浆糊论坛-RO小站's Archiver

ω玥玥兔兒ω 发表于 2007-9-18 18:42

[quote]原帖由 [i]darkmomo[/i] 于 2007-9-18 14:43 发表 [url=http://bbs.rohome.net/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8258883&ptid=835992][img]http://bbs.rohome.net/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 =虽然我对你遣词造句的方式很感兴趣。。。。但是还是请你善良一点吧 [/quote]

其实我真的不知道他想表达什么~估计我文化不过关~ MOMO 安慰个吧~

考拉是条狗 发表于 2007-9-18 18:52

你肯定是被骗的吗?你晓得那黑货说不定是被盗的装备所以才叫黑货呢?我站在被盗号的角度来说.至少我被盗了.就该拿回我自己的装备.不管你们谁买的。这个就是我的嘛.不能光从一个角度分析嘛.我觉得要抓出拿个骗子才能从根本解决

^小笼包子^ 发表于 2007-9-18 19:59

SD就想着赚钱了..眼睛里什么都没了..

darkmomo 发表于 2007-9-18 20:17

[quote]原帖由 [i]ω玥玥兔兒ω[/i] 于 2007-9-18 18:42 发表 [url=http://bbs.rohome.net/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8259747&ptid=835992][img]http://bbs.rohome.net/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其实我真的不知道他想表达什么~估计我文化不过关~ MOMO 安慰个吧~ [/quote]


//cft

戀☆.鮭鮭裙﹏り 发表于 2007-9-19 03:58

我被盗了+7HW进化烟斗等:(   冻结了,叫我开协查,放弃了。。。

守护月天-小磷 发表于 2007-9-19 09:53

LZ做生意太厉害了.连天耳200都卖过...可怜那个买天耳的人...

难怪会被骗子看上....

realran 发表于 2007-9-19 10:15

民法上的(包括物权法)五个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的制度

1、土地承包经营权。从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流转的从相应的流转合同生效时发生效力,但是不登记不发生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效力。(第127、129条)
2、地役权。从设立合同生效时发生效力,但是不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第158条)
3、动产抵押。从抵押合同生效时发生效力,但是未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第187、188、189条)
[color=red]4、善意取得。是指原物由占有人转让给善意第三人(即不知占有人为非法转让而取得原物的第三人)时,善意第三人一般可取得原物的所有权,所有权人不得请求善意第三人返还原物。[/color]
5、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不登记不能对抗第三人。物权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船舶、飞行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b][color=Red][size=4]从第4条中可以看出,SD是违法的行为,当然,前提是你对上述没收物品的取得途径是合法的.退一步讲,即使SD强行没收了你的物品,但是你的原始交易物品应该归还给你,因为LZ你是无过错的,如果LZ你有精力,建议你去告SD!!不为这些钱,为的是这口气!俗话说:不争馒头争口气![/size][/color][/b]

[[i] 本帖最后由 realran 于 2007-9-19 10:29 编辑 [/i]]

天野.银次 发表于 2007-9-19 10:44

[quote]原帖由 [i]realran[/i] 于 2007-9-19 10:15 发表 [url=http://bbs.rohome.net/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8261823&ptid=835992][img]http://bbs.rohome.net/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民法上的(包括物权法)五个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的制度

1、土地承包经营权。从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流转的从相应的流转合同生效时发生效力,但是不登记不发生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效力。(第127、129条)
2、地 ... [/quote]


随便问下... 如何证明自己是善意第三人?

realran 发表于 2007-9-19 11:11

[size=3]善意第三人(即不知占有人为非法转让而取得原物的第三人)

[color=blue]善意取得制度须满足以下几个构成要件:
1 标的物必须是动产;
2 交易必须是有偿(赠与,继承均为无偿);
3 须有所有权人脱离所有物的意思,即无权处分人须获得他人财产并处分之,在此前提下才有可能发生善意取得;
4 受让人须为善意,具体表现为交易中以合理的价款购得该标的物。若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或者买受该标的的,均不适用善意取得。
符合以上构成要件的可适用善意取得制度。法律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构成善意取得的第三人可据此对抗原权利人。原权利人可向无权处分人要求返还不当得利。[/color]

个人认为,首先你不知对方是非法转让,这一点LZ比较符合,其次,你的交易途径是合法的,在网络游戏里,你起码应该是等价交换

以上是个人观点,不知道小站里有没有学法律或者懂法律,来讲讲
反正SD就这么随便没收玩家东西,而统统贯以复制、非法所得的名义是不合法的,玩家是弱势群体,东西的保留权完全看运营商,玩家做的只能协查或者申诉,而结果往往却是人财两空[/size]

[[i] 本帖最后由 realran 于 2007-9-19 11:19 编辑 [/i]]

-_-||| 发表于 2007-9-19 12:51

[quote]原帖由 [i]realran[/i] 于 2007-9-19 11:11 发表 [url=http://bbs.rohome.net/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8261978&ptid=835992][img]http://bbs.rohome.net/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善意第三人(即不知占有人为非法转让而取得原物的第三人)

善意取得制度须满足以下几个构成要件:
1 标的物必须是动产;
2 交易必须是有偿(赠与,继承均为无偿);
3 须有所有权人脱离所有物的意思,即 ... [/quote]
上次同样有一个有兴趣的人研究过,忘记啥法里面正好有一条和这条抵触,按那条来说,非正规交易(没有营业执照的商店,交易没有发票等)所得的被盗物品是有权回收的

达芬奇密码 发表于 2007-9-19 13:03

这贴得顶..法律也出来了~

realran 发表于 2007-9-19 13:38

[quote]原帖由 [i]- _ -|||[/i] 于 2007-9-19 12:51 发表 [url=http://bbs.rohome.net/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8262307&ptid=835992][img]http://bbs.rohome.net/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上次同样有一个有兴趣的人研究过,忘记啥法里面正好有一条和这条抵触,按那条来说,非正规交易(没有营业执照的商店,交易没有发票等)所得的被盗物品是有权回收的 [/quote]

但是LZ的耳朵不是合法所得么?既然是合法所得,SD又把赃物都没收了,为什么不归还LZ耳朵?这个在法律上不知道是否有依据

不过怎么想也觉得如果不归还实在是不合理,那不是成抢了么

[[i] 本帖最后由 realran 于 2007-9-19 13:39 编辑 [/i]]

小猪芬迪克 发表于 2007-9-19 20:50

回复 #69 realran 的帖子

兄才你好专业哦!

顺便问下,告他怎么告法?我从来没告过别人.律师费大概要多少?我胜诉的话律师费要我出吗?

我可以叫SD赔偿吗?

小猪芬迪克 发表于 2007-9-19 20:51

回复 #72 realran 的帖子

兄才方便留个QQ给我吗?向你请教些法律的事情,我准备告SD了.我时间有的是

bismarck 发表于 2007-9-19 20:55

精神上支持小猪……让那些乱收东西的运营商知道玩家并不是鱼肉……

星愿 发表于 2007-9-19 21:06

真实案例[url]http://xy3.163.com/2007/9/4/906_181673.html[/url]

realran 发表于 2007-9-19 22:24

[size=4][color=green]你可以在诉讼的时候顺便要求诉讼费由SD出,不过,在打官司方面都是 谁主张谁举证,也就是你起诉的,主要的证据要由你来出

不过,如果你去律师事物所咨询的话,他们肯定会劝你打,而且会把胜诉的概率说的比较大,或者可能会直接告诉你,这案子你100%赢,至于原因,我不多说了,人家为了赚钱嘛~~

律师费嘛,我没打过,不清楚,不过,要是咨询律师的话,好象会有咨询费

建议你在告SD之前,先把相关证据收集全,不要打无准备之仗

我不是学法律,只是平时对这些方面关注了点,你完全可以上网去搜索相关的信息,互联网上的东西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你搜不到的

最后,我下午看了些这方面的资料,关于虚拟财产的认定和保护,我们国家目前还没有立法,而“十一”马上要实施的《物权法》本来打算将虚拟财产写进去的,但是最后还是没有写,有点遗憾。
我建议你还是从你正当购买SD商品,却被他们无端没收,无法返还这里入手。因为这明显就是他们不对!你的交易虽然不是通过正规渠道,但是都是等价交换,不存在不公平,而SD没收了非法物品后,理应把你的东西还给你,这个和我上面说的善意第三人很象,不过对于虚拟物品,有没有这个说法,我就不知道了。

还有一点,你在注册游戏时和SD签定的那个协议属于格式合同,也就是必须接受的合同,这些合同在发生法律纠纷时,必须要做出对合同非拟订方有利的解释,也就是必须要做出对你有利的解释,不知道LZ明白否?具体的你可以查下相关资料~~~

个人感觉应该是胜算较大~~加油!!!和这些霸王条款斗争到底!!!![/color][/size]

[[i] 本帖最后由 realran 于 2007-9-19 22:33 编辑 [/i]]

暖风不醉人自醉 发表于 2007-9-19 23:39

LZ只是来发泄一下的

小猪芬迪克 发表于 2007-9-19 23:43

回复 #77 realran 的帖子

朋友有QQ吗?交个朋友

kingmaki 发表于 2007-9-20 10:44

小猪是个暗暗的小黑商人


在SY现在前几天还有老客户1:35兑换ROB

市场价已经是1:60以上了

只不过小猪人还不错
替小猪默衰吧

当然阴商没有关系了
我也整天做低买高卖

当然我是小本生意
比不上你大本生意:D

我手上现在拿的+7二强风大马就是小猪你的
以前一把+2二强风也是小猪的

小猪芬迪克 发表于 2007-9-21 12:14

回复 #80 kingmaki 的帖子

哈哈哈 ~~~感谢支持!!!

奈樂 发表于 2007-9-21 12:28

网络版黑金 黑吃黑 加洗黑钱 无语中```

奈樂 发表于 2007-9-21 12:30

等待公正的网络玩家虚拟物品保护措施

johnsonlx 发表于 2007-9-21 15:57

谁盗我号啊。。。穷人哦。。而且就在一台机器上玩 呵呵 不过还是小心为上

暗黑殿堂 发表于 2007-9-21 17:32

SD的处理方法很有大漏洞,假设我号里有价值2000元的装备,然后把帐号密码告诉我同事,让我同事在外地把我号给"盗"掉卖出去以后,我向SD反映申请恢复,这样我的装备又回来了,然后我再让我同学把赚到的2000块分我一半,一人白赚1000块钱......

rabienrose 发表于 2007-9-21 22:08

我也觉得SD不该管盗号的事情,号被盗是自己使用的问题,但买到黑货的玩家的确自己一点问题都没有。

hfmouse 发表于 2007-9-21 22:29

[quote]原帖由 [i]rabienrose[/i] 于 2007-9-21 22:08 发表 [url=http://bbs.rohome.net/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8272046&ptid=835992][img]http://bbs.rohome.net/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我也觉得SD不该管盗号的事情,号被盗是自己使用的问题,但买到黑货的玩家的确自己一点问题都没有。 [/quote]



那被小偷光顾了。。警 察该不该管呢?

liuhlightning 发表于 2007-9-21 22:33

[quote]原帖由 [i]暗黑殿堂[/i] 于 2007-9-21 05:32 PM 发表 [url=http://bbs.rohome.net/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8271003&ptid=835992][img]http://bbs.rohome.net/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SD的处理方法很有大漏洞,假设我号里有价值2000元的装备,然后把帐号密码告诉我同事,让我同事在外地把我号给"盗"掉卖出去以后,我向SD反映申请恢复,这样我的装备又回来了,然后我再让我同学把赚到的2000块分我一半, ... [/quote]
被你无情的发现了..................不排除有奸商看准这点,来作恶....................

hfmouse 发表于 2007-9-21 23:26

[quote]原帖由 [i]liuhlightning[/i] 于 2007-9-21 22:33 发表 [url=http://bbs.rohome.net/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8272219&ptid=835992][img]http://bbs.rohome.net/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被你无情的发现了..................不排除有奸商看准这点,来作恶.................... [/quote]


如果被发现,将以诈骗罪论处

rabienrose 发表于 2007-9-21 23:28

[quote]原帖由 [i]hfmouse[/i] 于 2007-9-21 22:29 发表 [url=http://bbs.rohome.net/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8272178&ptid=835992][img]http://bbs.rohome.net/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那被小偷光顾了。。警 察该不该管呢? [/quote]

被盗号明显是自己把密码给被人说了,结果某天和别人翻了脸。

而且现实中的脏货如果被转卖了,也不会回收的。

[[i] 本帖最后由 rabienrose 于 2007-9-21 23:29 编辑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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