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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作呸 发表于 2006-5-30 14:18

一一。。。。。那我离什么婚,你都不和我结。。

弄则无作呸 发表于 2006-5-30 14:21

无只是想看她怎样杀死你。。。

无作呸 发表于 2006-5-30 14:21

夹死我。。。哈哈哈哈。

蓝山和拿铁 发表于 2006-5-30 14:22

一一...

矮冬瓜...胖子...

弄则无作呸 发表于 2006-5-30 14:23

楼上的表敏感。。。

无作呸 发表于 2006-5-30 14:24

哈哈哈哈。。。。蓝蓝。。。原来你素这样的。。


我这像装熟的人伐?

弄则无作呸 发表于 2006-5-30 14:24

[quote]原帖由 [i]无作呸[/i] 于 2006-5-30 14:21 发表
夹死我。。。哈哈哈哈。 [/quote]

那便宜你了。。她应该割你JJ然后痛死你。。。她再不紧不慢得拿你的JJ去做下酒菜。。一个人米米老酒。。看你痛死。。。

无作呸 发表于 2006-5-30 14:27

其实先夹,让我爽爽,然后在割。。这样落差比较大。。。肯定还要痛。。

弄则无作呸 发表于 2006-5-30 14:34

也对。。。那就这样决定了。。。

无作呸 发表于 2006-5-30 14:36

那先让我爽50年,,好伐

弄则无作呸 发表于 2006-5-30 14:37

那你让我割50下好伐。。。

无作呸 发表于 2006-5-30 14:39

可以的,先爽50年。。。

弄则无作呸 发表于 2006-5-30 14:43

可以的。。先用香烟屁股烫50个印子

无作呸 发表于 2006-5-30 14:44

你真看的起我的JJ。。。

有这么多地方烫吗?


难到是女士烟?

弄则无作呸 发表于 2006-5-30 14:45

蛋蛋也可以。。。

无作呸 发表于 2006-5-30 14:49

为撒蛋蛋这么大JJ这么小,不公平。。

弄则无作呸 发表于 2006-5-30 14:50

你去问你爸爸呀。。为撒他那么大。。你那么小。。。

jally 发表于 2006-5-30 14:51

天热喝杯水~再浇点

无作呸 发表于 2006-5-30 14:53

你怎么知道他大。。。。一一。。。

弄则无作呸 发表于 2006-5-30 14:57

。。。呀。。说漏嘴了。。闪

无作呸 发表于 2006-5-30 14:58

一一。。。找借口逃。。。抓牢

弄则无作呸 发表于 2006-5-30 14:59

~~~~~~~~~~~~~~~抓不牢了。。。(很远的地方传来。。)

无作呸 发表于 2006-5-30 15:00

妖孽,晚上回家找你。。。

弄则无作呸 发表于 2006-5-30 15:04

一一。。。

无作呸 发表于 2006-5-30 16:01

小郭同学,还真TM是抄袭的。。

这小说,真逗。。真肤浅   我就爱看这种。。。

安妮同学的小说,就有点深奥的让我找不着北了。。。

天空の基拉 发表于 2006-5-30 20:19

靠........
2噶头就个能噶,调情一刚........
赤裸裸..............
作孽.........

流泪的稻草人 发表于 2006-5-30 20:45

这人怎么看怎么不顺眼~

haikeloh 发表于 2006-5-30 20:48

判了判了,,,
哈哈哈哈

折翼の天使 发表于 2006-5-30 20:55

额。。小四~~~就是看了梦才喜欢他的额~~~~T T

storm1 发表于 2006-6-9 19:46

[img]http://ent.mtvtop.com/file/hyxw/2006/06/07/0714553825.jpg[/img]
今日是青春文学偶像郭敬明的生日。昨日,选在生日前一天,郭敬明在博客上首次对日前的“郭敬明涉嫌抄袭”判决全面回应。他公开表示,自己会执行法院判决的赔偿和停止销售《梦里花落知多少》,但“不会道歉”。而原告庄羽表示失望:“我觉得没有道歉的赔款是没有诚意的,打这个官司可不是为了钱。”作为该案的第二被告,春风文艺方面告诉记者,出版社的基本态度和郭敬明保持一致。据悉,北京高院5月22日左右正式认定郭敬明的《梦里花落知多少》抄袭庄羽的《圈里圈外》,判决郭敬明和春风文艺出版社赔款21万元人民币、停止销售《梦里花落知多少》、公开道歉等,限期15日执行。对此,郭敬明和春风文艺出版社都长时间未做任何回应,也未执行法院判决。尽管外界呼吁郭敬明道歉,郭敬明却保持沉默。昨日,选在生日前一天,郭敬明在博客上发新帖,也首次全面回应抄袭案件:“再说说官司的事。我知道好多人想听。”他认为,自己败诉的主要原因是“惟独没有在官司上浪费任何精力”,对最终判决结果,他表明态度:“我会执行法院判决的赔偿和停止销售,那是出于我对法律的尊重。但我不会道歉!”据介绍,这是他“第一次也是惟一一次对官司判决结果做出的回应”:“再过几小时就是我23岁的生日了,祝所有依然关心和爱我的人天天快乐!我很感激你们,真的,在现在或者曾经我最沮丧的时候,没有放弃我。”最后,他潇洒地说目前生活是“写字,逛街,打游戏,吃火锅,遛狗……” 作为该案的第二被告,春风文艺方面告诉记者,出版社的基本态度和郭敬明保持一致。春风文艺认为,道不道歉是郭敬明的个人选择,包括出版社在内的任何人都无法代替他。记者从原告庄羽处了解到,郭敬明已于前日将21万赔款悉数交讫。但对他坚决不道歉表示失望:“这是一个态度问题。这说明郭敬明至今都没有认识到自己抄袭别人作品的错误所在。”她表示,郭敬明不愿道歉,她就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由法院将判决结果刊登在媒体上,公告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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