浆糊论坛-RO小站's Archiver

旋儿 发表于 2006-6-25 18:01

[quote]原帖由 [i]bateer[/i] 于 2006-6-25 01:57 发表


好,7号和20号是两件事,我错了,我没搞清楚。但我想了一下,那就更加没理由了啊。
那拉大不鸟他就是准备彻底放弃他咯,要他滚咯?小站的待客之道?真吓人啊。

我看LZ不用挣扎了。来由己,去由人,枫本 ... [/quote]
最后句话。。不得不赞。。特嗲了。。笑死我了:ph34r:

枫本无心 发表于 2006-6-25 18:18

20号那个帖子,我说的很清楚,对方用小白侮辱于我,要封大家应该一起封。

小白不是骂人这种用来糊弄小孩子的根本是P话 版主非但给不出一个过硬的理由

最后连管理也来句 懒的鸟你 完事了

然后之后,我也提到了,封人应该PM通知,难道每个被封的人都要来投诉开一贴?这也未免TMD太滑稽了,我只是把这种滑稽提出来而已,为了论坛还是为了什么?作为一个论坛的管理者,非但看不懂,还一副狐假虎威的嘴脸,你吓唬谁呢


那些个什么版主,我看到现在真是一个有能力的也没有,这种版主的存在根本不是为论坛建设而存在的,版规的存在也完全失去了它该存在的意义。

论坛,应该是以一个和谐的交流环境为目标而出发的,封ID的目的是应该维护论坛和谐而存在的。

作为一个管理者,一个版主,在发现用户产生矛盾的时候,非但不考虑矛盾源头,还不能

做出让人心服的裁决,这种版主何用?说难听点,他骂我句小白我还嘴你把我封了,他在

妈别人别人还嘴呢?还再把别人封了?


那天管理员回我的帖子是懒的鸟我,这种回复的确让我大开眼界,作为一个管理员,在论

坛上的任何行动都应该以论坛建设为目标,把一些不好的地方改掉,那个骂小白,明显是

个很容易挑出事情来的火苗子

你不但不加强交流区贬低性侮辱性语言的管理力度,却还来跟我耍嚣张,体现你的威严?

提出的第2问题,版主封人不PM,非要来这里问才知道为什么封,你也当耳旁风,就知道

自己耍威风。。还有一帮P点事不懂的人在那里起哄,特别那个gt_x  你应该认识,

这叫自己老爸当官杀人不怕抓还是怎么的?好好教育教育吧

bateer 发表于 2006-6-25 18:29

[quote]原帖由 [i]darkmomo[/i] 于 2006-6-25 13:45 发表


版规是由人执行的,每个人的处世态度和道德标准会极大的影响执行力度和方向,同样的一个案子,某个陪审团可以裁定判6,7年,另外一个陪审团可能只会判4,5年,换个陪审团,甚至可以开罪释放。


而且你能说 ... [/quote]

道德标准是公共的标准,怎么可能因人而宜?各有各的标准,天下岂不大乱?可笑!

吵架双方肯定都是有责任的,寻衅者负主要责任,另一方也有责任!

现在寻衅的不封,却封被骂而反击的那一方,这怎么服众!我看那个交流区斑竹连起码的做人的道理都不懂!

这种事,如果双方各打五十大板,我相信,没人会来这里放一个屁!没把事情做好的恰恰是斑竹自己!

[[i] 本帖最后由 bateer 于 2006-6-25 18:32 编辑 [/i]]

枫本无心 发表于 2006-6-25 18:35

安帮定国之道最精髓的是啥来着……

小站有投诉区,可以体现出拉稀稍微有点想吸取用户提出的宝贵意见,把小站更上一层楼的样子

可是,只要一碰到任何可能损害版主威严或者威信的事情,一切都变的以这些威严威信为主了

那这投诉区存在的意义又有何用?有理走遍天下,可这论坛上,有起码80%的人,被冤枉了

不会来投诉,因为他们是聪明人,他们知道,跟版主投诉版主,那根本是扯蛋,论坛变成这个

样子了,作为管理员,你是有很大的责任的


拉稀,你是个管理员,版主的头,你的行为影响了他们做事的一切准则,考虑考虑,你带的什

么头,安帮定国可能真的说大了,不过即使一国之君,如果忠言逆耳了,那么终究会完蛋的

[[i] 本帖最后由 枫本无心 于 2006-6-25 18:41 编辑 [/i]]

bateer 发表于 2006-6-25 18:36

[quote]原帖由 [i]公子小白[/i] 于 2006-6-25 02:02 发表
楼主倒是给了良民们一个极佳的表现机会呢。。。。 [/quote]

有些人就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等事到临头了,我看他们不来这里叫!

darkmomo 发表于 2006-6-25 19:04

[quote]原帖由 [i]bateer[/i] 于 2006-6-25 18:29 发表


道德标准是公共的标准,怎么可能因人而宜?各有各的标准,天下岂不大乱?可笑!

吵架双方肯定都是有责任的,寻衅者负主要责任,另一方也有责任!

现在寻衅的不封,却封被骂而反击的那一方,这怎么服众! ... [/quote]


啊。原谅我用了不适当的词,换个说法,道德准则,具体就是说,在他们看来,哪些东西是好的,哪些东西是不好的,什么东西是可以原谅的,什么才是不能被原谅的。这些东西,也往往和他们的背景和经历有关系。如果你经常看到或者听到“小白”这个词,而且大多出现在朋友之间的插科打诨中,一段时间以后,你不可能会觉得这是一种莫大的污辱甚至是攻击——当然,这种适应性是有界限的,就比如说枫本最后说的那几词,是几乎不可能被谁当作无害的,无攻击性的。

退一步说,即使,对于同一个人来说,这些词都具有攻击性,枫本的词的攻击性也远远超过“小白”。

相信我,作为一个人类,你永远不可能做到“大公无私”。

[[i] 本帖最后由 darkmomo 于 2006-6-25 19:12 编辑 [/i]]

Neb 发表于 2006-6-25 19:14

[quote]原帖由 [i]darkmomo[/i] 于 2006-6-25 19:04 发表



啊。原谅我用了不适当的词,换个说法,道德准则,具体就是说,在他们看来,哪些东西是好的,哪些东西是不好的,什么东西是可以原谅的,什么才是不能被原谅的。这些东西,也往往和他们的背景和经历有关系。如 ... [/quote]
老爸乖。。。别吵了 回家吃饭了

keith 发表于 2006-6-25 19:22

扯的太远,让我们仿佛忘记了事情的起因。

简单搜索了一下,发现几百个以小白为标题或者说自己小白的帖子。难道说大家都喜欢辱骂挑衅自己?
或许,我们该探讨一下小白一词的褒贬性。刚才在网上搜索了一下,说法不一,但以中性居多。
那么,那个所谓的挑衅者是否真是纯心挑衅,又或者只是个人的语言习惯?
可能小白一词给楼主的心灵带来了伤害,但这是否属于那人本意?这贴所有凑热闹的人是否自己考虑过?
而楼主又是如何面对这一词汇的?人身攻击,楼主把交流区当情感区了吧!开口就没个干净。

那么有人要说,那我就任凭他人说我小白?
不止针对小白这一词汇,如果你对他人对你的任何评价,有所不满,可以PM或者投诉告知版主,版主会根据情况进行相应的处理。如果你觉得PM没有用,一定要骂上几句才舒服,那对不起,最后判罚可能会另你失望。

[[i] 本帖最后由 keith 于 2006-6-25 19:30 编辑 [/i]]

小小龙儿 发表于 2006-6-25 19:26

[quote]原帖由 [i]Neb[/i] 于 2006-6-25 19:14 发表

老爸乖。。。别吵了 回家吃饭了 [/quote]
劳工乖,别凑合热闹,回床上我们继续~

灵襄 发表于 2006-6-25 19:39

哎。。。
说句自己的想法
版主之间确实会互相维护……
那帖我也看了,那人也不止一次说枫本小白,那用意也很明显……
交流区骂人肯定应该重罪,投诉区刷版也应该封,那天有个群不知道谁发了那天刷版的字出来,叫大家都去投诉区发一次,我当时也在投诉区看了,只能说无语……
其实不用扯那么多,判定的尺度完全取决于版主。既然有吵架,那应该搞清楚源头,其实挑事的人更应该处理,本来么,交流区早先其实是技术版块,有很多很有用的东西可以看到,但是有些莫名其妙或者毫无意义的帖子(比如什么配点啊,什么哪个武器更好啊这些),其实可以不让他存活下去,直接给个以前很经典的连接,然后锁帖。其实很多东西在原来的帖子里有,只是新进来的人越来越没有翻旧帖子的习惯了。我在交流区很少发帖,有点问题要么群里问问要么找找老帖,实在找不到就拉倒,等过几天想起来再解决了……
哎……乱说了些,大家凑合看。也建议版主处理事情要人性化一些……

霜の哀伤 发表于 2006-6-25 19:44

*** 此回复因言论过激而被屏蔽***

icyfire 发表于 2006-6-25 19:52

[b]这贴可以竞选本年度十佳贴之一……[/b]

芊芊 发表于 2006-6-25 19:55

啊哦。。。交流区的事情
做人难哦。大家在互联网上多是放松一下身心、娱乐娱乐的。

插播一则公益广告。出于中央电视台第十二套法制教育频道
女:挤什么挤,没有长眼哪!
男:年轻轻的,怎么不说人话啊?
女:哎,你挤着我啦,你!
男:怎么,来劲啦,是吧?
老人:得啦,得啦!年轻人啊,把心放宽就不挤了

首先请枫本以及楼主的支持者理解一下,小白一词在RO交流区出现的频率相当的高。而因这个词本身能代表多种意味而没有受到限制的被使用着。

形容一下这次事件:其实就像大街上的一团废纸,几乎没有人去注意他。就连城管队的也没往心里去,但是好死不死的是这团纸正好落到了枫本的门前三包区里。于是枫本就用各种各样的烂番茄,臭鸡蛋,旧城砖,李家二嫂的破袜子,张家小哥的臭袜子,六大妈的腌咸菜乱砸了起来。给城管看到了就上来掏了罚单

枫本被罚了严重不爽,于是写了一堆的大字报贴得满大街都是。给巡视到的市容监察局局长看到了火大了。丢了一句:“照罚,申诉不受”。并把那些大字报都清理掉了。第二天枫本得到了这消息火更大。趁着酒醉扬言要把你们如何如何。这话传到了局长耳朵里,本来还没消的火又大了,指示把这番话登到报纸上让大家看看。就有了这个帖子的由来

你们看看,就为了这么一团废纸。闹得一群人都不得安生。何必呢?把心放宽一点,就过去了

给枫本一个建议:这事,就算了吧
给拉稀一个建议:这贴,就删了吧
给所有人一个建议:能理解的,就不要咬着不放吧

钱夫人 发表于 2006-6-25 19:55

[quote]原帖由 [i]keith[/i] 于 2006-6-25 19:22 发表
扯的太远,让我们仿佛忘记了事情的起因。

简单搜索了一下,发现几百个以小白为标题或者说自己小白的帖子。难道说大家都喜欢辱骂挑衅自己?
或许,我们该探讨一下小白一词的褒贬性。刚才在网上搜索了一下,说法 ... [/quote]

这个说法不敢苟同,小学的时候造句,老师就有讲过,鄙人,只能自己说自己,而不能说别人,还有诸如蓬荜生辉,别人送你个东西,你挂在家里,自己赞叹自己的家蓬荜生辉,而不是你去别人家送了个东西,说别人,那味道就大大的不同了。

同样的道理,小白用在自己身上是种自谦,用在别人身上味道总归不一样,再加上使用者的语气,小白也能成为侮辱性语言。就连张斌昵称白岩松为小白,还被人民大众批判了,你怎能说小白是个中性词呢?

还有,交流区的班规早该改改,我记得挑衅者小黑屋3天,被挑衅者少则7天,30天,多则直接火星了,那么好,邪恶的想想,如果我想免费送别人去火星,我直接跑去挑衅,挑一次不成功挑2次,2次不成功3次,挑阿挑的,就算是兔子急了也会咬人吧?

芊芊 发表于 2006-6-25 20:00

[quote]原帖由 [i]灵襄[/i] 于 2006-6-25 19:39 发表
交流区早先其实是技术版块,有很多很有用的东西可以看到,但是有些莫名其妙或者毫无意义的帖子(比如什么配点啊,什么哪个武器更好啊这些),其实可以不让他存活下去,直接给个以前很经典的连接,然后锁帖。[/quote]

这话不赞同,真这么做了交流区还开了干嘛?
私以为,人天性就有竞争的心理,吵架就是一种表现的途径,争论是文明的吵架(本质还是吵架)。看着一些高水准的争论帖子赏心悦目直叫人大呼过瘾(举例如当初的DV巫师贴)。这也算一种娱乐吧

灵襄 发表于 2006-6-25 20:01

过去了算了吧,没必要这么计较了,本来就不是个什么了不起的事……

芊芊 发表于 2006-6-25 20:03

[quote]原帖由 [i]钱夫人[/i] 于 2006-6-25 19:55 发表
还有,交流区的班规早该改改,我记得挑衅者小黑屋3天,被挑衅者少则7天,30天,多则直接火星了[/quote]
你记错了。从没这一条

灵襄 发表于 2006-6-25 20:06

[quote]原帖由 [i]芊芊[/i] 于 2006-6-25 20:00 发表


这话不赞同,真这么做了交流区还开了干嘛?
私以为,人天性就有竞争的心理,吵架就是一种表现的途径,争论是文明的吵架(本质还是吵架)。看着一些高水准的争论帖子赏心悦目直叫人大呼过瘾(举例如当初的DV巫 ... [/quote]
我说实话,现在交流区哪还会出现当时SLY那样过瘾的帖子……我看到的是什么元灵卡插哪好,什么刺杀血拳哪个好(这个发了N次),什么投票:打BOSS的和尚怎么配点……
这算什么?第1种属于YY,来交流区的人,我敢说90%以上的人没用过元灵,用过元灵的基本都是拳刃,问这种事情有什么意义?,第2种么就是自己懒的要死,刺杀血拳哪个好,根本就是在以前的帖子里讨论的没必要讨论了,还是有人喜欢来问。第3种么明显就是自己有问题,什么配点什么好都是自己用过了才有发言权的,什么都不会就跑来发帖干什么?就是为了引起后面的口水战么?像SLY那样自己把配点装备技能和心得都写出来,那才是经典,才值得一看。

枫本无心 发表于 2006-6-25 20:06

[quote]原帖由 [i]keith[/i] 于 2006-6-25 19:22 发表
扯的太远,让我们仿佛忘记了事情的起因。

简单搜索了一下,发现几百个以小白为标题或者说自己小白的帖子。难道说大家都喜欢辱骂挑衅自己?
或许,我们该探讨一下小白一词的褒贬性。刚才在网上搜索了一下,说法 ... [/quote]

你说扯的远是吧 那我们扯回那个帖子吧

我可以这么告诉你一句,在CRO,把元灵给骑士用的,只有老子一个人

用的人没资格说话被骂成小白,那些连元灵都没摸过的在那里JJWW没事扯个东扯个西

这叫交流?

弄到最后交流事实的人变小白了,在那里扯蛋的变审判员了?


中国语言文化博大经深,同样的字同样的词甚至同样的句,用在不同的地方就是不同的意思

如果你真的想说那个帖子,麻烦你就去看完那整张帖子吧,他的小白是褒义的还是贬义

的。


其实搞到现在,那个人已经没什么所谓了,至少我们现在看见了更严重的问题,管理

员,版主,处理一些事情上的做法,态度,等等,都值得让人深思了。

钱夫人 发表于 2006-6-25 20:07

[quote]原帖由 [i]芊芊[/i] 于 2006-6-25 20:03 发表

你记错了。从没这一条 [/quote]

刚翻了下确实么有了,我记得原来是有的,也可能记错了,既然对挑衅者么有惩罚措施。。。那这个版规更加得改了。。。

还有我上述的评论对此事不发表看法,只对小站的版规提出质疑

踏雪无痕 发表于 2006-6-25 20:10

规定法律都是人定的 不可能满足所有人 有些人还对宪法提出疑问呢 那是不是就可以不去遵守?

捏HOHO~ 发表于 2006-6-25 20:12

[quote]原帖由 [i]踏雪无痕[/i] 于 2006-6-25 20:10 发表
规定法律都是人定的 不可能满足所有人 有些人还对宪法提出疑问呢 那是不是就可以不去遵守? [/quote]

宪法还有自卫杀人这么一说呢

看看小站最近投诉区的几个“热贴”哪个跟挑衅么有关系了?

在我的板块,挑衅的人我是先拿出来说的

[[i] 本帖最后由 捏HOHO~ 于 2006-6-25 20:13 编辑 [/i]]

枫本无心 发表于 2006-6-25 20:15

[quote]原帖由 [i]踏雪无痕[/i] 于 2006-6-25 20:10 发表
规定法律都是人定的 不可能满足所有人 有些人还对宪法提出疑问呢 那是不是就可以不去遵守? [/quote]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是任何一个公民应该遵守的

但是宪法肯定是有漏洞的,当人民向政府提出意见的时候,政府不会说,我懒的鸟你

否则早就亡国了

国家哪怕是对一个已经宣判的罪犯都给予上诉的机会,为什么?

还有,不要动不动扯上政治 宪法 这些东西 为什么你该懂得

kaka` 发表于 2006-6-25 20:15

其实风本自己本来就是SB。你要雷腰 有雷腰,你要元灵有元灵。去较什么劲?人家梦做的好好的,你上去就吵醒了别人的白日梦。不说你小白说谁?井底之蛙了吧,173没见过吧?RO交流区你要用数据,图片来证明别人是小白,那在交流区你才算个东西。你倒是造反了,枪班夺权,封了别人个“糨糊网小白”。你说像你这种乱臣贼子,不封;那还能封谁啊?你还是太平点在小黑屋里老老实实点你的灯吧。

芊芊 发表于 2006-6-25 20:18

[quote]原帖由 [i]灵襄[/i] 于 2006-6-25 20:06 发表

我说实话,现在交流区哪还会出现当时SLY那样过瘾的帖子……我看到的是什么元灵卡插哪好,什么刺杀血拳哪个好(这个发了N次),什么投票:打BOSS的和尚怎么配点……
这算什么?第1种属于YY,来交流区的人,我敢 ... [/quote]
时代在进步 :wacko:
交流区就是给人发贴问的,总不能一纸禁令XXXX问题问过了,去看XXX链接,禁止发贴提问吧 :(

真正玩透某些职业配点的对于相对的职业配点想法已经相当的成熟而且在很大的程度上达到了一个公认的程度。想推陈出新再创造一个矛盾相当的困难了

期待新职业能带来改变吧

灵襄 发表于 2006-6-25 20:21

[quote]原帖由 [i]芊芊[/i] 于 2006-6-25 20:18 发表

时代在进步 :wacko:
交流区就是给人发贴问的,总不能一纸禁令XXXX问题问过了,去看XXX链接,禁止发贴提问吧 :(

真正玩透某些职业配点的对于相对的职业配点想法已经相当的成熟而且在很大的程度上达到了一个 ... [/quote]
所以说么办法……我也很少去交流区说话了,最多只无聊的时候回些自己有能力回的帖子,比如告诉他们哪有类似的帖子可以看啊或者说把一些肯定的事实告诉他们……

枫本无心 发表于 2006-6-25 20:24

[quote]原帖由 [i]芊芊[/i] 于 2006-6-25 20:18 发表

时代在进步 :wacko:
交流区就是给人发贴问的,总不能一纸禁令XXXX问题问过了,去看XXX链接,禁止发贴提问吧 :(

真正玩透某些职业配点的对于相对的职业配点想法已经相当的成熟而且在很大的程度上达到了一个 ... [/quote]

这就是版主的问题了,这种帖子2页几十回复都没一个是答案的?

如果有可以的回答了,帖子就该锁了,否则变成什么了


最后变到7页 全是发梦的 发水的 还有些发痴的

[[i] 本帖最后由 枫本无心 于 2006-6-25 20:25 编辑 [/i]]

捏HOHO~ 发表于 2006-6-25 20:27

HOHO~交流区干脆分俩板块,一个是打怪&GVG板块,一个PVP板块,不同斑竹负责不同板块-0-~

芊芊 发表于 2006-6-25 20:29

[quote]原帖由 [i]钱夫人[/i] 于 2006-6-25 20:07 发表


刚翻了下确实么有了,我记得原来是有的,也可能记错了,既然对挑衅者么有惩罚措施。。。那这个版规更加得改了。。。

还有我上述的评论对此事不发表看法,只对小站的版规提出质疑 [/quote]
没事,有话就说
制订这样的规则之前,首先就要定义什么才算是挑衅。然后才能去确定处罚条例
现在关键就是挑衅相当难去定义。一张口两片唇极难做到不歧不偏

当初确实有用挑衅的字眼做的版规,但是处罚条例不是这样的。后来因为某次我被投诉之后(差不多,某人采用非常隐晦的词语挑衅枫本,导致本来和平的战报让枫本闹得一团糟,于是两个人一起砍了。当事人就以她的语言并没有带有挑衅的字眼为由起诉)就取消了这一条

毕竟,挑衅是相当有针对性的,不是局内人的话有时候并不能理解一种话是否是作为挑衅的语句。
比如令尊令堂二老可好,对于正常人就是一句普通的问候,而对于父母之间矛盾极深的人来说就是完全是挑衅了。这是所谓的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啊

芊芊 发表于 2006-6-25 20:34

[quote]原帖由 [i]枫本无心[/i] 于 2006-6-25 20:24 发表


这就是版主的问题了,这种帖子2页几十回复都没一个是答案的?

如果有可以的回答了,帖子就该锁了,否则变成什么了


最后变到7页 全是发梦的 发水的 还有些发痴的 [/quote]
怎么说呢,既然是交流区自然不能约束正常的发贴,即使这个帖子的内容再无知再白目也好,也不能禁止发表
版主能做的仅仅是将可以认定是捣乱的、纯灌水的处理一下

一个好的论坛应该是百家争鸣的,也许对于某个事物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看法,版主们不仅不应该禁止更应该鼓励,当然是合理的范围内。除非答案是唯一的,如果有一种答案就锁的做法完全不适应RO交流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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