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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吟鈴聼 发表于 2006-12-30 22:19

[zt]扬州首例同性强奸案:男子非礼同性仅被拘15天

据江南时报报道,扬州市区19岁的李某本月21日凌晨在其住处被外地男子朱某“强奸”,由于李某已年满14周岁并且现行法律又未对同性“强奸”作出明确规定,因此对于朱某的行为,警方只能以“猥亵他人”将其行政拘留15天。

    据了解,这是扬州第一例男子“强暴”男子案件。警方接手此案后,处理起来感到非常棘手。办案民警顾瑞山说,虽然朱某被抓捕,但由于男子“强暴”同性在《刑法》上没有明文规定。1997年新《刑法》虽然规定有猥亵儿童罪,但儿童是指14周岁以下男童女童。也就是说,一旦同性性侵犯的对象是14周岁以上的男人,在《刑法》规定中就不能适用。

    目前的实际情形是,男子遭受同性猥亵、“强奸”,特别是成年男子遭受猥亵、“强奸”,在《刑法》上没有明确规定,有关这方面的保护也几乎是空白。因此,警方只能将朱某行政拘留15天。

天使- -!! 发表于 2006-12-30 22:21

好强,真的好强

kamenbz 发表于 2006-12-30 22:24

童年生活留下阴影了

天使- -!! 发表于 2006-12-30 22:29

[quote]原帖由 [i]kamenbz[/i] 于 2006-12-30 22:24 发表
童年生活留下阴影了 [/quote]
:lol: 不怕不怕.还好上海素不会发生这种饥不择事的情况的

我就是上海C的Tony J 发表于 2006-12-30 22:35

哈哈 居然杯插后门了  HOHO  太悲哀了

小楼同风雨 发表于 2006-12-31 03:50

以后男人出门要小心了

yulihao 发表于 2006-12-31 09:01

菊花暴~满地伤~~你的淫笑亦繁华~~~~

鈊逕禸銚 发表于 2006-12-31 15:09

[quote]原帖由 [i]yulihao[/i] 于 2006-12-31 09:01 发表
菊花暴~满地伤~~你的淫笑亦繁华~~~~ [/quote]
:ph34r: :ph34r: :ph34r:

yujiagiggs 发表于 2006-12-31 15:14

对我YY的人全部去死!臭流氓
----哈哈 看到小楼写的了:wub:

風吟鈴聼 发表于 2006-12-31 15:30

[quote]原帖由 [i]yulihao[/i] 于 2006-12-31 09:01 发表
菊花暴~满地伤~~你的淫笑亦繁华~~~~ [/qu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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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使- -!! 发表于 2006-12-31 15:31

[quote]原帖由 [i]yulihao[/i] 于 2006-12-31 09:01 发表
菊花暴~满地伤~~你的淫笑亦繁华~~~~ [/quote]
真的好强:wack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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