浆糊论坛-RO小站's Archiver

虫儿飞 发表于 2006-8-5 19:14

东西被盗是不是除了BOSS外,其他的小东西都要不回来的?

:blink:今天被盗了个号,值钱的东西不多。。。大概十多E的东西。。。想去报案,可听朋友说,除了BOSS外其他东西要不回来的,是不是有这种说法?其实主要是想去查查东西是谁拿的,基本上不可能是中木马的。。。

神官ぜ埃特 发表于 2006-8-5 19:16

好像总价值超过一定价钱才能报案

虫儿飞 发表于 2006-8-5 19:17

这种网络装备难道派出所也有物价标准么。。。

又决绝登陆 发表于 2006-8-5 19:21

-.-能拿回来是幸运的
我号被盗了都没拿回来
上百E呢

神官ぜ埃特 发表于 2006-8-5 19:23

自己么被盗过,身边被盗有的去拿回来,有的懒得去拿,有的不知道怎么拿。。。

上C战报CON 发表于 2006-8-5 23:47

****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

bbs 发表于 2006-8-6 00:45

我朋友报案了到现在快2个多月了,SD一直在拖...

geeseno1 发表于 2006-8-6 00:55

被盗多少其次,关键是要环节中的某个部门认识人

makiyo 发表于 2006-8-6 04:00

只要报案了 公安受理了  所有丢失物品可以全部拿回

蛙跳战术 发表于 2006-8-6 09:56

[quote]原帖由 [i]makiyo[/i] 于 2006-8-6 04:00 发表
只要报案了 公安受理了  所有丢失物品可以全部拿回 [/quote]

那装备卖RMB的。装备也可以拿回吗~

76271852 发表于 2006-8-6 15:04

rmb买的本来就不合法,不可能要回来

纭纭 发表于 2006-8-7 08:40

拿不回东西无所谓,主要想捉盗号那人.SD说,可以出具帐号内被盗物品的价格证明.证明一旦出具,即可以立案.无论刑事犯罪还是民事犯罪.一旦立案就是说公安部门决定受理你的案件.尽量帮你追回损失,并移交网监部门查线索,找证据....


通过对网络犯罪概念广义的界定,并考察我国当前的网络犯罪现状,我国当前的网络犯罪行为主要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种形式:
1.侵犯网络经营秩序的行为
维持正常的网络经营秩序,是网络组建与使用的前提,因而违反其正常经营秩序的行为,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目前,侵犯网络正常经营秩序的行为主要表现为:(1)擅自建立或者使用其他非法信息通道进行国际联网;(2)接入单位未经许可,非法从事国际联网经营活动;(3)侵犯他人域名权的行为。此类犯罪行为的共同特征是,其犯罪行为并不一定通过网络进行,但都与网络相关,其行为直接影响到网络的正常运营以及网络资源的合理使用。
2.侵犯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行为
计算机信息系统,是计算机网络的核心组成部分。维护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性,是防止网络犯罪的首要目标。对于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侵犯形式,主要有两种形态:(1)未经许可非法进入计算机信息系统,即我们通常所称的黑客行为;(2)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使其功能不能正常运行。这两种行为被认为是原始意义上或者是纯粹意义上的网络犯罪行为。
3.侵犯计算机资产的行为
广义上的计算机资产,又称为计算机资源,包括计算机及其网络的硬件设备,所存储的数据,以及其他可以量化的资料等等。在实践中,通过网络侵犯计算机资产的行为主要有以下几方面:(1)破坏计算机网络硬件及数据的行为;(2)非法使用网络服务的行为;(3)非法窃取、使用他人的数据资料,包括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财产权等。
4.滥用网络的行为
滥用网络行为,是指利用计算机网络实施的侵犯非计算机网络本身及其资源的其他非法使用网络的行为。事实上,这是一种纯粹的网络工具犯,因为该项犯罪行为并不涉及任何网络本身的安全性问题,而只是利用网络实施了传统的犯罪而已。有学者甚至认为,目前中国刑法中规定的绝大多数犯罪行为,基本上都可以利用网络来实施(当然类似强奸罪、遗弃罪等以身体接触才能实施的除外),而且事实上中国的犯罪也已经呈现“网络化”的趋势,网络恐怖主义、网络色情和金融犯罪等新型犯罪也屡屡发生。


根据公安部有关文件精神:行为人直接或间接盗用他人网上游戏账号以及利用黑客或其他手段盗用游戏玩家在网络游戏中获得的“游戏工具”等,属未经允许,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的行为。依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项(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的)之规定,可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据《办法》第二十条(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个人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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