浆糊论坛-RO小站's Archiver

Mushishi银古 发表于 2006-10-12 23:29

强行禁止有点过了,毕竟公民有言论自由的权利
双方都冷静下
斑竹应制定更人性化的版规
2天没来发表下小意见
不要P我

moli 发表于 2006-10-13 00:00

猩猩,偶来当和事老的........:ph34r:

狒々 发表于 2006-10-13 00:07

看了那么多,似乎小站所有的人都被调动起来了。。
其实。。。其实大家都很爱糨糊,为什么要为这么丁点事大动干戈呢?
大家退一步不就都好了吗,虽然是废话
但我还是希望能和平对待这件事,吵是吵不出结果的

加林仙猫 发表于 2006-10-13 00:39

嘿,作为一个上海人,看到刻意用上海话写出来的帖子的感觉,和看到用广东话写出来的帖子的感觉,本质上没有区别

广东话的是基本上看不懂,但广东人说粤语确实很普及,广东人写广东话,一般都出于无意

上海话是看的懂,但是非常的累人,而且上海人写上海话,基本都是故意

就说这些

[color=DimGray]拉大关注的时候顺便关注下改版面的事,我是认真的...[/color]

加林仙猫 发表于 2006-10-13 00:43

置顶的推广帖刚看到

不过好像找错发帖人了

估计这也就是争吵的源头吧

janny 发表于 2006-10-13 00:45

很久没上小站了...
难得上来次就看到为了这么点芝麻绿豆的事可以吵翻天...
现在的孩子们真的够热血的...
为什么可以从简单的一句严禁讲上海方言演变成文字狱?
演变成歧视上海人?
是大家都太无聊了...还是很久没有吵架了...
借机发挥下自己的文采呢?
我也是上海人,平时聊天也喜欢用上海话的...
但为什么可以理解这次的规定?
将心比心...如果你们上了一个论坛...
论坛上全是广东话,山东话...
你们会有什么想法呢...
而其他的很多论坛...
貌似很少方言的吧...
一般发帖全部都用普通话的吧...
为什么不能为别人考虑下...
不错大家很多人都在上海...
但糨糊并不是只为上海人而开的...
爱国可能发帖的语气和说法过了点...
但初衷并没什么不好...
敢问下,不用上海话发帖真的让大家那么难受那么气愤?
其实并不是吧...

中国的国语本来就是普通话...
推广普通话没什么不好的...
9年制义务教育学下来...
试问哪次语文考试,哪次写作文是用上海方言写的?

每人退一步就是了...
为了这么点小事可以吵到700多楼...
拉稀应该高兴下...
呵呵...
糨糊的人气果然越来越旺了...
小站的刁民也越来越多了...

刁民多了管理势必要采取强硬态度...
无可厚非...
楼上那么多的马甲...
为了这么件小事全体跳出来...
可见某些孩子爱闹的本领了...

至于爱国的繁体字...
请问下,您在电脑系统处于繁体字的系统下...
能用简体字么?当然可以开word编辑...
但试问下您能做到每次发帖都如此么?
繁体字都可以被人抓成小辫子...
无语无奈兼无想法...

P.S.爱爱表气了...
不讲上海话也可以照常聊天的吖...
真的想不通为什么爱爱会和爱国吵起来-0-...
世界变化为何如此之快@_@

P.S.又P.S.响应号召...讲普通话从我做起...
虽然我也很喜欢讲上海话的...ORZ...

我就是那条龙 发表于 2006-10-13 00:47

热闹热闹~肉丝丝MUA

绝影 发表于 2006-10-13 00:48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三十七号)

第一条 为推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及其健康发展,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社会生活中更好地发挥作用,促进各民族、各地区经济文化交流,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普通话和[color=red]规范汉字。[/color]


根据第17条

  第十七条 本章有关规定中,有下列情形的,可以保留或使用繁体字、异体字:
  (一)文物古迹;
  (二)姓氏中的异体字;
  (三)书法、篆刻等艺术作品;
  (四)题词和招牌的手书字;
  (五)出版、教学、研究中需要使用的;
  (六)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特殊情况。


我们可以得出结论,我国,至少大陆,并未把繁体字列入[color=red]规范汉字[/color]之例,以此为证,为大家扫盲!

又不是非要你的爱 发表于 2006-10-13 00:51

第二条 本法所称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有普通话这3个字的!

janny 发表于 2006-10-13 00:53

[quote]原帖由 [i]绝影[/i] 于 2006-10-13 00:48 发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三十七号)

第一条 为推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及其健康发展,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社会生活中更好地发挥作用,促进各民族、各地区经济文化交流,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 [/quote]
我发现过了那么多年...
绝影居然还是这么喜欢搞...}_}

绝影 发表于 2006-10-13 00:55

[quote]原帖由 [i]又不是非要你的爱[/i] 于 2006-10-13 00:51 发表
第二条 本法所称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有普通话这3个字的! [/quote]


你么发现我针对的是繁体字?
既然要禁上海话就请把繁体字一起禁掉
如此而已,要不明不正言不顺,只许周官放火?

鼠辈就是鼠辈

鼠目寸光;)

加林仙猫 发表于 2006-10-13 00:56

补充一点

看繁体字还要累,而且挺伤眼睛

有些论坛考虑到台湾人的习惯,特有繁简转换功能,方便大家

翻了下版主同志以前的帖子,基本上都是"繁体+上海方言"的回复

只做客观描述,不作主观评论

又不是非要你的爱 发表于 2006-10-13 01:00

[quote]原帖由 [i]绝影[/i] 于 2006-10-13 00:55 发表



你么发现我针对的是繁体字?
既然要禁上海话就请把繁体字一起禁掉
如此而已,要不明不正言不顺,只许周官放火?

鼠辈就是鼠辈

鼠目寸光;) [/quote]

现在到底在讨论什么啊?是繁体字呢?还是上海话?普通话?
你这是在侮辱老鼠?老鼠怎么也是12生肖首当其冲的生肖啊!

~平奇~ 发表于 2006-10-13 01:03

[quote]原帖由 [i]janny[/i] 于 2006-10-13 00:45 发表
很久没上小站了...
难得上来次就看到为了这么点芝麻绿豆的事可以吵翻天...
现在的孩子们真的够热血的...
为什么可以从简单的一句严禁讲上海方言演变成文字狱?
演变成歧视上海人?
是大家都太无聊了...还是很久 ... [/quote]
我搞不懂了.对不正确的版规指出错误的被说成"小孩","刁民"?
我整58岁了比你大吧.
就是喜欢,热爱浆糊才出来讲道理.希望浆糊别犯错,有错改了就好.
拉大真的要醒醒了!!!!!!!!

绝影 发表于 2006-10-13 01:04

[quote]原帖由 [i]又不是非要你的爱[/i] 于 2006-10-13 01:00 发表


现在到底在讨论什么啊?是繁体字呢?还是上海话?普通话?
你这是在侮辱老鼠?老鼠怎么也是12生肖首当其冲的生肖啊! [/quote]

:) 你也觉得把你和老鼠相提并论是在侮辱老鼠拉?

这孩子还蛮有自知之明的。。:wub:

绝影 发表于 2006-10-13 01:06

[quote]原帖由 [i]janny[/i] 于 2006-10-13 00:45 发表
很久没上小站了...
难得上来次就看到为了这么点芝麻绿豆的事可以吵翻天...
现在的孩子们真的够热血的...
为什么可以从简单的一句严禁讲上海方言演变成文字狱?
演变成歧视上海人?
是大家都太无聊了...还是很久 ... [/quote]

你是不是该上下MSN把整件事情的起因经过都听一遍后再下结论?

现在似乎没什么人在为普及不普及普通话而在争论;)

janny 发表于 2006-10-13 01:07

[quote]原帖由 [i]~平奇~[/i] 于 2006-10-13 01:03 发表

我搞不懂了.对不正确的版规指出错误的被说成"小孩","刁民"?
我整58岁了比你大吧.
就是喜欢,热爱浆糊才出来讲道理.希望浆糊别犯错,有错改了就好.
拉大真的要醒醒了!!!!!!!! [/quote]
那对不起.冒犯您老了...
而且我所指的是楼上的几个马甲而已...
不错,您说的对...
就是因为喜欢糨糊...
难道这么点小小的要求都做不到么?
不说上海话真的有那么难受么?
那请问小时侯开始读9年制义务教育的时候...
老师教我们语文课第1课学的是什么..
不就是拼音么?
学而不用之...
又为何要去学呢?
难道管理层决定推广普通话...
也能算的上是糨糊所犯下的错么?

又不是非要你的爱 发表于 2006-10-13 01:08

[quote]原帖由 [i]绝影[/i] 于 2006-10-13 01:04 发表


:) 你也觉得把你和老鼠相提并论是在侮辱老鼠拉?

这孩子还蛮有自知之明的。。:wub: [/quote]
我不知道你在说谁,也不知道在普通话的事里你在说些其他什么事。
但是我觉得你的思路已经开始有点混乱了,你跑题了。

janny 发表于 2006-10-13 01:09

[quote]原帖由 [i]绝影[/i] 于 2006-10-13 01:06 发表


你是不是该上下MSN把整件事情的起因经过都听一遍后再下结论?

现在似乎没什么人在为普及不普及普通话而在争论;) [/quote]
起因经过略知一二了...
有必要听么...
吵了那么多页...
虽然没有全部看完...
但也大概清楚了...
既然大家都可以做到用普通话回帖...
又何必执着于这小小的一口气呢...
你有什么气咽不下去的?

S_R_X 发表于 2006-10-13 01:09

[quote]原帖由 [i]janny[/i] 于 2006-10-13 01:07 发表

那对不起.冒犯您老了...
而且我所指的是楼上的几个马甲而已...
不错,您说的对...
就是因为喜欢糨糊...
难道这么点小小的要求都做不到么?
不说上海话真的有那么难受么?
那请问小时侯开始读9年制义务教育的 ... [/quote]
贴子太长,估计你没看完吧

那就照你楼上说的,先开个MSN问下吧

~平奇~ 发表于 2006-10-13 01:11

推广举双手同意.但不能带强制性的东西.

老搭子 发表于 2006-10-13 01:11

755楼的,我很厌恶你:

第一,你多大了?叫人家孩子?我估计你未必比我孩子大多少!别在这里倚老卖老!别以为只有年轻人才来这里的!

第二,什么叫刁民?和你们意见相左就是刁民?你这是对别人的极不尊重!就冲着你这句,你就该被骂。

第三,我看是你自己到现在还不明白为什么大家要反对这条规定。推广普通话并没错,但是斑竹只针对上海方言做出规定,而不对那些英文、日文、粤语等作相同对待。这叫人如何理解?!

第四,既然斑竹要规范,要公平,让大家都看得懂回复的帖子,那就应该采用简体中文!事实上还是有不少人看不明白繁体字的。你以为大家吃饱了没事干要去抓小辫子啊?

绝影 发表于 2006-10-13 01:13

;) [quote]原帖由 [i]又不是非要你的爱[/i] 于 2006-10-13 01:08 发表

我不知道你在说谁,也不知道在普通话的事里你在说些其他什么事。
但是我觉得你的思路已经开始有点混乱了,你跑题了。 [/quote]

:wub: 说普通话是为了规范语言文明

既然斑竹说了要“从我做起”

那我们又怎么能眼睁睁的看着它在那犯错误呢;)

另外。。我实在不屑和一只出卖自己朋友的老鼠交流[233]

你今天可以卖A,那明天你也可以卖B,和你做朋友,太危险了[233]

又不是非要你的爱 发表于 2006-10-13 01:15

那只要说普通话不就好了?还在争什么?

绝影 发表于 2006-10-13 01:15

janny我劝你别来趟着混水

认识不是一天两天大家脾气都知道

这件事你只听单方面的叙述之前劝你还是不要做出什么结论的比较好}_}

绝影 发表于 2006-10-13 01:17

[quote]原帖由 [i]又不是非要你的爱[/i] 于 2006-10-13 01:15 发表
那只要说普通话不就好了?还在争什么? [/quote]

斑竹在一开始就已经侮辱了上海话

而且现在我已经引用了317号主席令明文指出了

繁体字也不属于规范语言文字之范围

既然有了错误就要改正,其身不正的话又怎么能叫人心服口服呢?

我就是那条龙 发表于 2006-10-13 01:17

771楼您多大啊?
[quote]原帖由 [i]绝影[/i] 于 2006-10-13 01:13 发表
;)

:wub: 说普通话是为了规范语言文明

既然斑竹说了要“从我做起”

那我们又怎么能眼睁睁的看着它在那犯错误呢;)

另外。。我实在不屑和一只出卖自己朋友的老鼠交流

你今天可以卖A,那明天你也可 ... [/quote]
哪用明天~今晚你妈就卖了四十块,包夜八十,至少三次

我没说错价吧?

绝影 发表于 2006-10-13 01:18

[quote]原帖由 [i]我就是那条龙[/i] 于 2006-10-13 01:17 发表
771楼您多大啊?

哪用明天~今晚你妈就卖了四十块,包夜八十,至少三次

我没说错价吧? [/quote]

昨你奶为小日本免费服务还擦屁股

我没记错吧?

Lonely.Chivas 发表于 2006-10-13 01:18

哈。有点人就是喜欢抓辫子.

777楼的..:ph34r:

又不是非要你的爱 发表于 2006-10-13 01:19

哪里侮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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