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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lzq135 发表于 2006-7-21 14:05

好多网吧=好多$$

你知道吗,一种崭新的赚¥方式正在中国大地悄悄兴起,目前在国内的实践证明是合法、有趣的。下面我把这个操作模式介绍一下:目前在中国网络连锁经营这种营销模式已是人所共知,但真正运用到终极消费者身上(这也是一切商业的最终目的)尚不成熟,而这种方式在美国等网络经济发达国家已经操作得相当成熟。只需一个注册你就能成为该网站终身代理。在该网站上可以卖公司提供的产品和自己的产品获取利润;可以为其他企业做广告,根据广告点击量获取广告收益;发展下级加盟收取加盟费提成。接下来所说的就要让你的松果腺分泌大量松果体了----在你加盟该商务网络后!!!你如果有认识的网吧的网管或老板或你自己就是!那么你完全可以把你自己的代理网站设为网吧的浏览器首页,这样你的网站的点击率和发展下级加盟的几率会骤增百倍。按我与其他网管的合作经验,假设一台机器一天有5个人上机,那么20台就等于100人,按最保守算也有每天5个人会登陆你的网站注册成为你的下级加盟商,除此之外你还有靠点击得来的广告收益,而这些还只是眼前的,在你的下级加盟今后发展的繁衍链上给你带来的利润只能用惊人两个字形容!一斤铜把它当铜卖也只有那么几块钱,把它做成手表零件就可以卖到上百块,把它做成总统包房的门把手可以卖到上千元。你的身边肯定有资源可用,但只不过缺少一种点石成金的方法!而按上述的模式去经营你的代理网站(当然用其他的一些宣传方式多管齐下的去推广你的网站效果就更好),你该打工就去打工,该上班就去上班,但你帐户上的数字却不劳你费心地在增长!当然我也是受益者。还有一点必须在这里申明一下,千万不要认为这是传销!你不要用现行的法律去套。你有疑问是正常的,就像当时的我一样,在这里我想请你考虑几点:一、你觉得在这个全球微利的年代,在这样激烈地市场竞争中,传销直接把终端放在个人身上,让个人成为公司的柜台,有效地降低了成本以便于能在市场竞争中轻装上阵,并且其分配模式有效地避免了公司成员之间的利益冲突,为每个成员提供了一个能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的空间,你认为这种营销模式怎么样?二、这种营销模式来到中国后也曾经辉煌一时,但林大鸟多,不法分子总是无孔不入,做起了非法传销,以至于害得人家破人亡,严重扰乱了社会次序,政府出台禁止传销是必杀之招,但政府打击的对象是人还是这种营销模式?三、传销真的已经在中国大地上无容身之所了?为什么发展加盟商和发展连锁经营就不会被人认为是传销,而没有把他们当成是传销的异形,难道是因为他们有政府颁发的营业执照和税务号?传销被拉去枪毙了,但是不是和他长的像的都要拉去给毙了,又有谁敢说这些和传销长得像的没在为社会经济发展作贡献呢?四、传销作为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存在于世上是有其内在根据性的,在中国的局部失利并不能扼杀她的生命力,相反她将结合网络经济在今后的二十年里很好的适应竞争需求。去其糟粕存其精华,扬长避短地去发展这才是辨证的做法。五、上述说法仅是个人观点,我并不是在鼓吹传销,现在不是讲究言论自由吗,我只是作一个客观实在的分析。所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看着不顺眼就当是一通屁话好了。记得有这样一句话:当别人不明白的时候,他明白他在做什么;当别人不理解的时候,他理解他在做什么;当别人明白了,他富有了;当别人理解了,他成功了。二十年前的股票当时是引起了多少人的争议啊,有发家致富的,有跳楼自杀的。现在这两种情况都没有了,为什么?雄鸡一唱天下白啊,市场小了,做股票的理性了。
智慧商务网站简介:
智慧网络成立于2000年,是国内最早的MLM多层次网络营销站点,也是唯一的一家取得营业执照的MLM类大型网络公司,被美国Network Action收购后于2005年7月13日重新开张,现已有加盟会员近四百万。备案号: 新ICP备05004429号  营业执照号:321282041209122,税务登记号:14000003200308250183。(以上内容可到中国信息产业部门户网站[url]http://www.miibeian.gov.cn[/url]查询,是完全合法的营销网站)行不行,能不能做,你看着办,因为你有IQ!(企鹅号:499858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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