过也要考虑到自身的条件和精力 看看是不是到哪哪了就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