浆糊论坛-RO小站's Archiver

青蛙石头 发表于 2006-8-2 14:28

捏............为那个上海同胞丢脸,,,顶楼主,有气势....顺便问下你们什么服丫,火星ING

呀,一帮顶就顶楼,嘎嘎

﹎尐旋律﹏ 发表于 2006-8-2 14:30

[quote]原帖由 [i]铁拳阿萍[/i] 于 2006-8-2 13:40 发表


上海我有人.
上海申通快递知道挖?
老板和我老公是10几年的朋友.
上海圆通快递知道挖?
老板和我老公的姐姐一起合伙在上海开了2个饭店.

给你地址,下次去吃饭,就说你是分水骏马笔业施老板的朋友,一定可以 ... [/quote]
上次偶公司要送快递..偶叫中午叫的申通.下午6点下班都不见人来...我彻底失望

ぁ漂亮お永恒不变 发表于 2006-8-2 14:32

看过异种吗?里面就是讲和火星生物有关的很好看哦

GundamMKIV 发表于 2006-8-2 14:34

LZ千万冷静,为了SB伤了胎气不值得

ぁ漂亮お永恒不变 发表于 2006-8-2 14:36

恩,多吃点开心果呵呵

S_R_X 发表于 2006-8-2 15:41

[quote]原帖由 [i]小(霸)王[/i] 于 2006-8-2 13:53 发表
我住纽约市   皇后区   69 Locust Dr

广大单身小妹妹可以来找我解决你们的烦恼 [/quote]
听说那最近在停电[233]

发表于 2006-8-2 16:01

= =|||难道LZ说的冒险是我认识的那个...
什么时候变得这么牛了

dollab 发表于 2006-8-2 16:05

好吧,你等着,别看见人来得多就跑,妈的今天不放倒你,也见点红的看看

kk~ 发表于 2006-8-2 16:10

恩 37楼 你傻不要紧

可是傻成这样还来论坛吓唬人就是你的不对乐

别问我地址 问了你也不会来

1.本人在北京
2.本人工作地方你要来了不会跟你用刀砍用砖头.而是5.4手枪

想好了 要来我告诉你地址

dollab 发表于 2006-8-2 16:12

[quote]原帖由 [i]kk~[/i] 于 2006-8-2 16:10 发表
恩 37楼 你傻不要紧

可是傻成这样还来论坛吓唬人就是你的不对乐

别问我地址 问了你也不会来

1.本人在北京
2.本人工作地方你要来了不会跟你用刀砍用砖头.而是5.4手枪

想好了 要来我告诉你地址 [/quote]
我没你傻,你带手枪能不能过来还是个问题
还有,晚上别逃,我肯定来6合塔是伐啦

铁拳阿萍 发表于 2006-8-2 16:14

[quote]原帖由 [i]dollab[/i] 于 2006-8-2 16:05 发表
好吧,你等着,别看见人来得多就跑,妈的今天不放倒你,也见点红的看看 [/quote]

电话给来.
主动联系你.
免得到时候又等空

kk~ 发表于 2006-8-2 16:16

oh 我们单位枪是不能带出去的 那是犯罪

北京市西城公安分局 来吧。。。

在西城区金融街二龙路 欢迎

dollab 发表于 2006-8-2 16:16

切,又是电话,电话叫个P,你打的那个人又没理你的,说不敢接你电话
告诉你,你等在你约的地方,我过来,带多少人,你请便,我带多少人,你别管

kk~ 发表于 2006-8-2 16:19

其实我不认识楼主 但是看到这么骂人得嘴不积德的实在忍不住

告诉你一下什么叫天外有天而已。。。

说实话吧 你丫要是在北京 小样的你敢留电话?

立刻联系移动监控你位置 然后告诉楼主

然后我就不知道发生什么乐。。

dollab 发表于 2006-8-2 16:20

警察你能带枪出来打,我佩服死你

dollab 发表于 2006-8-2 16:21

[quote]原帖由 [i]kk~[/i] 于 2006-8-2 16:19 发表
其实我不认识楼主 但是看到这么骂人得嘴不积德的实在忍不住

告诉你一下什么叫天外有天而已。。。

说实话吧 你丫要是在北京 小样的你敢留电话?

立刻联系移动监控你位置 然后告诉楼主

然后我就不知道发 ... [/quote]
LZ?你脑子吓昏啦?

使徒—REI 发表于 2006-8-2 16:22

KK不要激动。。。。这样的人值得打么。。。

铁拳阿萍 发表于 2006-8-2 16:22

[quote]原帖由 [i]dollab[/i] 于 2006-8-2 16:16 发表
切,又是电话,电话叫个P,你打的那个人又没理你的,说不敢接你电话
告诉你,你等在你约的地方,我过来,带多少人,你请便,我带多少人,你别管 [/quote]

又来这套.
缩头缩脑有个P用?
你还能带个P人?
我看你不是不敢留电话,而是根本没电话吧?

今天在这里骂你一句:看准了你是乌龟.

到了记得联系我老公:13968054499
等你来.人么多叫点,别带个几个学生来.打学生罪名大了点.

[[i] 本帖最后由 铁拳阿萍 于 2006-8-2 22:28 编辑 [/i]]

献世 发表于 2006-8-2 16:23

[quote]原帖由 [i]kk~[/i] 于 2006-8-2 16:19 发表
其实我不认识楼主 但是看到这么骂人得嘴不积德的实在忍不住

告诉你一下什么叫天外有天而已。。。

说实话吧 你丫要是在北京 小样的你敢留电话?

立刻联系移动监控你位置 然后告诉楼主

然后我就不知道发 ... [/quote]
北京移动监控这么随便就批了啊,上海麻烦呢起码要大案然后队长签字

dollab 发表于 2006-8-2 16:24

OK这样吧,你家的地址,我过来总可以了吧,免得什么来不来的,地址再写下

[[i] 本帖最后由 dollab 于 2006-8-2 16:25 编辑 [/i]]

kk~ 发表于 2006-8-2 16:26

回复 #45 dollab 的帖子

第二百九十一条 聚众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聚众堵塞交通或者破坏交通秩序,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第二百九十四条 组织、领导和积极参加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境外的黑社会组织的人员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两款罪又有其他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93条 出警 能不带枪么?...

哎 我怎么还肩负起普法的责任乐

kk~ 发表于 2006-8-2 16:28

[quote]原帖由 [i]献世[/i] 于 2006-8-2 16:23 发表

北京移动监控这么随便就批了啊,上海麻烦呢起码要大案然后队长签字 [/quote]


北京更严。。需要市公安局局长签字。。。

可是不巧。。移动有个好朋友在。。。

嘿嘿。。。。。

驱逐战车菲迪南型 发表于 2006-8-2 16:29

[quote]原帖由 [i]kk~[/i] 于 2006-8-2 16:26 发表
第二百九十一条 聚众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聚众堵塞交通或者破坏交通秩序,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的,对首要分 ... [/quote]
现在你们当警察的应该换92式手枪了或者新的转轮枪,还用54式,乖乖,从苏联1933年作为军用手枪用到现在,常青树

铁拳阿萍 发表于 2006-8-2 16:30

[quote]原帖由 [i]dollab[/i] 于 2006-8-2 16:24 发表
OK这样吧,你家的地址,我过来总可以了吧,免得什么来不来的,地址再写下 [/quote]

看仔细点.拿笔记牢:
浙江省桐庐县分水镇广电路84-86号.

3幢楼,都是我们家的.
我们自己主要住84号楼.
分水邮政局对面.
新淳马路旁.
坐公交车直接到的.
做3轮车就说到广电路84号,广播站上面点.

等你来啊.
找不到了就给我老公打个电话,专车来接你的.
电话号码也给你:13968054499





这下够详细了吧?

苹果是用来吃的 发表于 2006-8-2 16:33

等你宝宝出世,以后我放年假了,来那看看弄。。挖哈哈,,,顺便带个奶瓶给小宝宝当见面礼。。哦哈哈。。。

献世 发表于 2006-8-2 16:33

[quote]原帖由 [i]驱逐战车菲迪南型[/i] 于 2006-8-2 16:29 发表

现在你们当警察的应该换92式手枪了或者新的转轮枪,还用54式,乖乖,从苏联1933年作为军用手枪用到现在,常青树 [/quote]
老7这个警察可能已经退休了,所以配枪还是54的

铁拳阿萍 发表于 2006-8-2 16:34

怕你以为是假地址
给你家里电话吧
0571-64316418
就问是不是广电路84号,是不是骏马笔业的施勇斌老板家.

可以去电信局问下的.免得你也要先来确认符合不符合.

kk~ 发表于 2006-8-2 16:35

[quote]原帖由 [i]驱逐战车菲迪南型[/i] 于 2006-8-2 16:29 发表

现在你们当警察的应该换92式手枪了或者新的转轮枪,还用54式,乖乖,从苏联1933年作为军用手枪用到现在,常青树 [/quote]


恩。。还真是

你得跟北京市局提提了

不过刑警和防暴队配的都是微冲 好一些的

没辙

国情 穷啊

北京警察难当啊

陪小狗玩专用号 发表于 2006-8-2 16:36

这个警察无敌了,也分不清谁要打谁先的
随便就叫人PK,人民警察打人民- -

kk~ 发表于 2006-8-2 16:36

恩 对啊萍mm支持下

这种人就要打

打完以后告诉我们结果啊

我去忙乐。。

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Powered by Discuz! Archiver 7.2  © 2001-2009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