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1号 发表于 2006-10-12 00:27
真無聊、、
困覺去勒...
順便再說聲....
媽勒個B :wub:
kuroro1983 发表于 2006-10-12 00:27
[quote]原帖由 [i]悲苏清风[/i] 于 2006-10-12 00:24 发表
真是场闹剧..
从此帖前面的回复可以看出来,给人个感觉,,,,有些上海人觉得自己很了不起,瞧不起其他地方的人,,
另外,我想说的是,繁体字在中国大陆是几千年历史的,不是你上海话能比的,而且在填写支票时,如果金额数 ... [/quote]
你的意思是上海话不合法?我从来没说繁体字怎么样不对,怎么不合法,我说的是普及度 谢谢,原来你写文章都是用繁体的,如果是,我真怀疑你考语文的时候时间够不够用。
.lemon. 发表于 2006-10-12 00:27
[quote]原帖由 [i]因扎吉[/i] 于 2006-10-12 00:22 发表
1点61分..
这个时间真嗲...
隐性知识果然不是我们能理解的..
您老受的"非常高等良好教育"果然是一鸣惊人.... [/quote]
[color=Purple]-0-
不好意思 我是没想到居然能被你们看穿的..
太低估你们了..
爱国明显骗人嘛 这哪是小学生毕业的水平啊..
起码学前班了啊~[/color]
柚子蜜茶 发表于 2006-10-12 00:27
[quote]原帖由 [i]悲苏清风[/i] 于 2006-10-12 00:24 发表
真是场闹剧..
从此帖前面的回复可以看出来,给人个感觉,,,,有些上海人觉得自己很了不起,瞧不起其他地方的人,,
另外,我想说的是,繁体字在中国大陆是几千年历史的,不是你上海话能比的,而且在填写支票时,如果金额数 ... [/quote]
同志,那好象叫大写,不叫繁体吧
英扎吉 发表于 2006-10-12 00:28
[quote]原帖由 [i]幽幽[/i] 于 2006-10-12 00:17 发表
不能融入的话在一旁看看热闹也不错嘛,本来就不可能每个帖子都能对每个人的口味
浆糊区的帖子内容也要做什么硬性的要求?难道您的意见是把浆糊区改成二战区?
再说所有论坛不是都有潜水员这个职业麽?
对 ... [/quote]
不能融入的时候你要想得是怎么融入
而不是去破坏人家和谐的气氛
悲苏清风 发表于 2006-10-12 00:28
[quote]原帖由 [i]绝影[/i] 于 2006-10-12 00:25 发表
合法地位?照你这么说在中国说上海话又成违法行为了?说上海话就要给胡抓进去了?;)
嘿,神奇了。。。。 [/quote]
谁说你不合法了?只是有些人抓着些错误的论据一直在说错误的话而已
绝影 发表于 2006-10-12 00:28
[quote]原帖由 [i].lemon.[/i] 于 2006-10-12 00:27 发表
-0-
不好意思 我是没想到居然能被你们看穿的..
太低估你们了..
爱国明显骗人嘛 这哪是小学生毕业的水平啊..
起码学前班了啊~ [/quote]
别把所有人都当你同班同学
就看你穿的那马甲似乎是去年我往山区送希望工程的那条麻;)
神1号 发表于 2006-10-12 00:28
[quote]原帖由 [i]柚子蜜茶[/i] 于 2006-10-12 00:27 发表
同志,那好象叫大写,不叫繁体吧 [/quote]
完了,香港人都只能去死了...
愿主保佑他們..
·˙`右掱の戀朲丶 发表于 2006-10-12 00:28
****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
kuroro1983 发表于 2006-10-12 00:29
[quote]原帖由 [i]悲苏清风[/i] 于 2006-10-12 00:24 发表
真是场闹剧..
从此帖前面的回复可以看出来,给人个感觉,,,,有些上海人觉得自己很了不起,瞧不起其他地方的人,,
另外,我想说的是,繁体字在中国大陆是几千年历史的,不是你上海话能比的,而且在填写支票时,如果金额数 ... [/quote]
对了,我去银行都是用的上海话,人家银行工作人员好象也没有把我拒之门外嘛。
龙亲亲 发表于 2006-10-12 00:29
[color=Red]这个帖子很珍贵,如果特意来捣乱的我来封
警告116楼,请您编辑.[/color]
風吟鈴聼 发表于 2006-10-12 00:29
[quote]原帖由 [i]英扎吉[/i] 于 2006-10-12 00:28 发表
不能融入的时候你要想得是怎么融入
而不是去破坏人家和谐的气氛 [/quote]
认同一半。。
想得去怎么融入倒不是必要的..
易碎玻璃杯 发表于 2006-10-12 00:29
久违了的激情~~
比上C和上S合并的时候还激情
拉普拉塔 发表于 2006-10-12 00:29
[quote]原帖由 [i]悲苏清风[/i] 于 2006-10-12 00:24 发表
真是场闹剧..
从此帖前面的回复可以看出来,给人个感觉,,,,有些上海人觉得自己很了不起,瞧不起其他地方的人,,
另外,我想说的是,繁体字在中国大陆是几千年历史的,不是你上海话能比的,而且在填写支票时,如果金额数 ... [/quote]
法律亦不外乎人情
如果真要就事论事
那我看要枪毙的也多了
人们要求的是平等
闹剧是由谁开始的?
谁在这其中又起了多少作用?
你也是啊
既然回了贴
你也起了作用
另外
针对你帖子的内容我也要说一句了
很多上海人并没有瞧不起外地人
我就是个上海人
为什么老是要说我瞧不起谁谁?
这倒底是"上海人"的错?
还是某些人的自我意识?
悲苏清风 发表于 2006-10-12 00:29
[quote]原帖由 [i]柚子蜜茶[/i] 于 2006-10-12 00:27 发表
同志,那好象叫大写,不叫繁体吧 [/quote]
请参照<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中关于支付结算的明确条文后再回复
我爱尤那 发表于 2006-10-12 00:29
说句公道话,我本爱国..在这个区确实有她的贡献..
至少很多人上了这个区能看到很多帖子..
其实今天的冲突,大家各退一步就没事了..
绝影 发表于 2006-10-12 00:29
[quote]原帖由 [i]悲苏清风[/i] 于 2006-10-12 00:28 发表
谁说你不合法了?只是有些人抓着些错误的论据一直在说错误的话而已 [/quote]
嘿,又神奇了。。你自己说了错误的论据还怪别人抓着。。。。:wub:
中国就是个神奇的地方,跑出去偷了人家东西给人抓了还问人家“你干吗抓着我不放呢”:wub:
.lemon. 发表于 2006-10-12 00:29
[quote]原帖由 [i]灭特和月[/i] 于 2006-10-12 00:25 发表
灯泡算那能意思?大小姐伐懂试题哈搀和是伐拉 [/quote]
[color=Purple]
别见人就咬 这样不好的...
不是每个人都像我一样按时会去注射疫苗..
别吓着人家小MM了.[/color]
幽幽 发表于 2006-10-12 00:29
本来上论坛玩就是寻开心,大家有必要这样嘛?
事情的起因是因为推广普通话的帖子,但是一个巴掌拍不响,管理方不应该过渡的关贴和封ID,大家也不应该频繁的注册马甲扰乱秩序.大家都各退一步还是像以前那样吧.
拉稀请您慎重的考虑这件事.小站从4年前走到现在,虽然依然还是,但已经不能把它当作一个私人BBS来看了.
最后..很晚了..大家洗洗睡吧.
Kataru 发表于 2006-10-12 00:29
[quote]原帖由 [i]悲苏清风[/i] 于 2006-10-12 00:24 发表
真是场闹剧..
从此帖前面的回复可以看出来,给人个感觉,,,,有些上海人觉得自己很了不起,瞧不起其他地方的人,,
另外,我想说的是,繁体字在中国大陆是几千年历史的,不是你上海话能比的,而且在填写支票时,如果金额数 ... [/quote]
就是你这种人,煽起区域性问题的
人家好好的讨论语言
你非自卑到说别人瞧不起你
也没办法
新羽 发表于 2006-10-12 00:30
[quote]原帖由 [i]悲苏清风[/i] 于 2006-10-12 00:24 发表
真是场闹剧..
从此帖前面的回复可以看出来,给人个感觉,,,,有些上海人觉得自己很了不起,瞧不起其他地方的人,,
另外,我想说的是,繁体字在中国大陆是几千年历史的,不是你上海话能比的,而且在填写支票时,如果金额数 ... [/quote]
首先,你就是一个没知识的K子
其次,没知识跑主来做学问吓到别人就是你的错了
繁体字在中国大陆是[color=Red]几千年历史[/color]的,不是你上海话能比的
你告诉我,繁体有几千年?2000年有挖?
你那么支持几千年的文字,那么下次你用[color=Red]甲骨文[/color]好了
易碎玻璃杯 发表于 2006-10-12 00:30
甲骨文赞的~~
现在的歌星签名都是往那个方向发展的
wowshell 发表于 2006-10-12 00:31
[quote]原帖由 [i]糖糖[/i] 于 2006-10-12 00:26 发表
爱水的话自己为什么不发帖子?
人家发的帖你看不懂或者不想看就不乐意了?
想要水区繁荣昌盛人人都要做贡献.
等着人家给你开井,人家开了口你不爱喝的井就不舒服了? [/quote]
既然都希望小站好好的发展下去,这样吵也没有用,牺牲小部分人的利益来换取大的利益这种做法对于一个管理者来说是十分正常的,各让一步自然海阔天空。
屍體&盒子" 发表于 2006-10-12 00:31
拉普拉塔
看到你说的话
我要笑歪了。。
好几天没乐子了。。今天终于找了个。。
我继续关注你啊。。
kuroro1983 发表于 2006-10-12 00:31
[quote]原帖由 [i]悲苏清风[/i] 于 2006-10-12 00:28 发表
谁说你不合法了?只是有些人抓着些错误的论据一直在说错误的话而已 [/quote]
别狡辩好伐,我从头到尾都说的普及度,是你硬要扯到法律,现在还说我不对,什么人嘛。
風吟鈴聼 发表于 2006-10-12 00:31
[quote]原帖由 [i]悲苏清风[/i] 于 2006-10-12 00:24 发表
真是场闹剧..
从此帖前面的回复可以看出来,给人个感觉,,,,有些上海人觉得自己很了不起,瞧不起其他地方的人,,
另外,我想说的是,繁体字在中国大陆是几千年历史的,不是你上海话能比的,而且在填写支票时,如果金额数 ... [/quote]
何必呢?
就这么没信心觉的自己给人家看不起?
煽风点火的就是你这种人
·˙`右掱の戀朲丶 发表于 2006-10-12 00:31
****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
绝影 发表于 2006-10-12 00:31
[quote]原帖由 [i]悲苏清风[/i] 于 2006-10-12 00:29 发表
请参照<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中关于支付结算的明确条文后再回复 [/quote]
:wub: 恩,小站已经成为“财经小站”而不是RO小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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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苏清风 发表于 2006-10-12 00:31
[quote]原帖由 [i]Kataru[/i] 于 2006-10-12 00:29 发表
就是你这种人,煽起区域性问题的
人家好好的讨论语言
你非自卑到说别人瞧不起你
也没办法 [/quote]
是哪些人追着使用繁体字不放?还有我说了我被人瞧不起了么?我自卑不自卑轮不到你说
Kataru 发表于 2006-10-12 00:32
某人一席话,引来无数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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