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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酸の浪漫 发表于 2007-8-21 16:30

你怎么看待这事?

真实案例:
A君路过某楼时被不明飞来的玻璃砸伤眼睛

医疗费用为5.6W RMB。

但无法查找真实肇事者

经法院裁决,楼上10家可疑住户每户赔偿RMB10000元左右

但真实凶手只有1家。。

现在是被告喊冤,原告嫌赔少了。。、


你怎么看呢?

→空灵㊣High 发表于 2007-8-21 16:39

这事要发生在金贸,被害者赚的更多

Killy07 发表于 2007-8-21 16:40

真相只有一个

〃⒊ˇJιπ 发表于 2007-8-21 16:45

查不到还能怎么办,算其他9家倒霉

除非他们查出真胸,查不出只有赔了

wing141217 发表于 2007-8-21 17:06

。这都可以。。以后坚决不买高层

三叶草 发表于 2007-8-21 17:09

什么逻辑,A君在上海被害找不到凶手,全体上海人民统统赔钱?

喵喵の狗狗 发表于 2007-8-21 17:12

真実はいつもひとつ!

使者来袭 发表于 2007-8-21 17:15

明显的混帐逻辑
民法规定的赔偿是肇事者赔偿,如果要10家一起赔,意思就是10家的玻璃都破掉了,而且砸伤某君的眼睛
可是现在的事实是只是1家的玻璃破了,并对某君造成了损害,所以按照民法的赔偿原则,应该是由砸伤某君眼睛那一家来赔偿.
现在要求10家来赔偿,明显违背了民法的赔偿原则
解决的方法就是这笔钱由ZF来赔偿,并且通过法院的裁决来决定赔偿金是多少.

最终的方法就是由法证部来调查,做一下重力测试,来确定到底是哪一家是肇事者,最后由肇事者一家赔偿一定的费用,不过不是全款,因为ZF也存在告知的过错,并没有告知住户需要及时更换玻璃

[[i] 本帖最后由 使者来袭 于 2007-8-21 17:24 编辑 [/i]]

嬉皮士A 发表于 2007-8-21 17:19

他们还需要考虑一下对面大楼里,家里有臂力高于XX磅的人的可能性。

拉稀分机 发表于 2007-8-21 17:26

这样的判罚如果是真的话,真是没言语了

梦想JJ比手长 发表于 2007-8-21 17:30

这种案例以前是存在过的。。。。叫什么   无责任过错吧

S . M . I 发表于 2007-8-21 17:46

这就像日本人当年来中国烧杀抢奸,具体是哪些人干的,基本没人知道了,所以,大家认为应该把所有日本人抓起来通通XXOO一遍,方才解恨。

bateer 发表于 2007-8-21 17:50

为了社会和谐,啥2B事情都会发生-_-

c11c 发表于 2007-8-21 17:51

物业赔

心酸の浪漫 发表于 2007-8-21 23:12

这个已经判了。。

Killy07 发表于 2007-8-21 23:13

:blink:

jennylove 发表于 2007-8-21 23:14

接受啊.如果我们家楼下发生这样的事我肯定付,起码干这件事的人肯定非常不好过.
幻想下,你天天碰到一帮债主...你活的自在吗?

下坠 发表于 2007-8-21 23:47

让我砸一下,再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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