浆糊论坛-RO小站's Archiver

乖宝宝 发表于 2006-4-15 12:28

哎!找机会我也想当版主!多爽!可以骂人..气了就禁言!多神气!!(嫉妒死了.)

****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

lamar 发表于 2006-4-15 12:30

版主

职责:制订版规,对版块进行维护和管理,活跃版块气氛
权利:所属版块内删贴、锁贴、置顶、精华、警告
申请条件和方法:
1.注册时间满3个月
2.警告不超过10%
3.对所申请版块具有丰富的知识,热心,乐于助人,有毅力
4.热爱浆糊
5.得到所申请版块所有版主的同意
罢免条件:
无特殊情况,2周内无任何管理和发贴记录
注:一般情况下,如果版面内没有招募版主的公告,则说明暂时不需要扩充
审核人:拉稀分机 迷翼

331234 发表于 2006-4-15 12:33

****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

kisscon 发表于 2006-4-15 12:37

所属版块...

忍不住说句,lamar你的做法过了...

lamar 发表于 2006-4-15 12:37

那他干吗先挑衅我

kisscon 发表于 2006-4-15 12:45

即使是挑衅你,没到禁言的程度吧,而你也还击了啊。
既然在投诉区,你已经传达了BD的意思,剩下的让管理员处理吧。

5562285 发表于 2006-4-15 12:58

****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

第一流 发表于 2006-4-15 15:08

这里的版主大多没啥素质,LZ下次千万记得保存证据

lamar 发表于 2006-4-15 15:19

挑衅我已经口头警告过他了
对于执意挑起事端~恶意造谣~仅仅只是禁言已经很宽了
换了别人直接禁止登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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